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绍尧(?—?),字延祖,號大愚湖广常德府武陵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广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會試副榜,任宜興縣教諭[1]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2]。任高阳县知县,下车首禁魏忠贤生祠奏乐尚食,又璫族冉世魁叔侄争产相屠,绍尧籍其家赀充饷,忠贤怒,被逮下狱[3][4],坐赃三万,考掠惨酷[5][6]。崇祯帝立,出绍尧狱中,升兵部武选司主事,晋职方员外郎,崇祯六年(1633年)出守开封府,九年升河南汝南副使,平定流民之乱,当权者妒忌之,十年拾遗,降调山东运判。十一年改平乐知府,十二年迁陕西驿传副使,当时关中荒乱,弃婴遍地,绍尧收养以万计,十四年转浙江嘉湖参政,十五年降调,十六年补广西府江道参议。值粤西靖江王叛,绍尧监军擒其渠,以佥都御史巡抚贵州。永曆时,以功晋户部右侍郎,未几卒,谥文贞[7]

家族

弟唐思尧,字君赞,恩贡,以彭水知县迁户部主事,死于张献忠之兵。

长子唐谊,字正之,永历四年(1650)四月兵败被杀。次子唐访,字周之,隆武元年广西乡试第一,永历时上陈六代中兴法戒书,瞿式耜、黄锡衮称之为异才,被推荐为庶吉士掌管制诰,奉命入湖广联络勋镇,知事不可为,乃痛哭为僧,名食苦。三子唐諴,字存之,登崇祯十六年(1643)年进士,授中书舍人,迁平乐推官。

参考文献

  1. ^ 康熙《常州府志·卷十四·職官》:天啟二年(縣學教諭)…… 宜興 唐紹堯 武陵人,由舉人,會試副榜,萬曆四十七年任,壬戌進士……
  2. ^ 《天啓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唐绍尧,大愚,書四房,庚寅八月初六日生。武陵人,戊午三十七名,會三十九名,三甲一百二十六名。工部政,本年授高陽知县,乙丑忤珰被逮。戊辰起补文安知县,己巳升兵部武选司主事,癸酉升职方司员外,升開封知府,丙子升本省付使,丁丑拾遗。補山东運判,戊寅升平樂知府,己卯升陕西付使。辛巳升浙江参政,壬午降调,癸未補广西参议,府江道。
  3.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天啓五年六月,司礼监韩世禄等参知县唐绍尧,命扭解来京究问。而降兵科给事中胡永顺、御史刘思诲三级调外任用,以思诲曲狥绍尧,朦胧批解;永顺绍尧同乡,强词饰辩也。
  4.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一》:天啓五年七月丙辰,责刑部以纵容犯人陶朗先、游士任、方震孺、唐绍尧等,角巾色衣,杯酒笑傲,夺提牢主事林曾俸一年。
  5.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二》:天啓五年八月,刑部题覆唐绍尧追比赃赎完日配遣,从之。绍尧所坐以令高阳时,擅拘冉太监侄序班冉世魁,欲籍没其产以充饷也。
  6. ^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四》:天啓七年五月,谕刑部:唐绍尧衙役有旨复提究问,该县离京不远,如何久不具奏,著司官回将话来。
  7. ^ 《湖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