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工部觀政,授刑部貴州司主事,年廣西主考,七年升湖廣司員外郎,崇禎八年(1635年)任直隸河間府知府[1]。十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十一年致仕[2]。
參考文獻
- ^ 王奐,徐可先,清康熙《河間府志·卷之十三》
-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曹三用,兼三,易五房,辛丑十一月十七日生。太倉人,鄉八十二,會六十八,二甲十二名。工部政,授刑部貴州司主事,癸酉廣西主考,甲戌升湖廣司員外,乙亥升河間知府,丁丑升浙江付使,戊寅致仕。曾祖龍,庠生。祖道立。父學。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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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之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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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河間府知府 1636年-崇禎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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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亓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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