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如星(?—1610年),号方壺河南新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郭如星
大明吏科都给事中
籍貫河南河南府新安縣
字號號方壺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
出身
  •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國初始祖郭廷彦者,自偃師徙居新安,五傳生郭禮,禮生蓬,號石橋,為如星祖父。祖母藍氏。父時安,字子行,别號雲亭,贈中書舍人。元配董孺人,继室劉氏[1]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授中书舍人,歷工科、礼科、刑科给事中,累官吏科都给事中。万历二十九年,湖廣僉事冯应京以劾税監陳奉,被贬职除名,又命逮入京。吏科都给事中郭如星、刑科给事中陈维春更连章弹劾陈奉。万历帝怒,谪两人边方杂职,郭如星被降职为贵州印江县典史,陈维春为贵州桐化县典史[2]。万历三十八年二月(1610年)卒官。

家族

娶孙氏、许氏,有子郭起龙。

参考资料

  1. ^ 《明故封徵仕郎中書舍人雲亭郭公暨配贈孺人董氏合葬墓誌銘》 賜進士第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制誥經筵總裁國史會典沈鯉撰文; 賜進士第中憲大夫奉敕總理粮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前大理寺少卿廣西道監察御史陳惟芝篆盖; 賜進士第修職郎行人司行人奉差冊封周府陳心傅書丹。 封中翰雲亭郭公之卒也,元配董孺人前卒幾四十年所矣,其冢嗣給諫君如星自為状,函書京邸,請余銘而納諸函。余謝不敏,忍辭按状:公諱時安,字子行,别號雲亭,國初始祖諱廷彦者,自偃師徙居新安,五傳生禮,禮生蓬,號石橋,盖公父也。娶藍夫人,生公。……給諫君甫丱角,即補邑諸生,盛有時名。弱冠廪於庠,無何而藍夫人、石橋公相繼即世。以萬曆乙酉登鄉薦,己丑成進士,起家中書。有頃,給諫君用高等擢諫議,迎養公於京邸。自入掖垣,歷左右,擢吏刑都諫。距公生嘉靖戊子九月十五日,卒萬曆癸卯十二月十九日,享年七十有六。配董孺人生嘉靖乙未十月十八日,卒隆慶丁卯九月十二日,享年三十有三。繼娶劉氏,子男二,伯即給諫君如星,萬曆己丑進士,由中書舍人歷吏科都给事中,娶孫氏,邑廪生夢霓女,早卒,贈孺人;繼娶靈寶許氏,知縣茂梅女,封孺人。仲如斗,庠生,娶仝氏。女二,伯適王萃秀,以殉夫逝,奉旨樹坊旌表貞烈,建祠歲祀。仲適陳保民,俱董出。孫男一:起龍,聘知縣洛陽王之鑰女,如星出。孫女四,一適兵馬靈寶王省方子願見,一字行人司行人洛陽陳心傳子明幹,一字應天巡撫都御史孟津陳惟芝子爌,如星出。一適王國誠,如斗出。
  2. ^ 《明史·列传第一百二十五》:吏科都给事中郭如星、刑科给事中陈维春更连章劾奉。帝怒,谪两人边方杂职,系应京等诏狱,拷讯久之不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