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希堯
生平
何希堯是隆慶元年(1567年)的舉人,二年(1568年)、五年(1571年)會試均中副榜,授應山知縣,任內廉正謹慎,鉅細整理縣事;當時縣內旱災頻仍,他患病時依然勸諭捐資賑災,任內數年以身作則,刊發四書三說給儒生,童試其間閱讀楊漣試卷,嘆道:「這人真是川嶽的正氣。」拔為第一,後來楊漣彈劾宦官殉節,人們都認為他知人。秩滿後上考,朝廷擬授何希堯入六部,他卻因為顧念雙親年老辭官回鄉,行李蕭然,官員協助他才能回去,應山為他立生祠;他在家杜門不出,只提倡理學教育學生,立心跟隨道德行事,有文集若干卷流傳[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高安縣志》·卷十四·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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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鄧雲龍 |
明朝應山縣知縣 1589年-1593年 |
繼任: 何一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