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樂義
田樂義(1544年—?),字宜卿,河南開封府蘭陽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田樂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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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左參政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蘭陽縣 |
出生 | 八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杜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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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河南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百二十二名,三甲第二百五十三名進士[1][2]。初授台州府推官,萬曆五年(1577年)闰八月選授户科给事中,七年二月以年例外放四川按察司佥事,十年正月升湖广左参议,十一年八月升为山东副使、整饬临清兵备,十五年二月升湖广左参政,十六年二月以山东巡按御史毛在论劾不职,被降调。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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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袁均咸 江西举人 |
明朝台州府推官 1572年-1577年 |
繼任: 俞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