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
台湾当局(英语:Taiwan Authorities[1][2]/The authorities in Taiwan),也称为台湾方面、台湾有关方面[3]:208,简称台当局[4][5],意为统治台湾的地区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涉台用语之一[a]。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以称呼现今实际统治台澎金马的中华民国政府,同时禁止使用“台湾政府”一词[b]。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国政府、国际组织也使用该名称[6][7][8],以表明统治台湾的政治实体并非“政府”[9]。停用该词,则意义相反[1][2]。
根据一个中国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宣称自1949年其政府成立以来,已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唯一的中国政府,否认1949年迁至台湾以来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合法性”[10][11]:47,故使用台湾当局一词。该词可扩张使用,例如“台湾当局领导人”、“台湾当局有关部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以国民党反动派政府、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之类贬称,指代自1927年4月蒋中正南京另立国民政府起、至1949年渡江战役解放军攻占南京期间存在的中华民国政府。以“反动”一词,给予负面定义。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两岸分治起,中华民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互不承认。中华民国方面以中共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亦基于一个中国原则,从未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合法性”,将中华民国政府定义为“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10]。此外,或定义为死亡政权、割据政权、非法政府[11]:42。以蒋介石集团[9]、国民党当局、国民党统治集团、台湾当局[10]等代称中华民国政府,直到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四宪法通过后停止使用“国民党反动派”一词。
1987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官方文件中[c]将“中华民国”之类的正式称谓视为“伪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a]及新华社[b]相关规定,对1949年之后迁往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不得直接称呼其名称。
国台办在回应香港部分历史教材把以往的“中华民国政府迁台”改为“中国国民党迁台”[12]时表示“1949年国民党政权…退居台湾岛,从此丧失了代表全中国合法政府的地位”[13]。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者,依“台湾当局”一词和马英九政府时期两岸官员“定期会晤、互称官衔”,认为两岸政府“在一定行政层级、在一定领域范围内‘默认’对方公权力的‘合法性’”[1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的国际社会对中华民国政府的政治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者指出,即便不认为“台湾为一个主权国家”,通常也不会视为非法政权或地方政府,而是视为“事实上的政府”[11]:46—47。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国政府或使用“台湾当局”一类词语。如美国政府1979年与中华民国断交后,在《台湾关系法》中称呼其为“台湾治理当局”[14]。2022年3月28日,美国参议院通过《美国竞争法》,要求美国国务院与其它政府机构,停止以过时的“台湾当局”(Taiwan authorities)来称呼台湾民选政府中华民国政府。国立政治大学东亚所名誉教授丁树范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台湾当局’用法改变,这部分不会是拜登政府优先要处理的。如果不称呼‘台湾当局’,在媒体上、记者会要有什么样的新说法,又不能讲台湾政府,一讲台湾政府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跳脚[1]。”同年9月14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台湾政策法》,其中102条中小项,“结束将台湾政府称为‘台湾当局’的过时做法[15]。”[2]
俄罗斯联邦的《俄罗斯联邦与台湾关系条例》也有类似规定。
备注
- ^ 1.0 1.1 《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2016年3月修订)》一、涉及台湾官方机构及其官员称谓的用语 1.对1949年10月1日之后的台湾地区政权,应称之为“台湾当局”或“台湾方面”,不使用“中华民国”,也一律不使用“中华民国”纪年及旗、徽、歌。严禁用“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称呼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可称为“台湾当局领导人(副领导人)”、“台湾地区领导人(副领导人)”。对台湾“总统选举”,可称为“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简称为“台湾大选”。
- ^ 2.0 2.1 《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49、对1949年10月1日之后的台湾地区政权,应称之为“台湾当局”或“台湾方面”,不使用“中华民国”,也一律不使用“中华民国”纪年及旗、徽、歌。[……]50、不使用“台湾政府” 一词。不直接使用台湾当局以所谓“国家”“中央”“全国”名义设立的官方机构名称[……]
- ^ 文件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出的《新闻出版署关于转发外交部〈关于国内出版物出现台湾伪称问题〉来函的通知》[3]:47—48
注释
- ^ 1.0 1.1 1.2 记者:黄春梅. 责编:许书婷、申铧,网编:瑞哲 , 编. 美参院通过美国竞争法案 要求停用过时的"台湾当局". 自由亚洲电台网站. 2022-03-27 [2023-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6) (简体中文).
- ^ 2.0 2.1 2.2 梢虢、嘉鼎任. 《台湾政策法案》:是什么,从哪来,到哪去. 复旦发展研究院网站,来源:复旦中美友好互信合作计划. 2022-09-19 [2023-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6) (简体中文).
- ^ 3.0 3.1 蔡玫. 《论涉台用语的编辑问题》. 中国出版 (北京市: 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 2016, (2016年第12期): 47—49. ISSN 1002-4166 (简体中文).
- ^ 外交部正告台当局!
- ^ 台当局发布一项禁令:对等反制大陆?国台办回应
- ^ Australia Gov. Australia-Taiwan relationship.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AUS.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8).
- ^ Legalisation of documents from Taiwan for use in the Netherlands. Information from the Dutch government in one place, worldwide. Netherlandsworldwide.nl.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1).
- ^ Yu-long Ling. The TRA's Declaratory Definition of Taiwan's Sovereignty. American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2015, (22, SPECIAL ISSUE II): 277–282 [2021-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8).
- ^ 9.0 9.1 驻北马其顿大使张佐发表《台湾从来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署名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北马其顿共和国大使馆网站. 2022-06-14 [2023-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3) (简体中文).
第二,联大第2758号决议在国际法上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若其中的“中国”不包括台湾,则无需驱逐“蒋介石的代表”。当时蒋介石集团声称其代表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上述措辞表明[……]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官方法律意见强调,“联合国认为,台湾作为中国的一个省没有独立地位”,“台湾当局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
- ^ 10.0 10.1 10.2 一个中国原则. 中国政府网. 摘自《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 [2023-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7) (简体中文).
一、一个中国的事实和法理基础[……]国民党统治集团退踞台湾以来,虽然其政权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和“中华民国政府”的名称,但它早已完全无权代表中国行使国家主权,实际上始终只是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一个中国原则的产生和基本涵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天即向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随后又致电联合国,声明:国民党当局“已丧失了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法律的与事实的根据”,完全无权代表中国。外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与台湾当局断绝或不建立外交关系,是新中国与外国建交的原则。[……]
- ^ 11.0 11.1 11.2 11.3 王英津. 《论“国家—政府”分析框架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定位》. 台湾研究 (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 2015, (2015年第6期): 41—55 [2023-01-27]. ISSN 1006-668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9) (简体中文).
第四,“一个国家, 两个政府体系”是两岸是两岸统一前的事实状态。自1949年以来[……]虽然两个互不隶属的对立政权均否认对方的合法性,仅互称对方政权为“当局”,[10]但“当局”的称谓却含有不否定对方政权存在的意蕴,实质上暗含着承认对方政权为各自管辖地区“事实当局”的意味。而且,2008年以来,两岸以“两会”名义签署了20多项协议,大陆国台办和台湾陆委会的负责人定期会晤、互称官衔,这些均表明双方已经开始在一定行政层级、在一定领域范围内“默认”对方公权力的“合法性”了 。[11]基于上述原因[……]
- ^ 跟隨中共史觀 港小學課本刪除中華民國政府字句. 中央社. [2021-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6).
- ^ 中国国台办否认中华民国存在 台湾朝野齐声表示无法接受. VOA. [2021-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6).
- ^ 陈鸿瑜. 台灣法律地位之演變(1973-2005) (PDF) (报告). 台北县: 淡江大学东南亚研究所: 9. 2008年7月20日 [2021年5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10月17日).
对于台湾的定义是规定在第十五条第二款:“台湾一词:包括台湾岛及澎湖群岛,这些岛上的居民,依据此等岛所实施的法律而成立的公司或其他法人,以及1979年1月1日前美国所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统治当局与任何继位统治当局(包括其政治与执政机构。)”从而可知,台湾关系法所规范的台湾只包括台湾和澎湖群岛,并不包括金门、马祖等外岛。
- ^ 熊辉. 美国会参议院通过《台湾政策法》. 美中时报,来源:美国国会网. 2022-09-17 [2023-01-26] (简体中文).
1、美国对台政策 101、政策声明。[……]102、台湾政府的待遇 [……](2)结束将台湾政府称为“台湾当局”的过时做法。
- ^ 南海仲裁不認台灣是國家 「中國台灣當局」出現12次. 自由时报. 2016-07-13 [2016-07-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13).
- ^ 台灣拒絕承認南海裁決,派軍艦巡航爭議海域. 纽约时报中文网 国际纵览. 2016-07-14 [2017-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8)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