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寧 (1962年11月)
生平
1979年9月,在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1983年8月參加工作,任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1987年4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局幹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局長、副處長、處長。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7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2000年12月,任青海省工商局副局長。2002年12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辦主任。2004年3月,任青海省政府副秘書長、法制辦主任。2009年3月,任青海省政府法制辦主任。2012年6月,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2012年7月,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16年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補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3]。2018年2月24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4]。
參考文獻
- ^ 代表信息. 中國人大網. [2016-07-25].[永久失效連結]
- ^ 李宁当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6-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6).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6年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國人大網. [2016-07-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28).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網. [2021-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