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测试性
可测试性是科学[1]以及科学方法、实验假说的一种性质,包括二个方面:
简单来说,若假说有可测试性,表示实际上有可能可以根据结果判断假说的正确与否。因此任何人都可以用数据来支持或证伪某理论。不过实验数据的诠释可能无说服力,也可能不确定。卡尔·波普尔提出此概念,认为科学知识有可证伪性的特性,在《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上发表[2]。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 ^ Science works with testable ideas
- ^ Karl Popper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1934 (as Logik der Forschung, English translation 1959), ISBN 0415278449 and 2002 ISBN 9780415278447, 0415278449
这是一篇与逻辑学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