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杭州飙车案
杭州飙车案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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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優良條目落選 |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標準評為丙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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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 ~移動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後修訂)
- 继草泥马之后,网络新名词欺实马源於什麽事件?(自薦)—蘑菇@(☎)(♨) 2009年5月12日 (二) 15:30 (UTC)
- (!)意見,按照上面須知,問題中不用重複「你知道…嗎」。—街燈電箱150號 熄燈致哀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0 (UTC)
- (:)回應:已修改。—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 (!)意見,按照上面須知,問題中不用重複「你知道…嗎」。—街燈電箱150號 熄燈致哀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0 (UTC)
- (!)意見:我给挂了不少来源请求和疑似原创研究。注意不要原创总结出一些来源中没有的结论;还有,因为当事人并不是社会公众人物,所以如果要公布其个人资料,应该预先检查是否有其他来源已经公布,而不能拿人肉搜索的结果去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9 (UTC)
- (:)回應:來源已經補充,有原創研究嫌疑的表述已修改,部份無來源的表述已撤下。—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中立,其實我很希望此條目登上新条目推荐,但是有些內容欠缺來源,編者請儘速補充來源。—Iflwlou [ M { 2009年5月12日 (二) 17:14 (UTC)
- (!)意見:我给挂了不少来源请求和疑似原创研究。注意不要原创总结出一些来源中没有的结论;还有,因为当事人并不是社会公众人物,所以如果要公布其个人资料,应该预先检查是否有其他来源已经公布,而不能拿人肉搜索的结果去写。--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12日 (二) 17:09 (UTC)
- (!)意見,建議參考:譚卓的概述、杭州市長的反應、車輛存在改裝問題、輿論對杭州交警的质疑、肇事者家人的態度。甚至乎,我找到人肉搜索的結果,有肇事者的一切資料(身份证號碼、手机號碼、QQ連密码、父母家宅等等等等),要找到肇事者的概述,想必不難。—Iflwlou [ M { 2009年5月12日 (二) 17:19 (UTC)
- (:)回應:已修改詞條。—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 改(+)支持,但條目仍有擴充空間。—Iflwlou [ M { 2009年5月13日 (三) 14:36 (UTC)
- (:)回應:已修改詞條。—蘑菇@(☎)(♨) 2009年5月13日 (三) 01:14 (UTC)
- (!)意見,建議參考:譚卓的概述、杭州市長的反應、車輛存在改裝問題、輿論對杭州交警的质疑、肇事者家人的態度。甚至乎,我找到人肉搜索的結果,有肇事者的一切資料(身份证號碼、手机號碼、QQ連密码、父母家宅等等等等),要找到肇事者的概述,想必不難。—Iflwlou [ M { 2009年5月12日 (二) 17:19 (UTC)
- (+)支持--試後不適症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2:51 (UTC)
- (+)支持建议改一下提问方式,“......源于什么事件?”是否更合适些?--疯行天下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4:17 (UTC)
- (-)反对重要性不明—天上的雲彩 พูดคุย 2009年5月13日 (三) 08:33 (UTC)
- (+)支持—無印良民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1:12 (UTC)
- (=)中立寫得尚可以但似乎重要性不足。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5月13日 (三) 13:10 (UTC)
- (+)支持,这样能充分反映当今中国大陆社会状况的条目应当上首页,另外那张估算车速的图片很敬业—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5月13日 (三) 15:43 (UTC)
- (+)支持—阿斯特·纳罗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22:53 (UTC)
- (=)中立事件仍在进一步发展之中,目前难以预料如何变化。--刻意 2009年5月14日 (四) 09:22 (UTC)
- (+)支持作为杭州人和浙大人,我暂时放弃老维基人的冷静,投上一票!--Hamham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0:19 (UTC)
- (!)意見条目名称略显简单,是否可以改得具体一点?因为有可能日后还有第二次杭州飙车案。。。--Hamham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0:20 (UTC)
- (-)反对 重要性不明、內容籠統。--傑 雁過留聲 2009年5月14日 (四) 10:47 (UTC)
- (+)支持——武铁辆玻《——》旅客意见簿 2009年5月14日 (四) 14:09 (UTC)
- (-)反对,平常的维基条目可以用常识或者因为历史事件有所了解而在其中有所自由撰写,但是对于目前来说焦点瞩目,争议较大的新闻事件的条目,在很多举证方面应该严谨:
- “根据现场拍摄的照片,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对死者不闻不问且与同伴嬉笑打闹的行为”,缺乏来源支持,我也听说肇事者有所放肆言论,但请注明可靠来源。
- “事后,杭州交警公布肇事者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中的参考来源 杭州警方通报富家子飙车撞死人案 并无指出70公里之说,反倒是该页面的论坛里网友发的一个帖子。虽然事实上杭州交警的确声明时速为70公里。另外,我记得杭州交警是称初步判断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而不是文中那种亦然下决断的“公布”一词。
- 肇事者实为“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而非“杭州师范学院”,该高校已于几年前升格成大学。
- “同时目击者声称胡斌肇事后态度依旧嚣张,并向其母亲寻求帮助。后据现场人士回忆,胡斌的母亲在车祸之后拨打了将近40分钟的电话。”很重要之处,也是影响众多关注者的一个关注点,居然没有来源。
- “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人指出胡斌被交警带走后很快就被释放了。”,事实上,查看来源后发现所谓的有人指出立刻释放,是因为有网友破解了其QQ,发现其即时聊天工具QQ有更新。
- 标题为“肇事者当时车速的计算”的推算图,明显是原创内容,因为在版权中上传者声明了是上传者制作。而且公式中因为缺少关键的数值,采用假设的估算数值代入公式。尽管事后证明其和14日发布的官方鉴定结果的“84.1km/h—101.2km/h”相近,该图的计算也十分能表现图的制作者的理科功底,但是我个人觉得不适宜原创内容进入条目,建议采用网友的推论方法来描述(其实也不适合,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更适合的方法)。
- 其他的还有一些细节,相对不是很有影响,但是作为一个条目,而且是本身被关注也是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的条目,那么中立性和可靠来源我认为是很重要的,内容里,死者和肇事者的隐性的形象塑造,也客观上引导了维基读者的对事件的看法,而事件本身不仅仅是死者的事件,还有肇事者的。“生者传记”的出台,也许是因为维基唯恐律师上门,但是我个人也认为,也怕不客观不中立和被扭曲误导的事件影响生者。
- 我个人认为,无须有意无意塑造死者的可怜和价值,肇事者理当受到相应处罚,但是请在情绪外于维基的条目里以更中立的角度和用可来的来源来撰写影响着生者的内容。如果能按生者传记方式更改内容,我会改票的-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4:45 (UTC)
- (-)反对,平常的维基条目可以用常识或者因为历史事件有所了解而在其中有所自由撰写,但是对于目前来说焦点瞩目,争议较大的新闻事件的条目,在很多举证方面应该严谨:
- (!)意見 我在上面已投反對票。再補充一下:
- 一、如模版所述,「本文記述一項新聞動態。隨着事件發展,內容可能會快速更新。 注意:維基百科不是新聞報道,如果您想要提供與此條目相關的新聞訊息,請至維基新聞發佈。」
- 二、格式、行文問題。現況就像把一段段各方言論和疑似報道湊成條目,不像百科內文,娛樂、主觀因素太重。諸如「有目擊者聲稱」、「可能當場死亡」、「後據現場人士回憶」、「但有人指出胡斌被交警帶走後很快就被釋放了」、「後有網友測算出其時速大於90公里/小時」、「另據杭州媒體報道,杭州市長稱該事件駭人聽聞要嚴懲」、「杭州市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發表聲明對此事表示關注」、「專家稱『車速肯定不是70碼』」。
- 三、「參考文獻」本身也成疑。文獻應在一定時間、一定準則下才成立的。網站、報道固然可以是參考資料,但若然連這些都不能令人貼貼服服,條目又憑甚麼支撐?
- 正、反、中立意見俱備,可見條目未如埋想。希望各位不要為支持而支持,一點意見。--傑 雁過留聲 2009年5月14日 (四) 16:02 (UTC)
- (!)意見 我在上面已投反對票。再補充一下:
- (!)意見,改为 继草泥马之后,网络新名词“欺实马”源於什麽事件?,加入引号可能更容易断句。-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14:45 (UTC)
- (-)反对,條目的顯著性沒有問題,但同意Samwingkit和孫學等人的意見。本條目充滿臆測性的內容,目前為止也依然存在許多缺乏引用來源、疑似原創的文字。附圖所謂「速度計算」更是毫無根據,且列了一大堆前提,譬如受害人被撞飛的距離是目擊者推測,柏油路摩擦係數採用一般平均值,計算結果是在一切條件理想情形下等等,是表現看來科學,實際上一點準確性也沒有的東西。該圖片我已加以刪除。用情緒和猜測搞出一堆不可靠的內容,對死者而言並無正義。想幫死者伸張公道,我們就更應該冷靜地把條目整理得精確客觀。--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14日 (四) 17:39 (UTC)
- (!)意見,同意孙学的意见.故意炒作的行为(嫌疑?)违反WIKI精神.--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6:19 (UTC)
- (:)回應:如果沒有實際說我炒作的證據的話,請閣下收回你的話。—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30 (UTC)
- (:)回應:从实质上已经构成炒作.大量未经验证的论据广而告之.另外,希望注意礼节.---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9:04 (UTC)
- (:)回應:冒昧地問一句,閣下認為我的那句話有哪一句冒犯到您了?按照WIKI上關於炒作的定義(且不說這個定義是否嚴謹)。“一些记者经常会把一些新闻事件或名人的行为大肆炒作,以增加销量或收视,有不少是把小事化大来引人注目,过程中常会加入一些主观臆测和未经证实的内容。”首先這是一個媒體現象,在WIKI這樣一個地方炒作有什麽意義嗎?我只是將一個新聞事件完整表述出來而已。大量未經驗證的論據,請問我參考文獻中的哪條新聞出處是不可考的?閣下口口聲聲說我在炒作,我倒想問問,如果按照你的邏輯,WIKI最後應該只是一個詞典罷了吧?孫志剛案或楊佳這樣的詞條是不是應該提刪呢?這些條目的出處比我的詞條還不可靠,大部份都是一些部落格或BBS的傳聞,起碼的來源都是正規的新聞吧?請閣下要么拿出真憑實據來指控我炒作,要么就將你的話收回。紅口白牙的,誰不會說?—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9:58 (UTC)
- (:)回應:从实质上已经构成炒作.大量未经验证的论据广而告之.另外,希望注意礼节.---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9:04 (UTC)
- (:)回應:如果沒有實際說我炒作的證據的話,請閣下收回你的話。—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30 (UTC)
- (!)意見,同意孙学的意见.故意炒作的行为(嫌疑?)违反WIKI精神.--浮云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06:19 (UTC)
- (:)回應
- 來源可靠性問題,根據WIKI的可靠来源方針:“通常同行评审的出版物被认为是最可靠的,其次就是已确立的专业出版物。政府出版刊物常常是可靠的,但不同政府的可靠程度有着很大的差异,常常为了他们自身利益而明确地容许资讯抑制或者甚至欺诈公众。”這次報導中引用的新聞來源大部份是網易、新華網等中國大陸新聞門戶網站新聞,而部份新聞又是他們轉載當地報紙的新聞,可靠性應該過關吧?除了引用中國大陸的報導之外,還有諸如明報和新浪香港站的報導,甚至包括自由亞洲的報導,這些報導從各個角度證明了我在詞條中描述內容的可靠性吧?
- 生者傳記問題,對於肇事者胡斌,我僅僅提供了他的姓名、年齡和就讀的學校,沒有提供更隱私的內容,雖然很多內容在網路上一搜一大堆的。至於肇事者所就讀的學校,目前我所查到的新聞來源是杭州師範學院,并沒有看到杭州師範大學的報導。
- 一些沒有可靠來源的消息我是以第三方立場的角度轉述,雖然網路上有一些疑似是胡斌好友或女友的辯護,但是因為沒有更多的旁證且煽動性太大和缺乏中立性而沒有引用。轉述的內容也僅僅是描述事件背身,并沒有太多的評論和針對肇事者本人的攻擊。
- 以上,我不認為該詞條的中立性和可靠性有問題。—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30 (UTC)
- (:)回應,蘑菇,我知道你填入了许多各方来源,但是填入各方来源不表示内容就中立了。另外你真的仔细看了我写的反对原因吗?我个人认为有涉及生者传记的有如下:
- 文中“根据现场拍摄的照片,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对死者不闻不问且与同伴嬉笑打闹的行为”,缺乏来源支持,我也听说肇事者有所放肆言论,但请注明可靠来源。
- 文中“同时目击者声称胡斌肇事后态度依旧嚣张,并向其母亲寻求帮助。后据现场人士回忆,胡斌的母亲在车祸之后拨打了将近40分钟的电话。”,同上,一样是很重要之处,也是影响众多关注者的一个关注点,居然没有来源。
- 以上2点绝对是涉及了生者负面消息了吧,但同时缺乏来源,我知道传闻很多,我个人也是在杭州,但是可靠来源仍旧不能替代,因为此处可能影响到肇事者一生。
- 另外:
- 杭州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学院这个细节其实很简单可以验证杭州师范大学网站首页,为什么在我提出后仍要继续坚持媒体的疏忽呢?
- 文中“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人指出胡斌被交警带走后很快就被释放了。”13 ^ 杭州富家子飙车撞死人续:肇事者事发后还在上QQ,你的确引用了比较权威的媒体新闻——搜狐网,我承认,但是对比来源里写的和条目里的原文,文中是指很快被释放,但是来源里是报道的记者从网友中得到消息,网友破解了肇事者QQ,发现肇事者QQ上有更新。此处,我希望你能再次冷静的看待我和其他维基人为什么投你反对票,再次查看下你的可靠来源与你的内容是否是直接有关,或者没有被你的推论及听到的传闻所误导,尽管可能对新条目推荐苛刻了些,但是我再次强调,事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肇事者(生者)的生活,推论和传闻也许99%是正确,但是那1%呢,而如果尽力做到按可靠中立的来源撰写的话,我想出现出入,也无愧已心的
- “事后,杭州交警公布肇事者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中的参考来源 杭州警方通报富家子飙车撞死人案 并无指出70公里之说,反倒是该页面的论坛里网友发的一个帖子。虽然事实上杭州交警的确声明时速为70公里。意思就是说,你的来源和你的内容不对不符,
- 刚再看了下条目,条目里蘑菇上传的原创的车速推理图被其他维基人删了,但是再看看支持票的,有人是因为反应大陆实情或者杭州和浙大情节投的,而且都是我以前认为是编辑方面的榜样(虽然没有交流,但是曾多次关注他的维基编辑),感到有点失望。请蘑菇检查一次来源和内容,我其实很想删去自己的反对票。-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5:10 (UTC)
- (:)回應:时速七十公里是来自新闻发布会上交警自己的说法,这个是有视频为证的。如果你看过那个视频的话,就知道了。其他有违背生者传记的东西在修改中。—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16:53 (UTC)
- (:)回應,我自然也听说了交警的70码一说,“事后,杭州交警公布肇事者当时时速只有70公里”新添加的参考来源5.7杭州富家子弟 飙车撞死人 警方通报会视频 也证明了交警说的肇事者始发地,案发基本经过,死者目的的,肇事车为改装车及70码的初步认定。;另,看了其他你的来源的视频,联想我以前半夜老听到的飙车声,搞不好也是肇事者,当时住文三的翠苑,与文二西路就是隔壁了。也同意K君的社会影响,中立性有了很大改善,对敏感性内容的来源也丰富了。-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6:50 (UTC)
- (:)回應
- (+)支持--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0:02 (UTC)
- (-)反对:雖具知名度但重要性成疑,而且內容以點例或條例為主,過於鬆散。--五月病中的小琛兒 探病去 病歷表 2009年5月15日 (五) 15:01 (UTC)
- (!)意見:這實在是一個可以持續關注追蹤的事件,謹對後續的寫作提供一點淺見。當前條目中立性和原創性的問題確實逐漸改善了,但對於非杭州人,尤其是像我這樣的台灣人來說,事件的重要性仍不是那麼容易理解(我相信事件本身是重要的,但現在條目主要是依日程表列事件發展經過,缺乏對社會影響的描述)。像這樣的事件,其重要性應該在於它如何激起輿論的反應,有甚麼社會性的效應,乃至於對制度或既有的陋規造成破壞性的衝擊(如果有的話)。譬如寫輿論的反應,不是說要去引用幾句網友的話,而是可以看網路在這樣的事件中扮演甚麼樣的社會角色,對輿論和官方造成甚麼樣的壓力,進而影響到社會公義的實現等等。這些才是一個社會事件之所以被人們記憶,並值得被寫成百科條目的價值所在。我相信應該有不少社會觀察家的評論會寫到這些,也許可以參考看看吧。--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5月15日 (五) 17:53 (UTC)
- (=)中立:重要性要寫清楚,那內容一定是跟本案例息息相關,內容有點不夠充分,請閣下注意!----小躍(Xiou yue)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21:54 (UTC)
如果需要掛中立模板請不要匿名
關於中立性問題的質疑請在討論頁中提出,也不要匿名。—蘑菇@(☎)(♨) 2009年5月14日 (四) 03:12 (UTC)
關於新聞來源的可靠性
- 大部份的新聞來源為網易、新華網等中國大陸的知名新聞網站的新聞,而且部份新聞還是這些網站轉載當地報紙的欣慰,爲什麽這樣的新聞會被人質疑可信度?
- 除了中國大陸的新聞之外,還攫取了香港的新聞報導,甚至包括對中國大陸不友好的新聞媒體報導。
- 有部份內容為現場網友的個人言論,我也在條目中用第三方的角度予以引用,我想這不構成中立性問題吧?
—蘑菇@(☎)(♨) 2009年5月15日 (五) 06:15 (UTC)
2009年是中国网络“马年”啊!o(∩_∩)o...哈哈
都是马的远亲啊!!! —5·12♡中国爱 2009年5月17日 (日) 11:16 (UTC)
来源如何不代表内容如何,请保证用来源写出了符合来源的内容
条目中直接引用了来源的一节标题“网友呼吁封杀百度 飙车事件上失语,被指责充当保护伞”,文中甚至没有提到“媒体”,而是用3个网友来痛斥百度“疑似”抓取能力和百度屏蔽的行径,我想说的是,用可靠的来源可以写出任何你想写的东西,但那是可取的吗?难道现在写可靠中立可查证的内容不足以泄愤了?-孙学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06:54 (UTC)
- 这样就有点求全责备了,媒体并不都是中立的。我们每个人都没法做到完全中立,你用你的价值观去选择所谓中立的媒体报道,也并不能保证100%客观中立。但可靠的来源可以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不过原文中的语气可以变动。但引用上无误。因为如果太过执着于“可靠来源”“客观中立”的新闻,那么“欺实马”这样来自民间论坛的名称,岂不是绝无可能进入维基的范围内?—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5月20日 (三) 07:18 (UTC)
- 原表述确实有问题“飙车事件上媒体失语,被指责充当保护伞”如果“失语”的话,哪里来了那么多报道,来源里有很多是出自新浪搜狐的报道。“百度等搜索网站存在与政府的内部金钱交易。”更是可笑,政府对付百度这个流氓网站难道还需要金钱交易?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07:45 (UTC)
“胡斌无罪释放”缺乏根据,并且从各大媒体渠道得不到确认,因此删除。Shining365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5:42 (UTC)
优良条目候选
- 以下内容移动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后修订版本)
- 杭州飙车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事件(或交通?觉得不单纯是交通),推荐-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0:01 (UTC)
- (+)支持,条目长度已勉强达标,10,819字节。中立性和可查证的来源可以说是在User:Iceheart、菲菇等帮助下有相当的示范性,而且全文措辞简练却是内容完整,目前审判结束,可以说是事件的大致结束了(好像暂时没有想上诉的报道)。-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0:01 (UTC)
- (+)支持+(!)意見基本上还是支持的,不过如果暂时没有想上诉的报道的话,就应该等罪犯入狱再来推荐会比较好一些。--圍棋一級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1:44 (UTC)
- (+)支持}+(!)意見,同上諸君,另敬請再擴充主要內容—ArikamaI:M16、M249、M1911,全部惹人不愉快,全部毀掉(ArikamaI的24小時運作通訊裝置) 2009年7月20日 (一) 22:33 (UTC)
- (-)反对,对事件的经过、庭审、引发的争议等描述都过于简单,有大幅扩充的余地。—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9年7月20日 (一) 16:15 (UTC)
- (+)支持+(!)意見,结构清晰,如果有一些图片就更好了!快乐大师 (留言) 2009年7月21日 (二) 06:10 (UTC)
- (-)反对,尚未尘埃落定。--Gilgalad 2009年7月21日 (二) 13:51 (UTC)
- (!)意見發展中條目不必急推,現在看下有點空虛。窗簾布(議會廳)(參與動員令報名) 2009年7月22日 (三) 02:03 (UTC)
- (+)支持},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我在马路边撞倒一青年/把他交到JC叔叔手里边/叔叔拿了钱/才判我3年/我高兴地的说了声/叔叔再见”。(!)意見,按道理双方可能还会要求上诉,只要上诉,案件就没有结束,结果还会有改判的时候。这个案子注定不会被客观判决。—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7月22日 (三) 04:25 (UTC)
- (!)意見,建议条目尽量采用段落式,而避免条列式。另外,可以加入庭审时有人怀疑被告被替身的内容。作为杭州人,我也很希望这个条目可以引起大家的关注。谢谢!--Hamham (留言) 2009年7月22日 (三) 05:08 (UTC)
- (:)回應,可能的后续发展,主要内容的扩充,条列式的不适宜,诸位主要是这三点回馈和建议(或反对意见),我作为条目的推荐人,当然有责任进行适当补完,不过我们再看看
文笔流畅; 内容精确; 中性观点; 不会大幅变更; 符合可供查证的要求; 尽可能包括图像描述内容,而图像授权信息必须充分;
我想,杭州飙车案除了的确应该延后到事情平静几波后推优提名,其他诸项是符合了,尽管这些是必要的而不是充要的。可我在起初那么性急将其推优推荐时是想把杭州飙车案作为简练的优良条目的典范的,内容简练到位但足以完整地支撑起条目,来源覆盖和权威性较好,最难耐可贵的是在多位维基人的贡献和自我修正下,角度理性言词没有偏见,可以说丝毫没有因为事件和肇事者而主观偏向,我认为这几点是足以符合优良条目了。当然,我前文所说的三点的确是存在的问题,但优良条目决不是条目的终点,我们是可以去认同他基本符合优良条目时也提出条目的不足处的。再次谢谢诸位的反馈和对杭州飙车案的关注。-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13:20 (UTC)
- (-)反对。這個條目算是對於一個新聞事件的報導,在內容深度上不夠,有不少內容僅僅是法律條文,雖然與條目所敘述的事件有關係,但是也不能真的算是很有關係的內(類似的事件都可以引用相關的內容)。-cobrachen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1:10 (UTC)
- (-)反对。内容多为观点和法律条文的罗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7月27日 (一) 03:34 (UTC)
- (:)回應,法律条文为推优提名后,关注的维基人增加的,现在的问题只是使人注意力变迁而已。而且法律条目是单击后才显示的,而各方观点作为事件的影响罗列了正文的三分一-孙学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6:52 (UTC)
优良条目候选(第二次)
杭州飙车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罪案,提名人:Fxqf·留言簿
- (+)支持:提名人票。28,363字节>6,000字节,事实清楚,文笔清晰,通俗明了,观点中立,没有来源请求。文章把案件的来龙去脉梳理的很清楚。此条目曾在一年前提过一次优良条目,但未当选,因为当时一审刚刚结束,很多事情都还在发展。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了,不会有什么大的变化了,该更新的都更新,条目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并且最近一个月内没有发生编辑战,符合优良条目的要求。——Fxqf·留言簿 2010年12月2日 (四) 11:15 (UTC)
- (-)反对--其实我不喜欢投反对票,但这个条目……起码的起码,事件进展和影响不要写成年表和点列。资料来源最好能补充信息,以cite web模板统一格式。然后突然冒出个“二是胡斌“替身”的问题。”,但是前文并没有提到任何和替身有关的话题,再者起诉审判太简略,像是双方辩护律师、人证物证,公诉人法官等情况都没有说明。还有最好等够提供事发时的背景信息,肇事人当时是在从事飙车活动还是日常驾驶?这个事件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70码,因此可以将70码所引发的讨论和媒体、网友关注多写一点。蓝色的顶夸克-对撞机·气泡室- 2010年12月2日 (四) 13:30 (UTC)
- (+)支持,但是希望能更正以上问题,重新排版。——路恩 (留言) 2010年12月3日 (五) 01:36 (UTC)
- (-)反对,同意zjc263的意见。另外,那个信息框用错了吧?这是一个社会案件,而不是战争中对平民的攻击,居然还有武器....无语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2月3日 (五) 03:35 (UTC)
- (-)反对,質量之粗劣,實爲不堪入目--Coekon (留言) 2010年12月3日 (五) 06:18 (UTC)
- (-)反对:沒有像不堪入目般這麼糟。但這個條目僅DYK的等級而已。--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0年12月5日 (日) 12:26 (UTC)
- (-)反对条目格式与排版、叙述语气都还可以,但内容包含广度和信息翔实性不足,该事件前前后后所造成影响和反应远远不足此些,“70码”这个流行词有很多深入的“演绎”。--∰ 黑目观世界 ⌘ 2010年12月6日 (一) 13: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