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谷 (正德進士)

楊谷(1485年—?年),字遷喬南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人,民籍。

楊谷
大明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南直隸淮安府山陽縣
出生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許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生平

治《禮記》,行四,由縣學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年二十四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授理刑知縣,十年(1515年)閏四月實授河南道監察御史,養病家居。嘉靖七年(1528年)十一月升為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八年五月回籍終養。十年正月革職閑住[3]

家族

曾祖楊十四。祖父楊春。父楊琳。母董氏。具慶下。兄銑、鏜、弟鑄、睿[4]

參考資料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嘉靖十年正月,吏部固言南京通政司參議楊谷先以御史養病家居,投□□促之任,逾月以養親去,隨升前職,又乞終養。南京太常寺卿方鵬以按察司副使致仕,起為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修撰,不二年升前職,又回養病,俱有礙明旨。 上曰:此皆冒濫君恩,全無臣子之義,並革去新銜閒住,不許起用。該部官輙與推升,姑不究,仍通查冒濫升職,託故家居者具奏,如有隱匿,重治不宥。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