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保护存档/2012年3月

Jsjsjs1111在话题“请求解除保护”中的最新留言:12年前

请求保护

锁了吧,每天这样,烦。反正近期也没有需要更新的内容,今天早就远远超出3RR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3日 (六) 08:51 (UTC)

  • 请求临时全保护,请求理由:内容更新为该艺人最新版本,但不断有用户(因为是确认用户,故申请全保护)回退至旧的版本,旧版本内容混乱、资料过时且有错误(如广告资料不全、英文名错误)、用词不中立、引用不确实的八卦杂志报道等。
  • (!)意见:颠倒黑白?不错… 反正历史都在那儿,是人都会看,已经再三提醒了。是不是不把模板和排版弄的一团乱就不会编辑内容了?

模板是错的,排版也是错的,图片是侵权的,因为更换图片,引致模板彻底变形(居然在共享资源,自己的作品?你先证明自己是某报社的摄影师比较好,而且就算是这样,这是你在工作中的作品,版权属报社所有,并非个人所有。),而这些问题之前通通不存在,旧资料?旧资料10年8载不更新的条目多了去的去—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3日 (六) 08:51 (UTC)

同前,请锁,源码问题屡次劝告无效,暂时没办法解决,近期不需要更新也没有问题。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3日 (六) 08:54 (UTC)

问题解决,撤销申请—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06:53 (UTC)

请求临时半保护:IP用户占据条目。--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6日 (二) 05:04 (UTC)

请求半保护,IP用户反复加入百度百科侵权内容。-Msuker留言2012年3月7日 (三) 13:17 (UTC)

请求半保护3个月,长期被多个“用完即弃”帐号加入虚假内容。--Mewaqua 2012年3月8日 (四) 17:23 (UTC)

请求永久半保护:长期破坏:IP用户持续加入毁谤生者信息内容。--Zhxy 519留言2012年3月9日 (五) 04:10 (UTC)

请求半保护3个月,上次半保护结束后,多次被123.192.153.39回退至已被多位用户反对的版本。--Mewaqua 2012年3月9日 (五) 18:00 (UTC)

请求永久全保护:长期破坏:删后请白纸保护, 多次重建。--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1日 (日) 05:55 (UTC)

  • 请求永久半保护,该条目经常被匿名IP用户加入非建设性或破坏性编辑内容,最近又有类似编辑包括手动繁简转换破坏,回退此类破坏后被IP用户无视并反回退。--Lvhis留言2012年3月12日 (一) 20:03 (UTC)

请求全保护:删后白纸保护,存废讨论删后多次重建。--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13日 (二) 08:27 (UTC)

  白纸保护6个月--Aoke1989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10:46 (UTC)

请求半保护一些大学条目

  白纸保护1个月--Aoke1989留言2012年3月13日 (二) 14:04 (UTC)

请求临时半保护:被IP用户多次删去废存讨论模板。--clioherodotus留言2012年3月17日 (六) 05:37 (UTC)

请求永久半保护:长期破坏:长期被破坏。--MakecatTalk 2012年3月17日 (六) 14:30 (UTC)

永久半保护--Kegns 2012年3月17日 (六) 19:34 (UTC)

请求永久白纸保护:user:影武者持续地依照一己的臆测,建立此页面,影响了丁部领等有关条目的准确性。请无限期地不许此页面被创建。--clioherodotus留言2012年3月15日 (四) 18:05 (UTC)

2012年3月16日 (五) 02:07 乌拉跨氪 (讨论 | 贡献)保护 丁環‎ ‎[create=sysop] (无限期) ({{pp-create}})--MakecatTalk 2012年3月18日 (日) 08:42 (UTC)

请求永久半保护,该条目与讨论经常被匿名IP用户加入观点极度不中立非建设性或无法查证破坏性编辑内容,最近又有乱写的诽谤编辑来破坏,回退此类破坏后被IP用户无视并反回退。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3月18日 (日) 15:02 (UTC)之前加入的。

请求临时白纸保护:多次创建的广告条目。--MakecatTalk 2012年3月29日 (四) 08:25 (UTC)

  半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00 (UTC)

请求永久全保护:已封禁用户的讨论页。--MakecatTalk 2012年3月29日 (四) 07:26 (UTC)

  完成--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8:59 (UTC)

请求删后永久全白纸保护:多次被G12快速删除后重建的恶搞条目。--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7:20 (UTC)

  半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00 (UTC)

请求全保护,不断有人做简化繁破坏。——星光下的人留言2012年3月29日 (四) 01:22 (UTC)

  全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8:58 (UTC)

请求临时半保护:老手的新用户与ip编辑战,我可以大胆地假设该老手的新用户是某用户的多重傀儡的其中之一。--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3:29 (UTC)

(!)意见 - 致Player-23:想在条目加入批评明光社和蔡志森的内容,就要同时容许其他人加入明光社和蔡志森对批评的回应、辩解。维基百科不是只容许宣扬人物负面内容的地方,你一句“个人宣传”就随意删去条目内数以KB计的“对主角的非负面内容”和“对其批评的回应、辩解”,编辑战乃是由你引起。--Mewaqua 2012年3月28日 (三) 12:27 (UTC)
(!)意见,有你这种爱找碴的用户,真是维基百科的悲哀。--Player23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3:21 (UTC)
“蔡志森”条目不是你选择性宣扬针对他人的负面批评的地方,你一直以“回退战”(例如[3])阻止他人加入对批评的回应、辩解,而无诚意与其他用户沟通、寻求妥协。--Mewaqua 2012年3月28日 (三) 13:40 (UTC)
User:Player-23不止一次在“蔡志森”条目内加入侮辱性的“Category:道德塔利班”分类,显示他的回退性编辑近乎机械式动作,而不考虑其他人的意见,连Wikipedia:生者传记的规定也不顾了。User:Player-23来这里要求管理员保护他编辑的有问题版本并不合理。--Mewaqua 2012年3月28日 (三) 15:28 (UTC)
看来有某用户情绪失控了,舍弃讨论而选择破坏,3月29日改用多个proxy IP破坏条目,见条目的编辑历史。建议他在维基百科内先放下对基督教的仇恨,离开“编辑战场”平静自己一下。--Mewaqua 2012年3月29日 (四) 11:34 (UTC)

请求临时半保护:长期破坏:反复被创建,建议白纸保护。--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2年3月27日 (二) 09:13 (UTC)

  白纸保护3月,3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乌拉跨氪 2012年3月28日 (三) 10:59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人身攻击,已由MakecatTalk2012年4月1日 (日) 11:2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有必要作得那么绝吗?--幻影大帝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8:09 (UTC)

请求解除保护

慈济基金会的编辑.请求解除保护.以免未经查证的批评当成介绍.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ang989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25日 (日) 22:09加入。

以破坏为名对刘志军这一条目进行长达一年的半保护,此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已遭到多名用户举报,他自己活还非常心安理得,我知道一些人毫无羞耻之心,我不管事情有没有人出来解决,但是问题还是需要提出来,把肮脏的东西揭露出来,拿出来给维基用户晒一晒,如果不知道什么叫耻辱,请看下面。

这里主要说说刘志军这个条目,他进行长达一年半保护的理由是破坏,而我加入的内容是由于刘志军与日本相关企业间的利益关系,刘志军被双规后,日本媒体做了大篇幅的报道,日本相关企业担心利益受损,日本人加藤嘉一更是撰文,而对方引用的参考来源的文章本来就是加藤嘉一发表在FT中文网个人观点栏里的个人观点性文章,属于他个人的观点,先不说在正面评价中通篇引用一个人的观点是否荒谬,但刘志军从日本引进动车技术,他与日本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这种常识性的内容,谁人不知?而刘志军被中央双规后,日本媒体确实进行了广泛的报道。 依据破坏方针,我找不到这算什么破坏? 相反,这个用户User:慕朗没有在讨论页进行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讨论页只是讨论条目偏离初衷,没有讨论语调、风格、新闻稿等问题)在刘志军条目上方加入以下三个模板:

  • 语调或风格可能不适合百科全书的写作方式。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 需要校对,以确保语法、用语、语气、风格、表达恰当。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 阅读起来像是新闻稿,或包含过度的宣传性语调。自2011年7月起标示本模板。

依据维基百科:破坏方针---- Wikipedia:破坏#破坏类型#未说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属于破坏,基于这种原因我移除了模板,但是管理员user:Ellery却以IP用户多次移去模板为由(见2011年11月12日 (六) 01:53操作记录)将条目进行2周的保护。当时我觉得这是小事,就没有纠缠下去,但是现在管理员User:乌拉跨氪,不仅违反维基百科:破坏方针进行半保护,并且进行长达一年的半保护。老天! 他是在害怕用户说出真相吗?请问:

1,明明是日本人将他命名为中国高铁之父,为什么要用模棱两可的有人呢?我加入有参考有署名的日本人加藤嘉一,有什么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地方吗?

2,我加入由于刘志军与日本相关企业间的利益关系顶多属于维基百科:破坏方针中Wikipedia:破坏#哪些不是破坏行为违反中立的观点的行为(当然我本人不觉得违反中立,只是没有参考来源而已),依据方针这不属于破坏。

我不管有没有人讲话,也不管是否有人将社会中官官相护的肮脏风气带到维基百科上,更不管会不会解除保护,虽然他已经遭到了各种方式的羞辱,但我还是要把这个管理员的肮脏行为揭露出来。--113.64.127.109留言2012年3月28日 (三) 12:42 (UTC)

第一次听说这些模板是“警告模板”……--CHEM.is.TRY 2012年5月18日 (五) 14:13 (UTC)

SPICA (组合)的编辑.请求解除保护,以提供编辑,供使用者得以查询 此为韩国经纪公司 B2M Entertainment 2012年1月所推出的新女子团体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Tm2545对话贡献)于2012年3月28日 (三) 18:54‎加入。

  已解除保护--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03 (UTC)
(:)回应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2/03/02因关注度删除,未见有关之来源--Nivekin请留言 2012年3月29日 (四) 09:10 (UTC)
(:)回应:同时参考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的申请,有蒐寻到一些可能有关的中文、韩文报导,因此决定改与机会重新撰写,但也提醒申请人在建立条目时提供资料以做为关注度的辅助证明。--Alberth2 汪汪 2012年3月29日 (四) 09: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