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1月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請管理員閱讀封禁方針
年度維基獎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投票/年度維基獎
關於投票資格
見習編輯的資格
是否應提高見習編輯的資格,好像低了點。還有,不少投票也是要見習編輯才能投,但是那個維基人是見習編輯可不可以擔保見習編輯的認識嗎?說真,我做見習編輯的時候就連DYK是甚麼都不認識(我想不是年齡問題吧!),總知很不清楚的說。—JNIV 2008年10月12日 (日) 08:17 (UTC)
其實人的見識靠頭銜是無法區別的。不如把投票向所有用戶開放,人和人本來是平等的,不應該歧視那些沒有頭銜者—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12日 (日) 10:44 (UTC)
如果要提高門檻,乾脆限制IP用戶。說得過火了點,見諒。我們需要自由公平的維基,而不是限制。限制只是為了防止破壞。—不想放棄 (留言) 2008年10月12日 (日) 23:56 (UTC)
- 不知道有沒有離題,我認為問題在於「編輯」二字,建議大家考慮以其他名稱代替xx編輯,例如可以改為xx用戶、xx維基人等等,避免使用與編輯能力有關的名稱。—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3日 (一) 05:05 (UTC)
- 為甚麼不能用「編輯」這兩個字?—JNIV 2008年10月13日 (一) 09:11 (UTC)
- 我的意思是建議維基榮譽的xx編輯、xx主編等一律改為xx用戶(例如初級用戶、高級用戶)、xx維基人,使用與編輯能力有關的名稱會令人以為編輯數量等如編輯能力,有些人更以為維基百科是設有官方職銜!—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14日 (二) 05:07 (UTC)
- 這個不太完全支持,因可能是維基想把它主題化吧。。JNIV 2008年10月14日 (二) 09:31 (UTC)
- 維基執行編輯和更高榮譽不是單純靠編輯數量就能混出來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0:34 (UTC)
- 等級化終究是不好的。就拿執行編輯來說吧,只要寫3個3K的新條目就行,好多人混到這個頭銜就不再編條目了。維基百科有的投票、提名或其它操作要見習編輯、有的要助理編輯、執行編輯之類,實際上已經把這些「職稱」官方化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15日 (三) 01:33 (UTC)
- (+)支持--自動確認=見習編輯,是否浪費了點?建議改為100編加1個dyk—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2:50 (UTC)
可能不少人於維基百科水土不服,就搞個中文維基百科特色之官銜計劃,就如討論區,BBS一樣,我真不知其他維基百科,有否此類計劃。最少於英文維基百科就不見。維基百科本著重平等,人人皆可自由參與,無階級之分。此類頭銜實在令人對維基百科有誤解。若以此作投票權分野,更加錯得離譜。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36 (UTC)
- '強烈(-)反對這樣完全違反吉米威爾斯的自由精神。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2日 (三) 02:00 (UTC)
關於商場條目內能否有詳細的交通指南
在下是否有權投票
唐吉訶德的劍說過:「但凡是投票的都是「見習編輯及具同等資格者」,一年之前就說明了,要討論嗎?浪費資源。目前的榮譽根本和投票資格沒關,凡是「50次,7天」就可以參與投票,這是已經確定的。」,並且街燈電箱150號和百無一用是書生也認可「凡是投票的都是「見習編輯及具同等資格者」」
但Wikipedia:動員令明文規定:「除了動員令建議者外,只有參加過至少一次動員令者才能參與投票」,在下是否有權投票,在下實在難以判斷,只好提請社群討論。—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06:23 (UTC)
- 不是很清楚不過至少現在第六次動員令討論還沒有到需要投票的階段。—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19日 (日) 06:38 (UTC)
- 小動員令主題正在投票。—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07:56 (UTC)
- 不是很清楚不過至少現在第六次動員令討論還沒有到需要投票的階段。—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19日 (日) 06:38 (UTC)
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是否須重新修訂?
應全面對早期特色條目進行重新評審
有很多早期特色條目(不論譯英還是原創),質素都很低,有些英文版撤了,但中文維基人卻懵然不知,建議立即對這些早期條目進行全面審視,希望各維基人能仔細分析一下那些要撤,始終不達標但留住是不太好的。—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20 (UTC)
- 覺得不好的就一個個提出來按規定複審吧,我是覺得一次審太多可能反而大家沒辦法作比較深入的審視。--ffaarr (talk)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22 (UTC)
- 不如請User:JackyCheung列出你認為質量太低的特色條目?YunHuBuXi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30 (UTC)
- 我早在特色條目撤銷掛了好久,沒有人理...中銀香港這個條目,水準實在......很多東西缺少,沒有中銀保險、中銀旅遊等資料,沒有最新資訊,原來翻譯的英文版特色條目,早被撤了...—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48 (UTC)
- 而且unreference—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0日 (一) 10:49 (UTC)
- 回應中銀香港的意見,你所提及的中銀保險、中銀旅遊,應該在中銀香港控股提及。中銀香港只是中銀香港控股的銀行業務。 —Hargau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2:42 (UTC)
- 內容不太行吧,只得一句—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0日 (一) 14:05 (UTC)
- 回應中銀香港的意見,你所提及的中銀保險、中銀旅遊,應該在中銀香港控股提及。中銀香港只是中銀香港控股的銀行業務。 —Hargau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2:42 (UTC)
- 原則上支持全面重審,免除主觀提名重審的弊端,但要確保關注度足夠,以及條目最近沒有被提名及重審。其實特色圖片評選正在就以前入選的圖片逐張重審,運作暢順,這個大家可以參考特色圖片評選的做法。—Baycrest (作客) 2008年10月20日 (一) 18:24 (UTC)
- 非常同意,不知有沒有其他人的意見呢—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07 (UTC)
- 確實有好多早期特色質量是不行的,但是即使你要求全部重審也未必撤得了,因為現在特色條目重審完全沒有群眾基礎。實際上這根中文維基百科本身沒有什麼群眾基礎有關,人手一直是處於匱乏狀態,跟中文在世界上的使用率完全不成比例。舉個例子,一般你在隨便哪個條目(除非那種特別火的新聞類條目)討論頁上說句話,幾個月內都不會有人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22日 (三) 10:06 (UTC)
- 維基是否在大陸被封?同意,為什麼英文維基會如此成功呢—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14 (UTC)
- 確實有好多早期特色質量是不行的,但是即使你要求全部重審也未必撤得了,因為現在特色條目重審完全沒有群眾基礎。實際上這根中文維基百科本身沒有什麼群眾基礎有關,人手一直是處於匱乏狀態,跟中文在世界上的使用率完全不成比例。舉個例子,一般你在隨便哪個條目(除非那種特別火的新聞類條目)討論頁上說句話,幾個月內都不會有人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10月22日 (三) 10:06 (UTC)
- 非常同意,不知有沒有其他人的意見呢—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07 (UTC)
緬恩斯條目
原來擴充自德語特色,但自當選後一直沒有打理,德語的已達十萬位元組,中文只有三萬多...—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0日 (一) 14:12 (UTC)
排序索引
我在和一個用戶討論類別中的排序索引。該用戶堅持使用日文羅馬字。我說應該使用漢語發音,因為這是中文維基百科。我們有這樣一個方針嗎?另外如何處理一個事物在中港台不同地區不同名稱的排序?--蒙人 ->敖包相會 2008年10月21日 (二) 16:41 (UTC)
下載機器人?
Hello Chinese Wikipedians
I plan to do some statistics about the use of wiki features (precisely: wiki language features) by the editors. To do this, I need to download the content of lots of articles from several wikipedias. Additionally, I would be really interested in seeing if linguistic or cultural factors have a major influence on the results, and what kind of influence. This is the reason why I wish to get raw material from very different cultural areas, including the chinese one. The other planned languages are : bambara, catalan, czech, dutch, gaelic, quechua -- maybe more. As this is a big works, it will be done using a 'bot' (an software automat; or robot), which would access each wiki site, get page names or identities, chose random ones and save their content. Ordinarily, using a software bot for accessing wiki content requires a permission of the local communauty. This is the aim of the present message. This bot would probably use 'spirbot' as user name. Note that it would not edit anything on your wiki, nore change the content in any way. You could restrict its right so that it has no edit permission. Still, this data collect may not happen before several weeks, as I have some more job to do. I simply wished to talk about it in advance.
Thank you for your attention.
Denis [email protected]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Denispir(對話 · 貢獻)在2008年10月22日 (三) 01:50加入的。
這個能不能允許呢?—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21日 (二) 18:01 (UTC)
本人對上面的翻譯
各位中文維基人你們好
我計劃做一些關於使用維基的特色(尤指維基語言特色)統計,由編輯們負責。為了做到此,我需要從幾個語言的維基百科下載大量條目的內容。此外,我真的很有興趣看看語言或文化的因素在結果上是否有重要影響,以及什麼影響。這是為什麼我希望從各個不同文化的地區(包括中文版)取材的原因。其他在本計劃上的語言包括曼丁哥語、家泰隆尼亞語、捷克語、荷蘭語、蓋爾語、蓋楚瓦語...甚至更多。
由於這是個大工程,需要藉助"bot"來完成,他會進入各個維基網站,取得頁面名稱或辦認,隨機選擇一個頁面,然後儲存那些內容。使用bot軟體以進入維基的內容需要本地社區的許可。這是我發送此留言之目的。
這個bot很可能使用'spirbot'為用戶名。注意它不會在你所屬語言的維基百科進行任何編輯,不會使用任何方法更改內容。你可限制他的權利,以使他不能編輯頁面。還有,在數星期前這些數據還未收集,因為我有很多東西要做。我希望能和你們作進一步的商談。
多謝關注。
本人水準所限,未必譯得對意思—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33 (UTC)
- 小修正,「在數星期前這些數據還未收集」 --> 「在未來數星期內還暫時不會開始收集數據」。—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44 (UTC)
維基計分制度
- 原因一:由於現時維基榮譽和維基創作奬出現爭論(如特色條目可否算進維基創作奬中、管理員下限、助理主編中兩項特別貢獻能否得獎等),而如果要全部明文規定所有配答又會非常費時。
- 原因二:現在一些維基奬勵有定位不清的問題,如設立下限則可解決問題。
計分制度如下:
- 編輯分:每50次編輯算一分。
- 條目分:每創立1條條目算一分。
- 創作分:新進條目算五分,優良條目算十五分,特色條目算二十分。
- 奬勵分:專家奬二十分,大師奬四十分,特別貢獻四十分。
- 特別分:末有定案(管理員十分、星章十分)。
如此一來可方便又跟原來資格差別不太:
- 見習編輯:編輯分一分和七天
- 助理編輯:編輯分+條目分+創作分十五分和兩個月
- 執行編輯:條目分十五分和編輯分+創作分三十五分和三個月
- 助理主編:條目分三十分和奬勵分二十分和六個月
- 執行主編:條目分五十分和奬勵分四十分和一年
- 資深主編:條目分一百分和奬勵分八十分和兩年
- 創作奬:創作分二十五分為一級
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2日 (三) 03:04 (UTC)
討論
- (-)反對:無聊之作,這個更加亂。JNIV 2008年10月22日 (三) 08:24 (UTC)
- (=)中立--不太同意編輯分,看看—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11 (UTC)
- 我認為應該廢除XX主編,XX編輯這些稱號,至少他不應該作為投票或其他限制的標準。我鼓勵使用維基星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2日 (三) 13:32 (UTC)
- 我也認同書生的這個想法。—汪汪 2008年10月22日 (三) 14:06 (UTC)
- 我覺得廢除倒是不必了,現在反正也只是做一個榮譽,都不與什麼掛鉤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23日 (四) 09:03 (UTC)
- 沒有用來作限制呀,現在的是以自動確認用戶而非見習編輯作限制,百樂免就是一個好例子。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1:02 (UTC)
- 一下子廢除維基榮譽和維基奬勵,要邀請創始人Vipuser出來分析原本的意願呢? zzz......很睏 吵醒我 2008年10月22日 (三) 17:54 (UTC)
- 可是Vipuser已經不活躍了。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0:55 (UTC)
- 在下反對廢除榮譽,但是在下支持榮譽不應該作為投票或其他限制的標準。—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9:33 (UTC)
- 我也認同書生的這個想法。—汪汪 2008年10月22日 (三) 14:06 (UTC)
- (!)意見,請問各類幾級創作獎應該怎麼算?—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3:28 (UTC)
- (-)反對,同意書生,另外這些積分系統是不是更像網路遊戲了?--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3日 (四) 14:20 (UTC)
- (-)反對,太麻煩、太混亂。小希~* (留言)
- (-)反對,( ✓ )同意書生。-『Skjackey tse』 2008年10月24日 (五) 03:22 (UTC)
可不可以加我blog的網址到防火長城關鍵字列表?
我的blog地址(***.blogspot.com)被列入防火長城關鍵字列表。比如在中國大陸,microsoft.com/***.blogspot.com 無法訪問,而不是404文件。在外國,gov.cn/***.blogspot.com 也無法訪問 。—Wmrwiki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14:29 (UTC)
條目外文名需要用粗體麼
注意到不少新建的條目中, 條目名旁邊括號中的外文名使用粗體。 我的理解是外文列出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混淆。中文版應以本國語言為主, 外文只是起參考作用,本身不應加粗。這個好像是長期以來中文和各其他語言版本的習慣。不過最近好像新條目用了粗體的居多。 這兩天跟另外一個編輯者在討論此事。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1:58 (UTC)
- 加不加粗我都可以接受。我自己是有時加粗,有時不加粗。--百楽兎 2008年9月15日 (一) 02:10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對人物傳記的格式早有規定,建議加粗。這項格式使用已久,一改肯定是大規模修改。我的立場是減少不必要的修改,尊重一直以來的已成共識的格式。—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00 (UTC)
- 向來我已習慣加粗,畢竟這也是條目描述對象的名稱之一。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24 (UTC)
- 沒錯,而且原文名稱有時在台灣比中譯通用。台灣的中譯名稱太亂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06:53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的內容並非正式方針,不屬於共識。 從各語言版本上看,外文名都是不加粗體的。舉幾個例子en:Beijing,fr:Pékin,es:Pekín,中文字和拼音都沒有用粗體。這種格式也是中文維基早期的慣用法。 只是近來的新條目很多都用了粗體。 總之,我覺得中文維基行文中應突出的是中文,不同的中文譯法需用粗體,但外語原文不應該。—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21:55 (UTC)
- 外文版本只具參考價值,實際運作仍然是跟隨大家的習慣,傳記類條目原名加粗佔多數,其餘的不少是被Munford所除掉的。實際上,維基內不少條目的外語名稱比原文更著名,更通用,加粗體方便了讀者閱讀。—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6日 (二) 13:05 (UTC)
- 在格式上,人名條目沒有理由另行一個特別的標準。 所有條目的格式以統一為好。 另外,現在有些用戶喜歡在條目中用粗體標出個別語句以示醒目, 這個也是應該避免的。 —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8:18 (UTC)
- 外文版本只具參考價值,實際運作仍然是跟隨大家的習慣,傳記類條目原名加粗佔多數,其餘的不少是被Munford所除掉的。實際上,維基內不少條目的外語名稱比原文更著名,更通用,加粗體方便了讀者閱讀。—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6日 (二) 13:05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的內容並非正式方針,不屬於共識。 從各語言版本上看,外文名都是不加粗體的。舉幾個例子en:Beijing,fr:Pékin,es:Pekín,中文字和拼音都沒有用粗體。這種格式也是中文維基早期的慣用法。 只是近來的新條目很多都用了粗體。 總之,我覺得中文維基行文中應突出的是中文,不同的中文譯法需用粗體,但外語原文不應該。—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21:55 (UTC)
- 沒錯,而且原文名稱有時在台灣比中譯通用。台灣的中譯名稱太亂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06:53 (UTC)
- 現在尚未達成共識,Munford竟把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的格式示例改掉,抽我後腿乎?—hose'neru(Talk) 2008年9月20日 (六) 18:00 (UTC)
- 前面已經說過,傳記條目沒有理由另行標準。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本身並不是投票通過的共識,沒有編輯限制。 抽後腿是什麼意思?—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17:37 (UTC)
- 現在尚未達成共識就逕自改動,哪你在這開討論幹啥?你一個修改影響維基幾百萬條條目,為何不需達成共識?另外Wikipedia:格式手冊中的「傳記」一欄亦是在外文名稱加粗。
- p.s.抽後腿形容一人在背後拉別人的小腿令其摔倒,指一種不光明行為在別人背後偷偷做某事而影響他人。你現在改掉我所依據的條文,即令我失去理據,因此必須在此說明,以免別人以為我無的放矢。—hose'neru(Talk) 2008年9月21日 (日) 18:00 (UTC)
- Hoseneru23,我覺得這裡應該討論的是為什麼要用粗體。這方面沒有看到你提出多少理由。 再重複幾點我的意見。1.外語的目的是避免混淆。 這裡是中文維基,強調外語不合適。2. 這個是各語言版本的通用格式,前面已舉例。 3. 這個也是長期以來中文維基使用的格式。傳記沒有理由例外。 4.即使在目前新條目中也是不用粗體的為多。 我經常做新條目的巡查, 每次看的新條目不下上百。注意到新的條目中還是外文名不用粗體的居多。 Hoseneru23,請就使用粗體的原因給出意見。 煩請勿需揣度我的態度。 謝謝—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8:34 (UTC)
- 我反對的是你未經討論完成就把格式修改成你贊同的立場,實在不太光明正大,你認為你理據充分何必如此急於修改? 1. 搜索一下中文維基的格式指南,發現沒有對外語原文是否加粗作出規定,反而是傳記類有。2. 外語維基只供參考。3.加粗體也成為了長期以來中文維基使用的格式了,至少用了好幾年了。4.外文原文才是該人的官方名稱,譯名反而是漢語媒體自取的,出於尊重應兩者同時加粗。你的行動太早做了,我仍然認為應先達成共識才改,不過現時似乎僅有我倆討論,似乎難成共識。—hose'neru(Talk) 2008年9月24日 (三) 03:01 (UTC)
- 不理解編輯條目有何不正大光明的地方。 所有的編輯記錄都在。呵呵。針對你說的回應一下。1. 說過多次,格式指南沒有經過投票,不是共識,內容經過討論的範圍未必比這裡更寬。2. 同意外語版本的規定只是參考。 但是格式設計的出發點卻是通用的。希望你能看到這一點 3. 如我前面所說,即使是目前每天建的新條目中還是不用粗體的多。 基本格式儘量統一為好。 4. 這裡是中文維基,以中文為主體。這個道理我想大家都同意。 —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16:00 (UTC)
- 我反對的是你未經討論完成就把格式修改成你贊同的立場,實在不太光明正大,你認為你理據充分何必如此急於修改? 1. 搜索一下中文維基的格式指南,發現沒有對外語原文是否加粗作出規定,反而是傳記類有。2. 外語維基只供參考。3.加粗體也成為了長期以來中文維基使用的格式了,至少用了好幾年了。4.外文原文才是該人的官方名稱,譯名反而是漢語媒體自取的,出於尊重應兩者同時加粗。你的行動太早做了,我仍然認為應先達成共識才改,不過現時似乎僅有我倆討論,似乎難成共識。—hose'neru(Talk) 2008年9月24日 (三) 03:01 (UTC)
- Hoseneru23,我覺得這裡應該討論的是為什麼要用粗體。這方面沒有看到你提出多少理由。 再重複幾點我的意見。1.外語的目的是避免混淆。 這裡是中文維基,強調外語不合適。2. 這個是各語言版本的通用格式,前面已舉例。 3. 這個也是長期以來中文維基使用的格式。傳記沒有理由例外。 4.即使在目前新條目中也是不用粗體的為多。 我經常做新條目的巡查, 每次看的新條目不下上百。注意到新的條目中還是外文名不用粗體的居多。 Hoseneru23,請就使用粗體的原因給出意見。 煩請勿需揣度我的態度。 謝謝—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3日 (二) 18:34 (UTC)
- 前面已經說過,傳記條目沒有理由另行標準。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本身並不是投票通過的共識,沒有編輯限制。 抽後腿是什麼意思?—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17:37 (UTC)
- 無太大所謂,但感覺加粗效果可能會好些,習慣的人可能也多些。—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5:17 (UTC)
- 我認為如果該名字有中文條目便用粗體,但沒有中文條目的則在中文名加粗,外文名不用—Jacky~回答我~無聊IQ題~哪個西甲球員最兇猛? 2008年9月28日 (日) 06:07 (UTC)
- 同Kevinhksouth一樣自開始已有加粗的習慣。—Chong Fat (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6:46 (UTC)
- 既然沒有共識,應尊重作者貢獻,不反對、不理會、不修改他人編輯。—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0月6日 (一) 15:00 (UTC)
- 非常同意。偏偏有人的「貢獻」除了去掉那粗體六個位元組外,就幾乎什麼也沒有了。—hose'neru(Talk) 2008年10月7日 (二) 05:45 (UTC)
- 同意在未有共識前不要修改他人創建的條目。—Chong Fat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3:54 (UTC)
- 補充一點:上文有人提及只有部份人物條目的外文名稱才被加粗,但我想指出這並非事實的全部。我較留意香港相關的條目,因此可以告訴大家:絕大部份香港條目(例如地方、道路等)假如在首句提及英文名稱,英文名稱均被加粗,隨便抽三個範例:皇后大道、愛秩序灣、香港甲組足球聯賽。由此可見,把英文名稱加粗絕對不算是「少數人」的習慣。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0月6日 (一) 15:49 (UTC)
- 我長期做新條目巡查, 每次看的新條目上百, 或幾百。 印象中還是不用粗體的多。格式還是以統一為好,那麼應該是多遷就少呢, 還是少遷就多? 再考慮其他維基版本的情況, 一般是不用粗體的。 —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6:31 (UTC)
- 我原本的理解是,只要是與條目名同義的詞彙,管它是原名、全名、簡明、別名、舊名、譯名乃至於譯名縮寫,都可以用加粗的方式來標示,但顯然有些人對於中文的主體維護意識比較重,這也是無妨,只要討論或投票後有共識、加入格式守則中即可。但是,有種狀況我強烈呼籲應該要嚴加取締或將其修正,那就是.......有些撰文者會習慣性的將他覺得重要的詞彙(與主題並不同)用粗體表示,有時可能是一個人物的名字(最常見的就是卡漫人物條目),有時是一句語錄,甚至曾看到過有人為了標示其各人意見主張,蓄意把與主題無關的字體加租。正常狀況來說一些具有提示作用的標示,應該是以方括號來處理之比較適合,我覺得與其在這裡吵條目名的譯名需不需要加粗體,不如把時間拿去糾正上述那種更扯的錯誤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10月6日 (一) 17:31 (UTC)
- 同意大象關於文章中亂用粗體的意見。個人覺得, 除段落標題和條目名以外,一般不應該用粗體。不用斜體好像已經寫在格式手冊裡面了。 也許有必要澄清一些粗體的使用。 一般的出版物都極少在文中以加粗的形式顯示重要詞語。 —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6:31 (UTC)
- 我非常不滿意Munford「未立法,先執法」的行為,希望你停止去掉粗體的行動。—hose'neru(Talk) 2008年10月13日 (一) 15:44 (UTC)
- 我長期做新條目巡查的工作, 遇到格式、內容不合理的都會進行調整。改粗體只是其中的一項常見的問題。 這個談不上執法或立法這麼多的含義。大家都是維基的參與者,可以說每個人的每次編輯也都是執法咯?是不是每次編輯都要有可以查的到的方針才能做呢?我想不是這樣的。外文名不用粗體的理由前面說了很多。 希望支持使用粗體的同仁多就此發表意見。 個別人的幾十次改動對維基的工作量來說不過是滄海一粟。 為此多費口舌爭論實無太多益處。不如討論一下這個標題的主旨。希望經過此次討論可以澄清這個格式的規則。 —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6:22 (UTC)
- 加粗和不加粗並不會影響讀者閱讀,我感覺在這上面發生編輯戰是件很不值得的事。維基百科的確需要一個較為統一的格式,但在這個格式未定之前,還是保持現狀為佳。—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0月13日 (一) 17:58 (UTC)
- 我也認為爭這6個位元組很無謂,但這是原則問題。感覺就像我們一面在討論,另一面就有人不理會,把所有東西都改掉,這個討論好像沒有被尊重。—hose'neru(Talk) 2008年10月13日 (一) 18:13 (UTC)
- 應維持原狀,始終這種去掉跟繞過討論無甚分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13日 (一) 19:10 (UTC)
- 我個人習慣也是加粗的,並不認為這是什麼原則性問題。如果社群願意定下規則當然最好,否則似乎應該保持現狀,按照各位編者認為最合理的方式編寫條目。-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7:33 (UTC)
- 加粗和不加粗並不會影響讀者閱讀,我感覺在這上面發生編輯戰是件很不值得的事。維基百科的確需要一個較為統一的格式,但在這個格式未定之前,還是保持現狀為佳。—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0月13日 (一) 17:58 (UTC)
- 向來我沒有加粗的習慣,不知各位以下如何。。—JNIV 2008年10月14日 (二) 11:19 (UTC)
- 我也是...為什麼要理會別人的意見呢?既然沒有特定的格式,那沒有必要跟隨。雖然我認為不加粗絕對比加粗好,但這是原則問題吧...所有東西都是,如果硬要自恃一個標準的話,的確令人難以信服,犯這錯的人不只munford是m字開頭的,希望各位能儘量做到「先到先得」—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8 (UTC)
- 等等。修改格式怎麼是犯錯了? 希望這個討論集中在使用粗體是否合適的主題。 關於我最近的修改是否違反維基方針, 如果有興趣的話請另開論題。 免得兩個事情和在一起,影響討論的效果。 謝謝—Munford (留言) 2008年10月15日 (三) 16:35 (UTC)
- 我也是...為什麼要理會別人的意見呢?既然沒有特定的格式,那沒有必要跟隨。雖然我認為不加粗絕對比加粗好,但這是原則問題吧...所有東西都是,如果硬要自恃一個標準的話,的確令人難以信服,犯這錯的人不只munford是m字開頭的,希望各位能儘量做到「先到先得」—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8 (UTC)
- 小希的做法是:在中、英文的名稱加粗,其他的外來語不應加粗(除非那個條目的名稱是外來語,而無法翻譯吧)。小希~*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00:29 (UTC)
- 一直有按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加粗非中文語言。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14日 (五) 03:42 (UTC)
總括個多月來的意見
現時討論已停頓,因此把上文的意見於下面簡列,總括多位發言者的立場。如果小弟把歸類弄錯,請在下面留言指點。
至今有15名維基人發言,包括小弟和開文的Munford。討論顯示中立者較多,傾向尋求共識。
反對加粗
我的理解是外文列出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混淆。中文版應以本國語言為主,外文只是起參考作用,本身不應加粗。這個好像是長期以來中文和各其他語言版本的習慣。—Munford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1:58 (UTC)
沒有加粗 / 尋求意見
錯誤:沒有提供要引用的文字(或為未命名的參數賦予了帶有等號的實際參數值)。
既然沒有特定的格式,那沒有必要跟隨。雖然我認為不加粗絕對比加粗好,但這是原則問題吧......希望各位能儘量做到「先到先得」—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8 (UTC)
一直加粗 / 接受加粗
Wikipedia:格式手冊 (傳記)對人物傳記的格式早有規定,建議加粗。這項格式使用已久,一改肯定是大規模修改。我的立場是減少不必要的修改,尊重一直以來的已成共識的格式。—hose'neru(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00 (UTC)
向來我已習慣加粗,畢竟這也是條目描述對象的名稱之一。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6:24 (UTC)
沒錯,而且原文名稱有時在台灣比中譯通用。台灣的中譯名稱太亂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06:53 (UTC)
我原本的理解是,只要是與條目名同義的詞彙,管它是原名、全名、簡明、別名、舊名、譯名乃至於譯名縮寫,都可以用加粗的方式來標示,但顯然有些人對於中文的主體維護意識比較重,這也是無妨,只要討論或投票後有共識、加入格式守則中即可。—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10月6日 (一) 17:31 (UTC)
我個人習慣也是加粗的......如果社群願意定下規則當然最好,否則似乎應該保持現狀,按照各位編者認為最合理的方式編寫條目。-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7:33 (UTC)
小希的做法是:在中、英文的名稱加粗,其他的外來語不應加粗(除非那個條目的名稱是外來語,而無法翻譯吧)。小希~*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00:29 (UTC)
我一直都是加粗的。由於目前中文維基中對譯名經常存有爭議,因此原文名稱就顯得很重要,需要加粗。—Hennessy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18:48 (UTC)
我建議加粗,畢竟最標準的是原文,中文名只不過為了閱讀方便而翻譯成漢字的。——TimShi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11:11 (UTC)
對等原則。條目主題在正文第一次出現時應當加粗,不管是中文還是外文。——YunHuBuXi 2008年11月9日 (日) 02:40 (UTC)
中立 / 先尋求共識
加不加粗我都可以接受。我自己是有時加粗,有時不加粗。--百楽兎 2008年9月15日 (一) 02:10 (UTC)
無太大所謂,但感覺加粗效果可能會好些,習慣的人可能也多些。—Pagan (留言) 2008年9月24日 (三) 05:17 (UTC)
既然沒有共識,應尊重作者貢獻,不反對、不理會、不修改他人編輯。—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0月6日 (一) 15:00 (UTC)
同意在未有共識前不要修改他人創建的條目。—Chong Fat (留言) 2008年10月11日 (六) 03:54 (UTC)
維基百科的確需要一個較為統一的格式,但在這個格式未定之前,還是保持現狀為佳。—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0月13日 (一) 17:58 (UTC)
應維持原狀,始終這種去掉跟繞過討論無甚分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13日 (一) 19:10 (UTC)
—hose'neru(Talk) 2008年10月25日 (六) 17:00 (UTC)
這個應該由作者自己決定。維基百科管理不能過於瑣碎。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7:10 (UTC)
自傳是否為快速刪除的標準?
我想這需要確認,「自傳」是否是快速刪除的標準?我發現常有人在提出快速刪除的理由中寫「自傳」;但是仔細研究目前的快速刪除標準,自傳似乎不能成為快速刪除的理由,比較接近且符合規定的理由應該是「以廣告、宣傳為目的而建立的頁面」。個人是認為,如果提快速刪除的理由寫「自傳」,似乎就不該處理?—汪汪 2008年10月19日 (日) 03:24 (UTC)
- 是的。自傳條目也有可能有高特筆性,所以還是改寫較好。--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2:07 (UTC)
- 其實有Wikipedia:自傳的規範,如果不符合就應該改寫是或提交刪除投票,當然如果是符合速刪的其他標準就可以速刪,否則至少不應該掛 {{Delete|自傳}} 。—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19日 (日) 12:16 (UTC)
這需要好好的呼籲,到現在一直有人會以「自傳」為理由提出快速刪除,即使勸告很多次了,還是沒有改變。—汪汪 2008年11月1日 (六) 08:50 (UTC)
- 自傳性質的條目,往往缺乏中立和知名度,而且也帶有廣告、宣傳目的,比如前幾天看見的劉雙印,其創建者提交的資料來源有個是百度的貼吧,其中都是那個創建者同名ID的留言,甚至自發自娛的「劉大師的畫真不錯」類似的言語,我個人是嚴重懷疑其希望通過維基達到一些可能存在的利益,好吧,即使是善意推定,那麼他創建的條目也不符合知名度並缺乏相關資料支持。
-孫學 (留言) 2008年11月3日 (一) 18:23 (UTC)
- 孫學君說的沒錯,一般自傳中往往帶有廣告、宣傳、塗鴉的意味的,應該盡量以其他理由提快刪。至於「自傳」是否應該列為快刪標準,我認為暫時不需要,要是一名具有足夠知名度的科學家來創建自己的條目,沒多大問題的話,不應該快刪。—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1月3日 (一) 18:32 (UTC)
知名度不足?
我想問請楚,其實甚麼是知名度不足? —JNIV 2008年10月19日 (日) 06:53 (UTC)
- 有兩份或以上的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這個條目的主題時,這個條目就符合知名度要求,不然就是知名度不足。由於維基百科的編者知曉的領域各不相同,有時候,可能有些符合知名度要求的條目被其他維基人誤認為是知名度不足,因此,請儘量將這些文獻以參考文獻的形式在條目中列出。—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07:31 (UTC)
- 那如果維基百科這個條目沒有『兩份或以上的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這個條目』時是不是代表知名度不足?—JNIV 2008年10月19日 (日) 10:44 (UTC)
- 在下的個人觀點是:如果沒有兩份或以上的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維基百科的話,的確可以這麼認為。但依照現在的情況來看,這個「如果」明顯是不能成立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2:09 (UTC)
- 我只是打過比喻,不用這麼緊張。—JNIV 2008年10月20日 (一) 09:11 (UTC)
- 第二次世界大戰只有一份可靠文獻,是否知名度不足?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01:24 (UTC)
- 在下不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沒有兩份或以上的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知名度的要求是至少有兩份獨立可靠文獻文獻介紹主題,而不是在參考文獻部分中列出至少兩份獨立可靠文獻。如果條目主題的可靠文獻不只一份,但是條目的參考文獻部分沒有列出至少兩份獨立可靠文獻,閣下可以使用{{subst:知名度來源/auto}}來提示其他編輯者加上來源予以改進。—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02:38 (UTC)
- 然而有人是直接提刪,不斷地、重複地、自豪地……呀噢,我又多言了,還是潛回去了。--小狼☞☎ 2008年10月31日 (五) 17:35 (UTC)
- 在下認為:在一個文化、地域、領域非常知名的條目主題,對另一個文化、地域、領域的人可能是完全陌生的主題。提交刪除的維基人不可能是全能全知的神,出現判斷錯誤也是可以理解的。
- 另外,在下認為:在維基百科,提交刪除不等於條目就一定會被刪除。在下留意到很多的條目以知名度提交刪除之後,反而吸引了解條目的維基人改善條目質量,彰顯出條目主題的知名度。—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8日 (六) 14:45 (UTC)
- 然而有人是直接提刪,不斷地、重複地、自豪地……呀噢,我又多言了,還是潛回去了。--小狼☞☎ 2008年10月31日 (五) 17:35 (UTC)
- 在下不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沒有兩份或以上的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知名度的要求是至少有兩份獨立可靠文獻文獻介紹主題,而不是在參考文獻部分中列出至少兩份獨立可靠文獻。如果條目主題的可靠文獻不只一份,但是條目的參考文獻部分沒有列出至少兩份獨立可靠文獻,閣下可以使用{{subst:知名度來源/auto}}來提示其他編輯者加上來源予以改進。—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02:38 (UTC)
- 在下的個人觀點是:如果沒有兩份或以上的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維基百科的話,的確可以這麼認為。但依照現在的情況來看,這個「如果」明顯是不能成立的。—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2:09 (UTC)
- 那如果維基百科這個條目沒有『兩份或以上的獨立可靠文獻深入介紹這個條目』時是不是代表知名度不足?—JNIV 2008年10月19日 (日) 10:44 (UTC)
優良/特色條目、特色列表,不可有太多紅字?
「不可有太多紅字」是反對某條目或列表當選優良條目、特色條目、特色列表的理由嗎?紅字並非該條目本身的問題啊。YunHuBuXi 2008年10月25日 (六) 02:38 (UTC)
- 應該不是啊。—JNIV 2008年10月25日 (六) 06:01 (UTC)
- 應該不是,但有些維基人可能不清楚,管理員應該在點票時注意—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25日 (六) 09:02 (UTC)
- 行政員Shizhao也使用這個理由(見Wikipedia:特色列表候選#10月21日),所以我才認為是有什麼條文規定的。紅字真的合理原因嗎?YunHuBuXi 2008年10月25日 (六) 09:10 (UTC)
- 特色列表的標準明確規定了「一個有用的列表必須是經過精心的組織,並含有大量的到現有條目的內部連結(藍色連結)」,因此對特色列表而言,不能有太多紅字是合理的理由。但是對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而言,標準中並未規定不能有「太多紅字」。—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0月25日 (六) 11:45 (UTC)
- 懂了。但這是何時何人達成的共識(算是方針或指引嗎)?YunHuBuXi 2008年10月25日 (六) 12:44 (UTC)
- 特色列表的標準明確規定了「一個有用的列表必須是經過精心的組織,並含有大量的到現有條目的內部連結(藍色連結)」,因此對特色列表而言,不能有太多紅字是合理的理由。但是對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而言,標準中並未規定不能有「太多紅字」。—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0月25日 (六) 11:45 (UTC)
- 行政員Shizhao也使用這個理由(見Wikipedia:特色列表候選#10月21日),所以我才認為是有什麼條文規定的。紅字真的合理原因嗎?YunHuBuXi 2008年10月25日 (六) 09:10 (UTC)
- 應該不是,但有些維基人可能不清楚,管理員應該在點票時注意—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25日 (六) 09:02 (UTC)
- 特色列表不可有紅字,否則我的歐洲足協賽事冠軍領隊列表也通過了,列表要讓人點擊,否則也沒意思,優良/特色則不同,多於著重文字。—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6日 (日) 04:02 (UTC)
- 但Wikipedia:什麼是特色列表好像不是方針或指引啊?YunHuBuXi 2008年10月28日 (二) 21:45 (UTC)
- 這個東西似乎不能稱之為方針或者指引吧……是個評選方法之類的。就像Wikipedia:專題/ACG/維基ACG專題創作獎的評選辦法也不會是個指引或方針一樣。—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8日 (二) 23:26 (UTC)
- 然則這些評選方法卻是中文維基百科用戶的共識嗎?投過票嗎?YunHuBuXi 2008年10月29日 (三) 09:33 (UTC)
- 這個東西似乎不能稱之為方針或者指引吧……是個評選方法之類的。就像Wikipedia:專題/ACG/維基ACG專題創作獎的評選辦法也不會是個指引或方針一樣。—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8日 (二) 23:26 (UTC)
- 但Wikipedia:什麼是特色列表好像不是方針或指引啊?YunHuBuXi 2008年10月28日 (二) 21:45 (UTC)
提案 加強對存檔頁的保護
主要是各類個人對話頁的存檔,剛剛去存檔 並且檢視以前的存檔,才發現居然被IP用戶修改...建議存檔的話 自動加永久半保護,同時應該允許機器人的編輯工作。—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3:33 (UTC)
- 嗯,我覺得個人的應該自己負責維護= =b(全部放到自己的監視頁內),不知道類似互助客棧的存檔頁有沒有人監視?我想應該是有的吧……-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4日 (五) 00:38 (UTC)
- 以降低管理負擔而言,贊成將類似互助客棧的存檔頁設為保護,並開放讓用戶申請保護自己的個人對話存檔頁。但不知會不會詆觸現有方針?—ellery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6:17 (UTC)
- 是一個好辦法。把方針修訂一下就可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8日 (二) 16:32 (UTC)
- 其實用戶討論頁存檔是用戶頁子頁的一種,申請保護應該是無問題,即無抵觸既有方針。—J.Wong 2008年11月10日 (一) 13:09 (UTC)
亞歐首腦會議在北京開幕都上不了維基的首面,一個胡佳居然上了首頁??
難道這就是維基所宣揚的: 「維基百科目標是成為一部值得信賴、自由的百科全書,而不是論壇、網誌或民主試驗場。 維基人應秉持中立、互重的原則編撰條目,維基百科及其社群只有有限的財力與精力。」58.16.116.218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0:58 (UTC)
- 不要太激動了。不過的確要寫上,「亞歐首腦會議」可不是「太多了」的事情。—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4日 (五) 13:26 (UTC)
亞歐首腦會議在北京開幕這樣的事情太多了。而胡佳這樣中國人的驕傲確實比較少,當然要上首頁了。--123.114.209.64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1:27 (UTC)
稍微看了下胡佳條目,個人覺得部分資料引用不適合,其他的也無大礙,其實我個人更好奇胡佳個人的收入,在中國人民普遍不算富足的情況下,長期義工是很需要諸多基金支持的,在文中甚至有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支持,很是奇怪。 不過亞歐首腦會議這次的確很重要,相對於罕見來說,可能胡佳獲獎更罕見,但是以重要來看,亞歐首腦會議無疑是很重大的。 -孫學 (留言) 2008年10月24日 (五) 14:06 (UTC)
有上首頁呀。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5日 (六) 12:52 (UTC)
- 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支持?在哪裡?我沒有看到。他的收入來源一個是父母接濟(例如房子和汽車都是父母掏的錢),一個好象是稿酬和一些獲獎的獎金?(猜測)但是條目中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指,胡佳是一名罪犯」,有些錯誤。如果看記者會的全文,根本沒有提到「罪犯」,「罪犯」的說法應該是媒體的引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7日 (一) 06:23 (UTC)
- 我說的是那個胡佳主要參與過的愛知行動,明明是公益的調查、服務、宣傳愛滋相關問題的活動(我沒記錯的話,因為在我的學校也搞過類似活動,查閱過大陸很多類似官方和民間活動信息),為什麼是美國國家民主基金的投資對象?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獲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的資助,必須要有能符合美國民主觀念的有利作用,比如記者無疆得到美國國家民主基金的資助後,就其中立性曾被質疑。 -孫學 (留言)
- 亞歐首腦會議的內容太官式,是個悶蛋的題目;而胡佳是中國大陸進步的希望,非寫不可--ShekChueng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09:50 (UTC)
裡面用的藍屏文字算不算侵權? —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0:13 (UTC)
- 若你不說,朕都沒有留意。這一定是侵權的,建議用照片取代。-『Skjackey tse』 2008年10月27日 (一) 05:14 (UTC)
- 但這將占用不必要的帶寬--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5:39 (UTC)
- 這叫引用,不叫侵權。它是微軟視窗系統的一個極其微少的部分吧。況且如果是侵權的話,用文字或用圖片沒有分別。但我覺得這種東西應該用截圖。--✉Hello World! 2008年10月29日 (三) 02:38 (UTC)
- 如果沒有侵權問題,那麼我傾向於用文字,畢竟看起來文字效果甚至更好--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05:06 (UTC)
- (+)支持
食使用文字。畢竟這樣省帶寬。而且貌似除了通過虛擬機外沒有辦法去將藍屏頁面截屏保存。--Jimmy Xu578·+ 2008年11月1日 (六) 08:59 (UTC)- 小女子敬稟大人:當今世上,有一神物,名曰相機,能攝萬物之像於其中,神妙無比。大人可憑此神物攝藍屏妖孽之像於其中,定可一戰告捷!--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1月2日 (日) 07:20 (UTC)
- (:)回應,但圖片動輒就1MB多,而文字撐死幾kB啊。而且藍屏畫面清晰度貌似也不好把握。--Jimmy Xu578·+ 2008年11月5日 (三) 13:24 (UTC)
- (:)回應大量引用是侵權-『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9日 (日) 02:39 (UTC)
- 小女子敬稟大人:當今世上,有一神物,名曰相機,能攝萬物之像於其中,神妙無比。大人可憑此神物攝藍屏妖孽之像於其中,定可一戰告捷!--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1月2日 (日) 07:20 (UTC)
- (+)支持
- 如果沒有侵權問題,那麼我傾向於用文字,畢竟看起來文字效果甚至更好--Liangent(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05:06 (UTC)
- 說起來這個藍屏的文字做得很棒啊……—小烈 (找我?) 2008年11月4日 (二) 14:23 (UTC)
文學作品與其後的改編作品命名
見長腿叔叔 (動畫)、湯姆歷險記 (動畫)、清秀佳人 (動畫)、世界名作劇場的歷史和User talk:Sekaimeisakugekijou、User talk:RalfX、User talk:Pang-hung.liu。Sekaimeisakugekijou認為該些改編作品的名稱與作著名稱有少許分別,直譯日文可以容易和原著分辨。RalfX認為根據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建議,未有官方或正式譯名的話,既然是早有譯名的名作,應跟從一直以來的譯名。雙方已做成編輯戰,請大家討論解決,順便可以以這次爭議的前例避免下次有同樣的編輯戰發生。—Eky-♪ 2008年10月26日 (日) 23:33 (UTC)
- (!)意見:用常譯最好,以「我的長腿叔叔」為例,先不論是「我的長腿叔叔」還是「長腿叔叔」常用,但最低門檻應該提出最少兩個譯名出處。只要能提出理據有最少兩個出處曾用過此譯名即可,但問題是沒有。跟玻璃假面和闇之末裔這些能提供譯名出處不同的是,「我的長腿叔叔」此譯名未能提出出處,因此並非能不能 用新譯名稱的問題,維基百科並不是用作原創的地方。而「長腿叔叔」則是在華文地區播放此動畫時使用之名稱。至於為何不忠於原著名稱,我覺得Sekaimeisakugekijou應該去埋怨播放此動畫的電視台,而不是維基人或維基管理員。--122.100.142.86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06:52 (UTC)
- (+)支持RalfX的觀點。—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7日 (一) 12:29 (UTC)
- (+)支持:不要試圖通過維基改變社會,要改變維基,應先改變社會。—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8日 (二) 07:36 (UTC)
- (:)回應:出處長腿叔叔DVD的兩本小冊子,之前出版的DVD,非現在滯銷的DVD,第12頁,橫田和善,於1990年「我的長腿叔叔」首次擔當此系列作品的監督。--Sekaimeisakugekijou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3:23 (UTC)
- (!)意見:發現有些問題。長腿叔叔/我的長腿叔叔確實存在在日文中、英文中名字不一樣的現象(私のあしながおじさん/あしながおじさん、My Daddy Long Legs/Daddy-Long-Legs),而湯姆歷險記 (動畫)、清秀佳人 (動畫)沒有這個問題。所以我在長腿叔叔的問題上(+)支持Sekaimeisakugekijou,其他支持同小說譯名——在未有代理正式譯名的情況下。而且通過Sekai一番話我覺得其實這個問題不大,個人(+)支持同小說名,但是其實問題還是源於動畫播放時曾經有過譯名的緣故吧,建議RalfX大大仔細推敲一下。—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28日 (二) 23:41 (UTC)
WP:NAME、WP:ACG#NAME,這已經是第5次貼給Sekaimeisakugekijou了。《長腿叔叔》是最普遍的書籍與動畫代理商中譯名,捨棄最常用的正式譯名,豈非捨本逐末。目前其他世界名作劇場仍有多個條目名稱違反命名常規。如果希望挑戰命名常規,請發起修改討論並取得共識。—RalfX(議) 2008年10月29日 (三) 12:36 (UTC)
- (:)回應:我捨本逐末,真的太言重了。其他名字也有留下來,書籍我怎麼會不知道叫什麼呢!如果只是叫你在動畫條目裡寫上原名的意思,這並不犯規則!如果你有寫原意思,我就不會計較了。可惜的是上面列出來的,並沒有這樣的事情。如果你寫《長腿叔叔》,日本原意「我的長腿叔叔」,龍龍與忠狗,日文原意「法蘭德斯之犬」,就不會計較了。規則可沒有說不能寫這樣的事情。希望你沒有誤解我的話。我列出來過很多條有寫上原意,海賊王,日文原意「一個大秘寶」,棋靈王或棋魂,日文原意「阿光的圍棋」。--Sekaimeisakugekijou (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14:01 (UTC)
- 我發現有點出入啊……Eky說這些討論是基於「未有官方或正式譯名的話」的情況,但RalfX卻說是「最普遍的動畫代理商中譯名」,這不就是說明明有正式譯名嘛?!—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31日 (五) 02:55 (UTC)
建議提高新條目推薦的位元組門檻
較早前討論
近來不時出現剛好達到3KB條目的推薦,但發現其中有很多都是利用不太妥當的方法去佔夠字節(如在模板用空參數、把內文某些用字的簡稱都不必要地變成全稱、重複參考或註腳……),使實際的正文內容卻非常少。基於此等情況,並考究過絕大多數的良好推薦都超過4KB的,而且3KB這一要求已行之有年,應是時候作出調整,故敝人在此提議把長度要求提高,小弟的構想如下:
- 重大增訂:擴充原文的2/3以上並至少擴充2500位元組。
- 附:擴充少於3500位元組者,擴充的正文內容(扣除參見、腳註、頁底模板、分類、跨語及外部連結)必須佔擴充長度之70%。
- 長度:不得少於3500位元組(若條目以圖解為主則不得少於3000位元組)。
- 附:長度少於5000位元組者,正文內容(扣除參見、腳註、頁底模板、分類、跨語及外部連結)必須佔總長度之70%。
粗體的可調整,如上。—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27日 (一) 20:54 (UTC)
- 我有種只歡迎創建不歡迎修改的味道。而事實上我認為例如砍掉重練或者幾乎原條目全改的話,即使扣掉砍下的內容再來個70%或者還算合理,否則內容事實上改了一大堆卻長度上沒甚麼增加這其實已經不甚合理。投票本來亦應該是可以以人手來補這種漏的。有時會想,五天內一定更新不到的長度可能還是多等幾個月,夠長度再放上,雖然不利更新,不過還是會這麼做。--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27日 (一) 22:03 (UTC)
- (-)反對:我認為應該修正的是字數的統計標準,而非單純提高長度上限。譬如3000位元組的統計應不含模板、跨語言連結等,只計算正文內容,如此即可得出較為公正客觀的標準。--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08年10月28日 (二) 07:51 (UTC)
- (-)反對沒有這個必要,如果有維基人認為不足,大可投反對票。—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05 (UTC)
- (!)意見 治本之道就是割斷新條目推薦與維基榮譽的關係,廢掉新條目計數制度,如若不能,提高門檻也算是一種無奈的方法。但是割掉模板、跨語言連結是沒可行性的,不然你要怎麼去看字節數?一個一個字數正文?有多少人有這個耐心?正文內容占多少怎麼去精確測量啊?到時候還是會有擦邊球的。4K,其實說來和3K也差不多,隨便多花幾秒中多寫幾句廢話也就夠了,要提高就提高到5K(當然提到一萬K也還會有人寫9999K的正文,不過至少給鑽空子者造成一些困難)。維基人認為條目不行是可以反對票,可是沒有制度依託,投了也不能理直氣壯,很容易有維基人站出來「抵消無理反對」,這種隨意性肯定會造成、而且已經造成了許多的不公平—冰熱海風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26 (UTC)
- (-)反對安於現狀便好了。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47 (UTC)
- (:)回應:其實小弟都只希望「給鑽空子者造成一些困難」而已,現在規則的空子其實都不細,當然如果真的直接用上面的例,冰熱海風所說的狀況無可避免會有,所以才想尋求更好的修改辦法。投票者認為條目不足的確可以投反對,但經常被(推薦者)認為是主觀性的反對,以致經常出現討論拗撬,甚至有拉票、針對人身的意見、屢次重選等的情況發生,故個人認為單靠投票去堵截那些壞推薦是不很夠的。把新條目推薦從維基榮譽脫鉤以前也提出過,我也支持,只可惜社群還未能接受這種作法。也希望大家可以提出更好的修正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28日 (二) 09:48 (UTC)
- 我覺得應該廢除字數限制,一千字節也能推薦。--刻意 2008年10月28日 (二) 09:55 (UTC)
- (-)反對:在下也認為應該修正的是字數的統計標準,而不是單純地提高長度上限。—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10:01 (UTC)
- (-)反對扣除參見、腳註、頁底模板、分類、跨語及外部連結,為何那麼多人總要把這些內容排除在外呢?這些內容很礙眼嗎?強行排除編者的心血,是荒謬到極的做法。反而字數方面我沒意見。—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0月28日 (二) 10:51 (UTC)
- (-)反對:沒有這個必要。如果被推篤的條目是濫竽充數,隨便塞點東西進條目以達標準的話,我相信維基人們在「你知道嗎」的一定會投下反對票。--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19 (UTC)
- (!)意見:目前規則中只是規定新條目長度超過3000K,然後在括號中標註一個漢字=3K,並沒有明確對正文字數進行規定。本人認為應該在設立字數規定的同時對字節長度進行上調。—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31 (UTC)
先不論位元組數,對於字數的統計標準的討論
上面都很反對增加位元組,但對於現有3000位元組的計算方法似乎大家都抱有意見,就不如乾脆的先看看這個「如何算3000字節」的標準要否訂明,至於修改成怎樣則容後再議(如果最終討論要訂定的話):
- (+)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46 (UTC)
- (=)中立:質素差的條目再怎樣濫竽充數也逃不過維基人的法眼。--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28日 (二) 11:49 (UTC)
- (=)中立:我覺得若果是3000位元組的擴充即使是文字長度不多,但能將條目整體改得更美觀或更有水準的話,即使是其他方面(畫表、模板)也是可以接受。勉強要求增加字數,我反而怕今後的新薦條目內容會變得冗長。這部份最好還是由人手去判斷。--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12 (UTC)
- (+)支持—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11月1日 (六) 17:29 (UTC)
- (!)意見:剛發現英文的DYK採用的是字符統計,而非內容字節數統計。—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9日 (三) 12:20 (UTC)
- (!)意見:似乎我們已忘記新條目推薦當初的目的,是以一個低門檻的推選鼓勵新人。但我們還在想提高門檻來阻隔新人的熱誠。到底我們是否已本末倒置呢?個人認為除非認真差、不夠字才會出反對,但現在有人連問題寫錯一隻字都反對,似乎新條目推薦的功能已經變質了。再提高門檻,還哪會有新人呢?—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0月30日 (四) 03:00 (UTC)
- (:)回應,在下認為,如果從鼓勵的角度來說,新薦的初衷絕非鼓勵新人創建條目,而是鼓勵大家撰寫質量較高條目。—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1日 (五) 11:14 (UTC)
- (!)意見:我很懷疑這個新條目推選的功能,如果是為了鼓勵新人寫條目,那才是真真正正的變質!維基百科又不是論壇,需要什麼制度去鼓勵人發帖!新條目的功能應該是分享新知,而絕對不是慫恿新人去寫那些浮濫的條目。實際上新人也並不會因為這種鼓勵而增加什麼熱忱,不少人只不過借新條目推薦數量來撈個什麼維基榮譽,一旦達到之後就重又變為「只讀」,不再為維基作貢獻—冰热海风(談)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09 (UTC)
- (=)中立,enwiki進行DYKN的計算方法就是算字數,而且不計信息框、分類、參考、列表和表格。
Proposed articles should: contain more than 1,500 characters (around 1.5 kilobytes) in main body text (ignoring infoboxes, categories, references, lists, and tables).
但中文維基遠沒有英語維基活躍。進行DYKN的貌似都是些熟悉的用戶名。還是應鼓勵的。--Jimmy Xu578·+ 2008年11月2日 (日) 02:28 (UTC)
- (:)回應,此時就體現出推薦的用處了。另為了防止排版混亂,在下擅自將您的文字添加了{{quote}}—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2日 (日) 02:47 (UTC)
- 我個人覺得很值得參考,雖然活躍程度不夠enwiki,但以中文現在的活躍程度應該可以接受了。另外(!)意見:1個英文字符=1個位元組,所以enwiki算字數跟算位元組是沒分別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2日 (日) 09:36 (UTC)
要對創建傀儡帳戶繞過封禁進行申辯的用戶進行封禁嗎?
最近有一個用戶(User:什麼是獨裁及User:Smsdc)給我留言,他是User:十字軍大屠殺的傀儡,對於他的封禁他有異議,但是很快又被封禁了。先不論他曾經所作的破壞和異議是否有道理,這裡想討論的是對於創建傀儡帳戶,繞過封禁進行申辯的用戶,我們需要封禁嗎?依照什麼方針呢?
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中,我看到有這樣一段話:
請注意:如果某一位管理員封禁了您的帳戶,而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該位管理員及其他管理員申訴。重新註冊一個帳戶或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包括此處)申訴的做法,將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並可能導致封禁時間被延長。
這段話成為了對創建傀儡帳戶繞過封禁進行申辯的用戶進行處罰的依據。但是這段話是菲菇在在2008年5月5日加入到該頁面的。菲菇在這段話的理由時引用到了Wikipedia:傀儡方針中的一段話:
被封禁的用戶不得使用傀儡帳號來避過封禁。如果違反可能導致封禁時限重新計算。
我對這個解釋並不同意,封禁是應對破壞的,而非懲罰,如果創建傀儡繞過封禁僅僅是為了申辯,而且,又是被永久封禁的用戶,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在沒有造成新的破壞時,不應援引上面的理由進行封禁。同時,在Template:sockpuppetProven模板中提示的文字是這樣的:
從中可以看出一個傀儡用戶被封禁的原因除了傀儡,還有根據貢獻記錄發現進行了破壞。
我覺得被封禁的用戶用傀儡帳戶來幹什麼很重要,如果做破壞,我同意上面這句話,如果是申辯,我覺得還沒有必要做罪上加罪的處罰,如果僅僅是想繼續貢獻,我覺得還應該給人家機會,尤其是被永久封禁的用戶。一個人一度犯錯被永久封禁,永遠就不能為維基百科做貢獻麼?就沒有悔過的餘地?--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8日 (二) 02:50 (UTC)
我也認為應該要改被封禁者一些機會,目前的做法看來就是一但被永久封禁,就是叫他一輩子都不准再來碰維基百科,連申辯的機會都沒有,萬一真的是被誤會,或是想改過自新,都完全沒有機會。題外話:我甚至認為,封禁期限不該有「永久」,最多半年就夠了。—汪汪 2008年10月28日 (二) 03:34 (UTC)
- 先前曾有一些私下的提議,現在就擺上檯面吧。我最初的意見是依照英文維基的做法,允許被封禁用戶在自己的討論頁留言申訴,不過昨天的一些討論中認為這樣可能太過於分散,從而不便於管理員及時反應,因此建議專門建立一個讓被封禁用戶申訴的頁面。當然,申訴也應該有個限度,比如被封禁用戶不能利用其合法的申訴權利行人身攻擊之實(如現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中的那樣),亦不能在大量用戶的討論頁張貼申訴內容來騷擾他人。
- 此外,在新的方案達成前,最好還是循其舊例,無論舊的規則有多大的不妥,但只要是規則我們就應該遵守。—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0月28日 (二) 04:10 (UTC)
- 和菲姑商議過之後,提出以下的針對封禁用戶的申訴流程建議。
- 用戶的申訴和解封申請必須要用「合法途徑」提出,繞道發言只會當成是進一步的破壞。因此應該建立一條合法申訴的途徑。目前的一個途徑是通過電子郵件申訴,這條途徑應該作為一條主要的途徑,管理員應該有義務經常巡查自己的電子郵箱。同時應該建立菲姑所提的封禁用戶專門申訴頁面,封禁用戶只能編輯該頁面。而因為身份驗證的問題,申訴人須同時使用電郵確認自己的身份。
- 申訴處理。一般來說,對於小規模的破壞用戶,其要是提出申請,可以交由管理員協商判定如何處理(維持原判、解封或者減少封禁時間);而對於大規模的惡性破壞用戶(本人建議是半年封禁時間及以上),則需要從長計議,妥善處理,需要經過社群討論,多數同意作出處理(維持原判、解封或者減少封禁時間)。
- 自申訴人提出申請之日起,要是發現其再有破壞,即裁定維持原來封禁時間(甚至可以延長),並謝絕以後一切解封申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8日 (二) 04:59 (UTC)
- 和菲姑商議過之後,提出以下的針對封禁用戶的申訴流程建議。
- 在下建議制定這樣的規則:
- 被永久封禁的用戶可以創建傀儡作為申訴的帳號在Wikipedia:申訴發言。但是發言嚴禁進行人身攻擊。
- 社群根據用戶的申訴、貢獻記錄和CU結果,討論決定被永久封禁的用戶的處理。處理可以是:維持永久封禁、解除永久封禁或者是允許使用傀儡用戶編輯,以觀後效。
- 被允許使用傀儡用戶編輯的用戶,必須在用戶頁聲明奉行傀儡政策。如果在社群允許編輯的半年內沒有違反維基百科的任何規定,用戶可以申請解除永久封禁。如果社群同意,用戶可以被解除封禁。
- 被允許使用傀儡用戶編輯的用戶如果無法做到奉行傀儡政策和不違反規定,管理員可以立刻以創建傀儡繞過封禁的理由予以封禁。被再次封禁的用戶至少三個月內不允許再次創建傀儡進行申訴。
- 這樣的規則是否可行,請社群審議。—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04:57 (UTC)
- 基本同意上面唐吉訶德的劍和小周的意見,不管是什麼樣的方式,總應該有一種方式解決這個問題,而且我不贊成電子郵件的溝通方式,畢竟太個人了。建一個申訴頁面應該是一個方法。另外,對於被封禁的用戶的傀儡,沒有破壞之前,先不要封禁吧。--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09 (UTC)
- 電子郵件不作為單一途徑,但是是必須途徑,因為是涉及到身份認證的問題。另外,如果這個討論是要達成一個共識的話,也不能改變目前的其他方針,以封禁方針和傀儡方針來說,封禁期間繞道發言是應該要封禁的。如果其繞道發言就是為了說明原因爭取解封的話,那麼建立那專門頁面之後到那裡就是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16 (UTC)
- 電子郵件確實是必須途徑,如果沒有電子郵件的話,可能出現身份盜用的問題。如果在下申請一個帳戶,然後編輯幾個月,不違反任何規定,然後再聲稱是被永久封禁的用戶的傀儡,請求社群解除被永久封禁的原始帳戶,社群憑什麼相信在下申請的帳戶就是那個被永久封禁帳戶的傀儡。—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29日 (三) 03:09 (UTC)
- 電子郵件不作為單一途徑,但是是必須途徑,因為是涉及到身份認證的問題。另外,如果這個討論是要達成一個共識的話,也不能改變目前的其他方針,以封禁方針和傀儡方針來說,封禁期間繞道發言是應該要封禁的。如果其繞道發言就是為了說明原因爭取解封的話,那麼建立那專門頁面之後到那裡就是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16 (UTC)
- 基本同意上面唐吉訶德的劍和小周的意見,不管是什麼樣的方式,總應該有一種方式解決這個問題,而且我不贊成電子郵件的溝通方式,畢竟太個人了。建一個申訴頁面應該是一個方法。另外,對於被封禁的用戶的傀儡,沒有破壞之前,先不要封禁吧。--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09 (UTC)
- 另外我強烈建議在封禁模板上加上申訴辦法。我在知道的案例中,不少被封禁用戶可能是維基新手或沒認真看維基守則的老維基人,並非故意要違規申訴,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要用電子郵件來申訴。--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28日 (二) 10:02 (UTC)
- 我是建立申訴專頁的長期(+)支持者。
Email比不上在申訴專頁留言方便。Email在對申訴用戶的身分有懷疑時再要求就好了。--百楽兎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31 (UTC)
- 之前看到過英文有討論封禁用戶可以編輯自己的用戶對話頁,不知道現在是否已經執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40 (UTC)
- 中文這邊可能管理員人手不足,所以用申訴專頁要比用戶對話頁更為恰當和方便吧。—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1日 (六) 15:39 (UTC)
- 之前看到過英文有討論封禁用戶可以編輯自己的用戶對話頁,不知道現在是否已經執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40 (UTC)
- 我之前被封禁時被冒認,結果延長了封禁期,我在原來的封禁期完結回來還是「啞」的,真的不知所措,不過我反而認為管理員在封禁用戶前應先討論,為免殺錯良民,很多管理員的確很衝動—Jacky~TALK 2008年11月8日 (六) 14:18 (UTC)
這是制度缺陷,不應該處罰這些用戶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9:21 (UTC)
關於疑似傀儡的判定
我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十字軍大屠殺的上一版本中發現User:Wikinu被列為可能的傀儡,不知道當初是如何判斷的。Wikinu是一個老相識Wikinu,他的第一次編輯是在2004年4月16日 (五) 15:26 編輯的條目是 方光圻,他怎麼可能是2006年11月開始破壞的傀儡?這裡的可能是其傀儡的帳戶的推定,會對Wikinu造成怎樣的傷害?
現在傀儡是怎麼判定的?是否應該有一個頁面由大家評議一下?--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8日 (二) 02:57 (UTC)
- 傀儡判定上有些單純情況可用常理判定,有些複雜情況則不得不用CU。
把2004年就註冊的帳號判定為2006年才註冊的帳號的傀儡是語言上的矛盾,如果兩帳戶為同一人操作,則應該反過來說才是。如果當時判定上沒有錯誤,使用「Wikinu是十字軍大屠殺的傀儡」這種說法大概是為了方便描述與歸類吧。--百楽兎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25 (UTC)
清除Template:Orphan
可否開發一個機器人把{{Orphan}}從眾多條目中拿掉?因為孤立頁面的存在很正常,這個模板沒有什麼用處,徒然佔據頁首空間。--百楽兎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10 (UTC)
- (+)支持:Orphan並非條目本身的問題,應該隱藏模板和分類。—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29日 (三) 08:16 (UTC)
- (-)反對:Orphan模板並不是說條目寫的有問題,而是說應該存在鏈入的條目。維基百科不是一條一條孤立的條目,而是像網狀一樣交織的整體。一個條目如果值得維基百科收錄,在什麼情況下會沒有鏈入條目呢,難道不應該在條目完成後在相關條目中增加這個條目的連結麼,原來沒有連結的文字,可以加上連結,沒有連結的文字,可以考慮加上參見內部連結。這樣才能完成加入該條目的工作。如果作者沒有加入連結,其他人也可以通過相應的分類查找到條目,從而添加連結。—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9日 (三) 11:26 (UTC)
- 參看Wikipedia:構築網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9日 (三) 18:03 (UTC)
- (:)回應:知識樹的末枝當然很容易變成鏈入頁很少的孤立條目,而且數量必然是絕對多數,不論維基百科發展多久都是這種情況。維基百科的幹條目不一定要連到枝,但枝一定會連到幹,換句話說,孤立條目是自然現象,不需要用人力去積極消除。--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2:38 (UTC)
- 參看Wikipedia:構築網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9日 (三) 18:03 (UTC)
- (-)反對:這是英文及其他幾個語言版本一直實行的制度。我的見解與用心閣差不多。而且不少中文維基編者都有一個壞習慣,就是將一些還未建立的條目(就算是較重要的)都直接去除掉(或故意不加入)紅字連結,到了那些條目便建立後,便沒有其他條目鏈入,成為了孤立條目。換句話說,現時孤立條目並非只出現於知識樹的末枝。因此,我最多只能接受降低鏈入連結的門檻,只有鏈入條目連結為零時才掛{{Orphan}},有至少一個鏈入條目連結的則可移除模板,這是我可以接受的底線。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0月30日 (四) 02:47 (UTC)
- (:)回應:如果你們要積極建立鏈入連結,這種不用腦的工作交給機器人就夠了,不需要在一大堆條目上掛個{{Orphan}}。--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3:05 (UTC)
- 假如可以交給機器人去做,當然是一件好事。但現時並未有機器人進行這類工作,只能靠人手進行,所以有一個模板提醒各位編者現時還是有需要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10月30日 (四) 03:10 (UTC)
- (:)回應我不認為添加內部連結是不用腦的機器人可進行的工作。添加連結也是有原則的。什麼加,什麼不加,有重複的如何處理。如果沒有文字的如何處理。具體請參見Wikipedia:只建立與內容相關的連結--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30日 (四) 05:09 (UTC)
- (:)回應:原本大量掛上{{Orphan}}的始作俑者就是不用腦的機器人。--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5:18 (UTC)
- 我沒用過這個bot,但是這個是m:pywikipediabot中的一個腳本,印象中是有一個到本條目的連接就不算孤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0日 (四) 06:17 (UTC)
- (:)回應:原本大量掛上{{Orphan}}的始作俑者就是不用腦的機器人。--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5:18 (UTC)
- (:)回應:如果你們要積極建立鏈入連結,這種不用腦的工作交給機器人就夠了,不需要在一大堆條目上掛個{{Orphan}}。--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03:05 (UTC)
- 好像是即使有連結到User或Portal的都已經不算孤立……但我通常都會人手加上去,理論上應該最少有一個條目連結不算孤立,但現在好像是最少有一個頁面連結已不算孤立?--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30日 (四) 09:30 (UTC)
- 我認為,維基中有不少條目是屬於冷僻領域的,要是領域內相關的條目根本沒有建立,零鏈入不是奇怪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04 (UTC)
- 我覺得零鏈入確實不是怪事,但掛{{Orphan}}是怪事的話就是怪事了。似乎不少人都對掛模板或被掛模板十分反感,我倒覺得這才是維基的怪事之一。--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44 (UTC)
- (!)意見:很多條目都比較難找,可能是大家不慣於用 Category 來找條目?? 有些孤立條目,是連 category 都沒有的,找它們出來就真的難上加難。--✉Hello World!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27 (UTC)
- 這頁就是找孤立條目用的。
我對掛模板不反感,對掛得莫名其妙的模板反感。前面說過了,沒用的模板只是佔據版面而已。如果你們不同意我,你們可看看這些條目裡有多少是應該想方設法增加鏈入連結的,然後我們再來討論。--百楽兎 2008年10月30日 (四) 12:25 (UTC)
- 這頁就是找孤立條目用的。
- 我認為,維基中有不少條目是屬於冷僻領域的,要是領域內相關的條目根本沒有建立,零鏈入不是奇怪事—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04 (UTC)
星章取代替一切
以星章代替一切,參照英文版做法。
還有,為甚麼中文版那些榮譽制度還在試驗階段!—JNIV 2008年10月30日 (四) 08:19 (UTC)
- 原則上(+)支持,雖然可以不少人會不同意而難以實行,但是我覺得現在過於繁雜的榮譽制度不如推倒重來。實施星章制度之後,可以免除很多多餘的評選,當然,以前獲得過榮譽的人都榮譽應該保留,但是從發展的角度看,星章制度較好。—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13 (UTC)
- 並行不悖啊,星章早就有,但是代替一切完全沒必要。現有的維基榮譽和獎勵也可以進行。—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30日 (四) 11:07 (UTC)
- 有條件支持,只建議廢除執行編輯或以下的榮譽,這些完全不需要評選的,隨便編輯幾次就可取得,很沒有意思吧。不過助理主編或以上的則有所保留,因為這些也有依靠要評選的獎項才可得到。—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0月30日 (四) 11:17 (UTC)
- (-)反對:在下認為維基榮譽對維基人的成長是有利的。因為維基榮譽強制性門檻的存在,強迫想獲得這些榮譽的維基人必須對維基百科的規定有一定的了解。而維基星章缺乏這樣的作用,因為沒有人會去跟用戶說:「你必須怎麼做,我才送你一個星章。」—小周 (留言) 2008年10月30日 (四) 12:33 (UTC)
(=)中立,星章的優點上面已經說了,我覺得現行的制度好處就是比較一目了然,有些星章讓人不容易一下就明白過來。另外我覺得現在的星章長得實在不咋樣……(Oops,忘記簽名)—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0日 (四) 13:05 (UTC)- 又,第二個條目應為en:Wikipedia:Service awards—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0日 (四) 13:49 (UTC)
- (-)反對,星章更多的體現出社群內部一些用戶對某一維基人的認可,而現行的榮譽制度體現的是社群對他的認可。—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2日 (日) 06:16 (UTC)
- (-)反對,由於星章的頒授並沒有客觀標準,因此星章對低調及非持續性作出貢獻的維基人明顯帶有忽略的味道。許多我很佩服的維基人因為作風低調就從來沒有得過甚麼星章。加上中維的鼓勵風氣並沒有很好的文化,用星章代替一切只會使鼓勵風氣更見低落。另外我要強調一點現時的榮譽制度並不等同於是一種功利的表現,而是一種鼓勵行為,推倒目前的榮譽制度不見得對中維的發展有任何幫助。—LokiTalk 2008年10月30日 (四) 13:59 (UTC)
- (+)支持,我強烈支持廢除一切榮譽,消滅維基等級制度,而星章可以用來自娛自樂,如若有人喜歡玩這個裝點用戶頁沒什麼不好, 但是星章絕不能用來作門檻。說實在的,「強迫」維基人成長本來就是一種不可取的「棍棒教育」,效果不大,就拿我自己說,隨便編幾個條目混到執行編輯,但對 維基百科規定的了解較開始的時候並沒有任何提高。執行編輯以上的榮譽沒有硬性規定,實際評選靠的是隨意性很大的投票,更無法保證 公平公正—冰热海风(談) 2008年10月30日 (四) 14:29 (UTC)
- (=)中立:已經對維基榮譽(包括星章)看得不這麼重了,因此無意是否要有維基榮譽,也無意是否要有星章。—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0月30日 (四) 16:00 (UTC)
- (-)反對:毫無異問,星章因為維基中的氣氛是絕對不能夠取代維基榮譽。理論上,在一個活躍於互相鼓勵的社群的確不錯,功能比起榮譽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然而,事實呢?事實是中文維基社群中互相鼓勵的風氣並不熱切,沒有這個大前提,星章並不會在這個社群中得以廣泛利用,更毋用說取代榮譽。另一個問題是現在的榮譽,無論哪一種榮譽,用戶都可以自薦取得。星章呢?難道要用戶自己授予給自己?只少目前的榮譽制度可以令一些喜歡被肯定的用戶或是把肯定當動力的用戶獲得所需的「感覺」。正如Loki所言,本人亦已見太多因為作風低調而從來沒有得過甚麼星章的用戶。星章就是不能夠滿足喜歡被肯定的用戶或是把肯定當動力的用戶。
- 至於有用戶認為這一個制度會造成用戶間分級分階。我相信此絕非制定此制度之原意,原意仍在於鼓勵。至於為何發展至今日被人誤為分級分階的工具?本人以為原因如下:出自名稱。執行編輯,見習編輯……新手當會誤會這是網上論壇中的階級制度。但再看下去,會誤會的用戶都有個共通點,就是到維基前曾參與網上論壇等分級分階的網站。未認識維基是甚麼,當用過往所得之經驗判斷,自然會以為維基是個分級分階的地方。舉一個例:維基常提倡的就是管理員並不是什麼的精神,但大家只要查一查一些申請頁(保護、刪除等),您不難發現就是一些受盡論壇影響的新手示管理員高一等。但我們不會因為這樣所以推倒管理員制度,因為所有管理員都知道自己不是高人一等。同樣,只要獲得榮譽者不要把自己示作高人一等。這不就夠了麼?
- 最後,快速地看一看 Wikipedia:Service awards,根本上與本地的榮譽制度無分別。最大莫過於一個要自我授予(英文版),一個要他人授予(本地)。
- 既然現在雙線發展,並無出現甚麼大問題。兩者亦做到互補長短,基於以上所列之原因,請恕本人無法支持這一個提議。—J.Wong 2008年10月31日 (五) 13:45 (UTC)
- 部分(+)支持,我同意廢除Wikipedia:維基榮譽中的主編,編輯等稱號,這很容易讓外界認為這是維基百科的官方頭銜,有嚴重的誤導嫌疑。而且也過於等級分化。另外,這真的對編輯條目會產生激勵作用嗎?對於內容質量上的提高會產生幫助嗎?值得懷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50 (UTC)
- PS 至於其他的鼓勵性的創作獎,特別貢獻獎等非頭銜的部分,則(=)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53 (UTC)
- (:)回應,再研究了一下en:WP:Award,覺得還是結合一下更好—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1日 (五) 13:19 (UTC)
- PS 至於其他的鼓勵性的創作獎,特別貢獻獎等非頭銜的部分,則(=)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31日 (五) 12:53 (UTC)
- (-)反對,與小周的意見基本相同,努力獲得榮譽的過程可以學習維基守則。--kegns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11:53 (UTC)
另外關於星章的一點
現在英文維基多了不少星章,有些挺不錯的。想把它們搬到WP:BS,不知是否合適。—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31日 (五) 13:04 (UTC)
- WP:BS不是正式的方針或指引頁面,所以閣下大可自行動手。另外胡言亂語一下,發現中英文的差異還很有趣的——如果你BS某個人,你大可給TA發星章。—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1日 (六) 15:27 (UTC)
- 在下留意到有用戶創建了Template:煩人星章—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5:41 (UTC)
- 看來可以發好人卡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1日 (六) 15:46 (UTC)
- Template:煩人星章已經被提刪,如果閣下想要讓它獲得保留,請參與存廢討論。—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4日 (二) 13:13 (UTC)
- 看來可以發好人卡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1日 (六) 15:46 (UTC)
- 在下留意到有用戶創建了Template:煩人星章—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5:41 (UTC)
- will we build up a 星章小組?—JNIV 2008年11月2日 (日) 01:23 (UTC)
關於是否在命名常規方針中增補進「名從主人」的內容的投票
前段時間已經就「名從主人」的幾個議題在互相客棧里進行了近一個月的討論,我認為討論已經相當充分了,所以起動了相關的投票,請大家至Wikipedia:投票/是否在「命名常規」方針中增補進「名從主人」的內容里投票或繼續討論,謝謝。—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8年10月31日 (五) 10:15 (UTC)
科學、政區、年代-->拓荒特別貢獻
應在何時動手,並取消左邊的三個?—Jacky~有人跟蹤我! 2008年10月31日 (五) 11:02 (UTC)
- 若沒異議,就由我來代勞吧—Jacky~TALK 2008年11月4日 (二) 14:44 (UTC)
中西文混排與翻譯
中西文混排有編輯規範麼,我覺得要明確一下幾點:
- 標點符號怎麼使用(單個的詞怎麼用,整個一句英文用中文標點還是用西文標點)
- 連結符號怎麼用(使不使用連接號,比如 n-dimension 翻譯出來寫成 n 維還是 n-維為好?sino-us relationship 翻譯成中美關係還是中-美關係?前者更常見,但中國-巴基斯坦關係如何解釋)
- 空格(漢字和西文之間到底空不空半格,我覺得還是空半格的好。有人舉例說新華社不空格,但雜誌上,教科書都是空半格的。)
--刻意 2008年11月1日 (六) 06:53 (UTC)
對文章格式,我也有類似的疑問。
中西文混排:以前就曾有用戶對中西文混排的美觀程度提出問題,認為無論是加空格還是不加空格,最後產生的效果都不理想。以五氟化銻這個條目為例,在中文和化學式之間加入空格,顯然整篇文章顯得鬆散,不易閱讀。化學式中還時常夾雜上下標,再加上參考資料的上標,使文章的行間距發生錯亂。但不加空格,文章顯得很擁擠,也不利於閱讀。由於加空格或不加空格的效果都不美觀,我覺得現行的編者大多在用化學名稱代替化學式,試圖避免西文字符的使用。但這樣也是不可取的。化學條目很多涉及機理的解釋,其中包括的很多不穩定的反應中間體或產物,用化學名稱來表示時很不容易理解,也容易造成歧義。事實上,中西文混排的文章用Word處理的時候,中西文之間用半空格隔開,顯示的效果很好,教材大多也是這樣做的。希望維基可以早點解決這個問題,因為目前的內容還不完善,早點制定出規則,要改也比較容易。
文章中「之」字的使用:很多台灣的用戶比較傾向於用「之」來代替某些「的」,比如:[1]。這讓簡體用戶看起來很彆扭。這種情況下,是否應當統一改為「的」,還是保留含有語句中的「之」?
分類的排序方式:上面已經對這個有過討論,但討論的結果仍然是很模糊,因此希望繼續對這個問題的討論。—Choij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10:49 (UTC)
- 話說我也比較喜歡用「之」(我乃大陸用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1日 (六) 15:13 (UTC)
- 連著幾個「的」的時候,換個「之」用用也好。--刻意 2008年11月1日 (六) 17:11 (UTC)
- 不是太懂文言語法的請不要隨便用「之」字,特別是想用來做條目名稱是更要謹慎。「之」字大多數時候只是表示從屬關係作定語的標誌的,現代漢語中很多「的」字都不能用「之」字代替。—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1月2日 (日) 09:46 (UTC)
- 連著幾個「的」的時候,換個「之」用用也好。--刻意 2008年11月1日 (六) 17:11 (UTC)
- 我傾向於不加空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3日 (一) 02:41 (UTC)
- 不加空格會擠在一起不能看,如果一個西文斜體夾在中文中更f難看。加空格也是出版物的寫法。--刻意 2008年11月3日 (一) 08:06 (UTC)
- 關於西文和漢字字距的問題,目前在網頁顯示上沒有妥善的解決方案,加空格是非正規的方法,而且也會導致在一些環境下的瀏覽問題,例如有些字體的空格字元並不適合拿來作字距調整使用。另外加空格將會增加存儲空間的浪費,如果將來網頁顯示有了解決方案,又要花費時間來清理這些空格。
現階段我建議用戶以換用其他字體的方法來瀏覽維基百科。我相信大多數人的西文都是使用Arial來顯示,但其實Arial很不適合中西文混排的文章。至於換哪一種比較好則見仁見智,請自行調試。--百楽兎 2008年11月3日 (一) 08:31 (UTC)
- 關於西文和漢字字距的問題,目前在網頁顯示上沒有妥善的解決方案,加空格是非正規的方法,而且也會導致在一些環境下的瀏覽問題,例如有些字體的空格字元並不適合拿來作字距調整使用。另外加空格將會增加存儲空間的浪費,如果將來網頁顯示有了解決方案,又要花費時間來清理這些空格。
- 不加空格會擠在一起不能看,如果一個西文斜體夾在中文中更f難看。加空格也是出版物的寫法。--刻意 2008年11月3日 (一) 08:06 (UTC)
- 整個一句英文用英文標點。
- n-dimension優先翻譯成n-維。
- sino-us relationship一般翻譯成中美關係(或中國-美國關係)。
- sino-pakistan relationship一般翻譯成中巴關係(或中國-巴基斯坦關係)。
- 中西文混排不應增加空格,中西文之間的距離應該由瀏覽器控制。中西文混排的文章用Word處理的時候,一般不加空格,由Word控制。Word裡面「自動套用格式」選項卡中有「刪除中文和西文文字之間不必要的空格」的選項。
- 「的」與「之」是兩個字,如果任意一個的使用上出現了語法或者其他錯誤,必須修改。
- --zy26 was here. 2008年11月8日 (六) 13:11 (UTC)
用戶權限
我在登入德語維基百科後發現,有一個叫 editor 的權限(可看 http://de.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ListUsers&group=editor),特徵就是每頁條目之下,都有一個叫 submit review 的東西。但是英語維基百科和這裡都沒有這件東西。有人知道它是什麼嗎?--✉Hello World! 2008年11月3日 (一) 17:01 (UTC)
- 找到了少許類似的說明-en:Wikipedia:Flagged revisions/Sighted versions --✉Hello World! 2008年11月3日 (一) 17:07 (UTC)
- 德文維基有實施穩定版本機制?—ellery (留言) 2008年11月3日 (一) 23:47 (UTC)
- 該說明寫了德語版在2008-5-5起實施。Surveyor rights一段寫了達到相關條件 (有e-mail, Has an account for 30 days, Has 150 edits, incl. 30 edits to article namespace pages, 10 article namespace pages edited, 15 days of edits) 就會自動獲得此權限,所有由該用戶修改的版本,和該用戶按過鍵的版本,都會被設定為穩定版本。而管理員可移除用戶這個權限。--✉Hello World! 2008年11月4日 (二) 00:51 (UTC)
疑似種票用戶
有一位在用戶簽名內加入「殺書生」的User:Remodel引起我的注意。該用戶在10月29日首次編輯,然後在多個條目作出可有可無的小修改,例如加上sub-stub模板,編輯次數滿50次後就開始在「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等頁面投票。--Mewaqua 2008年11月5日 (三) 12:22 (UTC)
- 原來已有其它用戶在User talk:Shizhao提出上述疑似傀儡疑問。--Mewaqua 2008年11月5日 (三) 12:34 (UTC)
- Category:Cdjhook的維基用戶分身。—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8日 (六) 14:52 (UTC)
懷疑廣告內容
問:User:東岐明發表了多篇文章,都是從他的個人網誌摘錄出來的。若不是原創研究的話,不知道算不算是為他的網站賣廣告?請大家看一看。—石添小草 (talk to me) 2008年11月5日 (三) 12:31 (UTC)
- 單就「中庸」條目來說,該用戶加入的內容似乎偏離一般人所認識的儒家學說,該等見解如沒有提供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的文獻支持,應視為原創研究。--Mewaqua 2008年11月5日 (三) 13:25 (UTC),後有修改
關於條目評審制度的一點想法
以下只是在下的一點個人想法,不求成為正式的規定,僅供參考:
近一年來,有兩篇條目成為特色條目後,在首頁展示期間便被提交特色條目覆審,並最終被撤銷,這兩篇條目分別是困在衣櫃裡與元氏_(北魏孝明帝女)。兩次出現這種情況,在下不得不對現有的條目評審制度進行了一些反思,並覺得:
- 單純的投票不能完全體現條目存在的問題。目前的投票只有三個選項,中立票一般不計入內。在各個候選頁面中,往往看見一些維基人在投支持的時候亦會提出一些希望進一步改進的問題,但並不是所有的這些問題都會得到重視並最終得以解決。因此,二元式的投票對條目內容的改善有所不利,在下覺得我們應該改變這種投票方式。
- 說到改變,我比較欣賞中文維基的質量提升計劃。質量提升計劃對條目的評審,靠的是維基人給某一篇條目打分,最後根據平均分來確定質量提升的優劣。打分的優點在於條目評審不再以二元化的投票進行,而條目的等級也可以根據平均分的高低確定。我們甚至可以將為條目打分作為一種常態,將所有的條目評選集為一體:分數在FA階的便成為特色條目,在GA階的便成為優良條目,在start階又符合新條目推薦其他標準的,便進入新條目推薦。
- 平均分的制度還可以促使參與條目評審的維基人仔細閱讀條目,因為分數應該在讀完條目後才能給出。在先前的一些批評里,便是認為有一部分維基人根本未讀條目便參與投票,我覺得平均分的制度即使不能根除這種現象,但至少可加以遏制吧。
-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我們的正式方針是這樣寫的。但有些時候我會這麼反思,如果一篇條目評審的支持票只有「支持」二字,而不帶你為何支持的意見,那麼這樣的評審是更像投票還是更像取得共識呢?的確,投票是取得共識的一種手段,但要看投票是不是真的取得了共識,那還要看投票者有沒有在敷衍,以及少數人的意見是否得到了尊重。因此,在下個人覺得,目前的條目評審更像是一場純粹的投票,而對取得共識的討論顯得有些單薄。
- 以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5日 (三) 18:02 (UTC)
- 條目評選為何被取消呢?—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5日 (三) 18:19 (UTC)
- (+)支持用評分來代替投票,同時(-)反對將所有的條目評選集為一體。FA、GA的標準和要求不一樣,放在同一個評分標準下不妥。例如一個條目滿足GA但達不到FA的標準,則可以在GA評選中給高分而在FA中打低分。— 盜號木馬(對話) 2008年11月5日 (三) 19:01 (UTC)
- 同意樓上的想法,另像新薦這樣的評選個人還是認為簡單投票即可,避免制度過於複雜。
- 只是在下認為不同的人對打分的標準不盡相同,分數的波動可能比較大—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6日 (四) 00:50 (UTC)
- 如果從單個分數來看,那麼可能的確會有一些分數的波動;但從某次評分的總體來說,由於最後取的是平均分,再說打分的維基人一般也變動不大,因此在每次評分的總體上看,其實應該還是挺穩定的。此外,或許還可以給出一些推薦標準,比如符合什麼什麼標準就加分或者減分之類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6日 (四) 10:24 (UTC)
- (+)支持用評分來代替投票,同時(-)反對將所有的條目評選集為一體。FA、GA的標準和要求不一樣,放在同一個評分標準下不妥。例如一個條目滿足GA但達不到FA的標準,則可以在GA評選中給高分而在FA中打低分。— 盜號木馬(對話) 2008年11月5日 (三) 19:01 (UTC)
- (+)支持以上評分那裡的方案,但是可否在這裡比較一下評分跟現在的方法的好與壞呢。可是同一個標準來評定不同的階級這個理念有所保留,不太同意。JNIV 2008年11月6日 (四) 09:23 (UTC)
- 單純用討論來比較可能不容易出結果,所以如果都覺得應該變一下,那麼或許可以找一兩篇條目的評價來試水。—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1月6日 (四) 10:24 (UTC)
- 部分(-)反對。我雖然也認為目前的投票方式對於條目素質的認定並不可靠,但是我也不認為評分體系會改善目前的這種辦法。評分同樣會造成胡亂打分的狀況,除非打分的人非常了解整個評分系統,否則和投票沒有什麼差別。我倒是認為,如果能夠設計出一套量化的評分體系或許會好一點,例如從條目的深度,可讀性,準確性,文采等各方面分別打分,然後得出綜合分數更為恰當,也督促參與者更加審慎的閱讀條目和給出意見。但是我認為更好的辦法還是尋求共識的辦法。之前也有討論過,就是對各種意見都要嚴肅對待,如果在評選期間,所提出的意見沒有全部解決,則不能入選。這樣才能對提出的改善意見真正重視起來。當然,這種方法比較適合特色,對於優良可能不太適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1月6日 (四) 12:17 (UTC)
- (-)反對,我覺得可以參照其它語種的做法,給條目重要性、質量評級以供編輯者參考,但是絕對不該憑什麼分,分數這個東西太細化,容易偏差。「平均數」這個東西尤其有毒,隨便搞搞人海戰術就能將其操控於股掌之中。維基百科創立有段時間了,開始對許多人還有點新鮮感,現在編者越來越沒積極性,條目提升計劃基本沒人去管,當初投票者也不去提升質量。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但由於在大陸長期被封,一直以來中文維基百科都是自命為民主女神來推銷自己、增強神秘感的,一下扭轉很難。
- 「尋求共識的辦法」不僅可以用於特色評選,優良也該如此。優良條目是有特色潛質的條目,只是在完整性等非原則性的東西上比特色條目差,但很多人把它僅僅當作比特色條目次一等的狀態,結果有的條目輕鬆通過優良,選特色卻被人質疑中立性這類原則問題。現在中文版里優良與特色的比例完全是失調的(一般大語種都是2倍左右)。廢棄評選時的投票是治本之道,現在表面上要求說理由,但實際由投票決定,結果即使把投票者的理由駁倒,他還是不改支持或反對,照樣可以算進票數,那麼說理由又有何用?—冰热海风(談) 2008年11月6日 (四) 12:51 (UTC)
一個改進的方案
將現行的FA標準中的內容綜合成以下三個方面的標準:文章內容、中立與可查證、格式及其他。在評選時對每一個方面評分,最後三個分數都達標的條目才能當選。這樣可以避免某一方面有缺陷的文章通過評選。GA條目評選也可以按照類似的方式來操作。
以下是將現有Wikipedia:特色條目標準中的要求劃分為三個部分:
一、 文章内容分 #學術综博:在百科全書上必須說明的事項皆已滿足,沒有明顯的未完成部分。 #內容充實:導論内容精煉但足以概括認識整個條目,各章節充分介紹論述。 #完成度高:文章易讀、構成精實、沒有明顯的未完成部分。 二、 中立与查证 #中立客观:保持第三者身份闡述事實,不致引起論點紛爭。 #列明來源文獻與資料。引用事实须详细精确,避免模糊论证。 三、 格式及其他 #符合相关专题的标准,也符合格式指南。 #遣词適宜:用詞易於理解但不低俗,使不清楚的讀者也能夠理解該主題的內容。較為艱深的專門內容應建立相關條目以方便讀者理解。 #章节與標題清晰而有條理。 #適度添加圖像或表格(如果可以),所有圖像需符合相關的版权標準。 #无错别字,且标点符号應用得当。 #连接:链接適當,没有多餘的链接。
發現不中立的內部連結?
- wowwiki?這不是維基百科的相關計劃吧?
Druids, Hunters, Mages, Paladins, Priests, Rogues, Shamans, Warlocks and Warriors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08:27 (UTC)
- wowwiki是屬於wikia公司的一個網站。--ffaarr (talk) 2008年11月6日 (四) 13:16 (UTC)
move
- (當前) (先前) 2008-10-17T12:19:09 RalfX (對話 | 貢獻) 小 (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及以前通過重定向移動到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以前: 回退該移動) (撤銷)
- (當前) (先前) 2008-10-17T09:26:01 Liangent (對話 | 貢獻) 小 (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以前移動到Wikipedia:聊天/2003年6月及以前) (撤銷)
我移動的原因是,"2003年6月以前"應不包含6月,但實際該頁包含6月的內容,這是否應該移動? —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10:12 (UTC)
傀儡發言的處理
在下留意到:最近有用戶主張「使用傀儡繞過封禁所留的發言應被刪除。」
雖然在下認為:如果不刪除傀儡的發言可能有鼓勵被封禁用戶使用傀儡的嫌疑。但是,在下認為:在目前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刪除傀儡的發言缺乏足夠的依據。也容易導致被願意接受被封禁用戶在他們用戶頁留言的用戶認為是一種冒犯,導致不必要的衝突。
在下建議:社群應該討論形成對傀儡發言的處理的指引,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
在下的觀點是:在設立Wikipedia:申訴的前提下,被封禁用戶的傀儡在其他地方的發言應該被刪除。—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14:29 (UTC)
- 同意。儘早成立申訴專頁來管理會比刪除來得好。--百楽兎 2008年11月7日 (五) 03:35 (UTC)
關於不再使用Template:小天使迎新模板的投票
10月5日,我對Template:小天使迎新模板發表意見,認為該模板與歡迎模板相比有很多不足。由於歡迎模板和小天使迎新模板都是張貼在用戶的對話頁,對新用戶起到告知和引導的作用,我認為應當一致,並清晰地告知維基百科的最重要的方針,避免常見錯誤,分為兩處是沒有道理的。因此,我建議停止使用小天使迎新模板。由於關注的人數不多,沒有充分討論,下面我發起投票,請表明你的立場並發表意見。
- (+)支持,如上所述。—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5日 (六) 05:53 (UTC)
- (+)支持:一個就足夠了。另外,留言後請不要忘記加上簽名。----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25日 (六) 07:13 (UTC) 2008年10月25日 (六) 07:10 (UTC)
- (+)支持,一個足夠了,也便於維護模板,說實話,我覺得現在的歡迎模板仍然需要改進,另外,小天使應該是直接關注新用戶,而不是掛個模板了事。—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8年10月25日 (六) 09:01 (UTC)
- (!)意見目前沒有反對意見,如果到期後只有這三個支持意見,我可以認為是達成共識了麼?--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29日 (三) 11:30 (UTC)
- (+)支持,那麼怎麼樣「停止使用」?刪除模板嗎?—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9日 (三) 11:39 (UTC)
- 我想停止使用模板有兩方面,一是歡迎新用戶不要再使用這個模板,二是儘量把這個模板和Welcome模板相同步,可以採用模板的重定向或複製,那就是技術問題了。--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30日 (四) 02:09 (UTC)
- (+)支持,建議(►)重新導向到{{Welcome}}。--Jimmy Xu578·+ 2008年11月6日 (四) 05:33 (UTC)
- (+)支持,建議(►)重新導向到{{Welcome}}。-『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9日 (日) 02:38 (UTC)
如沒有異議,本人將執行以上共識。-『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9日 (三) 12:16 (UTC)
用戶msuker不服投票議決,私自恢復名稱,要求將該用戶作出處分
用戶msuker明知Wikipedia:投票/UEFA Champions League命名的結果已出,卻私自把我將有關歐洲聯賽冠軍盃的移動一律復原,更指為非法投票。我對該用戶的行為感到憤怒,此人不尊重其他編輯意見,還妄稱這是非法投票,我對此人很失望,如那人認為投票不妥,大可申請abort投票!希望將其作出處分! —Jacky~無聊IQ題~哪個西甲球員最兇猛? 2008年10月4日 (六) 08:19 (UTC)
- 投票事先在方針頁討論,是基本常識。更何況現在討論正在進行中,你卻擅自以非法投票取代討論。至於投票內容、歪曲選項的問題,就不用多說了。自說自話,自編自導自演,自作多情。—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08:24 (UTC)
的確這次User:JackyCheung太急於發起投票了,應先經討論試圖達成共識。不過現在明顯的是Msuker一直逃避實質上的問題,我還是希望能有更多維基人循現在方針或指引上對此類命名規定作出審定,又或者是時候做一個檢討,根途以後對於此類問題的爭議。我始終認為,如果在不修改現行方針之上,歐洲聯賽冠軍杯這個名稱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我也的確瞭解到歐洲冠軍聯賽為正式譯名,但是維基百科未對此類命名作出硬性規範,這是最重要的一點,並不能說不最常用就胡混過去,我也可以說你並無證據證明這名稱非最常用,正如無法證明此名稱最常用一樣。這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名稱不對,當然不能從先到先得而保留,然而名稱對了,則可從先到先得。而事實上現在的維基條目亦非所有條目均依循官方固有名稱,也正是我提出需要規範的原因。要改不能只改這幾個足球條目,應該全部都改。
有時我會想,倒不如發起另一項討論,檢討命名常規是否應規管對事物條目名稱是否必須循官方譯名,這還比較有意義。不過也許,會使更多非中文標題湧現。--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4日 (六) 11:03 (UTC)
- 這不就是上面這個正在進行中的討論試圖解決的問題嗎。到底名從主人,還是先到先得,早就應該有個說法。—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1:17 (UTC)
- 實際上若果先到的名稱並非常用事物名稱,即使是先到先得亦屬無效。因此始終是不可能避開常用名稱此一方針來討論的。如果說先到先得必定大於名從主人就太扯了,難度命名錯誤也不能改了?因此這是必定在既有主人名稱、亦有客觀名稱時,到底應名從主人還是常用名稱,譯名使用官譯還是常譯,這才是問題的所在,若條目是命名錯誤,那方針本身亦不接受,就勿論先到先得;而先到的人從主人名稱亦無爭議出現。因此爭議唯一出現在先到的人用常用名稱而不名從主人的時候。另外就是NoteTA的問題,有主人名稱或官譯時,應不應為地區語言而應用常用名稱或常譯,希望以下是認真討論此二問題,並提出理據,不要用「當然」之類的字眼,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他的當然,這並不能說服別人,只會讓討論陷入死循環。--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4日 (六) 12:07 (UTC)
- TO:About123
- 實際上若果先到的名稱並非常用事物名稱,即使是先到先得亦屬無效。因此始終是不可能避開常用名稱此一方針來討論的。如果說先到先得必定大於名從主人就太扯了,難度命名錯誤也不能改了?因此這是必定在既有主人名稱、亦有客觀名稱時,到底應名從主人還是常用名稱,譯名使用官譯還是常譯,這才是問題的所在,若條目是命名錯誤,那方針本身亦不接受,就勿論先到先得;而先到的人從主人名稱亦無爭議出現。因此爭議唯一出現在先到的人用常用名稱而不名從主人的時候。另外就是NoteTA的問題,有主人名稱或官譯時,應不應為地區語言而應用常用名稱或常譯,希望以下是認真討論此二問題,並提出理據,不要用「當然」之類的字眼,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他的當然,這並不能說服別人,只會讓討論陷入死循環。--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4日 (六) 12:07 (UTC)
- 這不就是上面這個正在進行中的討論試圖解決的問題嗎。到底名從主人,還是先到先得,早就應該有個說法。—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1:17 (UTC)
其實大家仔細看看,我在8月31日已發表討論,由於並沒有突破(過了整一個月),所以才發起投票,他大可要求ABORT(如不滿投票選項),但他並沒有,反而拖至投票完結(一週後),這根本在浪費時間。請About123明察,謝謝。
- 題外話:如果能在這裡談好,那發起投票幹麼?不是不能達成共識才投票麼?!(笑)—Jacky~無聊IQ題~哪個西甲球員最兇猛? 2008年10月4日 (六) 12:44 (UTC)
- 而且,據高手chong fat意見,此盃的所謂官方名字應為「歐洲足球聯合會冠軍聯賽」已非m某的所說,所以,不明白支持他的人士為什麼只聽他片面之詞。希望管理員對此人作出行動,他的說話明顯是偏激的。—Jacky~無聊IQ題~哪個西甲球員最兇猛? 2008年10月4日 (六) 12:47 (UTC)
- 你8月31日發表過討論?我怎麼只看到一個摻雜人身攻擊的「投票」?非法投票的所謂討論是另一個非法發起的投票,果然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40 (UTC)
- 你也不用什麼高手大俠,你想知道正式名稱,點一下http://cn.uefa.com 不就看到了,就在左上角醒目位置。—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4日 (六) 13:46 (UTC)
- 我也認為這次投票是無效的,理由是「先到先得」不能凌駕「名從主人」。命名是官方的權利,任何地區或任何人皆不能剝奪此權利,不能以自己喜歡或習慣的譯名取代官方命名。Msuker依據的是 http://cn.uefa.com 這個網站,異議者除非證明該網站非官方網站或該網站的中譯不具官方代表性,否則異議者的譯名不能使用,因為你們侵犯官方的命名權。另,該網站的中譯全名應為「UEFA歐洲冠軍聯賽」--百楽兎 2008年10月4日 (六) 14:21 (UTC)
- (+)支持此觀點。順便一提,JC閣下方的觀點是該網站是面向大陸的,所以其官方譯名不具有廣泛性、香港方面應該採用其他譯名(如果有理解錯誤請糾正)。但是我個人不支持此觀點。另外這個全稱的問題,除了在網站Title上出現過以外,別的地方都是「歐洲冠軍聯賽」哪~不過應該沒問題,只是省略了大概...日文版的話滿版都是「UEFAチャンピオンズリーグ」,一般不省略,真微妙XD—小烈 (找我?) 2008年10月4日 (六) 17:27 (UTC)
- 請雙方都冷靜一下。User:JackyCheung,之所以說你的投票被認為無效,是由於在討論中未有出現足夠的討論及有任何結論傾向,而且一般投票應設一個有效下限,可是這次投票的票數嚴重偏低,這很難有說服力吧?User:Msuker亦請注意你的言詞,你的挑釁性言詞已不是一兩次了,說甚麼一個摻雜人身攻擊的「投票」,你自己的語氣也好不了多少,請你也自律一下。
- 中譯全名應為「UEFA歐洲冠軍聯賽」:這個我想說要不要把UEFA都譯中文?搞不好如果要不用中文,不如UEFA Champions League就根本甚麼爭議都沒有了……爭議也從中譯來,你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嗎?命名常規:使用中文中是這樣描述的:「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譯在中文中更加常用,請使用中文來對條目進行命名,並將外文原文附在條目的首行。」,可看到只要原文更常用枯且能用原文而不用中文,更可況是其他譯名,也就是說常用也是命名常規中的一個重要考量,而並非單純的絕對中文,絕對從主這麼絕對。
- 的確我不否認的一點是:「歐洲冠軍聯賽」正開始被接受,但是接受程度仍然成疑中。未來的確有全面取代「歐洲聯賽冠軍杯」一詞的可能,但也有相反的可能:到最後還是習慣了的稱呼改不了,仍沿用聯賽冠軍杯。無論如何,直到今天為止「歐洲聯賽冠軍杯」一詞仍是一個常用譯名是肯定的,如果說完全不能接受似乎有點兒哪個,但在我個人來說只規管足球條目,對於其他維基詞條關於從主與常用問題則漠視認為不可接受。至少在我抽離本條目從任何條目命名角度上看,令人容易瞭解的常用名字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必須規範所謂的「命名權」,則應規範所有事物條目,今後所有事物條目應從官譯,否則原文常用則應從原文,全面減少使用具爭議的中文標題。--治癒系的小琛兒(探病去)(病歷表) 2008年10月4日 (六) 18:00 (UTC)
- 你屢次說我挑釁,我倒是覺得奇怪了。到底你覺得那句話是挑釁?投票的內容還在上面,裡面明顯有人身攻擊的詞語,難道如此描述就叫挑釁?
- 「UEFA歐洲冠軍聯賽」,是可以考慮的名稱之一。但是使用UEFA這種 acronym 在中文有實際困難,我想很多中文用戶無法讀出這個詞(並不是按照四個字母讀的),詞典上都不一定能查到。「歐洲足聯冠軍聯賽」實際完全沒有人使用,google帶引號的搜索結果連「歐洲冠軍聯賽」一千分之都不到。
- 「歐洲冠軍聯賽」,不但官方網站醒目位置使用,而且意義足夠明確,其它效仿的事物知名度上完全不能相媲,維基常規處理就可以,比如 歐洲冠軍聯賽 (手球) 或者 歐洲手球聯合會冠軍聯賽。
- 但是這並非原則性的取捨。舉個例子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哪個最合適、最正式?我覺得,哪個都不是問題,冗簡不同而已。
- 至於將這種思維應用到所有東西的問題上,我當然表示支持。不過實際個人感覺,事實上在JackyCheung之前,絕大多數人都是默認「名從主人」的,至少在我關心過的條目,從未發現過無視甚至刻意針對主體選擇的情況,實際上是不成文的共識。只不過既然現在出現了這種爭議,我們看來應該將其寫入命名常規的方針了。—Msuker (留言)
- 根本這裡大部份人都犯了地域中心,中國版本=中文?真可笑!而且那名人士自稱非法投票,卻不ABORT,擺明遊花園!!!再者,8:0也說投票率偏低?還有,大部份人支持名從主人?!基本上其他參與討論的人都不認識足球,而足球編輯大多支持先到先得的!!大家還記不記得華君如何被壓逼?那些只喜歡搗亂的人,都是沒有貢獻的,看過其編輯紀錄便略知一二,如果要繼續討論,那必須回答我以上的問題。
- 如要有一個全中國也通行的網頁,便必須有齊繁中和簡中的版本。否則難以被同意—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5日 (日) 03:54 (UTC)
- 那你再去發一個投票好了,反正幾乎所有台灣、香港的網站都沒有簡體,所以都「難以被同意」,看看有沒有人認可你咯?—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8:07 (UTC)
- 同樣沒有人贊成此人意見將「聯合國」改名為「國聯合」。—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44 (UTC)
- 我舉這個例子說明投票並不能改變世界上客觀存在的事物或者名稱。所以說,只有完全不理解維基投票的意義、效力、規程、必要準備、客觀中立性、公正公開等等各方面因素的人,才會擅自發起非法投票並且刻意歪曲選項與理由。事後更加是變本加厲,以先到先得為名,行香港譯名獨霸之實。—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11:41 (UTC)
- 同樣沒有人贊成此人意見將「聯合國」改名為「國聯合」。—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44 (UTC)
- 那你再去發一個投票好了,反正幾乎所有台灣、香港的網站都沒有簡體,所以都「難以被同意」,看看有沒有人認可你咯?—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5日 (日) 08:07 (UTC)
中文並不以語音為基準,各地語音所譯,各有偏好。大陸人認為香港人用其一套為獨霸,香港人認為大陸人無日無之搞規範係獨霸。兩家何不寬容一點?既然有NoteTA,有各地字詞轉換,就不要鬥搬頁,按維基規舉,回到起點。不然,鬥到天光,鬥到天黑,每字詞都鬥一餐,徒然浪費各位時間。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13:06 (UTC)
- 第一,現在並非音譯。第二,由於主體擁有者的選擇現在的各常用名稱並非平等,有正式與非正式之別,並不是簡單的地域差別。第三,所謂香港譯名獨霸是指User:JackyCheung打著「先到先得」的幌子,卻在1968年歐洲冠軍杯決賽 歐洲足球錦標賽 等條目,用香港譯名取代先到先得的大陸譯名或歐洲足聯正式名稱,此等劣跡可見條目歷史為證。—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6日 (四) 16:35 (UTC)
- 亂象正在於此。維基百科原則向來並不以官名為中心,而係按習用方式,所以亦當以共識為基礎。之不過,因各地習用者不同,部份用字長年不會有共識,此乃人所共知。所以,此處之前就達成更大共識,各地習慣用法,當按NoteTA/自動轉換,以免各自堅持各地習用方法,將標題搬來搬去,亂象無日無之。當然,不少標題用官名,前題係各地習慣如此,或參與者共識如此。既然此等字不見有共識,就不要強求,按無共識處理,否則徒費光陰。時代會變,未來用字會變,何必急於今天就有用字共識。雙方都寬容一點,見對方習用之字不強換,就可省略周時出現之辯論,為維基作貢獻。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0:54 (UTC)
- 「維基百科原則向來並不以官名為中心」?這個原則哪裡來的?如何與五大支柱中的中立性原則共容?一個公司、國際組織對於自己擁有的智慧財產權事物進行命名,一個以中立為生命的百科可以無視?—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6:17 (UTC)
- 你提得正好。五大支柱中,正好並無一條以官名為中心之原則。中立原則只不過要求有多方面觀點, 有可能下,有可靠提證來源。有爭議就到相關之文章討論頁尋求共識。就此證明,官名與不官名,雙方面可以靠共識來解決。單方面強推官名,反而有違中立原則。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22:59 (UTC)
- 以正式名稱為主條目名,通過NoteTA或者正文敘述包含其它別稱、簡稱、地區名稱,才是最符合中立性的做法。因為你不使用條目主體擁有者本身的命名,首先就是一個非常嚴肅、嚴重的立場問題,沒有充分明確的理由根本不可能與中立性原則共容,比如已經提到過的「中華民國總統」=>「台灣領導人」。
- 先到先得這種偶然性做法,一直就被反覆強調是在沒有其它可行方法、原則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的。再多的理由,維基難道可以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稱為「北韓」?這還叫中立的百科全書嗎?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不斷的無視其它更加重要的原則,不斷擴張先到先得的影響。甚至在出現了國際組織正式使用的名稱後,仍然執意先到先得,而且至今並無任何明確的理由,反而是一大堆什麼非中文、NoteTA的藉口。中文官方網站的名稱談何非中文?為一個名從主人的條目名加NoteTA難道比為先到先得的條目名加同樣的NoteTA麻煩?
- 至於類似User:JackyCheung這種「先到先得=香港譯名得」的做法,就更加是嚴重損害中文維基的協作基礎了。-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7:38 (UTC)
- 你提得正好。五大支柱中,正好並無一條以官名為中心之原則。中立原則只不過要求有多方面觀點, 有可能下,有可靠提證來源。有爭議就到相關之文章討論頁尋求共識。就此證明,官名與不官名,雙方面可以靠共識來解決。單方面強推官名,反而有違中立原則。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22:59 (UTC)
- 「維基百科原則向來並不以官名為中心」?這個原則哪裡來的?如何與五大支柱中的中立性原則共容?一個公司、國際組織對於自己擁有的智慧財產權事物進行命名,一個以中立為生命的百科可以無視?—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6:17 (UTC)
- 亂象正在於此。維基百科原則向來並不以官名為中心,而係按習用方式,所以亦當以共識為基礎。之不過,因各地習用者不同,部份用字長年不會有共識,此乃人所共知。所以,此處之前就達成更大共識,各地習慣用法,當按NoteTA/自動轉換,以免各自堅持各地習用方法,將標題搬來搬去,亂象無日無之。當然,不少標題用官名,前題係各地習慣如此,或參與者共識如此。既然此等字不見有共識,就不要強求,按無共識處理,否則徒費光陰。時代會變,未來用字會變,何必急於今天就有用字共識。雙方都寬容一點,見對方習用之字不強換,就可省略周時出現之辯論,為維基作貢獻。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00:54 (UTC)
- 正如前言,維基一直尋求共識。而共識多數為慣同名。剛巧,你又舉得一貼切之反例。DPRK以en:North Korea(北韓)為題,英文維基剛好有一例,亦有最少一半以上之維基百科以北韓為題,而非DPRK官名。若一維基共識用習用名,就用習用名。官名與非官名,與為題關係並不大,因此於共識之下,已超越所謂名從主人。你所述之中立,與維基所述之中立,係兩回事。維基中立方針,係要多方觀點都得以闡述,而非獨尊官方觀點。不幸係,中文用者文化背景分歧相當大,有部份題目不可能有單一共識,經年將標題搬來搬去。所以最後中文維基用者,就達成現有共識,以NoteTA解決分歧。當然你可以挑戰此共識。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3:50 (UTC)
- 你已經將 North Korea = 北韓,還有什麼好說的。請注意英文與中文的習慣與立場差異。比如,難道你認為en:Mencius是一個中立的、國際性的條目應有的標題?可以說絕大多數懂英文的中國人都不知道 Mencius 是什麼。
- 還有,NoteTA 與這個話題到底有什麼聯繫?既然是在討論NoteTA涉及不到的範圍內的爭議,顯然NoteTA就無法解決這一分歧。—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07:51 (UTC)
- 你要搞清楚,並非我將North Korea = 北韓,而係大部份維基百科,都將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DPRK)以North Korea為題。此例剛好證明維基百科標題,以共識為主,而非你一直堅持之官名為主。前面已重覆多次,維基百科之中立,係各方觀點都得以闡明,不會獨尊官方解譯。留意,你一直講之中立,並非維基百科之中立。另外,Mencius係英文維基百科用戶共識,有何問題?一者合英語普遍用法,二者亦無中立不中立可言。不知你舉來有何用意。(我自幼就知孟子在西方叫Mencius,正如唐人叫Wien做維也納一樣。大陸叫Backham做Bei Ke Han Mu(貝克漢姆),香港叫Bik Ham(貝克漢),一樣很多懂中文的英國人都不知道。既然生活間於第一語言已皆知巷聞,何需以第二語文描述?不曉第二語文習慣用法,亦相當合理。)NoteTA及自動轉換之說明,係為了讓你明白,一早此方面有共識。此法用意解決不同地域,用字極分歧之方法,以防各用戶將標題搬來搬去。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1:46 (UTC)
- 你自幼就知,那你知不知道這是對於中華文化的歪曲與侮辱,即將中國人「古羅馬化」?這點包括馮友蘭在內的一些學者都曾經提出過明確指責,中國的哲學巨人不需要看起來像古羅馬人的名字。貝克漢姆是一點問題都沒有,因為這是最接近的音譯,除非你不要中文形式的名稱。但是,比如什麼禤智輝,就是對外國人士和非中文文化的極度不尊重。
- 以自己、自己地域、自己文化的立場,強行改變事物主體的選擇,就是違背中立原則,比如「中華民國總統」=>「台灣領導人」。-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3:59 (UTC)
- 將討論帶到侮辱不侮辱,討論已失焦點。你一直都堅持你自己之中立解釋,卻並非維基之中立原則下所述。如你不同意維基百科所訂之中立原則之內容,你可要求加以修改,尋求各人共識。若你一直堅持你所謂之中立,根本並非維基百科之福。請理解,維基仍以共識為主。中文維基百科之共識,係中華民國總統為題,而非台灣<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Lupin/popups.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dontcountme=s"></script>領導人。而中立方面,內裏有專目介紹各國對中華民國總統的稱呼。§不同語言,都會將外地知識,化作本地所認知之事物,以本地語言寫出。貝克漢姆只不過係現代版之「古羅馬化」。當時大明之時,西洋知識係都以拉丁文為宗,傳教事以拉丁語法寫東方事物,實在正常不過,之後傳遍英文世界之內。今君對外國人之「古羅馬化」痛恨不已,但對唐人做之「古羅馬化」甘之如飴,豈非自相矛盾。§英人姓名,以類同唐名法譯出,乃英人來華時所發明,在前之萄人來澳,數百年都未嚐有此創舉,後才隨英人之後而有所改變。英人治以此法譯名,亦一直沿用一百數十年,何來不尊重論。況且名字亦由英國官方所首肯(雖則你可不認同英人部份衙門)。譯名多以善字吉字為主,何來侮辱。若譯名用辱字貶字,如白皮豬等,才係侮辱。『極度不尊重』實你所空想,而實情係英人治港已推行百年,英人豈有在唐人前侮辱自己之理。相反觀之,英人以此法譯名(若不以陰謀論觀),實尊重唐人文化之舉。§我反而擔心,國民因過度自大自卑而心胸狹隘,不以平常心審視,本無侮辱都自尋侮辱,空有不必要之煩惱。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02:31 (UTC)
- 維基的共識能夠大於現實世界的事物、中國大陸政府的正式文件?再者,在現在「先到先得」盛行的情況下,連國際性組織的正式名稱都置之不顧,還有什麼其它共識可言?
- 就看台灣領導人例子,google.cn 限制中國網頁帶引號搜索,"台灣領導人馬英九" 1萬2千多,"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不到500,而且粗看全部是個人性質的博客、論壇轉貼等。那閣下是不是同意中宣部明文規定的這個「台灣領導人」的頭銜是中國大陸區域最常見的說法?那是不是說明這個主體存在各地區用詞差異?於是,是不是說某個地區的最常見名稱可以「先到先得」?換句話說,如果最早建立條目的是個中國大陸的用戶,中文維基以後介紹中華民國總統的條目主條目名就叫「台灣領導人」?真是如此,我們還好意思自稱中立的百科?
- 先到先得挑戰名從主人,就是挑戰中立性。—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07:44 (UTC)
- 君尚不曉,維基百科運作乃以共識為基石。「先到先得」仰或「名從主人」,兩者都並非維基根柢原則。恰此處共識為先到先得而已。若文題有大爭議,應尋求更多共識,而非一開初就將文題搬來搬去。官名與不官名,都以各人共識為基礎。本維基百科以中華民國總統為,正正係本維基百科用戶達成共識之成果。與君所提之問題,根本無相孛之處。至於何國政府有何公告,維基百科會於文章內,兼顧並陳述其觀點,中立亦從而得以彰顯。至今君尚不曉維基百科之中立為何物。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2:03 (UTC)
- 名從主人符合中立原則,即以五大支柱之一為根據。先到先得不根據任何原則或方針,不過是一個妥協。中華民國總統的例子,說明先到先得如果可以大於名從主人,維基的條目就可能形同兒戲。不要迴避問題,如果按照先到先得理論,「台灣領導人」或者類似明顯不恰當的名稱,就可以占據主條目名,直接挑戰中立性原則。還有,不要牽扯什麼主條目中的敘述,現在的爭議從來不是條目正文或者NoteTA,而是主條目名。簡單點說,請問,如果第一個建立的中華民國總統的條目名叫「台灣領導人」,你認為合適嗎?如果不合適,理由何在?-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2:41 (UTC)
- 君尚不曉,維基百科運作乃以共識為基石。「先到先得」仰或「名從主人」,兩者都並非維基根柢原則。恰此處共識為先到先得而已。若文題有大爭議,應尋求更多共識,而非一開初就將文題搬來搬去。官名與不官名,都以各人共識為基礎。本維基百科以中華民國總統為,正正係本維基百科用戶達成共識之成果。與君所提之問題,根本無相孛之處。至於何國政府有何公告,維基百科會於文章內,兼顧並陳述其觀點,中立亦從而得以彰顯。至今君尚不曉維基百科之中立為何物。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2:03 (UTC)
- 將討論帶到侮辱不侮辱,討論已失焦點。你一直都堅持你自己之中立解釋,卻並非維基之中立原則下所述。如你不同意維基百科所訂之中立原則之內容,你可要求加以修改,尋求各人共識。若你一直堅持你所謂之中立,根本並非維基百科之福。請理解,維基仍以共識為主。中文維基百科之共識,係中華民國總統為題,而非台灣<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http://en.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Lupin/popups.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dontcountme=s"></script>領導人。而中立方面,內裏有專目介紹各國對中華民國總統的稱呼。§不同語言,都會將外地知識,化作本地所認知之事物,以本地語言寫出。貝克漢姆只不過係現代版之「古羅馬化」。當時大明之時,西洋知識係都以拉丁文為宗,傳教事以拉丁語法寫東方事物,實在正常不過,之後傳遍英文世界之內。今君對外國人之「古羅馬化」痛恨不已,但對唐人做之「古羅馬化」甘之如飴,豈非自相矛盾。§英人姓名,以類同唐名法譯出,乃英人來華時所發明,在前之萄人來澳,數百年都未嚐有此創舉,後才隨英人之後而有所改變。英人治以此法譯名,亦一直沿用一百數十年,何來不尊重論。況且名字亦由英國官方所首肯(雖則你可不認同英人部份衙門)。譯名多以善字吉字為主,何來侮辱。若譯名用辱字貶字,如白皮豬等,才係侮辱。『極度不尊重』實你所空想,而實情係英人治港已推行百年,英人豈有在唐人前侮辱自己之理。相反觀之,英人以此法譯名(若不以陰謀論觀),實尊重唐人文化之舉。§我反而擔心,國民因過度自大自卑而心胸狹隘,不以平常心審視,本無侮辱都自尋侮辱,空有不必要之煩惱。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02:31 (UTC)
- 你要搞清楚,並非我將North Korea = 北韓,而係大部份維基百科,都將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DPRK)以North Korea為題。此例剛好證明維基百科標題,以共識為主,而非你一直堅持之官名為主。前面已重覆多次,維基百科之中立,係各方觀點都得以闡明,不會獨尊官方解譯。留意,你一直講之中立,並非維基百科之中立。另外,Mencius係英文維基百科用戶共識,有何問題?一者合英語普遍用法,二者亦無中立不中立可言。不知你舉來有何用意。(我自幼就知孟子在西方叫Mencius,正如唐人叫Wien做維也納一樣。大陸叫Backham做Bei Ke Han Mu(貝克漢姆),香港叫Bik Ham(貝克漢),一樣很多懂中文的英國人都不知道。既然生活間於第一語言已皆知巷聞,何需以第二語文描述?不曉第二語文習慣用法,亦相當合理。)NoteTA及自動轉換之說明,係為了讓你明白,一早此方面有共識。此法用意解決不同地域,用字極分歧之方法,以防各用戶將標題搬來搬去。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1:46 (UTC)
- 正如前言,維基一直尋求共識。而共識多數為慣同名。剛巧,你又舉得一貼切之反例。DPRK以en:North Korea(北韓)為題,英文維基剛好有一例,亦有最少一半以上之維基百科以北韓為題,而非DPRK官名。若一維基共識用習用名,就用習用名。官名與非官名,與為題關係並不大,因此於共識之下,已超越所謂名從主人。你所述之中立,與維基所述之中立,係兩回事。維基中立方針,係要多方觀點都得以闡述,而非獨尊官方觀點。不幸係,中文用者文化背景分歧相當大,有部份題目不可能有單一共識,經年將標題搬來搬去。所以最後中文維基用者,就達成現有共識,以NoteTA解決分歧。當然你可以挑戰此共識。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3:50 (UTC)
- 用中華民國總統,係本維基百科之共識,與名從主人無甚關係。本維基百科用戶,就係不接納以台灣領導人為題。君知曉何謂共識麼?名從主人,抑或名從習用,都不過係來自共識,並非一兩人之愛惡。請相信眾人之共識。看君對中立原則誤解萬分之深,實在無別話可語,維基百科中立原則強調各方觀點都得以論述,與君所述不同。合適不合適,並非以個人意願就行,要眾用戶共識才行。很明顯,眾用戶認為中華民國總統,比臺灣領導人合識。若君認為臺灣領導人比較合適,都得過眾維基人共識此關。HenryLi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02:42 (UTC)
- 不能為繁簡轉換嗎,似乎香港維基人都譯作冠軍盃,而大陸、台灣維基人都譯作冠軍聯賽?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1:15 (UTC)
- 不尊重投票有多不正常?看看陳克勤取十萬票,一樣被一大班不服氣年輕人大罵無恥。所以,以上的討論,我們看到有人想把先前的成果推倒重來了。到底維基百科是否搞抗爭的地方呢?這個問題很影響整個討論的。—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0月28日 (二) 07:21 (UTC)
- 每處地方都各有習慣與規則。維基百科並非強制參與,認同原則可參加,不認同可以離去。維基百科容許推翻前共識,前題係要通過新共識。不通過維基用戶考驗,亦難以推翻前共識。所以不要驚有意見不同。HenryLi (留言) 2008年11月1日 (六) 03:02 (UTC)
- 到底是違反投票程序非法發起投票的人試圖推倒共識呢,還是指出這一投票非法性的人試圖推倒共識?—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4日 (二) 13:39 (UTC)
- 維基百科內不知廉恥、顛倒黑白的人大有人在,跟這些人講道理等於對牛彈琴。我乾脆學黃毓民說xxx最無恥好了,反而更傳神。—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7日 (五) 05:02 (UTC)
唉。維基好多的問題都是規定的不嚴謹。名字該是什麼就是什麼,怎麼會整出如此多的事端?大不了當前頁面建立在哪裡,其他名字設置重定向,在條目中添加一些警示性文字或模板……解決方法這麼多,偏偏要用吵架的……——你好!我是03!·找我有事嗎?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33 (UTC)
- 介紹你去一個地方:Talk:韋俊安,亦因此我認定和這個人理性討論是沒用的。—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1日 (二) 15:01 (UTC)
- 第一,你沒有參與過討論,有什麼資格評論理性不理性?第二,當時與我爭論的若干主要用戶之後都曾經理性的討論過諸如Talk:英國政治人物香港譯名列表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走火入魔的「正名」行為等相關話題。
- 由此可見,到底是誰成天只會在旁邊陰陽怪氣的說風涼話,或者挑動個愣頭青出來罵人,偏偏不能的就是理性的討論。—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22:56 (UTC)
- 我沒做過特首,我沒資格鬧曾蔭權。我沒做過美國總統,沒資格鬧喬治布殊。甚麼道理來的?散播謬論的人指責人陰陽怪氣,說服力不言而喻—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51 (UTC)
- 有討論事關維基方針原則你不發言,討論完了指責參與討論的人不理性。不是說風涼話是幹嗎?—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43 (UTC)
-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別的不說,反正我的原則是「家事國事天下事關我屁事」,幾位慢慢吵,吵累了請多起身動動筋骨、眺望遠方美景!維基百科關心您。——你好!我是03!·找我有事嗎? 2008年11月13日 (四) 14:17 (UTC)
- 有討論事關維基方針原則你不發言,討論完了指責參與討論的人不理性。不是說風涼話是幹嗎?—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43 (UTC)
- 我沒做過特首,我沒資格鬧曾蔭權。我沒做過美國總統,沒資格鬧喬治布殊。甚麼道理來的?散播謬論的人指責人陰陽怪氣,說服力不言而喻—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51 (UTC)
對「第幾任」的用法不一
發現到中文維基百科對「第幾任」的用法不一。舉例來說:
由以上三例來看,只有在美國總統的描述上「第幾任」變成「史上第幾人」的意思。除了美國之外,不知道還有哪些國家的敘述上也有此問題。--百楽兎 2008年11月7日 (五) 03:35 (UTC)
- 在下查閱了以上三人的英文條目和日文條目,以及列表en:List of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 英文版中,George W. Bush使用43rd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Junichiro Koizumi和Chen Shui-bian只說明任期,未說屆數。
- 日文版中,小泉純一郎為「第87代・第88代・第89代内閣総理大臣」;陳水扁使用「中華民国第10-11代総統」;ジョージ・W・ブッシュ(布什)是「アメリカ合衆国第43代大統領」,與中文一樣。
- List of P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同時給出了根據「第幾位」排序的編號以及根據任期的編號(小布什便是54、55)。但是幾乎沒有條目曾用到根據任期的排序。
- 可見不同國家的排序方法不同,而不是中文維基的問題。也許是某種意義上的「名從主人」吧。—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7日 (五) 11:34 (UTC)
- 是的,美國總統在連任時被視為是同一任總統,這與中文領域中對於『任』這個字的定義並不全然一致。我認為中文維基應該遵循這用法,但可以在內文中補充說明任期部分的算法差異之處。—泅水大象 訐譙☎ 2008年11月7日 (五) 12:53 (UTC)
- 我覺得「43rd」翻成「第43任」是華人的誤譯,「43rd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應該翻作「第43位美國總統」,這麼翻的話在中文裡就會達成一致了。「位」基於「人次」,「任」基於「任期」,無任期限制時「位」=「任」。以我的中文程度對這幾個詞彙是這麼理解的。--百楽兎 2008年11月7日 (五) 13:20 (UTC)
- 但是日文維基中也是用「代」一個字通稱了兩種計算方法。—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7日 (五) 13:36 (UTC)
- 百樂兔說得對啊。美國總統用「任」字會有歧義,應避免使用。YunHuBuXi 2008年11月8日 (六) 01:32 (UTC)
- 但是作為一種不僅僅在中文裡存在的習慣,似乎使用率還是極高的。—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8日 (六) 03:26 (UTC)
- 百樂兔說得對啊。美國總統用「任」字會有歧義,應避免使用。YunHuBuXi 2008年11月8日 (六) 01:32 (UTC)
- 但是日文維基中也是用「代」一個字通稱了兩種計算方法。—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7日 (五) 13:36 (UTC)
- 個人認為任是第X位,屆才譯作43rd—Jacky~TALK 2008年11月8日 (六) 14:15 (UTC)
- 我覺得沒有問題,「任」不是任期而是任命,「屆」才是任期,所以他是第43任,擔任第54、55屆總統。日語和漢語不一樣,通常一個漢字代表多種意思。--方洪漸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01:32 (UTC)
- 各位似乎忽略了美國歷史上獨一無二的格羅弗·克利夫蘭。--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1日 (二) 07:39 (UTC)
- 現在可選的有 位、任、屆、代 等等,大家到底喜歡哪個?好像看不出共識來……另外這4個字都有可能產生歧義,還是在條目里特別註明吧。……219.148.51.132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1:16 (UTC)
胡言亂語
侵權?(有版權的圖片的衍生作品) —Liangent(留言) 2008年11月7日 (五) 14:36 (UTC)
嚴正聲明
希望對cdjhook作出嚴重處分
此人使用勁多分身,只我投票(在yahoo知識+稱為造票,有關資料可在網典查看),手法低劣,我嚴重不滿這種造票狗,在yahoo知識+這種人會被恥笑一生,永無翻身之日,雖然我並不想對這用戶趕盡殺絕,但如不封禁他作警戒,不但對其他用戶不公平,更可能被模仿!若開了這先例便糟了,希望管理員封禁他半至一個月(我想說一頭半個月),讓他好好反省一下(在CU結果未出他還口口聲聲說那些用戶是什麼網友,謊話連篇)。—Jacky~TALK 2008年11月8日 (六) 14:11 (UTC)
對不起,我錯了
—Jacky~TALK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02 (UTC)
支持
反對
- (-)反對反對在未有封禁方針時發起這種投票,但本人支持短時間封禁cdjhook以防止破壞。-『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8日 (六) 16:43 (UTC)
- (-)反對發起投票的人自己就應該被封,嚴重人身攻擊,刪除了也沒用。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7:13 (UTC)
意見
- (!)意見,還請Jacky稍注意一下禮儀—Ben.MQЖ留言Ж 2008年11月8日 (六) 17:23 (UTC)
- 只想提出一點,其實現在的維基百科是無任何懲罰制度。縱然是封禁,也不是,它只是防止破壞的手段而已。並不可「事後追封」。所以究竟此討論的用途有多大呢?—J.Wong 2008年11月9日 (日) 02:17 (UTC)
- 不就已經將他封禁一星期,這還不足夠?—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5:31 (UTC)
- (:)回應:但是目前申訴制度的不完善,很容易讓一些維基人認為封禁是一種懲罰制度。在下再次呼籲儘快建立Wikipedia:申訴。—小周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3:21 (UTC)
- 請問CU的結果在那,想看看。JNIV 2008年11月9日 (日) 03:53 (UTC)
- zh:user:Cdjhook@zhwp。YunHuBuXi 2008年11月9日 (日) 04:50 (UTC)
- 他怎樣定奪是不是hook的傀儡?? JNIV 2008年11月9日 (日) 07:34 (UTC)
- zh:user:Cdjhook@zhwp。YunHuBuXi 2008年11月9日 (日) 04:50 (UTC)
- 既然有人再三提議申訴的話,著手開始行動啊,另外 Hook有一句說的不錯,再怎麼解釋也沒用了,始終有一種東西叫先入為主,誰都會犯的。試想,如果一堆維基人去Hook那邊以自己的帳號上維基投票,縱使是友情票(這友情票問題從來不少吧),也不過是所謂真人傀儡的情況 是真的傀儡?(維基有規定維基人不能在同一地點做出投票?只要是自己意思的真實表達即可,固定IP的話 顯然輕易能達成CU目前得到的結果了) Jacky的事,已經留言給他,相信亦會多注意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9日 (日) 05:06 (UTC)
請注意:對於這種情況,應該封禁用戶是不需要作任何投票的,而是由管理員定奪,而此事例中,cdjhook操作多個傀儡影響多個投票,是必定要被封禁的。除非有足夠的理由推翻此事實,否則其他人反對也沒用。—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11月9日 (日) 07:20 (UTC)
verycd 頁面連結
強烈要求建立申訴制度
誰定的"慣例"??管理員執行封禁有什麼見不得人的?Alonso McLaren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1:46 (UTC)
- 並不認為有任何問題存在 每個人查下日誌輕鬆可以查到。—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05:42 (UTC)
對於近日本人發表的有關封禁言論對各位造成滋擾,本人作出誠懇道歉
各位對不起,我發表若干言論是不智的,現宣佈收回有關言論,希望能得到各位原諒。此外,希望各位不要回復該言論,借意抽水,謝謝合作。—Jacky~TALK 2008年11月11日 (二) 12:44 (UTC)
- 那串討論不是你的私有物,其他人的發言沒有違反討論規則,你沒有任何權利刪除該討論的內容。同樣的情況也不只這兩次了。—RalfX(議)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48 (UTC)
- 人總喜愛舊事重提,好,我便刪除我自己所發出的言論—Jacky~TALK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52 (UTC)
- 刪除沒什麼意義吧,歷史版本不會消失的。MediaWiki自身設計就是任何操作都會留下歷史版本,連圖片修改也一樣。121.29.188.157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4:53 (UTC)
- 人總喜愛舊事重提,好,我便刪除我自己所發出的言論—Jacky~TALK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52 (UTC)
- 明白就好了。錯是用來改的。—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24 (UTC)
想"分立"中文維基百科,可能成功嗎?
問:想"分立"中文維基百科,可能成功嗎?
我很想把中文維基百科分成兩種不同的語言,分成繁體和簡體,管理員對半切,這樣可能成功嗎? —123.192.163.230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7:54 (UTC)
- 這個主張已經被拿出來講N遍了……—ellery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8:55 (UTC)
- 大師所言,甚合小女子之意。蓋有文字以來,眾人所書,金篆楷草,多有不同。中文維基百科不為一人置一維基,實為不妥。小女子奉勸諸大人,早日將維基百科分立至每一帳戶,方為正途。--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9:30 (UTC)
- 歡迎前往偽基百科。--121.29.188.86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9:33 (UTC)
- 很好笑……。--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36 (UTC)
- 歡迎前往偽基百科。--121.29.188.86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9:33 (UTC)
- 2004年,繁體中文維基百科成立。由一位用戶申請,並獨自將中文版條目以剪貼的方式大量的複製過去,沒有任何用戶跟進參與,後來被關掉了。—Jasonzhuocn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1:28 (UTC)
- 我仍然支持分裂,但是中文維基多是沒有眼光且無膽識之輩,想分裂有一定難度。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3:39 (UTC)- 同一民族,同一語言,為何要搞分裂?-- 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04 (UTC)
- 反對分裂。不同地方出身者共聚一堂,協議各類條目編撰,方為正途。--RekishiEJ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36 (UTC)
- 同一民族,同一語言,為何要搞分裂?-- 坦克碌豬靠你(給我坦克!)(碌豬記錄) 2008年10月18日 (六) 15:04 (UTC)
- 語言可能有不同,譯名可能有爭議,意識形態也不同,但不影響維基人共同努力建設中立的中文維基百科。粵語,閩南語可以有自己版本的維基百科是因為不同的語言。--用心閣(對話頁) 2008年10月19日 (日) 03:19 (UTC)
- 謹記NPOV。--Jimmy Xu578·+ 2008年10月19日 (日) 04:53 (UTC)
- 我覺得這樣做沒什麼意義,有簡繁轉換就可以了,搞分裂有害無益。個人覺得這會是某些人想把政治上的鬥爭帶來維基百科。--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19日 (日) 07:43 (UTC)
- 其實我真不明白中文維基,特別多無謂爭拗,對不同見解之容忍度十分之低。我不認為維基要分戶,有很多事項可以有共識解決,只要各位都有風度,願意尋求及遵守共識。Gordon仔,政治係眾人之事,有爭議係極之正常,不要視之為洪水猛獸。維基百科由開初已預到有不同觀點,願意回到維基原則便可解決。前題係真明白其原則所述內容之意思,而非找一詞任意解釋。HenryLi (留言)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19 (UTC)
- 我覺得這樣做沒什麼意義,有簡繁轉換就可以了,搞分裂有害無益。個人覺得這會是某些人想把政治上的鬥爭帶來維基百科。--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19日 (日) 07:43 (UTC)
- 用心閣大人所言,甚合小女子之意。且不論如來佛祖種種微妙之音,小女子能言曾言將言之音,有幼女音、少女音、少婦音、徐娘音、老嫗音,如是等等諸音,維基百科不為小女子置五音維基,實為不妥。小女子奉勸諸大人,早為小女子置Yyyyyzzzzzz幼女音維基百科、Yyyyyzzzzzz少女音維基百科、Yyyyyzzzzzz少婦音維基百科、Yyyyyzzzzzz徐娘音維基百科、Yyyyyzzzzzz老嫗音維基百科,方為正途。--Yyyyyzzzzzz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14:54 (UTC)
- 謹記NPOV。--Jimmy Xu578·+ 2008年10月19日 (日) 04:53 (UTC)
- 唉...msuker的行為真的慘不忍睹...此人可能非常支持分化,請聯絡他—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15 (UTC)
- 我覺得既然大家要當維基人,就應該對維基百科的精神有一定的了解和尊重,維基百科是一個講求合作的地方,「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嘛,分裂根本就沒好處,以英語維基作例子,英語的使用者來自很多不同的地方,地方之間有一定的文化差異,但英語維基百科也沒有因此而分裂為「美國維基」「英國維基」「澳紐維基」....只要能夠互相包容,地區的差異根本就不是成問題(何況我們還有簡繁轉換)。希望某些用戶能尊重維基百科的精神,別把貢獻知識以外的事情帶進來。呀,對了,Jacky兄,說話請客氣點(無論Msuker是個怎樣的人)。--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38 (UTC)
- 我已經多次警告過你。請記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對事不對人」。我對任何事情的觀點,不需要你來猜測。尤其是類似你這種在zh使用方言的行為,根本沒有資格來討論什麼分裂不分裂,因為你的實際行為就是危害zh的協作基礎,即使用現代標準中文。-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07:38 (UTC)
- 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在說自己,Gordon兄我可怎麼辦?—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09 (UTC)
- 笑一笑,聳聳膊,然後繼續寫好自己的條目,做好自己的那一份。--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15 (UTC)
- 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在說自己,Gordon兄我可怎麼辦?—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21日 (二) 09:09 (UTC)
- 我已經多次警告過你。請記住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對事不對人」。我對任何事情的觀點,不需要你來猜測。尤其是類似你這種在zh使用方言的行為,根本沒有資格來討論什麼分裂不分裂,因為你的實際行為就是危害zh的協作基礎,即使用現代標準中文。-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07:38 (UTC)
- 我覺得既然大家要當維基人,就應該對維基百科的精神有一定的了解和尊重,維基百科是一個講求合作的地方,「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嘛,分裂根本就沒好處,以英語維基作例子,英語的使用者來自很多不同的地方,地方之間有一定的文化差異,但英語維基百科也沒有因此而分裂為「美國維基」「英國維基」「澳紐維基」....只要能夠互相包容,地區的差異根本就不是成問題(何況我們還有簡繁轉換)。希望某些用戶能尊重維基百科的精神,別把貢獻知識以外的事情帶進來。呀,對了,Jacky兄,說話請客氣點(無論Msuker是個怎樣的人)。--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38 (UTC)
簡繁轉換本來是中文維基百科容忍度低的一個例子,有人還當寶一樣抱著。所以我說大家沒眼光沒膽識是有道理的,如果你不想看到自己不喜歡的內容與其把他們藏起來假裝看不見不如痛痛快快分家來的實在。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20日 (一) 21:06 (UTC)
- 如果閣下堅持分裂是好的話何解不試試另立用戶?我想閣下一定不會是跟我們一樣沒眼光沒膽識,是吧?--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08:46 (UTC)
- 你不用威脅我,台獨理想也不是一個人就能實現的,但是有識之士仍然為這個理想鼓呼。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0:12 (UTC)
- 你不用威脅我,台獨理想也不是一個人就能實現的,但是有識之士仍然為這個理想鼓呼。 Mu
- 對,去找那些有識之士去跟閣下幹大事吧。請恕一眾維基人都太「沒眼光沒見識」了,因為我們都只打算貢獻知識,沒有跟閣下一樣的鴻圖大志。--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11:05 (UTC)
- 動不動就把台獨拿出來當作藉口,這種眼光件是的確與眾不同。-cobrachen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1:45 (UTC)
沒見識就是沒見識。 Mu©dener 留 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2:35 (UTC)
- 對,所以就請不要跟我們一樣那麼「差勁」,留在維基百科,因為我們實在沒興趣搞跟貢獻知識無關的事情。你那麼有智慧就應該去搞個新的百科全書,以閣下的學識來完成閣下的宏願。--Gordon仔—(留訊息) 2008年10月21日 (二) 15:19 (UTC)
- 蘇聯分裂後影響力也大減。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2日 (三) 02:14 (UTC)
- (-)反對本人支持一個中國的原則。窗簾布 (留言) 2008年10月22日 (三) 02:03 (UTC)
- 政治宣傳諷刺到此為止。各位想讓這裡變成偽基百科嗎?--121.29.188.219 (留言) 2008年10月23日 (四) 01:12 (UTC)
世界上沒有人把「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界定為兩種互不相通的語言。就此。--✉Hello World! 2008年10月24日 (五) 15:46 (UTC)
- (-)反對中文的分歧還未如此嚴重吧,而且分化,只能給中文wiki帶來傷害,而且個中意見的協商不是更能表達中立嗎?如果非要分開,不如搞個和諧版鏡像和真版更有益。-孫學 (留言) 2008年10月30日 (四) 04:55 (UTC)
- (-)反對已有簡繁轉換,足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imShi(對話|貢獻)加入。
- (-)反對,目前的模式行之有效,看不出改動的理據。如有興趣獨立發展一百科,大可另建新站,且維基百科的內容大部份均可以GFDL釋出的。Stewart~惡龍 2008年11月14日 (五) 03:37 (UTC)
- 是「維基百科的全部內容以GFDL釋出」-『Skjackey tse』 2008年11月16日 (日) 11:25 (UTC)
方針這邊在搞什麼?冒出來這麼多小白。
方針這邊在搞什麼,冒出來這麼多小白。現在本頁已有:保護頁面編輯許可證、嚴重處分懲罰制、特殊資格評選小組、維基垃圾之管理員等等等。這麼長時間了,每次遇上搗亂都興師動眾花上n久才解決。管理制度則簡直處於半廢棄狀態。219.148.51.132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1:48 (UTC)
嗯。— 吃死 Talk 2008年11月16日 (日) 04:26 (UTC) 維基人一向漠視IP用戶的貢獻與意見,你最好還是註了冊回來再說一遍,然後乖乖被人封禁。122.100.151.143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20 (UTC)
Zhangxiaoping 修改方針
Wikipedia:文明頁面中的大標題: 「客觀的編輯態度」與維基百科Wikipedia:中立的觀點該頁面所闡述的方針不符。
原因如下: 通常人們在貶低某一事物,抬高自己所鍾愛的事物時,都會說自己的觀點是「客觀」的,或者說某一看法是」客觀「的,別人的觀點是主觀的。維基百科既然是持中立、沒有偏見的態度,那麼就不應該標榜自己「客觀」,不能讓這個地方和某些主張自己客觀、別人主觀的人劃等號。
所以,我對"互重"頁面下的條目用詞稍作修飾,最主要的修改地方是將「客觀」換成「中立」,使其更通加符合「中立」「不持偏見」的方針,文字上稍作修飾,使其便於理解。以下是我修改後的內容:
中立的編輯態度
維基百科是供全人類無償使用的、可以自由編輯的百科全書,秉持真實、中立、公正的編輯態度。
維基不為某個國家、政黨、團體或個人服務,也不為同「使用一種母語的人」,這樣的一個群體服務。母語是中文的人,如果英文很好,可以去編輯英文頁面或詞條;反之亦然。
維基人在編寫條目時,要注意不要受限於自己的立場,而應致力於留下中立的描述。維基只記述事實,包括:事物的歷史、現狀、將來,以及人們對此的見解、爭論等,不支持、不同情任何一方、不預測將來;但是可以引用他人的語言、文章、行動,從正反兩方面來描述該條目;倘若對某事務,自己的意見和任何的人的意見都不同,可以用「有人認為,...」類似的表達方式,使自己的意見被表達進去,使之成為各種意見中的一種。
中文維基是所有中文用戶共同的百科全書,而中文用戶不僅分布於中國大陸(內地)、香港、澳門、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更是遍佈世界各地。中文維基得以保持目前的完整統一,仰賴諸多前提要件:
- 簡繁之間,人數居多的簡體用戶不會侵害繁體(正體)用戶的應有權益,繁體用戶也不會僅僅因為人少而覺得受到無形擠壓;
- 兩岸之間,人數居多的大陸用戶不會侵害台灣用戶的應有權益,台灣用戶也不會僅僅因為人少而覺得受到無形擠壓;
- 進一步來講,任何人數居多的群體都保證不會侵害其他的個體——維基人謹慎地避免諸如種族主義、男權主義等各種傾向;
—Zhangxiaoping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1:55 (UTC)
- 如果沒有異議,我將會對該條目作出修正。—Zhangxiaoping (留言)
- 當然有異議,去看你的討論頁User talk:Zhangxiaoping。另外共識可不是這個意思。219.148.51.132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08 (UTC)
- 你的異議是什麼? 我的修改完全符合「中立」「不持偏見」等方針,而且我沒有對「共識」作出什麼解釋,也不關心對你意味著什麼。—Zhangxiaoping (留言)
- User talk:Zhangxiaoping上菲菇已提出回退理由。參看Wikipedia:共識,Wikipedia:空間的方針是用於全站範圍的,不能未經討論個人擅自修改。符合方針/沒有異議不等於就是共識,你的錯誤編輯已被兩位維基人連續回退。121.29.188.157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4:48 (UTC)
- 樓主的提議很好,支持修改。順便問問樓上的兩位以及退回的,如果一項提議很有道理,也無人提出反對意見,這還不算不共識那什麼算共識?難道就為了顯示維基百科編者很自由,可以濫該條目?
- (!)意見,我先不論上述修改是否恰當,但請閣下注意,所有修改方針的行動必須先通過Wikipedia:投票的一關,而且一般需要10個「自動確認用戶」參與投票,才能定案,目前維基對共識的定義是:「支持率達66.7%」,所以沒有人提出意見≠有共識。—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2日 (三) 17:12 (UTC)
- 看看維基對對共識的解釋:一個人的觀點往往有限,故異議時常會出現。如果遇到不同意見,大家應耐心並詳細的進行討論,吸取各方意見中有用的部分補充或更改提議,求大同存小異,以求更佳解決。如果在討論期限內,各種反對觀點都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反對者不再反對修正後的提議,則共識也達成了。有反對意見當然要討論。只是,迄今為止,我沒有看到任何反對意見,我只看看到有些人就是喜歡退別人的東西,顯示自己很有權力,管你有沒有道理,再怎麼有道理,我也要退!反對意見都提不出來,還討論、投票個什麼東西。—Zhangxiaoping (留言)
- 首先請學會發言時用「~~~~」留名,這是最基本的。方針在維基是憲章級的規則,個人不能擅自修改,理由User:Cdip150、User:PhiLiP、User:Msuker(編輯摘要中)都已經提醒過。但你仍然拒絕遵守程序,現在兩個條目已被管理員保護。121.29.188.214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09:00 (UTC)
- (-)反對,至少上面的「有人認為……」這段已違反Wikipedia:不要模稜兩可中所指的用「有人」去污損中立,如果真的這樣改基本上等同於要把Wikipedia:文明越界,和Wikipedia:中立打對頭。而且上面的修改把很多事例刪除,把方針弄得更為模糊。另外現在Wikipedia:中立的定義跟Wikipedia:文明的定義根本不可能互相抵觸,Wikipedia:中立是針對主條目的內容,Wikipedia:文明則是針對人的編輯和討論行為,兩者要針對的對象都不同,怎說不符?—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8年11月13日 (四) 10:48 (UTC)
- 這位仁兄的意見真是驚天動地。他居然口口聲聲說要避免大陸用戶「怎樣怎樣」,難道他不知道這裡活躍的大陸用戶比其他地方的用戶少多了?現在維基是不是已經允許公開的地域歧視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8 (UTC)
- 此人想改Wikipedia:文明,卻在User talk:121.29.188.214留言說「藏頭露尾的小人」、註冊登錄最重要,歧視匿名用戶。121.29.188.95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1:38 (UTC)
吉米·威爾士對中文維基有何權力?
據說吉米·威爾士及基金會主席有權頒布方針,但英文維基的方針在中文這邊,並不會直接成為正式方針。所以吉米·威爾士對中文維基有哪些權力呢?通過維基媒體間接的也算。---121.29.188.95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2:01 (UTC)
- 吉米·威爾士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成員。在維基媒體基金會還沒有成立以及剛剛成立,一切制度還不成熟的時候吉米·威爾士的決定有方針的地位,不論是英文還是中文維基百科。但是由于吉米·威爾士不會中文,也沒有參加過中文維基百科的活動,所以實際上他沒有對中文維基百科頒發過任何方針。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決定的方針適用於所有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項目,包括中文維基百科。作為理事會成員之一吉米·威爾士參加了所有至今為止由理事會頒發的方針的討論和決定過程。--Wing (留言) 2008年11月15日 (六) 22:08 (UTC)
不恰當的圖像檔案名稱
昨日留意到User:JackyCheung上傳了「Image:德甲0809分佈之夏雨去死.png」(已被刪),後來又上傳了File:德甲0809分佈raingo4.png,實質上仍隱含「夏雨(rain)去(go)死(4)」之意,這種胡鬧不應被放任。--Mewaqua 2008年11月16日 (日) 04:08 (UTC)
- 依照維基共享的做法,圖像檔名應盡量清晰,不管是File:CEN 03.jpg、File:P1030013.JPG(皆來自香港條目),還是上述胡鬧檔名,管理員都可以把檔名更改,但前兩者只好讓commons那邊去搞了。--Jaimet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4:21 (UTC)
到底「處分」誰?
你一天到晚要求處分這個處分那個,至少現在一個方針頁你已經要求了針對三個不同用戶的處分,不過那隨你的便,反正你自己被「處分」得最多。但是你多次歪曲我的用戶名,以及在我完全沒有參與過的討論中影射我、甚至代表我發言,我絕對不會聽之任之。
自以為是的人真的沒救
這種人留在世界都沒有用的,還留來什麼?托嗎?!—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4 (UTC)
荷西·蘇沙編輯歷史
2008年10月16日 (四) 10:39 Msuker (對話 貢獻) (28位元組)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 (撤銷)
2008年10月15日 (三) 11:45 JackyCheung (對話 貢獻) (7,369位元組) (反弱智人仕) (撤銷)
2008年10月14日 (二) 12:46 Msuker (對話 貢獻) (28位元組) (何塞·索薩的譯名出現早於荷西·蘇沙) (撤銷)
方針頁上面關於外文加粗的討論
我也是...為什麼要理會別人的意見呢?既然沒有特定的格式,那沒有必要跟隨。雖然我認為不加粗絕對比加粗好,但這是原則問題吧...所有東西都是,如果硬要自恃一個標準的話,的確令人難以信服,犯這錯的人不只munford是m字開頭的,希望各位能儘量做到「先到先得」—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5日 (三) 10:38 (UTC)
無視先到先得的是維基用戶Rusmek,歐洲聯賽冠軍盃以此名為先到先得,Rusmek卻無視,而且有某管理員強行包庇,如此厚麵皮的人我倒是第一次見,在維基一些貢獻都沒有,只懂搞破壞,不知廉恥。—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7日 (五) 13:38 (UTC)
- 因為名從主人符合中立原則,所以大於先到先得。先到先得在無任何其它方法的情況下,仍然適用,諸如完全平等的譯名何塞·索薩與荷西·蘇沙之間的爭議。連這種淺顯的道理都不能理解,還好意思說廉恥。—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7日 (五) 14:53 (UTC)
- 什麼名從主人不是由自己決定,大陸的網站叫其他人如何承認呢,我立即封skurem為地域中心王,哈哈哈—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8日 (六) 04:37 (UTC)
- 將一個國際組織的官方網站稱為大陸的網站,還稱自己是維基編者?中立性何在?- Msuker (留言) 2008年10月18日 (六) 07:21 (UTC)
- rude boy...Do you have face?—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30日 (四) 10:04 (UTC)
方針頁關於是否可能分裂維基的討論
唉...msuker的行為真的慘不忍睹...此人可能非常支持分化,請聯絡他—Jacky~無聊IQ題~哪支西甲球會是假貨? 2008年10月19日 (日) 14:15 (UTC)
這些都是在User:JackyCheung因為人身攻擊我被封禁期滿後,又重新開始的各種惡劣行為。時間跨度從10月15日到最近的11月8日,先後五六次情節輕重各有不同,但是始終是少則幾小時,多則十天就要在我個人或者我的用戶名上做文章。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1:22 (UTC)
- 會不會離題了?另外我促請管理員早點介入並解決此事,不要再讓無關方針的內容污染版面了。--122.100.137.133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2:07 (UTC)
- 在本討論出現人身攻擊,攻擊的責任人還要「處分」這個那個,離什麼題?—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4:41 (UTC)
- 用戶被騷擾請到Wikipedia:當前的破壞留下信息讓管理員跟進,你所提出的問題並非與方針有關。而且你應試圖與他們和解,或者讓雙方「冷靜」(封禁只是強制性的冷靜期),管理員並不是「懲罰」或「處分」用戶。--202.86.186.231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8:13 (UTC)
-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難道不是方針?更何況,上述人身攻擊中有一半就出現於本方針頁,什麼叫無關?—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55 (UTC)
- 用戶被騷擾請到Wikipedia:當前的破壞留下信息讓管理員跟進,你所提出的問題並非與方針有關。而且你應試圖與他們和解,或者讓雙方「冷靜」(封禁只是強制性的冷靜期),管理員並不是「懲罰」或「處分」用戶。--202.86.186.231 (留言) 2008年11月10日 (一) 18:13 (UTC)
- 有人EQ低、容易受傷,要管理員特別保護,正如你去獵熊貓一樣,是違法不要命的行為。所以呢,這些人無恥就一定的了,無謂與之共謀—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29 (UTC)
- 又跳出來一個,最無恥的莫過於整天在旁邊煽風點火的。—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55 (UTC)
- 講者無意,聽者有心。不是說Msuker你就可以了。—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08 (UTC)
- 那你倒是看看上面這麼多東西,一會Rusmek 一會skurem 再來什麼麥蘇加。維基用戶難道連自己用戶名最起碼的尊重都得不到?- 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3:18 (UTC)
- 我教你一個方法──就是令你自己覺得這些是廢話,不用看的。—JNIV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23 (UTC)
- 現在網絡上論壇等等有此潛規則的絕對不在少數,愛罵人就罵人,罵了又怎麼樣。但是,我想絕大多數維基用戶都絕對不會希望中文維基成為其中之一。—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45 (UTC)
- 容忍也有限度,被人如此不尊重,可當作視而不見嗎?—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34 (UTC)
- 到底誰先不尊重誰呢?只能說有人本末倒置。還有,不要隨便對號入座,我最常鬧的人是陳克勤—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48 (UTC)
- 究竟是誰在本末倒置、顛倒是非,各位心裡有數。用不著你我去評價。—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12:55 (UTC)
- 本討論頁是維基方針討論,你要討論張三李四請移駕,不要出來插科打諢、混淆視聽。—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52 (UTC)
- 你是發起人,我參與討論有何不可?若要我消失的話,你不如索性努力一點當管理員,把我的戶口永久封禁,那閣下即時耳根清靜(如果你沒得罪其他人的話)—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47 (UTC)
- 我能做什麼要做什麼,不需要你教,你也管不著。就如同你要參與任何討論,我也無權干涉一樣。但是,你要在方針頁相關話題發表言論的話,就不要說什麼陳克勤王克勤,請討論中文維基社群對於出現的人身攻擊現象如何應對解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48 (UTC)
- 這實在簡單不過了,不要那麼固執,不要幻想被迫害就行了—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3日 (四) 14:45 (UTC)
- 你真是逗死我了。一直幻想自己「在被大陸用戶迫害」的是你們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 你是否該把說話倒過來說呢?幻想這東西你們都比我在行,我該拜你為師了。明明沒名字都幻想成有名字,幻想大師閣下當之無愧—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7日 (一) 03:29 (UTC)
- 臉皮真厚,簡直可當上厚黑教主,你在說誰,大家心知肚明。-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07:37 (UTC)
- 你真是逗死我了。一直幻想自己「在被大陸用戶迫害」的是你們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 這實在簡單不過了,不要那麼固執,不要幻想被迫害就行了—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3日 (四) 14:45 (UTC)
- 我能做什麼要做什麼,不需要你教,你也管不著。就如同你要參與任何討論,我也無權干涉一樣。但是,你要在方針頁相關話題發表言論的話,就不要說什麼陳克勤王克勤,請討論中文維基社群對於出現的人身攻擊現象如何應對解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2:48 (UTC)
- 你是發起人,我參與討論有何不可?若要我消失的話,你不如索性努力一點當管理員,把我的戶口永久封禁,那閣下即時耳根清靜(如果你沒得罪其他人的話)—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2日 (三) 09:47 (UTC)
- 本討論頁是維基方針討論,你要討論張三李四請移駕,不要出來插科打諢、混淆視聽。—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1日 (二) 14:52 (UTC)
- 有人EQ低、容易受傷,要管理員特別保護,正如你去獵熊貓一樣,是違法不要命的行為。所以呢,這些人無恥就一定的了,無謂與之共謀—華德禹@陳克勤最無恥(找回良心?) 2008年11月11日 (二) 11:29 (UTC)
幻想?幻想什麼?上面這麼多留言、攻擊都是假的?插科打諢,自欺欺人。—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22:23 (UTC)
- 我有功擊過誰? —JNIV 2008年11月15日 (六) 01:29 (UTC)
- 他說的不是你。--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 那是說誰?我都是想問清楚。萬一是我就不好了對不。—JNIV 2008年11月16日 (日) 02:56 (UTC)
- 明明與你無關,你為什麽要插手來討論?還要問是否牽涉自己?-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26 (UTC)
- 總之說的不是你,指名道姓說是誰就不好了—Advisory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3:06 (UTC)
- 指名道姓怎麼了,我就是在公開討論User:JackyCheung對於我持續不斷的人身攻擊。—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07:41 (UTC)
- 我想他是說不用指名道姓,自己看以上的討論。-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19 (UTC)
- 你好Msuker,你打漏了個y。是User:JackyCheung並不是User:JackCheung。—JNIV 2008年11月16日 (日) 09:53 (UTC)
- 已替他改回-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19 (UTC)
- 看看下面,Jacky他又再一次人身攻擊,怎麽沒人處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0:26 (UTC)
- 那是說誰?我都是想問清楚。萬一是我就不好了對不。—JNIV 2008年11月16日 (日) 02:56 (UTC)
- 他說的不是你。--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11月15日 (六) 07:45 (UTC)
還申請CU,居然還什麼We think。你去CU吧,我支持你,我從來不使用任何傀儡或IP編輯。維基不是靠人數解決問題的,多製造一個帳戶有意義嗎?誰幹了什麼,是否違反方針,社群自有公論。這裡很多人因為不想得罪人,就對於事不關己的人身攻擊視而不見,殊不知任何一個規則開個壞的頭,日後就難了。今天你允許別人歪曲我的用戶名攻擊我,明天自然會有人歪曲你的用戶名攻擊你。—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5:54 (UTC)
- 看他申請什麽,看看CU結果出來後自取其辱的是誰。還有看看他的劣行何時被人處理。到現在只有兩個用戶為此打抱不平,那些好事的人都去哪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01:48 (UTC)
- 呵呵,連CU都知是什麼,還要同聲同氣的,兼使用IP,佩服—Jacky~TALK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31 (UTC)
- 哎唷,還以為你瞎了眼,在裝作看不見了。沒辦法,人家的腦子整天到晚就想著人家如何如何,卻不想想自己的行為,可笑可恥。我還要佩服你,在別的地方違反規則還不算,厚著臉皮到維基挑起事端,殊不知自己的行為一早被人記錄下來。跑不了的。哈哈哈。-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1:17 (UTC)
- 看他申請什麽,看看CU結果出來後自取其辱的是誰。還有看看他的劣行何時被人處理。到現在只有兩個用戶為此打抱不平,那些好事的人都去哪了?-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7日 (一) 01: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