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官令
太官令,又作大官令,中国古代官名。
秦朝、汉朝太官令是少府属官,掌管宫廷饮食,有七丞,俸六百石。东汉置一员,六百石,汉桓帝延熹元年(158年)使太官令得补二千石,属官有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二员。左丞掌饮食,甘丞掌膳具,汤官丞掌酒,果丞掌果及蔬菜。属吏六十九人[1][2]。
三国曹魏沿置,六百石、七品,孙吴也置太官令。两晋改属光祿勳,东晋一度废除光祿勳而隶属于司徒。南朝宋太官令员一人,隶属门下省侍中;南齐太官令一员,隶属尚书省;南梁太官令隶属门下省,一班,置令一人,太官有市署、正厨、酒库诸丞数人。南陈沿梁制。
北魏太武帝时以毛修之为太官尚书,主进御膳。后分属两省:太官为尚食、中尚食,掌御膳,隶属门下省和集书省;而太官令则掌百官馔食,置令丞,隶属光禄卿。北齐置太官令为光禄寺太官署长官,从八品上,设令丞,掌管食膳而不主御膳。
隋朝置太官令,设三员,正八品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升为正六品。唐朝置二员,从七品下,掌管供祠宴祭品(祠祭)、朝会膳食。
宋神宗元丰改制后,置太官令一员,正九品,隶属于光禄寺,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罢,后重新设置。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设置尚食局后,太官令仅掌祠祭之事。
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光禄寺置大官署,设大官令一员,从六品,掌管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宴犒之事,后改为大官署署正。
參考資料
- 《历代职官表·光禄寺》
- 《通典·职官七·光禄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