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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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源
出自希臘語:Λογότυπο(logotypo)→拉丁語:logotipo→法語、英語:logotype。
「logotype」在印刷術語是「單語(logo-)活字(type)」意思,例如「on、if、an、the……」等簡短語詞鑄為一個活字,類似「連字」(ligature,如æ)、「語標」(logogram,如$)的概念,因此又譯作「合成字體」並衍生出「文字標識」的意涵,[2]商業化即「文字商標」(wordmark)。
而「logo」本是「logotype」縮寫,後用來指文字與圖像的標記,常視為商標或品牌的同義詞。日本習慣上採「logo」原義「文字標識」細分,另創和製英語「logomark」(ロゴマーク)強調其文字及圖形組合[3],惟實際使用依然簡稱「logo」(ロゴ)。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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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商业用途来说,一个优秀的標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例子
參見
注释
參考資料
- ^ 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非傳統商標介紹-聲音商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黃鈴池. 漢字合成字體表徵意象及行業特性之研究PDF. 台南科大學報第29期. p075-096. 2010-10.
- ^ 「ロゴマーク」は和製英語 - グラフィックデザイナーのための英語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