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元珙(1584年—1639年),赋汝三兰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倪元珙
大明光禄寺寺丞
籍贯浙江上虞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赋汝,号三兰
出生万历十二年(1584年)十月七日
浙江上虞县
逝世崇祯十二年(1639年)三月二十九日
浙江上虞县
出身
  • 万历四十六年戊午科举人
  • 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1]。刑部观政,三年授祁门县知县,五年改歙县知县,崇祯元年(1628年)考选,擢授广西监察御史。巡视卢沟桥,二年告病。四年起补江西道御史,巡视中城,又巡按江西,六年督学苏松。十年考察,以不称职降二级为光禄寺录事,十一年升行人司左司副,奉命治理益藩丧事,事竣归里,寝疾五月,去世前十日升光禄寺丞。

家族

曾祖倪铠,号抑庵,举人、南城知县。祖倪应蕲,号南望,封知县。父倪深,号静源,封文林郎广西道御史。母王氏,赠太孺人;继母俞氏,封太孺人。从弟倪元璐,与元珙举同榜进士,官至户部尚书

引用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倪元珙,三兰,诗一房,戊戌十月初七日生。上虞人。戊午十六名,会五十六名,三甲二百八十四名。刑部政,癸亥授祁门知县,乙丑调歙县,戊辰考选,授广西道御史,巡视卢沟桥,己巳告病,辛未补江西道,巡视中城,巡按江西,癸酉口口口口,丁丑降光禄寺都事,戊寅升行人司左司付,己卯升光禄寺丞,卒。曾祖铠,举人、知县。祖应蕲,封知县。父深,口左、封文林郎广西道御史。

参考文献

  • 民国修《浙江上虞横山倪氏宗谱》
  • 倪元璐《光禄寺寺丞先兄三兰府君行状》
官衔
前任:
王用霖
赣州举人
明朝直隶祁门县知县
天启三年(1623年)上任
继任:
朱大雅
桐乡举人
前任:
戴东旻
明朝歙县知县
1625年-1628年
继任:
叶高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