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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为编撰《伦敦蒙难记》史料整理暂存之用。

10月1日

孙文

(《伦敦被难记》[1]一千八百九十六年十月一日,予始抵伦敦,投宿于斯屈朗(Strand,伦敦路名)之赫胥旅馆(Haxelles Hotell)

司赖特侦探社

(〈司赖特侦探社跟踪报告〉)在一日那天,就是星期四,此人于下午四点半钟外出,沿着斯屈朗走,经过佛立特街(Fleet Street),到露朅特场(Ludgate Circus),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以后又回到旅馆。那时候是下午六点三十分,以后就没有看见他出来了。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孙文致总署总办公函〉[2]该犯于八月二十四日登岸,即日乘火车至伦敦,剪发洋装,偕行有二西人与之稔熟,伦敦则有二西医,一名坎特立、一名门森,曾住香港,与该犯交最厚。前该犯由粤垣逃至香港,即潜匿坎特立之宅也。

10月2日

孙文

(《伦敦被难记》[1]翌日即至波德兰(Portland Place,伦敦区名)覃文省街(Devonshire Street)四十六号康德黎君之寓所相访。康君夫妇招待甚殷,并为予觅相近之舍馆曰葛兰旅店(Gray's Inn),使徙止焉。

司赖特侦探社

(〈司赖特侦探社跟踪报告〉)在二日星期五那天,他于上午十点三十分离开赫胥旅馆,雇了一个一○八五○号四轮马车装行李,坐到葛兰旅店街八号,将行李运入,该人亦进去。他在该处到上午十一点三十分才出来,步行列牛津街(Oxford street),看看商店的玻璃窗子,于是走进上霍尔庞(High Holborn)一一九号(文具店),再进加快食堂(Express Dairy Co.),吃了中饭,于下午一点四十五分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下午六点四十五分他再出来,走到霍尔庞的一个饭馆里停留了三刻钟,再回到葛兰旅店街八号的时候,已经八点三十分钟,就不再看见他了。

龚照瑗

(〈致北京总署密电〉[3]接杨使函电悉。饬拿粤犯孙文,该犯现由美到英,改洋装无辫,外部以无在英交犯约,不能代拿,现派人密尾行踪。瑗寝。

10月3日

10月4日

孙文

(《伦敦被难记》[1]予自是即暂居,每日独处无聊,辄往伦敦博物院游览,或访各处之遗迹,观其车马之盛、贸易之繁,而来往道途,绝不如东方之喧哗纷扰。且警察敏活,人民和易,在在均足使人怦怦向往也。子无日不适访康德黎君,每至必取其藏书,读而消遣。一日,予饭于其家,康德黎君戏谓中国使馆与伊家 为邻,盖过访之,因相视而笑。康德黎夫人戒曰:“子毋然,彼公使馆中人睹子之面,行当出而相捕,解送回国耳。”予闻夫人言,益相与大笑,初不料后日竟成实 事也。一夕,孟生医学博士(Dr.Manson)邀余往餐,孟生君亦子香港旧识,曾授予医学者。君亦笑谓予曰:“慎勿行中国使馆,致堕陷阱。”予以是于中国使馆之可畏,及其相距之不远,历经良友之告诫,非全无措意者。然予至伦敦,为日犹浅,途径未熟,彼良友之告诫,于予初无所济也。

10月5日

司赖特侦探社

(〈司赖特侦探社跟踪报告〉)以后每天都有人监视他,但是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此人常在主要的街道上散步,四周顾望。他不在家里吃饭,到各种饭馆去吃。提起你电报里所说的一层,我们可以说在监视期间,他不曾见过什么中国人。在利物浦听说有几个在“Majestic”和他同船的人,答应到伦敦来看他。讲到照相这个问题,我们恐怕非等到天气好些,不能办到。

10月6日

10月7日

10月8日

10月9日

10月10日

龚照瑗

(〈致北京总署密电〉[3]密。孙文已到英,外部以此间无交犯约,不能代拿。闻将往法,现派人密尾。瑗支。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孙文致总署总办公函〉[2]讵意该犯于九月初四日,改名陈载之,来至使署,询有无粤人。

(〈附录邓翻译与孙文问答节略〉[2]九月初四民孙文来署,询:“有无广东同久特来拜见。”比时翻译邓廷铿出见,问其姓名,答以“姓陈,号载之”。问其到英何事?答:“前来游历,但已游数 日,各处均得其大概,唯行宫不能任人游玩,阁下可设法令我一观其盛否?”邓云:“日后当可设法往游。”孙问:“英国有广东人否?”答:“有,均在海口。” 孙问:“可带见否?”答以“可”。遂订翌日同赴海口。此约其次日来署情形也。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九月初四日,孙文行经使署之门,遇学生宋芝田,询其有无粤人在署,宋曰:“有之。”孙即请见,乃进署门入。厅事英文四等翻译官邓琴齐刺史(廷铿),粤产也,遂与接谈,该犯以异地遇同乡,分外惬意。自言姓陈号载于,继出金表,以观时刻,刺史索观,则镌有英文拼切于孙字,刺史恍然,然不动声色。孙约翌日再来,同赴海口探望粤商,刺史欣诺。孙既去,急密告仙舟,转禀星使。星使与马格里、王鹏九两参赞密商办法,皆曰:“可拿。”

10月11日

孙文

(《伦敦被难记》[1]是年十月十一日,适值星期,予于上午十点半钟时,自葛兰旅店(葛兰旅店在伦敦霍尔庞Holborn之葛兰旅店街。霍尔庞区名)赴覃文省街,意欲随康德黎君等赴礼拜堂祈祷。正踯躅间,一华人悄然自后至,操英语问予曰:“君为日本人欤?抑中国人欤?”予答曰:“予中国人也。”其人叩予以何省籍,予答曰:“广东。”其人仍操英语曰:“然则我与君为同乡,我亦来自广州者也。”夫中国盛行不规则之英语,名曰Pigeon英语,意即商业英语也。华人虽同隶一国,而言语多相扑格。譬如汕头之与广州,相距仅一百八十英里,视伦敦之与利物浦犹相近,然其商人之言语,乃彼此不相通,以是不得不借商业英语相通款。彼汕头人与广州人之商于香港者,多以英语相晋接,此足以见我国言语之歧杂矣。

予途遇之华人,既知予为粤产,始以粤语相谈,且行且语,步履颇舒缓。俄而又一华人来,与予辈交谈,于是予之左右,乃有二人相并而行矣。二人且坚请子过 其所居,谓当烹茶进点,略叙乡谊,予婉却之,遂相与位立于道旁阶砌。未儿,又有一华人至,其最先与予相遇者,即迤逦去。于是此留而未去之二人,或推予、或 挽予,必欲强予过从,其情意诚挚非常,予是时已于阶砌傍屋之侧。正趦趄间,忽闻邻近之屋门砉然而辟,左右 二人挟予而入,其形容态度又似谐谁、又似周旋。一纷扰间,而予已入,门已闭,键已下矣。然予尚未知此屋为谁之所居,故中心无所疑惧。初予之所以犹豫不即入者,益急欲往访康德黎君及孟生博士冀同往礼拜堂,恐中途迟回而不及耳。造子既入门,睹其急遮之状,且屋字若是 宽广,公服之华人若是众多,因陡然动念曰:是殆即中国使馆乎?又忆中国使馆在覃文省街之邻,意者予向时踯躅之所,必中国使馆左右之道途也。

予入门后,被引至一室,室中有一二人与予接谈数语,又自相磋商数语,遂遣二人挟予登楼,予亦不之抗。既登搂,复入一室,令予坐候。未几,而二人又至,更挟予上,是为第三层楼,仍令入一室中,其室有窗,护以铁栅,窗外即使馆之屋后也。须臾来一须发俱白之老人,施施然饶有官气,一入室即谓予曰:“汝到此即到中国,此间即中国也。”言已就座,徐徐询予:“汝即孙文乎?”予曰:“然。”其人曰:“实告汝,予得驻美使臣来电,谓汝乘麦竭斯的号轮船游历至英,故令我拘汝于此。”予问曰:“拘予何为那?”其人曰:“汝前尝上策于总理衙门.请其转奏朝廷,汝策良佳,唯今者总理衙门急欲得汝,因令余暂相羁留,以待朝廷之命。”予曰:“然则予之留此,可告吾友乎?”曰:“否!是不能。唯旅馆中之行李,汝可草一函,此间人当为汝取之。”予告以欲致书于孟生博士,其人乃命人给予纸笔,予书中大意谓此身已被禁于中国使馆,请转告康德黎君,傅取予之行李带下云云。其人阅竟。曰:“函中何能书及被禁二字,汝可别缮一函。”予乃另缮曰:“顷予在中国使馆,乞告康德黎君,为予送行李至此云云。”

是老人者,予初不知为何许人,厥后而始知其即声名鼎盛之马凯尼(Sir Halliday Marcartney)也。马凯尼君一转念间,忽又谓予可逞函告旅馆,不必托友代取。予答以予所寓者并非旅馆,除康德黎君外无知者,因以改缮之函授之。马凯尼唯唯,许为代寄。马凯尼之所以忽然转念者,盖欲借是以搜予行箧,或能得吾同党之姓名及往来之函耳。计诚狡哉。

马凯尼君临去时,即阖予室之门,并下键焉;自是予遂幽禁矣。未几,闻门外有匠人施斧凿之声,则于原键外更增一键也。且特遣中西人各一监守门外,有时或于二 监者之外更添一人。当最初之二十四小时内,其中国监守二人,时或入室与予相语。其于被禁之原因,虽无一语宣泄,予亦不之问。然曾告予以顷者相见之老人即马 大爷,予审为马凯尼也。大爷者官场通俗之尊称,犹当时驻英公使龚某之称龚大人也。使臣与外人酬酢不用真名,遂使外国人称之曰大人。时不知英政府公牍上之往 还,亦称龚大人否耳。中国官场及外交礼节,往往有以一字之微,而易尊重为侮慢者。西人之于中国文学风俗未经弹心研究者,实难明了。故彼外交官辄喜于晋 接之间,以言语文字愚弄外国人,偶或占胜,即洋洋然自得曰:“洋鬼子被屈于我矣。”其可笑一至于此。

予被禁后数小时,忽有一监守者入,谓率马凯尼君之命,搜检予身,因探取予钥匙、铅笔、小刀等物;然幸予另有一衣袋,中藏钞票数纸,未被检取,故彼所挈以去者,仅无重大关系之文件数纸而已。监守者复询予需何饮食,予仅令取牛乳少许而已。

龚照瑗

(〈致北京总署密电〉[3]密。孙文到英,前已电达。顷该犯来使馆,洋装,改姓陈,按使馆即中国地,应即扣留,唯时解回,约颇不易,当相机设法办理。祈速示复,勿令窦使知,并请电粤督。瑗歌。

邓廷铿

(〈札稿〉[3]为札饬事:照得本大臣接准出使美国大臣杨函电内开:“接奉总理衙门迭次函电内称,粤东要犯孙文谋乱发觉,潜逃外洋,饬即随时查拿”等因。该犯现由美到英,改装易姓,适来本署。查公法:使馆即中国地,自应扣留,除电请总署示遵,并饬参赞马格里密查外,相应派员监守。查翻译官邓丞廷铿,精细耐劳,即派该员督同武卉车德文,并洋仆二名,轮流看管。事关谋逆要犯,该员务当格外小心,毋任泄漏消息,趁间遁逸,致干大咎,切切,此札。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孙文致总署总办公函〉[2]次日复自来使署,探问中国情形。按公法,使署即中国之地,彼既肆无忌惮,势不能不暂行扣留,电请钧署核示。

(〈附录邓翻译与孙文问答节略〉[2]初五日,孙于早晨十一点钟到使署,并在署早饭,拟赴海口。邓云:“两点钟方可以去。”即带见马参赞,〔马参赞〕告以曾在曾文正公幕府。孙云:“前洪秀全得地之后,何以不能自守?”马答曰:“凡反叛得地,不善布置政体,即不能守。”孙云:“中日之役,华兵溃败如此,实为可惨,殆因不重洋务之故。现今中国重洋务者,唯李中堂一人而已。如中堂能以西法变华,谅可不致如此。”邓云:“尔曾晋谒中堂否?”孙曰:“去过一次,与罗稷臣相见。据云中堂不愿见我,盖因改装剪辫之故。此次中国之败,若在别国,必早变民主。”邓云:“天下事不必深谈,可到别处房间看看。”

即带其上第二层搂,顺路过随员李盛钟卧房,与李相见数语后,即问:“贵省改行西法,可易办否?火车铁路可易通行否?”李答甚难,有山石之阻。孙云:“我在美国看见山可穿洞而行。”答:“如果定要开设,不过工本较大耳。”孙转向邓曰:“我俟游遍各国,意欲往中国各口岸,溯扬子江而上,看中国各地如何局面。但我现改西装,未晓内地行走有无关碍,请明指教。”邓答:“此事我无把握。”适参赞马来问邓译件,邓告以在三层楼上,随带孙同往楼上。

此时楼上房子已备齐全,引孙入房,马邓二员一立在门内,一立在门外,比孙入房,即将房门闭上,外面加锁。马参赞开口云:“尔非姓陈,尔之金表内刊孙文二字,尔定是孙文,现奉钦差之谕,将你扣留,问你在广东所做何事。现正电告总署,必俟总署回电,方能放出你。但安住在此房,不做犯人看待,只不许出门.如要看书,均可取来。”此将孙文引上搂房扣留之详细情形也。斯时马出来邓进去,问:“你是孙文,号逸仙,再号帝像,字载之否?”孙低头不答,唯云:“可准我回客栈,然后再来,或与人同去否?”邓答:“皆不能准。”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初五日午前,孙果贸贸然来,饭后,邓刺史请孙登楼,先至首层,观星宪于会客厅。签押房;继至二层,入李琴伯明府(盛钟)卧房,坐谈良久。适马参赞到,刺史遂告孙曰:“君能更上一层搂,往顾弟房乎?”孙曰:“甚好。”遂随刺史拾级而升,马参赞在前引导,先人预备于空房内,做开门待客状,邓指曰:“此即弟房,请君先进。”孙刚涉足,错愕间,马参赞即将房门关闭。告曰:“奉有总署及驻美杨子通星使密电,捉拿要犯孙文,尔即是也,既经到此,请暂留一日一夜,静候总署回电。”孙见已识破,无可如何,唯唯应命。星使遂饬邓刺史,武弁车焕章、谢邦清,造炮学生宋芝田及洋仆二名,日夜轮守。

陈少白

(《兴中会革命史要》[4]当时孙先生对我说,他早已知道公使馆,他故意改换姓名,天天跑到公使馆去宣传革命,后来公使馆的人疑惑起来,因为当时广州起义之事,传闻还盛,以为这人或者就是孙逸仙,公使随员邓廷铿因为是同乡,就试出他的确是孙逸仙,于是孙先生就被他们拘禁起来了。

冯自由

(《革命逸史》[5]中山每日造康寓叙谈,因于途上与使馆随员邓琴斋邂返,邓与中山为旧识,他乡遇故,颇与往还。邓之友人亦以乡谊之故,渐相结识,但不知为孙文耳。九月初五(阳历十月十一日)中山偶过使馆门外,遇同乡数人子道,各以粤语问讯,并邀中山入室,略叙乡谊。中山从之,入门后,即被二人挟持登搂,禁诸室中。

胡汉民、戴季陶

(《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史料考订》[6]我于民国十九年七月廿日和胡展堂先生讨论此事,他就说:“当时总理是自己进使馆去的,或是被挟进去的,还是问题。因为总理有一次同我们说起,他说‘是我自己走进去的’。”九月二日戴季陶先生也和我这样说。

10月12日

龚照瑗

(〈致北京总署密电〉[3]歌电悉。能按公法扣留,英不问,固好。解粤应设何法,能免英阻,且必到粤,望详商律师。谋定后动,无令援英例反噬,英又从而庇之,为害滋大,切望详慎。鱼。

吴宗濂

(〈附录邓翻译与孙文问答节略〉[2]初六日早饭,翻译邓与之同食,以探其滋事情形。邓云:“昨日将你扣留,此系公事公办,你以为何如?”孙答:“你系奉公而行,我不怪你。但钦差留我,有何主意?我昨夜三思,此地乃系英国,钦差在此.断难致我之罪,否则我亦不自来署。”邓云:“钦差并不定你罪,窃恐你来署,将署中公事 在外误传,故扣留也。”孙云:“虽可扣留,实不济事。钦差在英无办犯之权,中国与英国又无交犯之约,我早查明,然后敢来。昨夜细想,钦差唯有密租船只,将 我困在囚笼,私解回粤而已,其余则无别法。”邓云:“绝无此事,且你亦通英语,即困笼中,亦可求救。”孙云:“倘或将我之口闭塞,无从求救。不过我已入美籍,美国得知,亦是不了。”邓云:“你在美国生长那?且华人不能入籍。我曾在金山多年,亦稍知美例。”孙不答,以病告求医,邓答:“代回钦差即问你在广东谋反,因事不密,被人先觉,以致不成,是否属实?”孙答:“我虽有大志,而时尚未至,唯广东有一富人,欲谋是事,被我阻之。”邓云:“何不同谋,反阻何故?”孙云:“他是为己,我是为民。”邓云:“请将为己为民四字明白告我。”孙云:“他之为己,欲得天下自专其利;我之为民,不过设议院变政治。但中国百姓不灵,时尚未至。故现在未便即行。盖该富人不知审时,我所以阻之也。我素重西学,深洋习,欲将中国格外振兴,喜在广报上发议论, 此我谋反之是非所由起也。”

10月13日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初七日,接总署回电,力嘱慎密办理,不可为英所知,致被反噬,应如何措手,悉听主裁。

10月14日

孙文

(《伦敦被难记》[1]被禁之第四日晨,有一自称唐先生者来视予,彼盖诱予入使馆之人也。唐先生就座,做然曰: “前日之强君至此,乃公事公办,义不容辞,今日之来,则所以尽一己之私情。我意君不如直认为孙文,讳亦无益。(李敖按:前引《伦敦被难记》,孙中山已向“一须发俱白之老人”承认自己是孙文,“唐先生”又何能再出此言?)盖此间均已定夺一切,且君在中国卓有声望,皇上及总理衙门均稔知汝之为人,君姓名已震铄环球,即死亦可以无憾。总之,君在此间实生死所关,君知之乎?”

予曰:“不然,此间为英国辖境,非中国之属地,公等将何以处余?按诸国际交犯之例,公等必先将拘予之事闻子英政府,予意英政府必不能任公等随意处置也。”唐答曰:“吾挤不愿更与英政府为正式之授受,今已事事停妥,轮舟亦已雇定,届时当箝君口,束君肢体,畀赴舟上,而置于严密之所。及轮抵香港,当有中国炮舰泊于港口之外,即以君移交彼舰,载往广州,听官吏鞠审,并明正典刑。”予曰:“公等此举,未免草率过甚。盖予在舟中,或得乘机与在舟英人通消息也。”唐微笑曰:“否否,君虽万能,亦难出此。盖君登舟之后,即有人严密监 视,与在此无异。苟有可与外人通消息之处,吾等必先事杜绝,绝不便君有丝毫间隙可乘也。”予又曰:“舟中员司未必与使馆沆瀣一气,其中安知无矜悯我而为我援应者?”唐曰:“愚哉君也。是轮船公司乃马凯尼君所深识者,该公司人员自当遵马君之命而行,绝不为吾辈梗。”唐又续曰:“是轮船者,属于格来公司(Glean),本星期内未必启程(按:唐某与予谈话之日为十月十四日即星期三),盖公使为经济起见,不欲专雇是船,因令其先载货物,而行旅之费,则由使馆全认。这次星期,装载货物既竟,君亦须附载以行矣。”予谓:“此等计划,欲见诸实行亦良难。”唐曰:“此著如不果行,则予侨亦不妨戮汝于此.借免周折。盖此间即中国,凡使馆中所为之事,绝非他人所能干涉者也。”

唐言已,又侃侃然举高丽某志士事为我劝慰,并资启迪。盖某志士自高丽出奔至本,被其同国人诱赴上海,戕毙于英租界内,由华人将志士遗骸运往高丽,高丽政府戮尸示惩,而其找毙志士之凶徒,则获重赏并擢高位焉。唐口述时,手舞足蹈,意兴甚豪。盖彼以为此次捕予有功,将来中国政府亦必加以重赏,赐以高位也。

予问曰:“予殊不解公等何残忍若是。”唐曰:“皇上有命,凡能生致汝或取汝死命者,皇上均当加以不次之赏。”予又进逼曰:“君须知高丽志士之案,即中日开衅之一国。今公等致予于此,或招起极大之交涉,未可知也。将来英政府对于使馆中人,不免要求中国政府全数惩治。况君为粤人,吾党之在粤省者甚多,他日必出而为予复仇,岂第君之一身可虑,甚或累及君之家族,其时君将追悔莫及矣。”唐某闻子言,不觉色变,顿易其豪悍之口吻曰:“凡我所为,皆公使之命,我此来不过为彼此私情计,俾君知前途之危险耳。”

龚照瑗

(〈致北京总署密电〉[3]密。鱼电敬悉。孙无忌惮,自来使馆,势应扣留。据问看管之邓翻译言,〔孙〕欲谋大事,唯时未至等语。有西人知粤督几为所害,是反形已露。外部既以香 港、缅甸约不能施之英京,现筹购商船,逞送粤,不泊英岸,可无他虞。船价煤工约需七千镑,得载二千余吨船一只,不用,变价亦可。否则释放,仍派人密尾,穷其所往,亦不露痕迹。统乞速示遵行。瑗庚。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孙文致总署总办公函〉[2]迄奉复后,即赶紧购定轮船,拟设法潜送到船,逞解粤省。乃该匪党以其久不归寓,疑其必在使署,日夜在外伺察,意图截劫,势难送出。

(〈附录邓翻译与孙文问答节略〉[2]初八日,邓又与孙谈,并以话引话,冀得实据,邓云:“我以公事扣你,若论私情,你我同乡,如有黑白不分,被人欺你之处,何妨将此事细微曲折,一一告 我。倘有一线可原之路,我亦可念同乡之谊,代求钦差,为你中雪。你亦可回籍,再谋生业。况广东近事,我亦略知,且听你说看,与人言合否?”孙云:“事可明 言,但不知钦差愿意排解否?”邓云:“钦差最喜替人申冤,只要将实情说出,我必竭力代求。”孙即跪下,叩头流泪云:“如事能直,恩同再造,感德不忘。”邓 云:“请说,不可乱言。”孙云:“我是孙文,非陈姓也。号逸仙,再号帝像,此号是母所名,因我母向日奉关帝像,生平信佛,取号帝像者,望我将来像关帝耳。 载之二字系由成语文以载道而来,并无别情。向在广东洗基设西医局,因治病有效,常与绅士来往,其时北京开强学会,我在省设农学会,总会在厢门底,分会在咸 虾栏,凡入会者,将姓名籍贯登簿,当发凭票一纸,交其人收执,曾托尚书罗椒生之侄罗古香向前抚台马说情,请其批准开办。因抚台病后,迁延未批,而农学会早 先开办不过教民种植,意欲开垦清远县之荒田,此田系会中所置,以为如有成效,即可将广东官地一并开垦。入会者有绅士、船主。同文馆学生等人。不料前年九月 初八九左右,李家焯忽然带勇前来,将总会分会一概查封,在总会查出名册一本,分会查出铁锅二个、大斧多张,并拿去会友数名。其中有一姓陆者,本系蚕师,过 堂苦打,强逼成招,已被正法,其余尚在狱中。所可恨者,绅士如罗古香等,则不敢拿,镇涛、广丙两船主托人取保出去;而事亦了。周文馆学生因是旗籍,亦置不 问。独以我为首,专意拿我。且三天之后,又闻有西门丁泥六桶,内系洋枪,由香港付至农学会,亦被李家焯拿住,以为我谋反之据。又在火船拿获散勇五十余名, 作为我之党羽。后讯知是台湾散勇,因有二人因别案与陆姓同罪,其余均由总督给资回籍,此非谋反之党羽,可立明也。查香港买洋枪,非由的保不卖,若往香港, 一查便知虚实。此系李家焯私买废枪以坐我罪也。且我暂避藩署,一经事发,方将托人与陆设法,不料他一见刑具,即妄招认,无可挽回。倘有军火,何难电阻,三 天后寄来,又谁收谁用耶?”邓云:“李家焯何故与你为仇?”孙云:“他之仇我因机房之事也。缘他部下勇丁直入机房抢丝,被人捉住,李家焯得知,派勇夺回, 随往抚辕控告以不服稽查、挟制官长为辞。有人求我替机房定计,与李互讼,李知事败,以故仇我,即借农学会以控我,指为暗 藏三合会,有谋反之举。我之误处误在专讲西学,即以西国之规,行于中国。所有中国忌禁,概不得知。故有今日之祸。”邓云:“前日所说富人,何妨明说?” 孙云:“谋反之事,我实无之,前日说有人商之于我,意图谋反,此人系广东大绅曾中进士并且大富姓某名某是也(按:此人近颇为当道倚重,或系孙之妄扳,故删其姓名)。 我行医时,素与绅士往来,唯他尤为亲密,平时互发议论,以为即是国计民生之道,只知洋务亟宜讲求,所说之话,他甚为然。以我之才干,可当重任。故于中日相 接莫解之时,专函请我回广东相商要事。我在香港得信即回,见他,他曰:‘我有密事告你,万勿宣扬。’乃述其梦云:‘我身穿龙袍,位登九五,我弟叩 头贺喜,故请你商量,何以助我?’我即问曰:“你有钱多少?’他答曰:‘我本人有数百万两,且我承充闲 姓,揭晓后始派彩红,现存我手将近千万,如立行谋事,此款可以动用,迟则失此机会。’我又 问:‘有人马多少?’他云:‘我有法可招四万之众。’我答云:‘凡谋事者,必要先通在上位之人,方得有济。尔于政府,能通声气否?’他不能应。况他之品行 最低,无事不作,声名狼藉,我早尽知,他之所谋,只知自利,并无为民之意,我故却之,决其不能成事也。他寄我之函,的系亲笔,虽未将谋反之言说出,其暗指 此事,可以意会之词,亦可为证。是欲谋反者是他,而非我也。乃李家焯故意张大其词,以重我罪,藩署官场中人及绅士等,均有意替我申雪,因事关重大,不敢干 预,即递公呈代办亦恐无济。其时制台派兵搜查,我由藩署坐轿而出,直至火船,迳赴香港,幸无人知此,我真有莫白之冤也!李家焯此次害我,不独家散人亡,我 所有田地均已被封,不知尚能复见天日,得雪此恨否?况我曾上禀请设内河轮船公司,已蒙张香帅批准,不遇此事,我早往上海开办矣。李家焯之害我,其毒无穷, 自我避往香港之后,去年又造谣言说我私买军火,在外国招募洋匠五千,进攻粤省。我不得已,潜往各国游历,及抵英国,我所往各处均系游玩之所,凡制造军火各 厂,我概未去,此亦可见我非有谋反之事也。万望钦差代为申雪,俾得回国,另谋事业,断不敢再行为乱。况中国近来颇讲洋务,我意中主意甚多,不难致富,又何 必行险那?你果念同乡之谊,还当代我力求钦差。”右口供系以话引话而得,看其情形,实在善为粉饰一面之词,无人作证,据情照录,虚实难分。但观其放出之 后,绝无求白之意,可见绝非安分者流。翻译邓廷铿谨呈。又参赞马格里探据久住香港之西人云:“孙文于光绪二十年秋冬间,在香港雇人五百名,到广东拟先计困 广东总督子机琢局,然后滋事。孰意事机漏泄,败子垂成。广督闭城搜拿,孙则匿在藩署。嗣由其党用箩筐将伊由城墙坠下,逃往香港”等语,合并附陈。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初八日,星使嘱宗濂代拟电稿,言唯有专雇一船,迳解粤省,否则只可释放,派探密跟,穷其所往,请示只遵。此电去后,总署无复。

10月15日

孙文

(《伦敦被难记》[1]是夜十二,久钟时,唐又至吾室,与我谈话。予曰:“君如真为我友,则将何以援我?”唐答曰:“此即我之所以来也,我当竭尽吾力,希望脱君于厄。吾今方令匠人密制二钥,一可启此室之门.一可启使馆之前门,我之所以如此者,因掌钥者系公使之亲随,绝不肯授我以钥也。”予问以出险当在何时?唐答称:“必须俟诸次日即星期五(按:此时己在礼拜三夜十二点钟以后,己为星期四,故所谓次日即星期五)。星期五清晨二点钟时,我或能乘隙而来,援君出此罗网,未可知也。”

当唐辞出时,又告我星期五清晨必来相援,汝可预备云云。然唐去后,予仍取片纸,书数语,俟星期四(即十月十五日)上午授于英仆,乞其密交康德黎先生。及下午,唐又来云:“此纸已由英仆逞呈使馆,马凯尼君见之,即向我大肆垢詈,谓不应以使馆密谋告汝。是在吾虽有援救之心,而汝此举实足破坏吾计划,未免自误。”予乃问以尚有一线生机否?唐曰:“生机尚未尽绝,但君以后必须依我命而行,切勿再误。”唐乃劝我致书公使,求其相宵。吾从之,唐立命西仆柯尔取纸笔墨水至,吾请换中国文具,因上书公使应用汉文,未便做西字也。唐曰:“否。英文甚好,因此间大权均操子马凯尼之手,公使不过坐拥虚名而已。君之此书,宜弄马凯尼也。”予问书中宜如何写法?唐曰:“君必须极力表白,谓身系良民,并非乱党,只以华官诬陷至被嫌疑,因亲到使馆,意在吁求昭雪云云。”

予即在唐某之前,照其授意书成一长函,搁叠既毕,照例应子纸背标明受书人之姓名,唐乃为予读马凯尼姓名之拼法曰:“Sir Halliday Marcartney”。益此时予但知其姓氏之音为马凯尼,而犹未知其拼法。既而吾授信子唐,唐怀之而去,此后遂不再见此人之面矣。吾此举实堕入唐某之好计,可谓愚极。玉书中有亲至使馆吁求昭雪等语,岂非授以口实,谓吾之至使馆,乃出于自愿,而非由诱劫那?虽然,人当陷入深渊之时,苟有毫发可以凭借者,即不惜攀援以登,初不迫从容审择,更何能辨其为好伪那?唐曾告我,凡我所书各函,均由仆人出首子使馆,并未达于诸友。此时吾自思希望已绝,唯有坐以待毙耳。

10月16日

龚照瑗

(〈致北京总署密电〉[3]庚电未奉复,扣留至今,外无知者;释放亦宜早,免露痕迹,乞速示。瑗蒸。

10月17日

10月18日

10月19日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十三日,星使又发电云:“释放宜早,免有痕迹。”仍无覆电,时署外已有人日夜守伺。

10月20日

10月21日

10月22日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十六日,英国格罗孛夜报忽刊其事,不直使署所为,他报访事人接踵来访,邓刺史力辩其无,马参赞直认不讳。

10月23日

龚照瑗

(〈致北京总署密电〉[3]孙犯已在馆扣留十三日,有犯党在馆旁逻,馆中人出入,亦必尾随,日夜无间,竞无法送出。外间亦有风声,船行亦不敢送,只得将购定之船退去。与外部商允,如孙回香港,必由港督严察,并请具文以凭饬港督照办等语。因将孙犯释放,仍派人密跟。瑗篠。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孙文致总署总办公函〉[2]旋据外部私向参赞马格里云:“中英交犯约经曾前大臣议而未成,刻下既无约可援,如解犯潜过友邦之地,殊与公例未符。”盖业 经孙党贿通日报并报知外部也。党与商允,如该犯回香港,必饬港督严察以戢乱谋,并请弟具文,以凭转饬照办。爰于十七日,将该犯释放,仍派包探密跟,讨扣留在署十有三日。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翌晨各报刊布,指为使署拐骗监禁,哗然而起,甚有以使署房屋绘为图画者,亦有以此事标题特印大字告白兜销报章者,使署门口,自朝至于日中昃,聚众至百数。英外部沙侯闻此消息,即柬请马参赞去,婉告曰:“中英交犯约,经曾前大臣议而未成,刻既无约可援,如解犯潜过英地,殊与公例不符,宜将孙文即日开释。”马参赞诺诺连声而退,急即回禀星使,不移时而外部总办及巡捕 头果皆戾止,索领孙文。马参赘遂将孙文放出,交该总办及巡捕头由后门坐车而去,盖避前门聚观于众也。是夜各报刻有孙文对答之辞,殊形荒谬,据谓邓刺史告以拟将其装入箱中运至船上,或先行毒死解华戮尸,此盖该犯臆造,藉以骇人听闻也。西国久无此等刑法,见此数语,益笑中国于教化毫无。

10月24日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十八日,接总署发电,内称:“雇船解粤甚是,需款六千余镑即令汇丰拨解”等因,惜其时孙文已为英廷索去,无可挽回,当即据实电复。

10月25日

吴宗濂

(〈龚星宪计擒粤犯孙文复行释放缘由〉[2]十九日,仙舟接短工洋仆查耳时来信,内言孙文起初几次著伊送信,优给金钱,伊皆一律缴呈马格里爵参赞,未得分毫奖赏。嗣孙复许酬英金五百镑送一密信,并嘱其事后离开使署,随孙度日。故伊甘冒不法,以洋信密报孙友坎特立及门森两英医。两英医因即在外设法派人伺守,并报外部及巡捕房,各报闻之,遂亦附和做不平鸣,致贵署不能不将孙文释放,曷胜怅怅。马爵参赞当时曾经恫吓,谓如有走漏风声者,当送官严办,余是以照实供凡听候惩治云云。仙舟司马以此信示马参赞,马参赞允计可施,徒形愤愤。各报议论纷如,痛斥马参赞及中国使署者又数日,而孙则致函日报,遍谢英廷、英报、英民,文过饰非,倾动众听。英国议绅于不明事理者,且举以诘责政府,拟请勒令使馆不得再用马格里,幸沙侯相顾全大体,片言解纷,星使又无所闻见,得以怡然养痾,更幸英外部允照星宪照会中所请各节,移知香港总督,严查不法,以戢乱谋,而杜后患。即日由星宪咨报总署,此案遂结。然传递密信于奸仆,以孙文所酬只有英金二十五镑,控诸刑司,又不得直,至今迄不甘服。孙逆亦以港督悬有厉禁,不敢回华,以身试法,故辗转窜匿,澜迹东赢,而我中国东南半壁,即借此得以滥安,则我星宪龚公于一纸公文,保全者诚大而远哉!粤民有知,尚其铸像以记也可。时光绪二十五年八月,嘉定吴宗濂追识于汉皋铁路局于牟隐庐。

参考来源

  1. ^ 1.0 1.1 1.2 1.3 1.4 1.5 孙文:《伦敦被难记》(甘作霖译),转引自《李敖大全集》第8册:《孙中山研究》,〈孙中山向清吏下跪求饶〉,台北:成阳出版社,1999年初版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吴宗濂:《随轺笔记》,转引自《李敖大全集》第8册:《孙中山研究》,〈孙中山向清吏下跪求饶〉,台北:成阳出版社,1999年初版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转引自《李敖大全集》第8册:《孙中山研究》,〈孙中山向清吏下跪求饶〉,台北:成阳出版社,1999年初版
  4. ^ 陈少白:《兴中会革命史要》,转引自《罗家伦先生文存》第3册:《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史料考订》,台北:国史馆,1976年12月21日初版
  5. ^ 冯自由:《革命逸史》,转引自《李敖大全集》第8册:《孙中山研究》,〈孙中山向清吏下跪求饶〉,台北:成阳出版社,1999年初版
  6. ^ 罗家伦:《中山先生伦敦蒙难史料考订》页42,收录于《罗家伦先生文存》第3册,台北:国史馆,1976年12月21日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