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都(?—?),别號贊皇,湖廣承天府潜江縣民籍[1]。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湖广乡试第二名举人[2],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三甲一百七十四名進士,授直隶宝坻县知县,擢户部主事,崇禎元年(1628年)五月,陞戶部員外許都為陕西按察司僉事,官至山東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