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緯
李本緯(1567年—?),字淶玉,山西曲沃縣人,錦衣衛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本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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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右布政使 | |
籍貫 | 山西曲沃縣 錦衣衛籍 |
字號 | 字淶玉 |
出生 | 隆慶元年丁卯十一月初三日[1]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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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辛卯科順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四名進士[2][3]。除陝西鞏昌府推官,擢兵部主事,管山海关事,晉郎中。三十七年升山東陽和道參政。改山西參政,被弹劾降職歸。三十八年起復山東副使,歴山東參政、按察使[4]。升陕西右布政使[5],仕至山東右布政使[6]。
著作
工詩,有《灌蔬園集》[7]。
家族
参考文献
-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歴便覽》,淄邑後學畢岱烶孟輝甫敬録。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六》:萬曆四十一年三月丙子 升山東布政使司參政李本緯為本省按察使,江西副使洪佐聖為本省參政。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七》:萬曆四十年七月癸丑 升山東按察使李本緯為陕西右布政,原任河南參政張崇禮為陕西按察使,戶部郎中丘云肇為南直廬州府知府,雲南參政毛章彥為貴州按察使。
- ^ 萬曆四十三年十月,先是山东强贼入安丘县城抢毁库狱,抚按二臣各疏参安丘知县梁聘孟、昌乐知县王鼎臣,酌议降处。吏科抄参谓崇山盗起,伤典史,杀官兵,竖旗聚众至七八百人。安丘去崇山三十里,平日不预堤防,临时不设戒备。昌乐启衅激变有因,且隆庆年间有另议失事条格,各州县掌印巡捕官盗至三十名以上者罢其官之例。于是吏部拟将昌乐知县王鼎臣照罢软例冠带闲住,安丘知县梁聘孟照失事例革职为民,右布政李本纬罚治。 上然其议。
- ^ 《明詩綜·卷六十二》:李本緯,字君章,錦衣衛籍,曲沃人。萬厯壬辰進士。除鞏昌推官,仕至山東右布政使。有《灌蔬園集》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