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th60/30層大十字型大廈
30層大十字型大廈(英語:30-storey Cruciform Block[1]),又稱大十字型大廈或十字型大廈[註 1],是香港公共房屋的其中一種標準型大廈設計,於1977年至1979年期間落成的公共屋邨所採用,由工務司署負責設計與建造。目前僅有兩個屋邨採用:大興邨及順安邨、合共8座。
介紹
大十字型為政府廉租屋邨首款呈十字形的大廈設計,有別於當時傳統的長條狀大廈設計(長型大廈);原本是屬於政府廉租屋邨的標準設計(而且為後期政府廉租屋項目獨有設計),與舊長型大廈(第七型徙置大廈)一併採用。後來房委會成立便當作「一般甲類屋邨」管理。
每座大十字型大廈的面積為80米乘80米[2]。本樓宇設計的特色是地下大堂為雙層式設計;而每層住宅部份的大堂闊落[3],並分為兩邊、每邊約20米乘7米[2],而且大堂亦設有兩條開放式樓梯、電錶及水錶房等設備。住宅部份有29層高,每層設有4翼、每翼12個單位,總括來說每層共有48伙[1][2]。而另一項特色為下闊上窄的大廈設計,以提供更多面積款式的單位,適合編配予不同人數範圍的家庭;這種設計目的是讓低層住戶擁有更充裕的採光,因為低層單位的進深較高層單位為深。由於每層有48伙單位,故此每層設有8部升降機、並置於大廈中央,但首先分為「高低層」兩組、而「高層」部份再分為「單數及雙數」樓層,換言之各樓層各自有兩部升降機服務[2]。每層設有兩個垃圾房,但只是設在A翼及D翼[1][2]。除了位於大堂的兩條開放式樓梯外,每層每翼亦設有一條封閉式樓梯、合共4條。
但是大十字型亦有缺點,因為樓宇佔地面積較其他型號大,亦缺乏和諧一型、新十字型等十字形大廈結構組織嚴密的特性,對於屋邨規劃而言是缺乏彈性及效果不佳,所以在往後房屋項目當中,房屋署建築師再沒有再採用大十字型樓宇設計,亦於1980年代及往後停止採用。
至今,順安邨為全港最後一個採用大十字型大廈設計的屋邨。
相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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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安邨的大十字型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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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安邨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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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邨的大十字型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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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邨全貌(攝於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