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吴嘉佑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乡试举人,授大名通判,抓捕大盗,水灾后兴建黄堤,代理濬县事为政清简,振兴地方文教、提拔当中俊秀,不久因为忤逆同僚而请求退休。他个性恺悌,别人有燃眉之急总会倾财相助,曾捐输百亩田地赈济贫穷士子,得知州刻碑纪念[1]。
引用
- ^ 1.0 1.1 民国《太仓州志·卷十九·人物三》:吴嘉佑,字世德,万厯二十五年举人,授大名通判,捕宿盗,水灾筑黄堤,摄濬县事,政尚清简,兴文教、拔隽才,以忤僚友乞休归。嘉佑性恺悌,每倾囊应人缓急,尝输田百亩助赡贫士,知州勒碑纪其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