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驥 (崇禎進士)

王驥(?—1658年),冀超直隸鎮江府丹徒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1]

生平

王驥是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舉人[2]崇禎元年(1628年)聯捷進士,歷官浙江嘉興、湖廣孝感知縣,陞兵部主事、湖廣湖北參議廣東布政使,入為太僕寺卿[1]弘光元年(1645年)正月,經左良玉推薦,任兵部右侍郎,以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撫湖廣,他推辭不赴任。永曆十二年(1658年),因鄭成功充當內應而遭清朝朝廷抓拿殺害。

妾侍胡氏是江都人,被逮捕後服毒寫下絕命詩後去世[3]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同(高斗樞)時王驥,字冀超,丹徒人。崇禎元年進士。歷孝感、嘉興知縣,兵部主事,湖北參議,廣東右布政使,太僕卿。
  2. ^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天啟七年丁卯科 沈幾榜 王驥 見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元年正月,以左良玉薦,出為兵部右侍郎、副都御史,巡撫湖廣,辭未赴。永曆十二年,內應鄭成功,被執死。妾胡,江都人,被逮,仰藥賦絕命詩死。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光緒《丹徒縣志》·卷二十二·選舉志
官衔
前任:
駱天閑
明朝嘉興縣知縣
1629年-1630年
繼任:
康元穗
前任:
高奇英
明朝孝感縣知縣
1632年-1634年
繼任:
雍鳴鸞
前任:
顧其仁
明朝湖廣按察司分守湖北道參議
崇禎年間
繼任:
曹代之
前任:
曾棟
明朝 / 南明廣東右布政使
1644年-1645年
繼任:
顧元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