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縣,中名,1950年前為今天的湖北省黃石市區和大冶市

歷史沿革

唐朝天佑二年(公元905年),武昌郡永興縣建置青山場院,開始大規模採礦冶煉。北宋乾德五年(公元967年),南唐升青山場院建大冶縣,取「大興爐冶」之意。

宋、元、明時期,先後隸屬興國軍、路、府、州,清屬武昌府中華民國初屬湖北省江漢道

1949年5月15日後,大冶縣隸屬大冶專區。隨後將縣轄的黃石港、石灰窯2個鎮和長樂、申五、下章、鐵麓4個鄉,從大冶劃出,成立大冶工礦特區(1950年8月,大冶工礦特區改為黃石市)。1952年6月,大冶縣改屬黃岡專區

1959年1月,大冶縣改由黃石市管轄,同年12月,撤銷大冶縣建制,併入黃石市。1962年6月,恢復大冶縣建制,隸屬黃石市。1994年2月18日大冶撤縣設市(縣級),由黃石市代管。[1]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