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县,中名,1950年前为今天的湖北省黄石市区和大冶市

历史沿革

唐朝天佑二年(公元905年),武昌郡永兴县建置青山场院,开始大规模采矿冶炼。北宋乾德五年(公元967年),南唐升青山场院建大冶县,取“大兴炉冶”之意。

宋、元、明时期,先后隶属兴国军、路、府、州,清属武昌府中华民国初属湖北省江汉道

1949年5月15日后,大冶县隶属大冶专区。随后将县辖的黄石港、石灰窑2个镇和长乐、申五、下章、铁麓4个乡,从大冶划出,成立大冶工矿特区(1950年8月,大冶工矿特区改为黄石市)。1952年6月,大冶县改属黄冈专区

1959年1月,大冶县改由黄石市管辖,同年12月,撤销大冶县建制,并入黄石市。1962年6月,恢复大冶县建制,隶属黄石市。1994年2月18日大冶撤县设市(县级),由黄石市代管。[1]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