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廷桂

乾隆朝「五督臣之首」

黃廷桂(1691年—1759年),莆陽黃氏,字丹崖漢軍鑲紅旗人,清朝重臣。官至正一品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陝甘總督,又因征準噶爾時調集糧草馬匹得當,為清軍後勤做好足夠的保障,因功被乾隆帝封為三等忠勤伯,並賞與「四團龍補服」、「紅寶石帽頂」、「賞戴雙眼孔雀翎」等。乾隆四十四年時又獲賜「圖形紫光閣」殊榮,乾隆在寫作懷舊詩時,將其列為「五督臣之首」,在其過世後被給予諡號「文襄」,並入祀賢良祠

忠勤文襄伯 黃廷桂
大清三等忠勤文襄伯爵
大清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陝甘總督
國家清朝
時代清代前中期
主君清聖祖清世宗清高宗
江夏莆陽黃氏
黃姓
廷桂
丹崖
封爵雲騎尉1710年,20歲)
騎都尉1756年,66歲)
三等忠勤伯1758年,68歲)
封號乾隆朝「五督臣之首」
族裔漢族
旗籍漢軍鑲紅旗
出生清朝聖祖康熙三十年(1691年
逝世清朝高宗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
69歲
谥号文襄
祠廟京師賢良祠
親屬
父親署理閩浙總督福建巡撫 黃秉中

生平

平步青雲

黃廷桂為監生出身。

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年方弱冠的黃廷桂,承襲了來自於其曾祖黃憲章所傳下的正五品雲騎尉世職。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23歲的黃廷桂被授予任正五品侍衛處三等侍衛。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30歲的黃廷桂升任正三品鑲紅旗參領

雍正三年(1725年)十二月十八日,35歲的黃廷桂升任正二品直隸省宣化鎮總兵[1]

鎮守四川

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十二日,升任從一品四川提督[2]

同年七月,時任川陝總督、三等威信公岳鍾琪上奏道,在四川成都府,有一個名叫盧宗漢的男子沿街叫喊,說岳鍾琪即將帶領川陝的兵馬起兵反清,而後盧宗漢就被身為四川提督的黃廷桂給抓獲,但應事關本人,所以上奏雍正帝請求裁斷。於是雍正便下旨道,數年以來有許多人在他身邊誹謗岳鍾琪,甚至說岳鍾琪乃是南宋名將、鄂忠武王岳飛之後,所以要為宋金之事報仇雪恨,真乃荒謬之極。岳鍾琪功勳卓著,所以雍正才讓其鎮守西陲要地,並予以其重兵,因此那些詆毀大臣者都是當誅之人。而這次謠言的起因絕非是偶然形成的,其背後必有原因,正如之前的蔡珽程如絲等人一般。此次也未必不是有人挾怨報復,並暗中指使,因此雍正下令刑部左侍郎黃炳和四川提督黃廷桂,會同嚴加審問該案。[3]

雍正九年,四川总督。乾隆十三年,两江总督;十六年,陕甘总督;十八年,回任四川总督;二十六年,又任陕甘总督[4]

而後歷任天津鎮總兵、甘肅巡撫等職。乾隆十二年(1747年)升陝甘總督,次年改兩江總督。十五年(1750年)加太子少保,次年復任陝甘總督。乾隆十八年(1753年)任吏部尚書,次年加太子太保。乾隆二十年(1755年)升武英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次年晉騎都尉。卒谥文襄

家族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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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清史稿·卷323》,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 《清史列傳》. 卷16,頁18-24
  • 《四川通志·武英殿大學士總督四川軍務文襄黃公傳》.《碑傳集》.冊5卷70,頁92-94.
  1. ^ 《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九》:「辛巳。陞鑲紅旗參領黃廷桂、為直隸宣化總兵官。」
  2. ^ 《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三》:「陞直隸宣化總兵官黃廷桂、為四川提督。直隸山永副將李如柏、為直隸宣化總兵官。」
  3. ^ 《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九》:「丁巳。諭內閣。頃岳鍾琪奏稱、四川成都府城中。有一男子、沿街叫喊。說岳鍾琪帶領川陝兵馬。欲行造反。其人已被提督黃廷桂拏獲。臣不便檄訊。又不敢隱匿等語。數年以來。在朕前讒譖岳鍾琪者甚多。不但謗書一篋而已。甚至有謂岳鍾琪係岳飛之後。伊意欲修宋金之報復者。其荒唐悖謬。至於此極。岳鍾琪懋著功勳。朕故任以西陲要地。付以川陝重兵。而憸險姦邪之徒。造作蜚語。煽惑人心。讒毀大臣。其罪可勝誅乎。此成都造言之人。斷非出於無因。或蔡珽、程如絲輩。懷挾私怨。暗中指使。或再有播弄之人。均未可定。著交與黃炳、黃廷桂、會同嚴審。此事關係誣謗國家大臣重案。非民間誣告比也。至於川陝兵民。向來淳良忠厚。……」
  4. ^ 载《钦定八旗通志:总督》卷339。
官衔
前任:
孫嘉淦
吏部漢尚書
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庚寅-乾隆二十年五月辛卯
(1754年1月2日-1755年6月27日)
繼任:
王安國
前任:
來保
武英殿大學士
乾隆二十年六月壬子-乾隆二十四年正月己亥
(1755年7月18日-1759年2月14日)
繼任:
阿爾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