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汝瑚
生平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任南海县知县,均赋役,平税课,寇至辄歼,报最,拜御史。疏请罢矿洞,撤还营利诸使,神宗知甚名,命巡视蓟昌保定[1][2]。会丁忧归,权贵素忌之,遂摭他事议斥。起补寿州判官,两任保康、光化知县,皆有政声。再晋南兵部主事,转礼部郎中,久之,以广西参议分巡宾州[3],中途遘疾卒[4]。
参考
- ^ 《明神宗實錄》:万历二十五年二月,直隶巡按蒋汝瑚奏册使杨方亨满载迁延,乞搜赃正法,仍正石星欺罔之罪。不报。
- ^ 《明神宗實錄》:万历二十四年九月,差御史蒋汝瑚巡视山海关。
- ^ 《明神宗實錄》:万历四十三年六月,升张文燿为贵州左布政使,戴廷诏为江西右布政使,熊应占为陕西右布政使,刘昶为广西右布政使,董肇胤为广东右布政使,蔡复一为浙江按察使,程寰为湖广按察使,刘毅为江西参政,李思诚为福建参政,张五典为山东参政,常守信为湖广参政,秦道显为四川参政,沈球为山东副使,王玺为广西副使,留敬臣为贵州副使,卢龙云为贵州参议,沈朝焕为福建参议,李应魁为陕西参议,吕兆熊为河南参议,刘承诹为云南参议,蒋汝瑚为广西佥事。
- ^ 《豐城縣志》
- 《南昌府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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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段克允 |
明朝南海县知县 萬曆十八年-二十三年 |
繼任: 吳㝱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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