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豪才

中国政治人物

罗豪才(1934年3月—2018年2月12日),男,祖籍福建安溪新加坡归国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中国致公党的杰出领导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致公党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共产党党员[1]

罗豪才
全国政协副主席
任期
1998年3月—2008年3月
主席李瑞环 贾庆林
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任期
1997年11月—2007年12月
前任董寅初
继任万钢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4-03-01)1934年3月1日
 海峽殖民地
逝世2018年2月12日(2018歲—02—12)(84歲)
 中国北京市
籍贯福建安溪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中国致公党

生平

早年

1934年3月,罗豪才出生于新加坡,幼年时不少亲友被占领新加坡的日本侵略者杀害,所以他自幼对日本帝国主义心里非常痛恨。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罗豪才重获读书机会,随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跳级考入中学。此后他参加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1951年4月14日,17岁的罗豪才被新加坡的英国殖民当局逮捕,监禁一年零三个月至1952年7月出狱。1952年7月,罗豪才因为“出生证”丢失而被新加坡的英国殖民当局驱逐,他由此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1][2]

1952年至1956年,他先后在广东省广州市知用中学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学习,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北大生涯

1960年大学毕业后,因为北京大学法律系计划开设东南亚国家法律课程,罗豪才在新加坡学过马来语,所以留校任教,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1984年至1985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他的联系导师是美国行政法奠基人欧内斯特·盖尔霍恩。1985年至1986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2]。1990年代初,罗豪才与袁曙宏等人率先提出“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2]

1986年至1992年,罗豪才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992年至1993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侨联主席。1993年至1995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1][2]

法官生涯

1995年至1996年,罗豪才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6年至1997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7年至1998年,任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5年6月,罗豪才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后,主管行政审判和法官培训等工作,常为协调、调查案件亲自出马,还亲任审判长主持审理工作。罗豪才赢得了“人民法官”的尊称。作为全国政协和中国侨联的领导,他还关心海外留学人员生活,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归国创业。他组织了中央调研组走访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单位,并考察调研北京上海苏州南京大连等地的“创业园”。1999年,罗豪才在全国政协大会发言《筑巢引凤,精心培育,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健康发展》引起中央重视[2]

晚年

1998年3月,64岁的罗豪才当选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同时还兼任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1][2],2000年当选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

2003年3月,罗豪才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2007年5月10日,罗豪才当选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任期至2016年12月[1][2]。2005年12月8日,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成立,罗豪才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身份出任中心名誉主任。他是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

2008年3月,74岁的罗豪才卸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职务。直到2016年,罗豪才仍然活跃在法律专业领域活动中,就“互联网时代的人权与发展”等议题发表看法[2]

2018年2月12日9时02分,罗豪才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2]。2月24日上午,罗豪才的遗体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火化。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罗豪才简历. 人民网. 2002-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0).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法学大家罗豪才逝世:在最高法任职时曾赢得“人民法官”尊称. 澎湃新闻. 2018-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政党职务
前任:
董寅初
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1997年11月-2007年12月
繼任:
万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