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保護存檔/2012年3月

由Jsjsjs1111在話題請求解除保護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2 年前

請求保護

鎖了吧,每天這樣,煩。反正近期也沒有需要更新的內容,今天早就遠遠超出3RR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3日 (六) 08:51 (UTC)

  • 請求臨時全保護,請求理由:內容更新為該藝人最新版本,但不斷有用戶(因為是確認用戶,故申請全保護)回退至舊的版本,舊版本內容混亂、資料過時且有錯誤(如廣告資料不全、英文名錯誤)、用詞不中立、引用不確實的八卦雜誌報道等。
  • (!)意見:顛倒黑白?不錯… 反正歷史都在那兒,是人都會看,已經再三提醒了。是不是不把模板和排版弄的一團亂就不會編輯內容了?

模板是錯的,排版也是錯的,圖片是侵權的,因為更換圖片,引致模板徹底變形(居然在共享資源,自己的作品?你先證明自己是某報社的攝影師比較好,而且就算是這樣,這是你在工作中的作品,版權屬報社所有,並非個人所有。),而這些問題之前通通不存在,舊資料?舊資料10年8載不更新的條目多了去的去—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3日 (六) 08:51 (UTC)

同前,請鎖,源碼問題屢次勸告無效,暫時沒辦法解決,近期不需要更新也沒有問題。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3日 (六) 08:54 (UTC)

問題解決,撤銷申請—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06:53 (UTC)

請求臨時半保護:IP用戶佔據條目。--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6日 (二) 05:04 (UTC)

請求半保護,IP用戶反覆加入百度百科侵權內容。-Msuker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13:17 (UTC)

請求半保護3個月,長期被多個「用完即棄」帳號加入虛假內容。--Mewaqua 2012年3月8日 (四) 17:23 (UTC)

請求永久半保護:長期破壞:IP用戶持續加入譭謗生者信息內容。--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9日 (五) 04:10 (UTC)

請求半保護3個月,上次半保護結束後,多次被123.192.153.39回退至已被多位用戶反對的版本。--Mewaqua 2012年3月9日 (五) 18:00 (UTC)

請求永久全保護:長期破壞:刪後請白紙保護, 多次重建。--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5:55 (UTC)

  • 請求永久半保護,該條目經常被匿名IP用戶加入非建設性或破壞性編輯內容,最近又有類似編輯包括手動繁簡轉換破壞,回退此類破壞後被IP用戶無視並反回退。--Lvhis留言2012年3月12日 (一) 20:03 (UTC)

請求全保護:刪後白紙保護,存廢討論刪後多次重建。--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08:27 (UTC)

  白紙保護6個月--Aoke1989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10:46 (UTC)

請求半保護一些大學條目

  白紙保護1個月--Aoke1989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14:04 (UTC)

請求臨時半保護:被IP用戶多次刪去廢存討論模板。--clioherodotus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5:37 (UTC)

請求永久半保護:長期破壞:長期被破壞。--MakecatTalk 2012年3月17日 (六) 14:30 (UTC)

永久半保護--Kegns 2012年3月17日 (六) 19:34 (UTC)

請求永久白紙保護:user:影武者持續地依照一己的臆測,建立此頁面,影響了丁部領等有關條目的準確性。請無限期地不許此頁面被創建。--clioherodotus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18:05 (UTC)

2012年3月16日 (五) 02:07 乌拉跨氪 (讨论 | 贡献)保护 丁環‎ ‎[create=sysop] (无限期) ({{pp-create}})--MakecatTalk 2012年3月18日 (日) 08:42 (UTC)

請求永久半保護,該條目與討論經常被匿名IP用戶加入觀點極度不中立非建設性或無法查證破壞性編輯內容,最近又有亂寫的誹謗編輯來破壞,回退此類破壞後被IP用戶無視並反回退。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2年3月18日 (日) 15:02 (UTC)之前加入的。

請求臨時白紙保護:多次創建的廣告條目。--MakecatTalk 2012年3月29日 (四) 08:25 (UTC)

  半保護一個月,一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00 (UTC)

請求永久全保護:已封禁用戶的討論頁。--MakecatTalk 2012年3月29日 (四) 07:26 (UTC)

  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8:59 (UTC)

請求刪後永久全白紙保護:多次被G12快速刪除後重建的惡搞條目。--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7:20 (UTC)

  半保護一個月,一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00 (UTC)

請求全保護,不斷有人做簡化繁破壞。——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1:22 (UTC)

  全保護三個月,三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8:58 (UTC)

請求臨時半保護:老手的新用戶與ip編輯戰,我可以大膽地假設該老手的新用戶是某用戶的多重傀儡的其中之一。--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3:29 (UTC)

(!)意見 - 致Player-23:想在條目加入批評明光社和蔡志森的內容,就要同時容許其他人加入明光社和蔡志森對批評的回應、辯解。維基百科不是只容許宣揚人物負面內容的地方,你一句「個人宣傳」就隨意刪去條目內數以KB計的「對主角的非負面內容」和「對其批評的回應、辯解」,編輯戰乃是由你引起。--Mewaqua 2012年3月28日 (三) 12:27 (UTC)
(!)意見,有你這種愛找碴的用戶,真是維基百科的悲哀。--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3:21 (UTC)
「蔡志森」條目不是你選擇性宣揚針對他人的負面批評的地方,你一直以「回退戰」(例如[3])阻止他人加入對批評的回應、辯解,而無誠意與其他用戶溝通、尋求妥協。--Mewaqua 2012年3月28日 (三) 13:40 (UTC)
User:Player-23不止一次在「蔡志森」條目內加入侮辱性的「Category:道德塔利班」分類,顯示他的回退性編輯近乎機械式動作,而不考慮其他人的意見,連Wikipedia:生者傳記的規定也不顧了。User:Player-23來這裡要求管理員保護他編輯的有問題版本並不合理。--Mewaqua 2012年3月28日 (三) 15:28 (UTC)
看來有某用戶情緒失控了,捨棄討論而選擇破壞,3月29日改用多個proxy IP破壞條目,見條目的編輯歷史。建議他在維基百科內先放下對基督教的仇恨,離開「編輯戰場」平靜自己一下。--Mewaqua 2012年3月29日 (四) 11:34 (UTC)

請求臨時半保護:長期破壞:反覆被創建,建議白紙保護。--鐵鐵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7日 (二) 09:13 (UTC)

  白紙保護3月,3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烏拉跨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5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人身攻擊,已由MakecatTalk2012年4月1日 (日) 11:2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有必要作得那麼絕嗎?--幻影大帝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8:09 (UTC)

請求解除保護

慈濟基金會的編輯.請求解除保護.以免未經查證的批評當成介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ang989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25日 (日) 22:09加入。

以破壞為名對劉志軍這一條目進行長達一年的半保護,此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已遭到多名用戶舉報,他自己活還非常心安理得,我知道一些人毫無羞恥之心,我不管事情有沒有人出來解決,但是問題還是需要提出來,把骯髒的東西揭露出來,拿出來給維基用戶曬一曬,如果不知道什麼叫恥辱,請看下面。

這裡主要說說劉志軍這個條目,他進行長達一年半保護的理由是破壞,而我加入的內容是由於劉志軍與日本相關企業間的利益關係,劉志軍被雙規後,日本媒體做了大篇幅的報道,日本相關企業擔心利益受損,日本人加藤嘉一更是撰文,而對方引用的參考來源的文章本來就是加藤嘉一發表在FT中文網個人觀點欄里的個人觀點性文章,屬於他個人的觀點,先不說在正面評價中通篇引用一個人的觀點是否荒謬,但劉志軍從日本引進動車技術,他與日本企業之間的利益關係,這種常識性的內容,誰人不知?而劉志軍被中央雙規後,日本媒體確實進行了廣泛的報道。 依據破壞方針,我找不到這算什麼破壞? 相反,這個用戶User:慕朗沒有在討論頁進行任何說明的情況下(討論頁只是討論條目偏離初衷,沒有討論語調、風格、新聞稿等問題)在劉志軍條目上方加入以下三個模板:

  • 語調或風格可能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寫作方式。自2011年7月起標示本模板。
  • 需要校對,以確保語法、用語、語氣、風格、表達恰當。自2011年7月起標示本模板。
  • 閱讀起來像是新聞稿,或包含過度的宣傳性語調。自2011年7月起標示本模板。

依據維基百科:破壞方針---- Wikipedia:破壞#破壞類型#未說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屬於破壞,基於這種原因我移除了模板,但是管理員user:Ellery卻以IP用戶多次移去模板為由(見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記錄)將條目進行2周的保護。當時我覺得這是小事,就沒有糾纏下去,但是現在管理員User:烏拉跨氪,不僅違反維基百科:破壞方針進行半保護,並且進行長達一年的半保護。老天! 他是在害怕用戶說出真相嗎?請問:

1,明明是日本人將他命名為中國高鐵之父,為什麼要用模稜兩可的有人呢?我加入有參考有署名的日本人加藤嘉一,有什麼違反維基百科方針的地方嗎?

2,我加入由於劉志軍與日本相關企業間的利益關係頂多屬於維基百科:破壞方針中Wikipedia:破壞#哪些不是破壞行為違反中立的觀點的行為(當然我本人不覺得違反中立,只是沒有參考來源而已),依據方針這不屬於破壞。

我不管有沒有人講話,也不管是否有人將社會中官官相護的骯髒風氣帶到維基百科上,更不管會不會解除保護,雖然他已經遭到了各種方式的羞辱,但我還是要把這個管理員的骯髒行為揭露出來。--113.64.127.109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2:42 (UTC)

第一次聽說這些模板是「警告模板」……--CHEM.is.TRY 2012年5月18日 (五) 14:13 (UTC)

SPICA (組合)的編輯.請求解除保護,以提供編輯,供使用者得以查詢 此為韓國經紀公司 B2M Entertainment 2012年1月所推出的新女子團體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m2545對話貢獻)於2012年3月28日 (三) 18:54‎加入。

  已解除保護--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03 (UTC)
(:)回應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02因關注度刪除,未見有關之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9:10 (UTC)
(:)回應:同時參考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的申請,有蒐尋到一些可能有關的中文、韓文報導,因此決定改與機會重新撰寫,但也提醒申請人在建立條目時提供資料以做為關注度的輔助証明。--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