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教育 (智障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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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課程簡介
中一至中三課程大部分時間與具體化及生活化息息相關,內容設定在幼稚園至小學程度,甚少出現社會性及學術性理論的;而中四至中六課程作為初中的延續並注重探究式學習,也可以從四至八個的選修科目中選擇其中一兩項。
課程架構
智障調適課程包括語文、普通話、英文、數學、常識、普通電腦、設計與科技、家政、德育、音樂、視覺藝術、自理、體育及圖書科等十四個科目。
高中階段是初中的延伸課程,課程注重探究式學習。包括由核心科目、選修科目及其他學習經歷三個部分組成。三個核心科目包括有語文、數學及公民教育科,選修科目包括有體育、視覺藝術、資訊及通訊科技、科技與生活、音樂、設計與應用科技、倫理與宗教和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等,而其他學習經歷有籌備活動、餘暇活動、家事經歷及工作訓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