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京府

清朝的府

兴京府满语ᠶᡝᠨᡩᡝᠨ
ᡶᡠ
穆麟德轉寫yenden fu)。 清朝末年设置的。评价:繁,疲,难

明朝时为建州右卫天聪八年(1634年),后金赫图阿拉地曰兴京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设理事通判光绪三年(1877年),改为兴京抚民同知治所移到新宾堡。宣统元年(1909年),升兴京厅为兴京府,下领四县:通化县怀仁县辑安县临江县[1]

注释

  1. ^ 清史稿·志三十·地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