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維德拉·拉馬斯互不侵犯條約
互不侵犯和和解的反戰條約(英語:Anti-war Treaty of Non-aggression and Conciliation),又被稱為薩維德拉·拉馬斯條約(英語:Saavedra Lamas Treaty)。乃 1933 年 10 月 10 日於里約熱內盧簽署的美洲條約。簽署國分別是: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巴拉圭和烏拉圭。美國其後於 1934 年 8 月 10 日亦加入該條約。該條約於 1935 年 11 月 13 日生效。它於 1935 年 11 月 28 日在登記入國際聯盟條約系列。[1]
該條約隨着 1948 年 4 月 30 日締結的《美洲和平解決條約/波哥大憲章/波哥大公約》(第 58 條)生效而終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