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仲裁委員會選舉候選人:Borschts

Borschts

各位好,我是Borschts,也有人會叫我羅宋湯,於五年前加入中文維基百科。很榮幸獲提名為候選人,在此感謝Eric信任。

從剛加入中維開始不久,就加入站務行列。一直到近年才開始參與全域事務,例如近期的維基媒體運動憲章及其批准投票,以及通用行為準則的諮詢成員。在這期間與來自不同維基的仲裁委員和監管員的溝通過程中學到了不少,讓我也不禁想,到底中維什麼時候才能有這種解決編輯衝突和行為爭議的機關。在此之前就有幸獲理事會成員邀請參加申訴委員,但彼時對運動治理及全域社群認識尚有不足,再加上申訴委員參與各種事務時常因為身分原因而不得不迴避,於是婉拒。如今對調解及解決爭端有更多認識,感覺是時候為Homewiki做出更多貢獻,因本次為第一屆委員會選舉,意義非凡,望能得到各位信任及支持,服務中維社群。

聲明:於加入志願者回覆團隊及成為監管員助理時,經已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及向基金會驗證身份,參見m:Special:Diff/2587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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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1. 您好,感謝您參選首屆仲裁委員會。請您簡單闡述您認知中仲裁機制的宗旨和仲裁員的權責。--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仲裁機制是解決社群無法通過共識及管理機制解決的重大爭議的最高爭議解決機關。仲裁員是通過社群提供的證據,依照社群的最新共識(如方針指引)和背後重要原則(如設立原意)判斷使用者編輯行為是否妥當,而絕非決定內容或方針的「管理者」。--B+ 2024年10月13日 (日) 07:52 (UTC)[回覆]
  2. 您認為近期有哪些出現重大編者矛盾或爭議的議題可能需要發起仲裁或仲裁介入?--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6:00 (UTC)[回覆]
    從ANM、BANLOG得知,爭持已久又未能通過管理行動解決的如法輪功編輯爭議似乎涉及不少使用者編輯行為嚴重不當,是最急需仲裁介入的議題;其他案件似乎未有如此急切性,屆時須由社群提交證據及是否無法通過社群機制解決,來判斷需要仲裁介入與否。--B+ 2024年10月13日 (日) 07:52 (UTC)[回覆]
  3. 很高興你提到了UCoC,UCoC提到其適用於"official in-person events, and related spaces hosted on third party platforms as a baseline of behavior for collaboration on Wikimedia projects worldwide"。你認為對於一場本站的仲裁案(我們假設是「A和B之間就嚴重爭議問題申請仲裁案」),來自站外的證據是否可被採信?我這裡問的比較抽象,你可以通過舉一些具體的例子來支撐你的觀點。 Stang 2024年10月15日 (二) 06: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