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吳嘉佑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舉人,授大名通判,抓捕大盜,水災後興建黃堤,代理濬縣事為政清簡,振興地方文教、提拔當中俊秀,不久因為忤逆同僚而請求退休。他個性愷悌,別人有燃眉之急總會傾財相助,曾捐輸百畝田地賑濟貧窮士子,得知州刻碑紀念[1]。
引用
- ^ 1.0 1.1 民國《太倉州志·卷十九·人物三》:吳嘉佑,字世德,萬厯二十五年舉人,授大名通判,捕宿盜,水災築黃隄,攝濬縣事,政尚清簡,興文教、拔雋才,以忤僚友乞休歸。嘉佑性愷悌,每傾囊應人緩急,嘗輸田百畝助贍貧士,知州勒碑紀其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