关于名为李伯生的其他人物,請見「
李時元」。
关于名为李子元的其他人物,請見「
李子元」。
李伯生(1523年—?年),字子元,號存斋,四川重慶府巴縣人,軍籍,
李伯生 |
---|
大明南京大理寺评事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巴縣 |
---|
出生 | 壬午六月初十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王氏 |
---|
親屬 | (子)永芳、聯芳、同房 |
---|
|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
生平
治《易經》,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八十九名。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1]。礼部观政,授浙江余姚知县,调江西新城县,再调涞水县,升南
大理寺评事。四十二年四月考察不職去官。
家族
参考资料
-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治》:李伯生,字子元,四川重慶府巴縣人,軍籍。治《易經》,年三十一歲中式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六月初十日生,行二,曾祖李本良;祖李英;父李茂松;母王氏。具慶下,妻王氏,兄肇生。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百八十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