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淙,中華民國法官、前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長。理湛聯合法律事務所台南所所長[1]

生平

陳世淙,生於民國40年,台灣省嘉義縣人。於民國68年9月28日任職法官,於110年2月21日退休。擔任法官時期累積辦案19,799件,法官資歷42年,其中25年在最高法院[1]

經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畢業,66年司法官特可及格,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結業。之後進入法界服務約42年,其中25年係在最高法院。曾任高雄、台南、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台東地方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科長,最高法院法官、大法庭法官,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庭長。現為理湛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事件

评价

正面评价

工商时报高度评价其法官資歷,誉其为“捍衛當事人權益的正義使者”[1]

负面评价

前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謝明達改判無罪案,攻占行政院案,「中山之狼」案等判决中,陳世淙与黃瑞華法官行事遭媒体批评。[2]

陳世淙曾被批喜好賞玩古董,不積極審判。陳發表聲明回应称,原審違法判決而必须發回更審,个人爱好未影响審判工作。[2]

富商翁茂鍾案,因收受饋贈牵扯其中,媒体质疑黃瑞華等未加以批判。[2]中华民国司法院点名其2007至2013年长期接受翁茂钟赠礼,行为不当但已逾时效,不必行政惩处。[3]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郭靜芝. 42年法官經歷 理湛陳世淙用圓滿智慧捍衛當事人權益. 工商时报. 2023-04-10 [2023-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6) (中文(臺灣)). [來源可靠?]
  2. ^ 2.0 2.1 2.2 林偉信. 刑一庭強勢拍檔 爭議一籮筐. 中国时报 (台北). 2021-01-18 [2023-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2). 
  3. ^ “太阳花”被判无罪!因魏扬是“促转会”主委儿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