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春(1910年—1984年3月19日),原名王武生,直隶曲阳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湖北宜昌地委书记;广东粤东区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湖北省委副书记;湖南省常务书记、第二书记及代理第一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曾被毛泽东称赞为“农业专家”。1984年3月在长沙去世。[1]

参考文献

  1. ^ 湖南举行纪念王延春诞辰100周年座谈会. [201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4-15). 
政党职务
前任:
张平化
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
1966年6月-1967年3月(代理)
繼任:
黎原
前任:
郝中士
中共粤东区委第一书记
1953年-1954年
繼任:
焦林义
前任:
首任
中共宜昌地委书记
1949年5月-1951年
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