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1年8月

關於澄清CU錯誤結果對社群一些觀點

以下內容寫給維基社群全體與任何一位客棧閱覽者

原本想算了,只以私信告訴部分善良維基人與管理員,還是忍不住在客棧聲明,一直很想澄清與User:at7002是真實的不同人,在真實世界也不認識他,User:at7002並非魁儡,這個CU的結果是錯誤的,推測原因是大部分使用浮動IP與公共電腦,IP交查感染,事實上CU過程時,部分帳戶的IP是完全不同,以相似網域的IP判斷,過度依賴推測,一連串的巧合,敝人已寫信給多位管理員皆石沉大海,如跳到黃河洗不清,這個CU結果確實是錯誤,維基的CU過程確實需要檢討。

知道很多媒體人在維基活動,目的是為了找新聞或是個人興趣,在某資深媒體人子弟上新聞後,看到電視上許多媒體人一見同業前輩紛紛見風轉舵,不以為然,一時興起,積極編輯,敝人也在本事件學到教訓,事不關己就少管閒事、少惹是非,自掃門前雪才是明哲保身之道,惟本人對朱學恆看法未必與User:at7002一致,基本上對朱學恆沒有任何興趣,只是過去基於尊重User:at7002,未表示意見,我對政治一向冷感,User:at7002近期越來越不活躍,他對朱的個人研究非本人觀點,其言論絕不能代表敝人,維基社群長期的恩怨敝人也不想介入,追隨者、崇拜者、挾怨報復者、趁火打劫者爭相模仿,以後這種黑鍋只會越來越多,這些是敝人一直想澄清的原因。

這一段時間觀察,大部分參予維基社群管理的「可信賴用戶」,本身編輯成果與質量並不顯著,每天在維基百科大多只做「回退」、「客棧討論」、「修飾語句」這三件事情,如果「專業條目編輯」與「回退」數量成正比,相信大部分用戶都會感到服氣。

維基百科起初的立意與理想甚為良好,惟條目內容牽扯到現實世界利益太多,維基百科被認為是較中立的資料獲取處,各利害關係人與團體組織多少都會注意形象,如果僅以善意推定徹底否定此類人士存在於維基社群,無異於自我感覺良好。

真正對在下而言最大的損失是時間與精神,敝人一直,或許說起初是很希望為維基百科進行不利己的貢獻,慢慢的發現編輯對敝人個人沒有任何好處,妥協於編輯戰也沒有任何個人損失,,自然沒有必要無謂的爭執與堅持,特別是感念近日來T大幫愛護校友的用心,感嘆天龍人團結的力量大,尊重特權階級正當行使社會各界的特別關照,堅決擁護由執著的有心人決定條目內容,敝人不再做無利與己的事情,只是個人感覺整個維基不似一般人想像的單純,「可信賴用戶」可以盡量的為所欲為吧,反正與我個人利益無關,不想干涉某些人於虛擬世界的權力慾望,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政治,有權力就會有鬥爭,從這些人身上學得的東西實在太多,這或許是這半年來從維基得到的少數裨益。

自認為從未惡意編輯過條目內容,得到「永久封禁用戶」與「活躍的破壞者」兩大榮譽稱號,這也是當初始料未及,不久前因為同情蘋果派與百樂兔,而寫信給陳霆主席揚言摧毀中文維基,事實上我沒能力也不想這麼做,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維基百科與社群成為「可信賴用戶」們的「私人俱樂部」,「可信賴用戶」享有「條目內容最終審核權」,對一部自稱為「自由的百科全書」而言算不算是一種「摧毀」?,有些管理員與維基人意見不合時就指稱對方違反維基方針,對方沒違反維基方針時就以「忽略一切規則」永久封禁,維基社群的管理真是有趣,在這網路社群的虛擬政治學,敝人確實是輸得很徹底,也徹底認輸了,如果敝人再繼續浪費投注於無利於自己的時間與精神,無疑是繼續損失更多,已經與以後會因現實忙碌會越來越不活躍,各位可以放心。

祝諸位編安。--180.217.214.96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15:09 (UTC)

學德語維基,認證真實身份算啦。詳情請見下周的維基簡訊--Ben.MQ 2011年7月17日 (日) 16:51 (UTC)
這將是一場災難。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18:08 (UTC)
L君你別搞錯了,蘋果派與百樂兔與你和at7002有一點決定性不同就是沒有違反WP:非原創研究,蘋果派與百樂兔會troll客棧是因為不滿書生一些行政/管理手法,而你troll客棧(和at7002 troll朱學恆討論頁)的出發點是想利用維基百科條目作為自己的觀點發表場地,這亦是為什麼你倆的封禁會比蘋果派與百樂兔快那麼多。--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22:25 (UTC)
你才是個troll。數次製造管理員有優位權利力的假象,擾亂客棧視聽。--百楽兎 2011年7月22日 (五) 03:23 (UTC)
關於CU的錯誤結果,現行維基的CU過程存在瑕疵,可能是無法顧慮到行動上網的浮動IP問題,相關技術細節敝人也非電信專家,或許說以IP作為辨識的主要方法,過多的推論成分,可能會有被含沙射影的用戶,更別提代理伺服器的廣大用戶權利,「放任你們,就是善待我自己」,「敬畏管理員,就是成為可信賴用戶的開端」,俗話說「有心人,事竟成」,請諸位繼續努力,祝福你們。--180.217.220.184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08:14 (UTC)
請問CU的結果是什麼?--達師198336 2011年7月18日 (一) 09:10 (UTC)
最後一次對Luke7956at7002的CU是在不對一般用戶公開的checkuser.wikimedia進行。不論現在CU是否有缺陷或L利用浮動IP來繞過封禁發言的問題,單就你在這裡和Talk:新店救護車阻擋事件‎#本條目極高的中立性所作的冷嘲熱諷(敬畏管理員,就是成為可信賴用戶的開端)足見L還是不知悔改,我甚至認為你是對非原創研究明知故犯,只是因為維基百科容不下你的思維你就選擇去擾亂它。--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09:21 (UTC)
都已經不想再管維基的發展,完全放任有心人的編輯暢行無阻,只是莫名其妙的與at7002混為一談,匪夷所思,無論是否能還at7002一個公道,無論結果如何,虛擬世界的委屈敝人可是一點也不在乎,只是覺得at7002是第一個對敝人善意推定的維基人,不說清楚會感到有點虧欠at7002君,日後懶得再做繼續沒意義的事,真相都告訴你們了,也向你們妥協了,還有什麼不滿意?早就放棄無謂的編輯戰,不像有些人還會3RR....,同舟君放棄近期獲得參加管理員的邀請實在可惜,這可不能說是論功行賞,也許哪一天敝人被老闆交代前來維基執行任務,就會有足夠的時間與後援,為達特地目的,這時什麼話都可以說得出口,不問是非,「服從可信賴用戶,是擁有一切維基管理權力的開端」,或許這時才能成為會讓同舟君感到滿意的「可信賴用戶」吧!,別忘了「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有志者,事竟成」。--180.217.214.57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0:56 (UTC)

(!)意見:建議有心人可以向「管理員眼中」的「維基模範生」、「可信賴用戶楷模」同舟前輩進行學習,相信進行維基攻略一定可以事半功倍。--180.217.214.126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6:29 (UTC)

看上面我還以為真的是CU錯了,本想表示遺憾,再看Talk:新店救護車阻擋事件‎#本條目極高的中立性,我只能說看來自演王L某又學得新招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9日 (二) 11:06 (UTC)
Luke小朋友,歡迎回來!前段時間聽人說你很會扮香港人呢!--CHEM.is.TRY 2011年7月20日 (三) 04:24 (UTC)
光看這個 IP 在黃世澤對話頁的留言和 Luke 跑去黃世澤博客上搖尾巴的醜態, 正常人恐怕都能判斷吧? 順便, http://zh.wikipedia.org/?diff=17136909&oldid=17136725 這個... 是不是傳說的裝X被雷劈來著?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20日 (三) 20:50 (UTC)
請停止一切惡毒攻擊。78.100.53.5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7:46 (UTC)
又見到一個雙重標準的人了。或者是裝X的Luke小朋友自己?--CHEM.is.TRY 2011年8月1日 (一) 08:25 (UTC)

「監視」功能出錯

將某些頁面添加進監視列表時會出錯,例如添加「中文譯名」頁面,會出現如下字樣:

頁面「中文譯名」已經被加入到您的監視列表中。將來有關此頁面及其討論頁的任何修改將會該列表中列出,且會在最近更改中以粗體形式列出以便識別。

然後監視列表中就會出現顯示為「中文譯名」的頁面,真實頁面並沒有添加。

——小爪子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1:18 (UTC)

Umm...,聽不太懂你說的狀況耶,從「編輯原始監視列表」那邊輸入想監視的條目名稱也許能解決問題。-TW-mmm333k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2:13 (UTC)
已嘗試,沒有問題。請問你是用linux嗎?-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2:34 (UTC)
在下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但不知道怎麼修復好的。--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31日 (日) 14:35 (UTC)

如果您使用的是非IE瀏覽器,請前往Special:Preferences#preftab-8取消JavaScript標準庫的複選框。--Ben.MQ 2011年8月1日 (一) 08:45 (UTC)

新的新手入門等頁面

英文版維基百科現正試驗新的註冊方式。而中文版的新手入門及使用教學頁面已經過時,有見及此,日內將會提升這些頁面,並可能換上全新的設計,如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HW - - DC9 2011年8月1日 (一) 08:13 (UTC)

請在事情確定後再行討論。—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8:39 (UTC)
好。我仍在寫相關的頁面,計劃的進展、初稿等頁面將於用戶:Waihorace/newcomer更新。-HW - - DC9 2011年8月1日 (一) 09:19 (UTC)

其實我最近是覺得,新手除了要學會維基百科的編寫格式外,更重要是如何理解維基百科的精神。現在很多人以為維基百科是民主的試驗場,是什麼東西都可以放上去。這不能不說是新手教學的失敗。—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9:44 (UTC)

  囧rz...把維基百科做為民主試驗場或是其他各種試驗場的所謂「老手」又是甚麼的失敗?41.130.113.54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23:34 (UTC)
上面這位IP兄弟(我先不懷疑你是某LU)的話正好印證了我說的需要加強教育的話-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01:02 (UTC)

用戶:Waihorace/newcomer/教學初稿完成,九個分頁,包含了基本也是最原始的「編輯」按鈕教學,但也同時在方針指引及討論頁面的分頁中加入了關於言論自由、建設性意見的方針連結及簡介,各位維基人請去看看,並且是否適合取代現有的「入門」及「使用指南」。-HW - - DC9 2011年8月2日 (二) 06:47 (UTC)

除了界面一坨藍色很噁心外(這句話同樣適用於不知為何獲得通過的目前的維基首頁),基本內容還是可以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1:41 (UTC)

沒記錯的話,Wikipedia:聚會/2011年北京夏聚討論過類似議題,請與會維基人回憶一下當時討論的內容,應該會對此有一定幫助(好吧,我承認我當時有點困了以至於都忘了……) -- Park 進站 入閘 乘車 2011年8月2日 (二) 11:48 (UTC)

得承認這是抄襲outreach:User:Fetchcomms/draft/u的。各位維基人,請提議顏色的建議吧。附:IE與其他瀏覽器的效果有不同。-HW - - DC9 2011年8月2日 (二) 12:33 (UTC)
Fetchcomms的做得比你好很多,我發現起碼在粗細度問題上,你的色塊搞得太大導致產生了一坨糞便。同樣的大片色塊問題也出現在首頁上。—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3:02 (UTC)
那個我認為應該是字體的問題,技術角度中文字體可以用在英文上,英文字體對中文字無效。歡迎任何人提出建議。-HW - - DC9 2011年8月2日 (二) 13:47 (UTC)
不是字體筆畫粗細問題好不好。我是說你那個長條太粗。換句話說那個表格的高度設置得太高,導致整個菜單的高度太高,所以看起來很粗。-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4:38 (UTC)
已經嘗試透過縮小字體解決。再提醒一次,Firefox等瀏覽器有圓角、漸變效果,與IE所看到的有不同。-HW - - DC9 2011年8月3日 (三) 01:21 (UTC)
難道你不懂什麼叫表格高度???????還有我用的是WEBKIT內核的傲遊,不是什麼FFIE。—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4:03 (UTC)
看過你的新版本,感覺沒什麼問題了。不過還是建議你取消菜單連結也就是連結到每個頁面的粗體。—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4:37 (UTC)
┌──────────────────────────┘
由於涉及圓角漸變等效果,表格高度不容易被調較(尤其是還要相容IE的時候)。已取消連結粗體,現在還有沒有問題?-HW - - DC9 2011年8月3日 (三) 07:29 (UTC)

問:維基的問題在百度可以搜到嗎?

維基的問題在百度可以搜到嗎?——59.175.10.198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08:23 (UTC)

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我在網絡論壇上被管理員不公正對待時,可以追究法律責任(例如,侵犯憲法規定言論自由)嗎?還是別人的伺服器,別人的地盤,別人怎麼管你都是合法的?--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1日 (一) 03:41 (UTC)

言論自由是對政府的要求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8月1日 (一) 05:49 (UTC)
WP:言論自由在網絡世界不適用。--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6:54 (UTC)
額,那一般的個人、組織通過各種手段擾亂、阻止別人的言論自由(例如刪帖公司)是什麼罪名?--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1日 (一) 06:59 (UTC)
原來美國憲法只限制政府不限制其他人是嗎?和中國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有些不一樣。--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1日 (一) 07:30 (UTC)
你投稿到報紙, 人家不給你刊登, 也是一樣的道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04:06 (UTC)

關於假「維基百科」的一條新消息

今天在Google+上,看到有人分享了一條消息,限於版權的問題我就不原文往上轉了,原文在這裡,大致意思是,假「維基百科」是某個人為了賺取廣告費做的,但是,貌似百度又縱容(或者支持)本行為的嫌疑,若是的……我就申請上頭搞個訴訟,徹底解決這件事情 -- Park 進站 入閘 乘車 2011年8月2日 (二) 12:45 (UTC)

百度會對搜索內容進行人工調整的,這個已是常識了。說的應該是http://wikipedia.jaylee.cn/這個域名吧。烏拉跨氪 2011年8月2日 (二) 14:43 (UTC)
哦……這個啊……這個應該還可以,不算侵權……但是百毒亂改WP關鍵字的事情可以搞一個訴訟了 -- Park 進站 入閘 乘車 2011年8月3日 (三) 01:08 (UTC)
其實除了少數公家資源的,所有的搜尋網站都是商業網站,既然是由廠商自己掏錢出來提供服務而不是濫用公家資源,他們要如何調整站內搜尋結果,是他們的權利(相關事項可以在disclaimer裡面看到)。言下之意,不管是百度還是其他的搜尋網站要修改wikipedia的關鍵字搜尋結果,都無法真的去進行訴訟的!話說回來,如果搜尋網站的作法太惡質自然會造成搜尋引擎本身利用用戶的流失,這就得由網站本身自己衡量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8月3日 (三) 08:04 (UTC)
http://wikipedia.jaylee.cn/沒什麼問題吧。只是一個導航而已。記得這個網站在維基百科被封的時候,還做過一段時間的代理,應該是某位維基人的傑作?而且拿維基百科賺錢也沒什麼不可以,版權條款是完全允許的,只要你有辦法能用維基百科內容賺到錢。蘋果應用商店裡可是有好多款收費的維基百科相關App,見m:Help:Mobile_access#Application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3日 (三) 08:12 (UTC)
http://wikipedia.jaylee.cn/ 似乎未經基金會同意使用了舊版維基百科標誌。-HW - - DC9 2011年8月4日 (四) 12:19 (UTC)
說到人工調整,可以試試到貼吧里發個帶"維基百科"這四個字的帖子.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4日 (四) 03:58 (UTC)

DOTA英雄條目

社群需要討論一下了,是否允許建立所有的DOTA英雄條目(有100多個英雄)。個人傾向於建立,原因有二,一是無論搜索哪個英雄,GOOGLE基本上都能返回不少搜索結果,且能在電子競技網站中找到不少參考來源;其二,根據現時的維基百科,比較出名ACG的衍生物例如角色等均有單獨條目,DOTA英雄單獨建立條目並非開創先河。如果討論後的結果是允許建立,我能保證6個月內這一百多個條目我都會完成。-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2:56 (UTC)

(~)補充:除了DOTA之外,例如魔獸爭霸3、星級爭霸1和2這些相當出名的即時戰略遊戲中的兵種是否可以建立單獨頁面,也請大家討論。-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2:58 (UTC)
(=)中立:內容豐富到一定程度後才有獨立的必要,前期在DOTA內添加就可以了吧。烏拉跨氪 2011年8月1日 (一) 04:48 (UTC)
注意做好來源。—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7:53 (UTC)
參見en:WP:POKEMON(將任意條目與某一擁有條目的Pokemon做比較,若相比起來更為重要,那麼收錄;否則不收錄。注意使用的詞是「重要」,而非「高關注度」,此類主題常常符合最低限度的關注度標準)。另外是否先寫solo英雄比較好?--達師198336 2011年8月1日 (一) 09:54 (UTC)

LGD都解散了還重定向到什麼什麼損失率呢。先從戰隊做起吧。--達師198336 2011年8月2日 (二) 15:41 (UTC)

我想知道這麼多年以來Dota版本不斷更新問題怎麼解決。Merphisto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00:37 (UTC)
(:)回應,abcdef的小修改基本山可以忽略,12345的大修改基本上半年才一次的。-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37 (UTC)
列表+名稱到章節的重定向解決吧,不一定需要獨立條目。-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8月8日 (一) 02:21 (UTC)

違反共識將已刪條目導入維基學院

近日User:Wasami007(Wasami007在中文維基學院的編修記錄)在維基計劃中文維基學院(beta)導入維基百科內已經刪除的條目。例如在中文維基百科2011年07月06日存廢討論過的「陰陽兩極邏輯」(中文維基學院的頁面:「陰陽兩極邏輯」),在存廢討論中已有維基人提出該條目有「民科」之嫌,而且還偽造參考來源。之後,共識決定是「刪除」(不保留在任何維基計畫上)而不是「遷移到維基學院」。Wasami007在知情下依然計畫著違反社群共識,連這種素質低下的研究也敢導入維基學院?--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12:58 (UTC)

幾個維基計劃雖同屬一個基金會,但運作上相互獨立,維基百科存廢討論中的「遷入」更多的是「建議」,而不是「決定」,因為XXX是否應當在維基學院建立並不是你我所能決定的,而是維基學院的參與者來決定的。至於陰陽XXX是否「民科」則由維基學院的編輯者們發起討論,與維基百科無關。-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7:38 (UTC)
個人認為安可兄在這件事上的確有不對的地方,畢竟維基學院並不是一個原創研究的發表處,不過章·安德魯兄貌似不需要因此而指責安可吧……(安可只是過於熱心了一點)至於治癒所說的「運作上相互獨立」、「與維基百科無關」這點我不認同。--CHEM.is.TRY 2011年8月8日 (一) 07:56 (UTC)
運作本來就是獨立的,在維基百科的存廢討論上刪除的條目不代表在維基學院也要刪除或不能收錄。-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8:42 (UTC)
中文維基學院目前仍處在Beta階段,並非正式獨立運作,其成員數過少且與中文維基百科成員幾乎重疊,目前中文維基學院並不存在實質意義上的「編輯者們」。存廢討論的結果並非僅是「建議」,假設是「建議」,那麼執行的結果應當也只是「建議刪除」而不是「刪除」。由此可見並不成立。至於為什麼要對安可君提出質疑,如果有人將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決定刪除卻值得保留的文章存放處提議看完後,便能得知安可君在這方面並沒有任何收手的意思。安可君也講明說:「就像維基百科這樣,來糾錯、回退或提刪可能是胡扯的偽研究吧」,結果安可君第一筆導入的就是一個「胡扯」的研究,而且違反先前的討論共識。如果我不提出質疑,這樣好嗎?--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9:09 (UTC)
你的邏輯不對哦,刪除一個維基百科條目是維基百科分內的事,維基百科人有權投票決定是否刪除,而不是建議。至於維基學院可否收錄此文章,則不由維基百科人來投票,所以是否遷移只能是建議。維基學院編輯人員就算幾乎與維基百科重疊,那也不代表在維基百科存廢討論里投票的所有人都是維基學院編者。若閣下認為陰陽XXX在維基學院不應收錄,那應該在維基學院的存廢討論里提出,而不是來維基百科的客棧里說。存廢討論的共識是這個條目不應在維基百科中出現,而不是不應遷移到維基學院,換句話說,維基百科編者無權達成關於維基學院的共識。所以安德魯閣下的命題本來就是一種偽命題。-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9:20 (UTC)

經過討論之後,我想事情緣由大家基本上是都明白了。這件事不太重要,我覺得剩下的事就算了。劉備勸勉兒子:『惟賢惟德,能服於人』。中文維基學院要脫離Beta階段,仍須仰仗中文社群的鼎力支持與愛護。我相信安可君是有智慧可以去決定的。 --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6:59 (UTC)

未經維基基金會授權就擅自使用維基百科商標

維基台中聚會的討論頁內,有一張具有維基百科標誌(「維基球」)的海報是由台中聚會主持人「User:Wasami007」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的(圖片:File:2011.7.23 meetup in Taichung-2.jpg),根據File:Wiki.png的檔案敘述,這是維基媒體基金會的註冊商標,並享有著作權,在使用上需獲得維基基金會的許可, Wasami007 已經明顯侵犯了了維基基金會的權利。而且 Wasami007 不只使用在維基討論頁內,就連站外的Facebook的頁面也有使用該張侵權海報。--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4:41 (UTC)

這不是「方針」而是「私人」問題吧,建議轉版。—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1:39 (UTC)
放在方針版可能不適合,而這件事又跟維基基金會有關,所以我不太確定要轉到哪處比較合適。如果可以幫忙轉一下,我會很高興的,畢竟有問題,就應該要解決。--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14:29 (UTC)
還是建議直接將圖片提刪了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1:31 (UTC)
其實我是有苦衷的,唉......。(修訂版本)--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02:17 (UTC)
OK,在Commons上的已經刪除(刪除記錄)。Facebook請自主更改。--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3:48 (UTC)
怎麼不用我之前上傳的?。-Kevin-WY~找我談天...2011年8月6日 (六) 12:33 (UTC)

(:)回應因為海報在您手上,而不是每場都會用這張,非常感謝您的製作,其實聚會主頁面仍是維持您的海報圖樣。--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8月8日 (一) 09:36 (UTC)

Kevin 製作的File:維基人台中聚會-海報.jpg沒有侵權問題,可以安心使用。所以我也是不太清楚當初更換海報的緣由是?--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3:52 (UTC)
這張海報讓我想起1980年代大陸火車站經常出現的人名牌子,比如說「安可」,找親人的用手高舉寫有親人名字的牌子....................—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6日 (六) 14:01 (UTC)
 
阿,蘋果
請參考商標權合理使用,首先我沒營利(例如製成T-Shirt販賣),再者的確是維基百科社群聚會,屬於合理使用範圍。如果要進一步釋疑還可請相關專家來解釋,不過小心別砸到自己的腳或成為以後做事的絆腳石。--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8月7日 (日) 00:21 (UTC)
安可你也不是新手,難怪我們會責難你。放在COMMONS上的內容只能夠是CC-BY-SA-3.0協議和GFDL協議,沒有任何合理使用的餘地,與右側蘋果電腦圖片不同的是,這張圖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拍攝下來的。你不可能遮擋那個商標,也沒有必要。但是你的照片上那個HELLOKITTY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有,那就是不合理使用。而且維基百科的商標也沒有清楚註明其持有人為基金會。合理使用應該放在本地,而且需要清晰標註版權。當然,前段時間我見過一個特例,是在維基百科的網頁上放著POCKEYMON的商標,但那張圖是有清晰說明的,分為CC版權和C版權兩部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05:20 (UTC)
原圖是這張,HELLOKITTY是磁鐵貼,並非合成上去的,也非商標,是商品一部分。TO:章:這類海報從春聚到多次地方聚會皆有製作類似海報[1],當時您也有參與該次聚會,為何這麼久都沒有反應,直到最近一些風波才提出來,試問所謂苦衷是?--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8月7日 (日) 07:09 (UTC)
請勿轉移話題,維基百科標誌確實是商標,kitty的設計是三利歐的版權。這種圖放上去我覺得絕對應該提刪,除非你當時去掉KITTY並標明維基球是商標。—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10 (UTC)
(:)回應其實是閣下在刻意轉移話題(只談COMMONS上傳而避談商標使用)。這邊要討論有好幾個層面,第一個是在聚會中使用有商標的圖案作為海報是否合法(商標法),第二是再把這張海報上傳至空間是否合適,然後要與各位提醒一下,章·安德魯魔法少女饅頭卡的身分與各位維基百科身分一樣都是用戶,與你我一樣都只是維基云云社群中的一份子,並非維基媒體基金會官方或委派人員或管理員。聚會使用方面,上面已有所回復,在維基百科的聚會上使用維基百科標誌(「維基球」)的海報屬於合理使用範圍,不過為了避免有心人刻意引發爭議,以後會採用別種圖樣。再來上傳共享資源並使用於維基百科聚會討論頁上,敝人之用意是善意的希望方便參與者可循此海報尋得聚會之處,將我上傳海報照片從維基共享資源刪去,敝人並無所異議,因為每個空間有其使用規定,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這種照片在維基共享非常的多,希盼不要因此而波及無辜。然而我所上傳至Fackbook的照片,則是屬於我的個人空間,若要以法律威脅要求敝人撤下臉書上傳的照片,則恕難以從命。--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8月8日 (一) 01:16 (UTC)
參見:wmf:Trademark policy#Things You Can Do, a Summary:"Use the Wikimedia Marks in marketing, and other publicity-related materials, provided that you are affiliated or associated with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an established relationship, e.g., a Chapter Agreement; "-HW - - DC9 2011年8月8日 (一) 03:27 (UTC)

請不要動不動就談法律威脅,沒人打算威脅任何人,只是做事認真一點沒有錯。如果大家都不在版權上認真,那維基任何一個項目都無需版權標識模板,直接學百度就好了。至於你貼在FB上的內容,我無權也無意干涉你,但我、任何人或者FB本身不干涉你,不等於你做這件事做得對。-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3:56 (UTC)

  • 有沒有侵權,我想經過討論大家大概也都了解了。不過這件事小,大概基金會也不會理會太多。既然COMMONS的圖已經刪了,剩下的事就算了。但劉備說的『勿以惡小而為之』,私人空間要不要堅持使用這張圖,我相信安可君是有智慧可以決定的。 --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6:59 (UTC)
    • 對不起,我有點敏感了,不過的確需要以冷靜的態度來釐清一些事情。敝人初次經營社群亦步亦趨,一本初衷理念也是為了整體社群著想(或許只是幻想?),由衷想能以和平理性來處理這件事情,我是不會堅持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對的,對錯方面敝人絕對是不會鐵齒(固執),然而若是做錯了也請指正出我做錯了甚麼,或許wmf:Trademark policy會有些答案(請協助解讀……)。--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8月8日 (一) 07:18 (UTC)
    • 章·安德魯:應該要把Trademark_policy全文都搞清楚弄明白才來評斷吧,另外要抗議一點,從最一開始章·安德魯一口咬定有罪,然後最後營造成事小基金會不會理會(您是基金會派來的?),然後再補上一句『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其實是一種誤導與批判,是一種未審就先判的行為,而未先討論就直接逕行互助客棧引發爭議,而且把過錯都指名道ID連同頭銜都壓在鄙人身上,這是一種極為不禮貌之行為。到底誰才是惡小而為之,可以請各位自己做評斷,是非公斷各位心中應當有把尺,這邊不多置評免得造成更多爭紛不愉快。
      而且HW僅單只列一個條文是過於片斷,斷章取義反而會造成誤解,至少要把「Wikimedia Marks and Merchandise」與「Things You Can Do, a Summary」這兩段重點段落都翻譯解釋清楚才是。而且這並非要真的指出誰的過失,而是這直接牽涉到敝人主持聚會之信譽(reliance)問題,因此絕對要把這個事件弄個明白。不過Trademark_policy雖然我看得懂,但要翻譯是力有未逮,還請各位翻譯高手出面協助大家進一步看清楚條文,這樣才能釐清對與錯以及日後類似情況之判斷。--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8月8日 (一) 09:36 (UTC)
 
安可,下次要做大張一點啦,俺鬍鬚張挺你!(設計對白)
      • 商標權跟著作權是不同範籌,「著作權」這塊應該不是去看Trademark policy,而是要看跟copyrights的部分。其實商標的應用一般是討論你能不能使用這個商標去進行推廣、服務、銷售的動作,而copyrights則是你能否複製、展示、散佈的部分。其實一直貼Trademark policy我覺得無濟於事。另外互助客棧就是討論用的地方,互助客棧之前還要進行什麼「先討論」真的不太明白。--Reke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0:26 (UTC)
      • 對了,放寬心一點,著作權問題在東方觀念建立比西方晚,有疏忽是常有的事情。這件事情並不會導致你主持聚會的信譽受損,也不是意圖讓你不能用維基百科社群的名義去做事。主要還是能不能「重製」與「散佈」的小問題而已。關於商標權和著作權的分野,用這兩個關鍵詞+「章忠信」去google可以看到一些相關的文章,可以去看。不過敝人意見以為,這種事情一旦有疑慮,保險起見就是取得授權再使用,或者是避免使用。不要引用一些引申的政策或解釋,因為這個東西連法官的見解都可能不一,社群大概也很難討論出真正的結果。--Reke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0:32 (UTC)
        • 其實可以再思考一下「私下使用」跟「公開散佈」之間的分野。我在想,先以Trademark policy來看,你要用在台中定聚的海報上爭議會比較小,因為要在比較特定的時間、空間下才看得到。網路空間由於是開放形式的,Facebook的部分由於是商業網站,該頁面雖然名義上是私人空間,但那張圖片也沒有限特定成員才能看見,是不是屬於Trademark policy說的「只給您或您的朋友使用」比較模糊。我想這也是章安德魯會要求應該取下的原因。以copyrights的部分來看,大致上也是應用在封閉空間跟開放空間應該是不一樣的情況。--Reke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1:10 (UTC)
  • 不好意思,由於我在去年曾修過法律通識課程,教授的生動教學讓我對法學產生了一定的興趣。自然而然,我會比較關注相關的法律議題。我原先只是想要關心維基標誌的版權問題,並沒有打算對安可君進行任何鬥爭,或是為燈火提供特別協助。但是我的提問引起了安可君的不當聯想,讓他覺得被冒犯了。我對引發這項爭議感到抱歉,並藉由互助客棧這個平台,在此正式向安可君表達歉意。(鞠躬) --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7:16 (UTC)
    • 後來有想過用同人誌方式繪出維基球,這樣既有趣又吸引人,無奈美術底子差,畫出像幼兒塗鴉般的小球,或許可以請聚會同伴幫忙。當然如果能夠正式獲得基金會授權使用就更好了(可能會印製在宣傳品),尤其是在較為正式的大型研討會議(可能會邀約業界人士),弄個正式的Trademark在會議場地上可能較為妥當 。--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8月9日 (二) 00:43 (UTC)
      • 其實跳出「正式」的迷思,你會發現不用這個Mark也照樣可以辦大型研討會。或者說,當你有資源與能力去辦大型研討會的時候,授不授權根本不會造成困擾。--Reke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7:50 (UTC)
  • 大家好,非常抱歉這麼晚才來參加這個討論。安可向我詢問對基金會商標規則的理解。我覺得在這件事情上規則非常明確,在「Overall Guidelines for Printed Materials and Web Sites 」這一節的開首就寫道:「We encourage the use of the Wikimedia Marks in not-for-profit publicity activities and for associated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to show their association with the Foundation and its projects」。大致翻譯為:「我們鼓勵在非營利推廣(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項目)的活動中使用維基媒體商標……」。台中維基人聚會明顯是這樣的活動,因此在這個場合下使用維基媒體商標不但不是違反該規則,而且是受到基金會規則鼓勵的。--Wing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9:44 (UTC)

互助客棧/方針

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 其他語言那裡似乎有兩個粵語。 124.89.76.238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12:47 (UTC)

UAL55兄在討論時放了一個粵語維基人的連結,導致系統以為是interwiki的代碼。現在已修正。-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12:53 (UTC)

關於與美國股市相關的EQ1與EQ2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8月11日 (四)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再問:誰能告訴我黃現璠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

緣何產生了那麼多個語言的版本?—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7月11日 (一) 15:37 (UTC)

機器翻譯的語言也沒這麼多啊  囧rz...。--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7月12日 (二) 09:24 (UTC)
有人在關注了: m:User:Kleuske/Huang Xianfan。--海牛歡迎吐槽^^出錯總結2011年7月12日 (二) 09:37 (UTC)
這傢伙人肉的夠狠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7月12日 (二) 12:24 (UTC)
看來是個人行動,不是什麼集體行動。我以為是社群里曾有過有什麼集體行動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7月12日 (二) 12:27 (UTC)
這個人有一定知名度,他在《壯族百科辭典》中是有條目的。但是維基條目中提供的一些信息是不真實的,比如說他是「《中國大百科全書·民族》編輯委員會委員」,可是大百科民族卷所列出的編委會根本就沒這個人。可是這些信息又被其他一些正式的網站引用了。只要有心宣傳,你根本不可能擋住,因為他們盯的只是一個條目,再多巡查員,一個人也得檢查許多條目-冰熱海風 (留言) 2011年7月13日 (三) 01:55 (UTC)
meta那個說的意思好象是部分語言版本本土人看不懂。-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13日 (三) 08:47 (UTC)
2009年那會我和幾位編輯做了一個很錯的判斷,他們在編輯壯族通史時,和維基的眾多巡查員產生矛盾。起初我以為調解得當,兩年後回想起來,反而成了助紂為虐。—Walter Grassroot 2011年7月15日 (五) 21:58 (UTC)
我始終認為壯族通史的保留不是大問題。只是對方宣傳的範圍之廣令人咋舌。--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16日 (六) 00:58 (UTC)
那個條目如果至今再提刪,我還是會投保留票。但當時提刪爭議過程中發生得很多不愉快經歷,多少導致了後面的很多事情,唉。我想如果當時能夠和潘榮才先生他們講述清楚,或許結果不會如此。當初都是很優秀的編輯,最終這些黃現璠的弟子卻不盡心學術而忙乎功名;此外那次事情讓我和冰熱海風君有了隔閡,而那些隔閡最終於次年導致的傀儡事件。冰熱海風君投了一些反對票而被某些傀儡綁架,而我亦誤認為其操作傀儡出言不遜,冰熱海風卻被錯誤封禁;這些都是一年前的瑣事了。很多維基往事,現在真的不堪回首,還有比如Justthink、蘋果派,最初都和我私交甚篤,一起合作編寫過很多條目,後來卻因為各種事情反目為仇,他們都被推向維基社群的另一邊。雖然編輯的三年來,我親眼看到很多當初不存在的條目和體系建立、完善,卻也看到一些人故去、一些人變壞。如果管理層對我有好感,我想或許只因為我的絕大多數時間是在做一個不合格卻忠實的編輯。從知識的角度,我在做一個對人無害的事情;但從編輯內容所涉及的立場而言,解釋則自會各有不同。再過十年,到底是不是特色、優良、DYK,那些關乎自己的虛名利益,又豈值得一談?可是誰又能在一開始就領悟到它?在此僅藉此機會我向冰熱海風釋放善意,希望以前種種誤會冰釋,並再次感謝閣下當年推薦我的資料網站,我至今仍然在用。—Walter Grassroot 2011年7月16日 (六) 07:05 (UTC)
實在是被 http://zh.wikipedia.org/?diff=next&oldid=10646967 等等深深震驚了, 現在這 160+ 的版本... 這些人的 spam 能力實在是變態啊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16日 (六) 23:10 (UTC)
我找了Monzón的若干語言版本[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全是IP用戶建立的--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4:42 (UTC)
再看看這個--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4:47 (UTC)
還有同海市的很多語言版本也是IP建的--UAL55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4:49 (UTC)
原來還有這種黑歷史啊。-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1:32 (UTC)
好遙遠的回憶啊……這些人的確是很能spam,當時似乎就說比孔子的語言版本還多了。--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8日 (一) 06:36 (UTC)

蘋果派被永久封禁了?

今天才知道,真  囧rz...。--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8月11日 (四) 09:52 (UTC)

呃……小虎兄才知道啊……他好象是因為不遵守之前給人神之間的承諾被再次封禁的(具體的小虎兄可以看他的封禁日誌和貢獻)……他的用戶頁在我的監視列表,所以我能很快看到 -- Park 進站 入閘 乘車 2011年8月11日 (四) 13:17 (UTC)

於是……某人太執著……四川話WP正式跑到維基孵育場了……

User:a0110110010終於……申請四川話WP到維基孵育場了……在這裡,求各位 參與編寫工作……他一個人實在忙不過來……同時,在這裡參加討論,幫User:a0110110010一把。 -- Park 進站 入閘 乘車 2011年8月5日 (五) 08:38 (UTC)

壞壞的中華小天魚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9:05 (UTC)

雖然我的母語是西南官話語系的,但有時候四川話的用字還是不懂,哈哈。烏拉跨氪 2011年8月5日 (五) 09:10 (UTC)

實在不行我回頭讓他做個蜀白的列表放上去…… -- Park 進站 入閘 乘車 2011年8月5日 (五) 09:57 (UTC)

呃……本測試項目現已被刪除… -- Park 進站 入閘 乘車 2011年8月11日 (四) 13:38 (UTC)

呼籲各位注意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滿一週年紀念活動

去年轟轟烈烈的討論下,IP創建條目權限被開放。去年9月20日至今,即將屆滿一週年,強烈建議各位啟動IP創建風險評估一段時間,驗收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成果,甚至是作為日後相關討論的依據。--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8月7日 (日) 09:57 (UTC)

請不要什麼事情都往方針版上放謝謝。—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06 (UTC)
閣下如果覺得不合適是可以動手移一下的,謝謝。另外這種東西都要搞「一年慶」,維基閒人真有那麼多嗎?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8月7日 (日) 11:21 (UTC)
現時已有200多條記錄,其中100多條不合格,100多條合格,大概合格率為50%,我估計你再記錄10天8天也差不多時這比率。-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1:34 (UTC)
因此我們應該改變策略,IP只能編輯自己創建的條目。因為除了創建條目外,很多破壞小編輯是難以發現的。--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8月7日 (日) 11:58 (UTC)
若你做了破壞小編輯,一樣難以發現,所以是不是你的編輯權也應該禁?-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2:09 (UTC)
明顯的,IP更難發現。--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8月7日 (日) 12:40 (UTC)
(:)回應發現編輯破壞只有兩種方法:監視列表、最近更改。IP用戶的編輯怎麼會比註冊用戶難發現?相反,我們可以只顯示IP用戶的創建,這變相的證明了註冊用戶的破壞才是更難發現的。我不知道你說的「明顯的IP更難發現」是怎麼得出來的。-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3:42 (UTC)
不少IP用戶都是來打廣告的。烏拉跨氪 2011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之前提出的的廣告過濾器也很值得參考。--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8月7日 (日) 13:05 (UTC)
又來了。所以說,不要在那邊說自己為甚麼顧人怨,講話作事不思考,不反省自己的錯,那就是自己反覆犯同樣的錯之際,還想要別人看不出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4:10 (UTC)
IP編輯權限爭議根本問題不解決,才是維基百科發展的一大障礙。照你的標準,閣下不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呢,呵呵。--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8月8日 (一) 07:47 (UTC)
IP的編輯權限問題和你全面敵視IP用戶與欠缺妥協是兩回事,別過了一年就忘記自己當初說過的,也別把自己給捧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1:39 (UTC)

合理使用?自由圖片?

 

右方兩張相片包含了由政府印發的起錨宣傳海報,此圖則屬合理使用。到底由維基人拍攝而圖中包含合理使用內容的相片,應該被視作合理使用或是自由相片?-HW - - DC9 2011年8月11日 (四) 10:03 (UTC)

「合理使用」和「自由圖片」並不衝突,你應該討論的是這些圖片中的海報的版權,「合理使用」本身並非版權描述。—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4:43 (UTC)
您可以參見一下File:Act now poster by Hong Kong Government.JPG在維基共享資源方面的存廢討論。—AT 2011年8月11日 (四) 15:21 (UTC)
但那張海報即等同公有領域?-HW - - DC9 2011年8月13日 (六) 01:16 (UTC)
是,那張海報根本不是版權作品。en:Public_domain#Works_not_covered_by_copyright_lawCocircular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1:25 (UTC)

來自百度用戶的問題及解答

蒙朋友上次指點,本人準備將重心移到維基,但感覺一是字符模式看著頭暈;二是感覺對編輯者的要求較高,自覺素質跟不上很多維基人,因此當時不太敢進入。維基博大精深,很多規矩本人還未消化完。所以想在這裡問朋友幾個簡單問題:

  1. 如何與其他維基人交流?在下的意思是有沒有像百毒這樣發短消息直接相互溝通的功能?難道只能在自己的對話頁面發表話題引人前來?
  2. 編輯維基時直接引用某些書籍中的內容或其他網站上的內容,並註明引用連結,此做法合理否?還是說引用的資料必需經原作者完全同意?
  3. 本人編輯的百毒百科中的一些詞條內容翻譯自日文維基,可否直接引用回中文維基?在用戶名相同的情況下,引用回本人自己編輯的內容應該算合理吧?
  4. 一些條目(比如:惡魔城系列)中的人名翻譯,內地與港台地區有很大差異,如何能做到讓簡體版顯示內地標準譯名,又讓繁體版顯示港台標準譯名,從而達到互不衝突的局面呢?

-一位百度用戶


我的回應:

  1. 與他人溝通請在對方用戶頁留言。用戶簽名名後面一般有一個留言連結,點擊後可以進入對方的用戶留言頁。留言後,對方上線時會在上方出現有新留言的提示。這樣相互就可以交流了。而其它複雜的多人對話可以到客棧上發言(相當於論壇)
  2. 連結是可以引用的,不需要經過對方同意。但,維基百科不會將論壇、博客等可以由用戶隨意修改的內容作為可靠來源。這些來源你可以放在下方的外部連結。
  3. 如果是你自己翻譯自日本維基可以直接複製過來,如果是他人翻譯,請稍稍修改一下字句段落以免被當作侵權。
  4. 簡繁名稱不同是有轉換模板的,叫NOTETA,比如說合金裝備系列條目上方就有這樣的模板,打開編輯後照搬即可。

以上。—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3:41 (UTC)

或者這個可以作為改進新人體驗的參考。-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8:30 (UTC)
或許可以作為新人「FAQ」的素材使用。—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8月11日 (四) 13:45 (UTC)
根據 GFDL 的要求, 所有翻譯其他語言維基的內容理論上都可以引用回中文維基吧? 不然也不會有 Template:Yeeyan 等了. 不過譯文的版權也的確是個引發過很多爭論的事情... --R* 2011年8月12日 (五) 05:07 (UTC)
上面的模板已經說明是「誰」翻譯那篇文章,而從其它地方挪用的譯文實際上不知道其原譯者是誰。-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1:42 (UTC)

語言代碼

根據bcp 47W3C的規範,關於語言代碼出現了一些變化。根據上述文件, zh是一個語族,其下包括cmn(普通話、國語)、yue(粵語)、wuu(吳語)等,按照bcp47,zh-cmn這種寫法是冗餘的,應當用cmn。如果再加上繁簡體和地區碼等,完整寫法就會變成(一般不用加上zh-):

  • 台灣繁體國語 zh-cmn-Hant-TW
  • 大陸簡體國語 zh-cmn-Hans-CN
  • 香港繁體粵語 zh-yue-Hant-HK
  • 大陸簡體粵語 zh-yue-Hans-CN
  • 簡體吳語 zh-wuu-Hans
  • 漢語拼音 zh-Latn-pinyin

為了照顧到兼容性,w3c允許繼續使用zh。

不清楚這會不會對中文維基百科產生任何影響...(參考[20])--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0日 (三) 08:45 (UTC)

變得好冗長(汗).............--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9:49 (UTC)
粵語的代碼是Yue,這點應該是確定的事實吧-HW - - DC9 2011年8月10日 (三) 10:18 (UTC)
可參看BCP 47的58至59頁。 Shinjiman 2011年8月14日 (日) 14:18 (UTC)
聽ISO的還是聽W3C的?--達師198336 2011年8月10日 (三) 15:31 (UTC)
這個問題需不需要詢問基金會後再來看下一步--Honmingjun--銘均 2011年8月11日 (四) 01:15 (UTC)
粵語的代碼仍然是yue,但是現在區分了地區與繁簡體,因此粵語還可以分為yue-Hant-HK,yue-Hans-CN,yue-Hant,yue-Hans--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1日 (四) 03:17 (UTC)
維基媒體使用ISO 639吧--Ben.MQ 2011年8月12日 (五) 16:30 (UTC)

關於麥理浩的特色條目存檔問題

麥理浩在8月6日當選特色條目,作者Clithering曾在這裡表示,希望能在Wikipedia:特色條目/2011年第46周,茶壺存檔時遵照作者意願在那一周存檔,不過User:Istcol將存檔移動至Wikipedia:特色條目/2011年第32周,Istcol的理據是應該在最近的一周存檔,可是茶壺認為特色條目候選頁面的投票者程序第3條第5項:您也可以指出該條目不適合置於維基首頁,若是如此,該條目即使列入特色條目,也不會在首頁推薦,既然有這一條,那是不是能依照作者的意願在那周存檔呢?--茶壺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5:18 (UTC)

若果麥理浩不搬上第32周的話,要到46周才展示於首頁,按照現在的做法,是會把舊的特色條目重新放上首頁,這不是個好方法。我覺得應該讓讀者看到最新鮮的條目資訊。--Istcol (留言) 2011年8月7日 (日) 16:35 (UTC)
為了等待這裡的討論結果,我暫時把「麥理浩」和另一個新當選的條目「喬治四世」互換了位置。但我的看法和Istcol一樣,應該把新當選的條目放在最前面,避免首頁輪展舊條目。--長夜無風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0:54 (UTC)
但是,有沒有可能一年內展出兩次相同條目?-HW - - DC9 2011年8月8日 (一) 03:30 (UTC)
事實上是有的,去年茶壺還未參與wiki編輯時,就曾經看到一個條目在一年內展出兩次,Wikipedia:特色條目/2010年第33周Wikipedia:特色條目/2010年第49周。--茶壺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4:40 (UTC)
我現在才發覺,2010年下半年開始,特色條目的輪展就不是按先後次序輪展的了,太亂了!--長夜無風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17:19 (UTC)
茶壺想如果過了幾年,到那時要展出2010年特色條目時,如果放存檔的人沒有注意到的話,會不會又讓聖神修院連續展出兩次(因為間隔一段時間,到時又會加上新入選的特色條目,可能會使存檔的人難以發現)?--茶壺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7:10 (UTC)
我建議把麥理浩條目搬上首頁的原因,是因為今年11月剛好是麥理浩就任港督40周年,在那個時候才放上首頁似乎比較合時。參考英文維基的特色條目輪展程序,特色條目的輪展是採用計分制,條目透過符合某些條件而得分,符合條件越多、得分越高,就可優先登上首頁。其中,特色條目在一些相關的特別節慶或周年紀念的時候提出登上首頁,可獲得加分,意味條目可以優先登上首頁(例如安排在7月1日香港特區成立紀念日把香港條目搬上首頁)。我認為,英文維基的特色條目數量雖然比中文維基多,但英文特色條目每次只在首頁展示一日,相反,中文特色條目在首頁的展示日數則足足長達七日,以目前中文維基的特色條目評選區陸續有條目提交評選的情況推算,在2011年第46周以前,應有足夠的新當選特色條目登上首頁(或有可能只有一至兩周替用舊條目)。總結而言,新條目先登、後登首頁,各有好處,唯有交由社群公決。--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8日 (一) 14:16 (UTC)
作者的原意雖好,但我有點懷疑屆時有多少讀者會明白作者的心思,看到展示的條目後會聯想到屆時剛好是麥理浩就任港督40周年。不過延遲展示一事,對維基百科並無任何傷害,也不會對其他特色條目不公,所以我持中立態度。 --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4:48 (UTC)
其實一般讀者根本不會察覺哪條目是最新鮮的,放晚一點沒謂。另外...輪展舊條目,有什麼問題?獲選後要再次登上首頁,本身的機會似乎都很渺茫。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5:42 (UTC)
可能是我有點兒庸人自擾吧……早一點和遲一點把條目放上首頁,的確沒有很大分別。不過,我倒認為大家可藉此機會探討英文維基使用的特色條目輪展機制,是否值得中文維基參考。還有就是,我發覺長久以來,不少需要管理員權限才可以修改的頁面,持續出現沒有管理員更新的問題。以首頁的新聞動態為例,直到24小時以前,都沒有管理員加入倫敦大規模暴動的新聞;而直到目前,也沒有管理員加入環球股災的消息。新聞動態遲遲缺乏更新,加上經常出現筆誤,處理粗疏,導致吸引力和可讀性大大降低。鑑於管理員關注不足,再加上管理員的專長可能未能涵蓋各個領域,我建議這些頁面應開放予有一定資歷、來自不同範疇的維基編輯,以便協助更新這些頁面。--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9日 (二) 16:02 (UTC)
個人很擔心如此一來就會出現新聞不中立與地域化的情況(雖然管理員也各有政治偏見,但總體比普通用戶好)個人認為如果真要用普通用戶幫助更新,應該加強監管(特別是新聞放在首頁前的監管)。—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1年8月11日 (四) 13:57 (UTC)
我認為如果經過一定篩選(例如只把權限開放予「維基資深主編」或同等級別的編者、經過管理員指派、或透過向管理員申請取得修改權限等方法),應該不會出現很大問題。現實是,維基百科的管理員相對著重於行政事務,導致不少被保護的百科頁面遲遲未有應得的更新,我相信不少資深維基人在寫作方面的文筆和經驗值得信賴,也不見得只有管理員才可以完全從中立客觀的觀點收錄時事資料。只要管理員繼續對這些版面從嚴監察,應該沒有問題的。--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12日 (五) 15:10 (UTC)
以下僅從MediaWiki的技術角度思考:首頁是連鎖保護的。這意味著,即使有editprotected權限(編輯被保護頁面,不包括連鎖保護),也不能編輯首頁的任何分部位。要編輯,就必須有protect權限,而這個權限同時允許兩種操作-編輯全保護+連鎖保護頁面 及 修改保護設定。要繞過,難度又要使用T:DYK的更新方式?-HW - - DC9 2011年8月13日 (六) 01:22 (UTC)
原則上支持靈活處理。「麥理浩就任港督40周年」可能並不太明顯,所以另舉以下例子:馬尼拉前警員挾持香港旅行團事件正進行優良條目評選,8月19日完成投票程序,如果能夠安排在8月23日即事件一週年當日於首頁展示,便別具意義了。--沙田友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3:56 (UTC)
所以麥理浩還是決定在下周(33周)展出了?對於作者的意願沒有達成,茶壺感到有些遺憾。不過至少可以避免展出舊的特色條目了。--茶壺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4:47 (UTC)

西路莊中國河北省衡水市景縣下轄的一個行政村。不知中文維基百科對於中國行政區劃的收錄標準是怎樣的?村級的條目可否收錄?符不符合關注度標準?-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5:48 (UTC)

建議轉VPD,也可不轉。村子可能有關注度,也可能沒有。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建議批量建立。--達師198336 2011年8月12日 (五) 14:31 (UTC)
同意不批量,但是中國大量的村子都是可以精寫的,建議精寫,量產關注度很成問題--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2:39 (UTC)

我用Visio畫了一個電路圖,可是另存svg檔時失真

我猜測Visio用了一些非標準組塊,微軟的工具嘛,而在Commons環境裡沒有這些組塊,所以不正常。建議用開源工具作圖。--Mountain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1:46 (UTC)

把文字轉成輪廓試試。svg縮略圖有問題的不少,特別是去資源共享里找找,很多這樣情況。 顯然不是製作工具本身的問題。 可看這則討論,經過我的摸索可以通過改變文件尺寸大小來解決。--玖巧仔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3:23 (UTC)

其實我們可以直接收錄他人翻譯英文wiki的內容

因為先父遺傳的條目隨手Google了一下,樂了,faidu上的條目竟有英文wiki的翻譯版本[21],翻譯得挺不錯的.因為wiki適用的是CC3.0和GFDL協議,而faidu沒有署明出處,所以此處應該是適用GFDL協議,作為GFDL文檔的演繹版本完全可以直接使用的.
在此也感謝773377的翻譯 抄襲成風的faidu這麼認真的條目編寫者也不多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8日 (一) 10:02 (UTC)

之前我做過類似事情,將智庫百科的東西複製到維基來,結果被提刪.....-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13:53 (UTC)

(:)回應兼答魔女P1ayer(?):說過來智庫百科也是GFDL,要提刪的確有些奇怪.不過我這個情況更徹底,是wiki本有內容經他人翻譯後回流,應該說沒什麼問題吧~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8日 (一) 14:16 (UTC)

據說是翻譯後版權有點變化了。準確的意思你要回到協議去研究。不過我還是推薦你在將翻譯內文的字句作出整體調整後使用。—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4:14 (UTC)
我不認為有甚麼變化,CC-BY-SA中的SA標明相同方式共享,其意思為「若您改變、轉變或改作本著作,僅在採用與本著作相同、相似或相容的授權條款下,您始得散布由本著作而生的衍生著作。」由此可見,翻譯後的作品理應為CC-BY-SA 3.0,也就是與維基條款相容。-HW - - DC9 2011年8月9日 (二) 04:22 (UTC)
要證明對方是譯自英文維基有難度,最好不要惹麻煩。--Reke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7:46 (UTC)
關鍵是內容是經過翻譯的,這種翻譯過的內容可能發生極大差異。—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9日 (二) 09:11 (UTC)

所以我還是建議大家,即使是複製過來也要做點小修改。這裡就是上述的案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0日 (三) 04:06 (UTC)

如果註明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是否可以複製? 電波男與維基娘留言2011年8月10日 (三) 04:07 (UTC)
縱使來源是可以直接使用的,但是要把資料放在維基百科中,編輯者本身還是應該要做點功課做到查證與重新編輯的責任(包括直接把其他維基語版的內容翻譯到中文版),因此個人的意見並不是很支持這種想直接轉移資料快速充內容的作法。—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8月10日 (三) 06:13 (UTC)

歡迎查看Talk:豚鼠 --Ben.MQ 2011年8月12日 (五) 16:27 (UTC)

WTH...真是Hi爆了,看來有些人的確根本不懂何為GFDL.拋卻此不提,我也得說,譯言網對版權的管理其實也...真唬爛[22]).不過就這個來說,我想他既然發在百科這種地方應該也是為了共享吧,當然還是要稍加溝通為好(不過似乎已經消失了?),有必要的話我僅以此做參考重譯一下吧.
說過來我還看到這麼個玩意[23]...說不定深挖的話到處都有如此例子呢.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5日 (一) 05:26 (UTC)

分類:自2010年3月正在翻譯的條目

類似於這樣的分類,分類下已經沒有東西了,且不可能再增加東西了,是否應當提刪?-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10:06 (UTC)

CSD O4。--Jimmy Xu  ·  · 2011年8月15日 (一) 10:07 (UTC)

解任結果分析

將書生解任第七次之票數分析移至WP名字空間

用戶建議我User:Waihorace/Shizhao 7及其子頁移至Wikipedia名字空間下之專頁,社群請決定置可否。-HW - - DC9 2011年7月21日 (四) 13:56 (UTC)

無聊—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16:22 (UTC)
可以。--百楽兎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3:16 (UTC)
上列內容真實性成疑,宜待真實性社群無大爭議再說。--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3:23 (UTC)
Edouardlicn: 有支持,有反對,=無聊?-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06:54 (UTC)
移動到WP名字空間只會一再增加社群的爭議,客棧都已經吵不完了還來引爆新炸彈。--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7月22日 (五) 11:50 (UTC)
那篇頁面有點強調大陸、台灣的維基人傾向反對,港澳的維基人傾向支持,怕會引起進一步的地域分裂,建議不要放上。--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真菌條目大躍進 2011年7月22日 (五) 13:43 (UTC)
那篇資料其實真正目的就是這句話。說白了,你香港參與者一群高登水軍,有什麼代表性;澳門的人投票人數這麼少,有什麼代表性;這根本就是一次作弊的選舉,有什麼代表性?為什麼HW不做mouse of maison的統計,HW的意思無非是想跟你們說,看,香港人對shizhao有很大意見,shizhao你雖然過了這次投票,但是因應社群意見請下台。這種具有政治目的的所謂統計不要也罷。不好意思,HW,我揭了你老底,我在這裡誠摯向你道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4:09 (UTC)
(※)注意,請勿對外部網路社群進行誹謗攻擊。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8:57 (UTC)
這個不是其真實原因。當時,1-2月,我很忙,也沒有時間做;到書生,6-7月,很有空,因為快將放暑假,所以有時間去做。如果你有興趣,也可以做個統計。另外,我對於下面的回應無意見。-HW - - DC9 2011年7月23日 (六) 07:43 (UTC)
「個人認為,是次投票正反雙方只差十票,反映社區的內容分化爭議,敬請管理員採取實際行動,詳細的,我上一段落提及了。-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33 (UTC)」-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0:30 (UTC)
票數統計不能反映社區爭議,與此事無關。-HW - - DC9 2011年7月23日 (六) 10:55 (UTC)
好吧,你說無關就無關吧,關吧,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1:01 (UTC)
乃這個讓人民群眾很無語啊,我就覺得是一種統計方法而已嘛。那裡不是還有少於500次編輯的站大多數麼,你怎麼不說看,新手對shizhao有很大意見,shizhao你雖然過了這次投票,但是因各種新手的意見請下台。.....--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2:42 (UTC)

隱私資料公開檢查

因應今日有用戶向我反映隱私性的問題(所在地資料),如果任何用戶的資料被刊載於詳細統計中,而且為不實、不準確或是未公開的資料,請自行前往移除,並預先對受影響人士致歉。-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12:47 (UTC)

哦,HW你一個月在客棧道歉多少次?—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13:26 (UTC)
在此事件中我沒有作錯東西,那些推算結果不是由我加入的,我只會透過用戶框估算資料。這個頁面有很多其他用戶協助編輯,但由於他是我的子頁,故有錯誤個人認為應該出來作個交代。-HW - - DC9 2011年7月22日 (五) 13:32 (UTC)
別幼稚了好不好,沒有人需要因為這個小事要道歉。比起有些人做事的毫不負責,我相信這種小錯並不算什麼嚴重問題。更何況寫出地址的人也不過是根據公開消息去寫,反而是有人,我早告訴他我不是陝西了,他卻無意去更改。自己明知資料有錯卻將責任推給別人,我想這些人還是自己呆在家中好好反思吧,這樣的思維方式不適合維基協作。—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03:46 (UTC)
(:)回應,其實,我並不認為某一方存在錯誤,在分析中加入地區資料考慮,應是善意的做法;用戶向作者提出資料錯誤或隱私困擾問題,事先商量而非逕自刪改,是對作者的尊重,亦是善意的做法。不知這其中有甚麼「幼稚」,「毫不負責」,推卸「責任」,需要「反思」及「不適合維基協作」的「思維方式」存在?78.100.53.5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7:55 (UTC)
堅持將錯誤的地區資料放入調查供人參考也「是善意的做法」?,自己明知資料有誤,不願意改卻打算讓資料續存也是正確?這也是負責任?請上面的這位朋友不要斷章取義。當然,上面有人說你這個IP是LU的本尊,那這麼不負責任的言論我也不怪你。—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08:38 (UTC)
(:)回應,作者在收到個別修改要求後,已迅速進行修改,或請用戶自行修改,做法並無問題,應無必要繼續進行指責。此外,任何用戶正常的社群活動皆理應受到閣下等用戶尊重。41.130.113.54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23:31 (UTC)
(:)回應:既然已經改完了,那你還提什麼。-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1:39 (UTC)
(!)意見,不知敝人是否可以請求閣下友好的討論和進行富有邏輯的發言?81.218.88.83 (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8:59 (UTC)
(:)回應:我已經在用戶頁上回應你了,你看不看是你自己的問題。—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4:01 (UTC)

是否可將維基百科:修訂版本刪除請求放入最近更改的工具中。烏拉跨氪 2011年8月16日 (二) 10:59 (UTC)

 完成--Gakmo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4:36 (UTC)

類似於這樣的用戶頁是否違反方針?

用戶:Keepyoung365life的用戶頁上給出了他自己的兩個商業性網站的連結,並且這個用戶除了用戶頁以外沒有任何編輯,請問這種用戶頁該不該刪掉?-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53 (UTC)

許多用戶框都包含有「商業性網站的連結」,請問該不該刪掉?

如騰訊扣扣,谷歌,新狼微博,推特,灰斯部克,等等等--玖巧仔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17:36 (UTC)

說AT和人神之間封禁行為野蠻是不是人身攻擊?

AT和人神之間無理封禁用戶,我說他們行為是野蠻的,請問是不是人身攻擊?該怎樣說才好?--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3:41 (UTC)

(&)建議,如需避免可能出現的麻煩,可使用無理,胡亂,荒唐,濫用權限等。建議閣下進行較嚴肅的投訴,而非定義其行為性質並宣傳。但如若經以解決並令人滿意(satisfied),閣下亦可終止控訴。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8:15 (UTC)
對於AT和人神之間的無理,胡亂,荒唐,濫用權限的封禁行為,我已經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投訴User:AT和User:人神之間的無理封禁中投訴過了,但是AT和人神之間對他們無理,胡亂,荒唐,濫用權限的行為並沒有道歉和回應。反而是百樂兔等網友搜集了管理員無理,胡亂,荒唐,濫用權限的行為後,那些無理,胡亂,荒唐,濫用權限的管理員才開始回應和辯解。--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2:51 (UTC)
對他們倆的確很野蠻,所以我很反感他們用野蠻的手段對付比他們更野蠻的人。—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3:00 (UTC)
Edouardlicn這種人不當管理員太可惜了。請行政員們考慮一下,讓Edouardlicn這種人當管理員,非常合適的人選。--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55 (UTC)
不敢當,我相信當我當選管理員的時候,AT和人神的野蠻行徑一定會被制止的,我一定會強迫他們兩個向你道歉的,不過,你覺得我有可能當選嗎?—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31 (UTC)
你這種人是當選管理員的最合適的人選,完全符合現在的管理員的水平和素質要求。我呼籲行政員給你這種人更大的舞台在維基百科發揮你們的特點。不管別人相信不相信你是否可能當選管理員,反正我是相信了。--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40 (UTC)
當然的,你說的話就是一種奇蹟,相信我。—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05 (UTC)
我也祝願Edouardlicn的奇蹟可以出現,但大前提下要接管提名才說。--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8月18日 (四) 08:56 (UTC)

不要只會一昧站在自己的世界去看待周邊的環境,人家的行為舉止不是任你評論就可以解決事情,再說形容「野蠻」兩字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假如你說的這些話都是屬實,請問為何只有你站出來說呢?維基百科這麼多人看著,憑著「公道自在人心」與「事實勝於雄辯」這兩句話,就算你沒有拿出事證來具體舉發,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他們兩人所做的事,絕不是只憑你一個人亂說話就可以的,反倒你自己是在唯恐天下不亂去干擾維基百科良好的討論氛圍,所以我才想問:「怎會有您這種人?」-220.131.141.77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17:05 (UTC)

討論時,常有人會換用IP發言,這已干擾維基百科良好的討論氛圍,亦被維基百科方針所禁止。請管理員員注意此種現象,亦請曾做過與打算做此種行為的維基人自愛。--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4:00 (UTC)
啊咧,幾個月之前,是哪些人不斷在客棧違反方針呢。 電波男與維基娘留言2011年8月19日 (五) 06:55 (UTC)

請注意:Bugbug999進行無差別的廣告宣傳轟炸

用戶Bugbug999似乎在今天多次針對數個頁面持續宣傳某一網站信息,請問有誰知道這是何故?—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5:31 (UTC)

無差別的廣告宣傳轟炸......--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9:52 (UTC)
他不只在條目裡塞網站連結,還去動別人的用戶頁。我回退他的破壞對方還在編輯摘要裡嫌我煩……--祥龍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0:05 (UTC)
那是官方的百科?—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3:06 (UTC)
兩個都不是官方,都是fans自己維護的wikia--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1年8月19日 (五) 09:35 (UTC)

《維基常識讀本》

因為在Wikimania看到澳門社區製作的介紹材料,我在想:如果每次聚會可以給新人發一本《維基常識讀本》,幫助他們了解維基百科。這本書不會太厚,二十幾頁左右,是一個介紹性的小冊子,還可以方便各地社群自己列印製作成冊。這是不是一個好的主意呢。寫一本維基書的這個想好早就有了,所以我把我半年前的維基書草稿開源出來,希望大家能一起來撰寫。網址在這裡:維基常識讀本。整本小冊子由xelatex工具撰寫,分為簡介、閱讀、編輯、高級、社群、文化幾個章節。歡迎大家提供想法並參與。——Mountain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0:13 (UTC)

不錯呢~~我也可以用這本小冊子介紹維基百科及別人了!!--Wiki637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1:46 (UTC)
是我不會用還是本來就沒東西- ---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2:37 (UTC)
尚未完成,我只是製作了封皮,內容已經準備了一些,但還比較少。--Mountain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4:28 (UTC)
這個就不用給同學寫在本子上了= =--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6:53 (UTC)
本來有點納悶為何不直接在維基上撰寫內容,不過可能考慮到排版相關問題,建議是把Help:目錄底下的手冊整編,多增加一些截圖解說圖片(例如:Help:如何把頁面恢復到早期版本),有些內容說不定已經過時(例如:Wikipedia:維基百科工具),然後手冊就是放這些內容,「先安內再攘外」真是哪裡都適用阿。--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8月20日 (六) 05:28 (UTC)

關於正在發生的時事條目的處理討論

就去年的菲律賓巴士被劫事件,以及最近的動車組意外條目,我發現類似的正在發生事件的條目,在編輯上存在各種信息衝突的問題。而事件過後,又因無人關注而造成大量類似新聞報導的信息未有整理,大大降低條目質量。事實上兩個條目我都曾參與整理版面內容,對此問題體會極深。因此我提出如下建議:

  • 對可能出現重大變動的時事性條目,管理員實施7天時間的全保護,並在條目上方掛上引導模板,將更新信息集中到維基新聞上。
  • 在維基新聞建立事件信息收集專頁,將新聞內容集中放在此頁上。
  • 7天保護期解除後,解開保護。

希望各位能以維基百科條目質量為主旨,認真考慮我的意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9:15 (UTC)

這7天條目沒有任何進展。而查詢最活躍的時間就是這7天。閱讀者的體驗將大大下降,甚至不如全是官方措辭的BDBK。(-)反對。--達師198336 2011年8月12日 (五) 14:46 (UTC)
查新聞應該去維基新聞而不是維基百科,維基的條目很多就是被這種混亂編輯過後又毫不負責的態度拖低質量;另一方面,維基新聞又停滯不前,遲遲不能發揮其新聞報導的作用。維基百科不是新聞網站,而是存留有關注度的內容,請勿忘記這點。—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6:41 (UTC)
  1. 各姊妹項目有一個天生不足,就是名頭不響。中文維基文庫在各中文姊妹項目里算是做得最好的了,但是在被牆之前使用量仍然很低。然而,在大陸卻有人抱怨,維基百科上查不到古文原文(這很明顯要去維基文庫),反而百度百科上能夠查到,於是他們使用百度百科。於是我們可以類推至維基新聞,很少有人會到維基新聞查新聞內容。
  2. 為什麼網民願意查百科的時事內容?因為是經過一定篩選和組合的,如果不是「百科」就叫「新聞匯總」,這是維基新聞所做不到的。
  3. 其他語言版本均沒有如此嚴苛的管理措施。我建議由多位活躍維基人成立「時事善後小組」或者新聞動態專題,我想如果有多位成員長期關注,也會成為成功的專題。
    --達師198336 2011年8月13日 (六) 04:15 (UTC)
「我建議由多位活躍維基人成立「時事善後小組」或者新聞動態專題,我想如果有多位成員長期關注,也會成為成功的專題。」你覺得此事有可能嗎?尤其是上次我在其他版問過你那個問題以後。—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4:35 (UTC)
日文維基百科不接受寫新聞動態,因此重大事件條目常會由管理員保護。建議在方針確立後可試行再檢討。—Ellery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14:24 (UTC)
現時是沒人打算這麼做。方針版最近很冷清。—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09:02 (UTC)
這種題目要討論沒啥問題,我第一個投支持票(支持進行討論)。方針版冷清,那是只有某種一而再再而三被提出、已經提到爛掉的議題,才會被冷落忽略吧?—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8月15日 (一) 18:14 (UTC)
這個不算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4:16 (UTC)

那事情突然出現新的進展,舊的內容還沒寫好怎麼辦?還有就是現有的百科內容不能搬到新聞過去 --Ben.MQ 2011年8月18日 (四) 17:27 (UTC)

我的意思就是暫停百科這邊的條目更新7天,將事情的最新進展全部放在新聞那邊去,7天後再來整理條目。同時強調會掛出鏈接到對應該內容的維基新聞鏈接。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23:57 (UTC)
我覺得挺好的。--Ben.MQ 2011年8月20日 (六) 16:40 (UTC)
請問是否需要就此分歧組建一次投票?此外我強調,這個方案可以成為一個指引,而不是強制性的方針。-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8:18 (UTC)

特別BUG報告,人事任免投票資格投票的某個方案可能導致投票被操縱

維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表決中的方案「在管理人員任免投票的聯署提出之前或事件發生之前,已成為自動確認用戶(註冊達7天並編輯達50次),並且在聯署提出之前6個月內作出1次或以上的條目頁面編輯,即有權參與是次投票。」,在目前可預料的狀況下,可能會令有意操縱投票者在聯署開始7天前達到50次編輯,達到投票資格。另一方面,也會有可能讓大部分長期維基用戶不符合投票資格,尤其是那些長期沒有編輯的用戶。現懇請提出此方案的維基人撤回此方案,另請維基百科行政員留意此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2:26 (UTC)

另據檢測,另一方案「在管理人員任免投票的聯署提出之前或事件發生之前,已成為自動確認用戶或已確認用戶,並且有至少100次編輯,並且在之前1個月有5次編輯。」亦存在此問題。與以上方案一樣,兩者同為扼殺大部分維基人的投票權利。-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2:30 (UTC)

請注意,此兩方案可導致任何管理員或行政員被受僱傭的投票者輕易罷免,令中文維基百科陷入無政府狀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4:16 (UTC)

我認為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會變成「管理員或行政員被受僱傭的投票者輕易罷免→陷入無政府狀態」的話,在現行投票規則下就應該已經發生你所預測的情況了,然而為何至今罷免案幾乎都沒有通過呢?--百楽兎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5:13 (UTC)
請注意,那兩個方案實施的狀況下,投票參與者及結果將會與目前情況有巨大差異。—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5:38 (UTC)
  囧rz...不知閣下何時可以完結閣下自去年以來(主要是關於投票)無休止的折騰?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9:30 (UTC)
感謝你的關注,不過正如一句話,「一個巴掌拍不響」。請你還是關心一下某些朋友的動向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7:44 (UTC)
親愛的魔法少女朋友,你是否太過於把民主投票制視為「因嚥廢食」?難道朋友你想把祖國特產「中國式民主」引進中文維基,從此中文維基成為「民主集中制」愛好者們的天堂?如果是如此何不乾脆鼓吹「中文維基與百度百科合併案」使兩大百科資源得以整合,共同受到「黨」的照耀?--夏季旅行中的嗨 !風箏 -墾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熱鬧!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29 (UTC)


看到Hellokite的一番說話,我不禁將我在投票討論頁的話在這裡轉達一下。相比起一些匆匆上馬,未經仔細討論的方案。原來在客棧上討論過的方案,是經過多方犧牲其原有利益所獲取的共識,而不是實現每個方面,包括新手和老手自己這一方的完全利益,這是過往從未有過的一次嘗試,大家坐下來談問題,想想有什麼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這樣的一個成果,應該是實現多方面的共有利益。誠然,沒有任何方案會是完美,但此方案不但顧及長期貢獻維基百科的新手利益,也為對維基百科管理機制具有一定程度認識的維基人給予投票機會。將投票機會回歸到貢獻之中,而不是把維基百科中文社區一次又一次地捲入民主試驗場之內。我相信真正為維基百科這一前所未有的宏偉工程作出貢獻的朋友,都一定會放下港澳台三地意識形態的異見,仔細考慮何者為重。—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53 (UTC)

相關的討論可以在這裡進行,任何人都可以就任一方案發表意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46 (UTC)

(!)意見:如果中文維基社群決定廢除投票民主制度後,或許在未來中文維基的人事案可以看到這段畫面。

聖旨到!「奉吉米·威爾士承運,陳霆詔曰,朕自任媒體主席登基以來,高登賊黨挾人頭投票之脅,動搖管理員權力來源之威信,吾等老維基人黨同儕,必須同舟共濟維護利益,力抗外人新手,黨內絕不容異,白兔蘋果等不乖乖聽話之輩,屢勸不聽,必須嚴懲,大逆黃氏,企圖告朕,已遭永久封禁伏法,朕盼眾維基異議者引以為戒,老維基人Z某,近期圍剿不屈服者勞苦功高,護主心切,朕特任Z某為管理員,論功行賞,期許Z某感念皇恩浩蕩,鞠躬盡瘁,繼續只忠朕一人而已,欽此!」,眾維基人呼「吾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

這是為了預防人頭投票所要付出的相對代價嗎?這種制度真的是全體維基人的共同決定?也許每個制度都有優點與缺陷,但這真的維基社群的意向與選擇?請大家仔細的想想孰輕孰重。--夏季旅行中的嗨 !風箏 -墾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熱鬧!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48 (UTC)

事實上,維基百科社區從未就取消投票作出任何討論,最近進行的是「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表決」。當然我不排除部分維基人在未有真實了解事件進程的前提下,發出「廢除投票」的奇怪言論。再次提醒,「相關的討論可以在這裡進行」,即使是反對此前客棧提出的帶有共識性質的方案並提出具有建設性意見的朋友,也在該處自由發表意見。同時敬告Hellokite,在客棧散布謠言可被視為擾亂討論,請各位維基人注意此人動向,並就我在上方發表的此人涉嫌某人傀儡的情況予以考慮處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9 (UTC)

蘋果派的永久封禁極不合理

這是給維基百科所有用戶的討論,不是只給管理員的意見。

今天花了點時間,翻閱客棧的歷史紀錄,蘋果派.留言是2006年註冊,活躍近五年的資深維基人,進行了很多有價值的條目編輯與上傳很多珍貴圖片,個人覺得如果他的離去實在太可惜了,發現蘋果派這位資深維基人被永久封禁的過程極不合理,先是被管理員wing (留言)以「忽略所有規則」的理由永久封禁,接著管理員人神之間 (留言)要求蘋果派「承諾某些協議」後解禁,後又以蘋果派「違反承諾」為理由「取消解禁」,總之,現在蘋果派.留言被永久封禁的罪名是「忽略所有規則」,維基百科百科封禁的目的是「防止條目內容被破壞」,而非「懲罰用戶」,蘋果派不但沒有「破壞條目」,反而是為中文維基百科付出很大的貢獻,卻被永久封禁,論其管理員與用戶之間的「私下協議」,並非構成「封禁」與「解禁」的「要件」,管理員wing先直接「永久封禁」用戶,再逼迫用戶給予「承諾」妥協的作風,並非符合「維基方針」,「忽略所有規則」的原意是鼓勵用戶在編輯條目時,可以先忽略維基方針的牽絆,大膽寫作,絕非被扭曲成縱容允許管理員可以憑個人觀感為所欲為,若此惡例一開,往後任一管理員隨時可以任意將「忽略所有規則」為藉口封禁用戶,充分濫用權力,無人再敢與管理員講道理,社群應慎防。

由於上述所論,所以我認為蘋果派被永久封禁的理由,完全是「莫須有」,極不合理,維基社群應該要還蘋果派.留言一個公道。--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0:07 (UTC)

公道自在人心。蘋果派當初做過什麼事,我想在客棧長期活動的朋友很清楚。如果以推翻整個維基百科為目標,我只能說蘋果派自己其實並不適合維基百科。-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2:42 (UTC)
我想咬文嚼字一下,一個用戶不可能「忽略所有規則」吧。--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2:58 (UTC)
你是沒有搞清楚「忽略所有規則」是什麼一回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02 (UTC)

毛澤東先不說對中國人民有沒有好處,其早期中年活動都為中共作出了巨大貢獻。但這不能否定其晚年對中共的毀滅性打擊。我想這句話也適用於某人。-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02 (UTC)

公道啊,誰不想要啊。一個人要公道,10個人要公道,100個人要公道,1000個人要公道,哪一種比較重要呢?還了一個人公道,傷了100個人,這算是公道嗎?想要仗義執言,無論是真心還是假扮的,先了解一下,公道的也有大小之分的。-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17 (UTC)
在這裡預先提醒各位維基人,黃世澤、蘋果派他們的模式無非是針對近期的爭議性編輯表示支持,然後捉管理員的「雞腳」(希臘人叫「阿克琉斯之踵」),然後提出抗議和啟動罷免,每次罷免shizhao都別無二致。連百樂兔之流也無非是被他們利用,也就是說,他們會利用爭議性編輯的執行者,以及管理員對這類人的某些不當反應作出反擊,甚至顛覆整個維基百科制度。這種手段我們可以對比文化大革命時北京市長吳晗、中央領導人劉少奇、和某人的夫人作對比並對號入座。請各位真心為維基百科好的朋友,對這種文革式的行為不要理睬,對他們的關注就是對他們的縱容。-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18 (UTC)
比如說,最近AT就是一個不錯的目標。-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3:20 (UTC)

(:)回應:我是對於蘋果派被管理員以「忽略所有規則」為理由不當永久封禁提出異議,請不要轉移話題,扯到文革這麼遠,我相信蘋果派和所有人一樣,沒有任何人有能力可以「顛覆整個維基百科」,到是貌似有些維基人為政商目的而存在維基社群為特定條目搞點小宣傳還有點成功率,若此「忽略所有規則」與「先封了再談條件」的風氣助長,未來日後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被管理員以「忽略所有規則」為藉口永久封禁,我們其他普通用戶進行聲援算不算是「顛覆整個維基百科制度」?對於默許管理員權力無限制的擴張,因為畏懼一有人提出討論就大喊文革,可能導致被戴帽子,多數普通用戶選擇噤聲,這「沉默的代價」絕對是全體普通用戶所需共同付出與承擔。--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02 (UTC)


既然有人認為蘋果派的封禁罪名是「莫須有」,既然我已經花費一個多月的時間與其抗爭,那我真的不怕再花點時間解釋一下,我為什麼反對罷免shizhao,以及蘋果派、黃評論員,某不負責任的維基人,用戶c,這幾個人的運作模式到底錯在哪裡。—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4:55 (UTC)

  • (:)回應:我們在探討以「忽略所有規則」封禁普通用戶合不合理,就有人言「移花接木式的冤假錯案」,可能已經有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了,討論前請先拋開成見。--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08 (UTC)

移花接木式的冤假錯案

針對管理員的冤案

在最近的多次罷免shizhao案裡,有維基人反映「封殺異見人士」,但這些朋友恰巧沒有看到的是,這批所謂的「異見人士」,其實是在做一件與文革批鬥無異的行動,而不是一次公正的審判,這是在投票罷免形式下,對其批鬥行為的一種掩蔽。

請各位先不要跟我說「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讓我們回到封建社會,是的,是封建社會。即使是封建社會,縣衙判案無非是幾個程序

收集證據-判斷證據真偽-判斷罪犯是否有罪-判斷罪犯刑期

這個步驟,我相信即使是民主社會的各位,也會對此認同吧。對,即使是現代的判案手段,也無非是這個程序。

那再讓我們回到shizhao的罷免中去。早在第5次罷免開始時,已經有用戶就罷免理由中之一點,作為事件當事人兼間接受害人站出來,指出shizhao在是次操作中並無問題。而在另外一點理由上,已經有充分的刪除記錄證明,shizhao根本就不是刪除操作的執行人。但是就是這兩點有問題的證據,居然可以保留至第7次罷免,實在是可笑之極。那我在這裡小結一下,問題究竟出在哪裡。這幾次罷免的模式是:

收集證據-證據遭到質疑-假定罪犯有罪-判斷其刑期

那麼,先不說shizhao是否有罪,在證據本身都已經遭到質疑的情況下,拿出來審判犯人是否合適?好,我假設證據存在爭議,但的確是事實(雖然刪除操作明明不是shizhao做的)。但是,刑期又該如何判斷?於是,等等等等,一個沒有法律約束的陪審團登場了。我在下面簡單描述一下這個陪審團的人員組成:

  • 受害者
  • 高登水軍
  • 對事情有點了解,但其實不是很了解的人
  • 之前做過違規操作,對管理員有怨言的人
  • 深度介入用戶
  • 管理員

好,我們就不看上面的陪審團構成,我們就假設他們是6個公正的人。那請問,他們是以什麼理由去判斷是否應該罷免shizhao?答案是,天知道。因為投票細則並未表明,投票必須清楚說明理由。因此投票只需簡單說,我認同指控,我反對指控,就完事了。完了誰也不知道誰到底怎麼想,而這個想法本身是否偏離維基百科的方針。說白了,我們除了假設陪審團道德高尚外,還假設他們是在理智的情況下,對事件作出適當的判斷,且我們相互之間信任任何一位陪審員。那我請問一句,你們誰敢拍胸口保證我前一句話是事實。請你們直接回答我這個問題。

好吧,還有誰覺得這是一次公平公正的審判,是民主意識的體現的,請站出來喊一聲。

(!)意見:我討論的目的是希望蘋果派能平反,蘋果派能回來為中文維基進行貢獻,我對shizhao過去歷史並不太瞭解,我知道shizhao是一個很資深的管理員,對中文維基貢獻很大,我也不希望失去shizhao這個管理員,這個罷免也已失敗收場,shizhao並沒有失去管理員的資格,shizhao的罷免和蘋果派的封禁是兩回事,為什麼討論蘋果派的平反硬要扯到文革和shizhao的罷免這麼遠的事,凡事就事論事,相信shizhao和蘋果派也不是水火不容般的有你就沒有我,大家彼此忍一忍,互相包容嘛!shizhao和蘋果派都留在中文維基不就解決問題了。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5:50 (UTC)

我上面說了這麼多,不是說蘋果派與任何一位維基人有衝突,而是說,蘋果派的確是做錯了。想當初,我們這些維基人,又何嘗不是這樣跟蘋果派說,你們之間溝通一下嘛?換來的是什麼?12小時內罷免者擺出溝通姿態後,看到shizhao說有事遠行,就再次啟動罷免。你自己表示對事情不太了解,現在卻跳出來說蘋果派主持正義,你不覺得這樣的行為很不好?有行政員之前已經表示,只要無期封禁用戶能夠表態,對自己之前的行為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是可以考慮解封的。不知道蘋果派自己有沒有考慮到這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06 (UTC)
(:)回應:我對shizhao過去歷史無完全瞭解並不妨礙譴責管理員濫用「忽略所有規則」這個方針隨意封禁用戶和「封禁與解禁私下承諾化」,如果你被「忽略所有規則」永久封禁,你希不希望有其他用戶跳出來為你說話與主持正義?將心比心,蘋果派提罷免並沒有違反維基方針,沒有違反維基方針就不應該封禁,照你這樣無限上綱,未來應該把禁止提出管理員罷免列入正式維基方針,這樣蘋果派的永久封禁就可以就地合法了。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37 (UTC)
本小節最後補充一句:封禁蘋果派,不是其與其他維基人有任何過節,而是因為其所作所為與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乃至理念有衝突,並因此影響其它維基人的編寫協作。這是我對蘋果派被封禁原因的私人解讀。
請問在一個協作計劃里,是「當事人」的感受最重要,還是全體參與者的感受最重要,還是計劃本身的完成度和完成質量最重要?這裡不是幼兒園,每個人只要覺得不合適都可以自由退出此計劃。歡迎感受到壓力的朋友自行退出。這是我的私人意見。如果你完整地看完全文,還覺得數年間都沒用過的「忽略規則」都是「隨便」的話,我真覺得我無法與你溝通。你可以去問問其他維基人,哪位會支持你的看法。—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55 (UTC)
首開違反方針之封禁的惡例,特別是前所未有,確實會導致大部分維基人的憤怒與不安全感,嚴重影響編輯維基百科的士氣,妨礙計劃中質量與完成度。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07 (UTC)
「大部分」如何得出結果?我深表懷疑。此外,個人感受與計劃成果誰更重要,我已經在下面詳細表述我的意見。倘若日後管理員以同樣理由封禁我的帳戶,我即使有任何意見,那也阻擋不了計劃本身的執行。因為我只是計劃中的一個零件,維基百科協作計劃不能沒有每一個人的參與,但同時每一位參與者並非你想像中那麼必不可少,包括吉米老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13 (UTC)

(:)回應:隨便封禁維基人才是真正的「嚴重影響當事者為中文維基進行的貢獻與全體維基人編寫協作的熱情」。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37 (UTC)

針對用戶的所謂「主持正義」

好吧,有人說蘋果派是在主持正義。那我舉個例子,理由之一

2011年5月24日,見Template:Medical、Template:Medical small及刪除日誌,其中此管理員既投票刪除,又執行刪除,違反維基百科:管理員#避嫌

—「刪除: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之規定,後又動用自己機器人刪除此模板一千餘處,不顧此模板的提刪理由「違反Wikipedia: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中,因為Wikipedia:不要在條目中進行聲明並不具備方針資格而不能成立。後此模板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6/01#Template:Medical以8(○)保留、3(×)刪除被共識保留。

其站在一個很高的立場上就是管理員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擅自動用機器人刪除該模板。幸好,正義的蘋果派執行機器人又將這些模板恢復過來。但是,似乎在多位用戶質詢下,蘋果派依然沒有回應,究竟是誰授權給他執行這些連管理員都涉嫌違規的大規模使用機器人的操作?假設當時機器人設計有誤,是否有可能對維基百科的大量條目內容造成破壞?在這一點理由上,蘋果派的行為實際上與其罷免shizhao的第五點理由無異。

好,這個理由我們忘記它吧。

011年4月15日,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4/12中虞金龍、潘信安、林高正,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4/14中溫奕頡、陳承昌、莫浩平等(諸如此類的甚多,本人沒有全面統計),無人掛速刪模板,提議刪除的理由「疑似不知名人士」又不在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之中,卻被此管理員快速刪除。違反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管理員只可以快速刪除已經被放上{{delete}}模板、或是其它已經被列在快速刪除列表上的頁面,但並不能快速刪除由自己申請快速刪除的頁面。」雖然這些頁面極有可能會被刪除,但是不顧維基百科正式方針,隨意跳過正常提刪程序也是濫權的行為。

至今,我們無法認定這些條目是否違規。但我想問一句,這些條目的作者,他們是否有證據顯示自己無罪?或者是否有因應維基百科的條目編寫方針重寫這些條目?所以,我在這裡大膽假定,這些條目真的是符合刪除標準的。並且管理員是經過理智判斷刪除以上內容。這樣,是否還是主持正義,還是對維基百科的管理構成障礙,甚至拖慢管理員的執行速度以可能造成條目質量下降?這都是值得商榷的。

好吧,就當上面的事情都是在主持正義。

那麼,請問上面的罷免理由,是否真正能為維基百科帶來福祉?

以shizhao違反機器人使用指引使用機器人一事來說,請問是否促進修改機器人的執行方式,以及違規後管理員該如何處罰,然後再罷免shizhao,是否更具正義性?偏偏,參與聯署的各位同仁,你們每一位在這些事情上,在這些改進社區運作的指引制定上,不是沒有參與,就是參與得最少。而往往是百樂兔這種異見分子,拋開其做法是否正確不說,其積極參與社區討論,以立法去解決問題的手法,起碼要比你們拿著人家的雞腳不放,多次提出罷免,我覺得要正義的多。

當然,這上面又是我的私人想法。我只是想告訴各位,提出罷免的多人,其實不是在維護正義,而是在維護他們心中的「正義」。這就更不要說,他們的這些正義,是否有在維基百科客棧上投票表決過,是否是公認的正義。如果沒有的話,那麼我實在不能不懷疑這些正義的正確性。

總結

嗯,我相信往後還會有人覺得,蘋果派只是「異見人士」,只是想為維基百科好,只是主持正義。那麼我可以說,這些人不是對整件事根本不了解,就是對蘋果派不了解,或者根本就是存著私心來討論這個問題。我懇請各位,先不要說人家帶著私心去討論這件事。我上面說的都是我的私心,完了。私心,有色眼鏡,這些詞語誰都可以說。但有誰曾經與這些罷免派做過溝通,然後又由溝通在12小時內變成戰爭,甚至連罷免派都說「這是我們和管理員的事,不關你們事」,聽到那樣的話而受到心靈上的創傷?先不論shizhao有沒有錯,啟動這種投票,以這樣骯髒的手段去打壓維基人,我不覺得這是一種正義的行為。如果你對我上面的話有任何疑問,歡迎你認認真真地看完這一個多月的對話再來跟我和其它維基人討論此事。不然,我真的覺得你沒有資格說任何支持或反對的意見。

回到討論

Hellokite,你能否正面回答我幾個問題:整個討論,一個多月的內容,三次罷免,客棧的存檔,你有沒有看?有沒有認真看?對於我上面提出的罷免投票存在的問題,你能否正面回到我是否認同,如何改進?對於使用罷免形式懲戒管理員,還是以立法形式限制管理員,何者才是正義的手段,你能否直接回應我這個問題?我相信你回應了我這幾個問題後,蘋果派所做的一切是否正確,自有其它維基人判斷,而不需像你這樣對事情一知半解,以同情其前期貢獻為由,以抹殺其對社區造成的巨大傷害為手段,來換取其「平反」的結果的人為其申述。說起來,我回答你為何我會說這件事會跟文革掛鉤,因為除了這些人的所作所為實在是太像以外,你文革式的「平反」一詞實在是勾起了我太多的回憶。就這樣吧朋友,祝編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35 (UTC)

(:)回應:我不認同(書生) 應該被罷免,我也不認同蘋果派應該被封禁,根據維基方針自動確認用戶可以具有投票權,從論壇來的訪客,註冊一個帳戶就是維基人,就像如同從百度來的朋友註冊一個帳號一樣,他們都是維基人,他們都不是機器人,他們都是有心智與判斷能力的維基人,請善意推定,這次罷免與反罷免雙方都有馬甲與擾亂行為,這是合理推測,都需譴責,維基客棧的討論都有存檔,請現在與未來閱覽到此的維基朋友自行翻閱更早以前的歷史紀錄,是非與正義請自由心證與判斷,我已感到無力,所有朋友,祝編安。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6:57 (UTC)
說到最後,你還是無意去翻查記錄吧。我為什麼不說百樂兔是在顛覆維基?我為什麼不說其它人是在顛覆維基?好,這也是我的私心。那麼我可以這麼說,你們都沒有資格和我比誰對這件事更了解。從LU的傀儡事件,以及百樂兔申訴解封,乃至蘋果派等人提出的多次罷免,任何一位維基人包括行政員和管理員,誰都沒有比我更了解此事的來龍去脈,任何人都沒有我介入調解得深。當然,如果要比誰更公正,我還是自認我是出於私心去判斷此事。不要緊,反正人人皆是出於私心去寫維基百科。但是協作計劃是客觀的,而不是為了照顧某一成員或某一群成員的感受,而去修改方向。我覺得這一點是最最重要的事情。還是那句,覺得不適合的話,就自行離開吧。反正你貢獻的內容,隨時可以取回。—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08 (UTC)
就是我進行翻查歷史記錄才會提出討論,就到此為止吧!我要回條目的編輯,既然閣下比任何一位維基人包括行政員和管理員,誰都沒有比閣下更了解此事的來龍去脈、介入調解得深,建議閣下選擇去競選管理員吧!我會選擇投你(+)支持一票,保重,祝安。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20 (UTC)
回應Hellokite: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Edouardlicn。--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40 (UTC)
不好意思,急了一點。請管理員暫時處理該頁面,如果Edouardlicn能答應,再進行投票。--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43 (UTC)

順帶一提。封禁蘋果派的原因恰好不是其發動罷免,而是其言論傾向於顛覆整個維基百科的管理層。這我在所謂的「增補方案」中已經告訴大家了。啊對了,還沒有跟大家解釋此事呢,不過事情過去已久,我相信我可以出來解釋一下。我寫的這個增補議案,就是想告訴大家,如果當時的理由都足以罷免shizhao的話,那任何一個管理員和行政員,都可以因當時的5點理由而被罷免,而且是在shizhao被罷免的情況下。因為任何行政員和管理員在此問題上的做法,與shizhao自己應該是同罪的,甚至行政員應該罪加一等。但是在此時,「主持正義」的蘋果派在方針版上與我討論時退縮了。他認為其它管理員沒有錯。我想這是他不想得罪其他管理員的一種收斂,在潛規則下的收斂。這與他後期的討論內容有著很大的差異。尤其是其被封禁前的一段話,那時候他似乎已經忘記掩蓋自己的野心,而去反對全體管理人員。相比之下,我跟一位已經不在中文區活躍的維基人是最早發現蘋果派的問題的,或者應該說他比我發現得更早。蘋果派參選管理員,還是我建議將其選舉放在ASN公告。當時我問這位維基人,為何你說如果蘋果派當選就退出中文維基?他說你不懂蘋果派。結果半年後,我在QQ上對他道歉了。

當然,如果你帶著私心去看這些記錄,我相信你會覺得我也是帶著私心去處理這些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最應該反思的還是你自己。—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32 (UTC)

「顛覆整個維基百科的管理層」會對蘋果派有什麼好處?「顛覆整個維基百科」應該不會有任何人會有任何好處吧?閣下未免把人心想的太壞了吧!請多保重。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7:41 (UTC)

(:)回應:總之,為了避免「言論傾向於顛覆整個維基百科的管理層」,所以一般用戶請勿忘記自己只是一個「普通用戶」,應該避免「批評管理員」與「提出挑戰管理員權力基礎的管理員罷免案」,否則後果自負,普通用戶和具有管理員身分的高級用戶待遇不可相提並論,形容政府機關官僚的成語「官官相護」,把這種現象表達的十分清楚。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2:22 (UTC)

果然是Luke小盆友的語氣啊~--CHEM.is.TRY 2011年8月20日 (六) 13:27 (UTC)
還是化學哥眼力好,我被騙了。不過偶爾找個機會說清楚問題所在還是不錯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00 (UTC)
驚,居然又是他,我也被騙......--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真菌條目大躍進 2011年8月20日 (六) 15:35 (UTC)

(:)回應:也許我與Luke對特權與濫權的行為特別感冒是一致,但他是名蛆,支持馬英九、泛藍與中共,看來蕭某大政治評論家一家人的惡行,連統派都看不過去了,特別是他的天龍族同胞來維基為他們一家相關條目消除負面編輯而不問是非,非常可惡,另外,他後期無意為中文維基進行貢獻,只會來客棧,我則是挺台灣、愛台灣,願意為中文維基條目進行有意義的編輯,請分辨清楚。--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40 (UTC) :(~)補充:另外在我閱覽客棧的歷史紀錄時,也順便看了Luke的編輯記錄,他和At7002是不同,Luke是支持朱學恆,他添加的內容大都是來自可靠來源的新聞稿,也許他是故意拿蕭大記者的低級評論來添加在泛綠相關條目,但是看過Luke的貢獻發現他並沒有破壞維基條目,和蘋果派的情況一樣,被敵黨強行冠上「經常出沒的破壞者」,很諷刺的是他完全沒有惡意破壞條目,只能說與管理員們的主流派系不合罷了,他的情形與影武者相差甚遠,事實上,他早期很有熱誠,進行了很多條目編輯與擴寫,為什麼憤而改變做法與從不要求解除「永久封禁」就不得而知了,如果 早期的熱忱與積極編輯貢獻者未來被一個個被冠上「經常出沒的破壞者」,這會是多麼不勝噓寒與諷刺的感觸阿!現在的維基不就是最需要熱忱與積極編輯貢獻者,學蘋果派的,以上。--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6:43 (UTC)

可以不要再把藍綠惡鬥帶到維基來嗎?另外有挺台灣、愛台灣的心並不表示你的所作所為就會對台灣帶來好處,納粹時期的德國人可是在希特勒領導下相當愛國,然後我們都知道他們最後讓德國經歷了什麼事,然後我們也知道一堆挺孩子、愛孩子的盲目家長會溺愛出什麼樣「都是壞朋友帶壞他」的好寶貝,你可以繼續作你認為對的事,但千萬記得有人批評時好好聽一下並虛心檢討。--114.47.181.16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6:16 (UTC)
台灣有像蕭一家的道德敗壞特權階級到處吃香喝辣,甚至共產黨的錢也能賺到,有事關說一下,警察副局長到府探視加害者,名嘴瞬間立場轉向,連數字媒體都不敢騷擾和說壞話,維基上有天龍同胞、媒體同業後輩和五毛聯手幫忙護航,並打擊報復敢寫他們一家壞話的維基人,司法當然是沒事,未來或許還能見到蕭教授正在教台灣史,台灣維基人當然可以繼續作你自己的事,可以不要惹事和得罪人,但千萬記得這是我們台灣維基人所必須要承擔的代價。--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6:43 (UTC)
你在說什麼鬼話,維基百科是沒有記載這件事嗎?是寫說蕭明禮不小心才擋到救護車的嗎?那篇條目現在的樣子會讓讀者以為蕭家的行徑是對的嗎?不按照你的想法將所有資訊全貼上去就叫有人護航?有人報復?維基百科可不是新聞集中站,也不是鉅細靡遺的資料存放處,更不是讓人搞抗議、指責他人的地方,對於一個事件只要能交代前因後果、經過與相關影響即可,不用將所有資料一股腦地全放上去,重點是將事情本身交代清楚。至於抗議社會不公還是特權這種事,在維基上跟PTT與K島成效是差不多的,更別提維基人聚集協作根本不是為了要抗爭,而是要協助知識的傳播,想要為社會不公發聲的話,請去加入相關團體助他們一臂之力,而不是到一個宗旨與此無關的社群號召,維基這邊只負責記錄。你的言論看起來你似乎搞錯了維基創立的目的,如果閣下的目的是想要為社會不公發聲而不是在協助傳播知識的話,或許閣下應該去參與其他相關團體幫助他們才對。--122.121.206.44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03:45 (UTC)
IP用戶那你說阿儒 | 這裡泡茶回退與刪除有可靠來源的新聞稿內容對不對?此人還說今日新聞網是小媒體不可靠,最可笑的是User:Alltonight還說條目上只寫蕭明禮「壞」的一面,沒寫「好」的一面,更再三強調老婆婆「在救護車內已斷氣」,老婆婆一家只是「當事者」並非「受害者」,蕭明禮並非「加害者」只是一個「當事者」,看來以後看到路上「在救護車內已斷氣」的「當事者」,任何人皆可延誤送醫,IP用戶你是否認同如此?,請多多將心比心。--夏季旅行中的嗨 !風箏 -墾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熱鬧!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13 (UTC)

Snow

我也搞不清楚蘋果派到底做了什麼,上面的討論有點滾雪球了,以致到現在我也沒摸出個什麼頭緒。如果只是不停地控訴書生,那不應算作什麼擾亂。如果是因為不停地控訴導致被封禁,我估計我也快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0日 (六) 08:06 (UTC)

不久前蘋果派也說過類似的話,果然不久後也……,這就是為什麼大多數人選擇緘默的原因。--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2:10 (UTC)
誰能簡潔地描述一下事件全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0日 (六) 08:08 (UTC)
請參考客棧六、七月份的歷史存檔。--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2:10 (UTC)
六月的第一條就是「User:Sysywjel(蘋果派)對Wing的回覆」,不知道最初的封禁在哪裡,只在封禁記錄理查到一條「(創建帳戶已禁用)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無限期 ‎ (對維基百科運行帶來極大阻礙,參見互助客棧/其他)」,完全看不出個什麼頭緒。—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08:12 (UTC)
可見你的確會看過去的討論歷史,也知道怎麼挑選對你有利的出來當佐證。這樣的維持正義好正義啊。-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0日 (六) 15:52 (UTC)
閣下什麽意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07:53 (UTC)
如果要了解蘋果派為何被封,請將5月、6月、7月客棧上的全部存檔內容看完。如果要問cobra說什麼,請你查查為什麼某LU會被封。順帶一說,上面的這位所謂的KITTY貓已經基本上可以確認為LU的傀儡,如果我有說錯我道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2:12 (UTC)

┌────────────────┘
用戶帳戶「LU」未曾創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12:47 (UTC)

哦,你是說User:Luke7956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13:03 (UTC)
不過我覺得,不管kite是誰,這樣對人不對事,很不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1日 (日) 13:12 (UTC)

(:)回應:親愛的魔法少女,你錯了,從當初從PTT登上新聞我都一直關注該條目,原本想有人寫了就算了,因為後來有人亂刪來自今日新聞網的可靠新聞稿,才親自動手,你大概不知道PTT鄉民是如何對蕭某一家和在PTT護航的天龍同胞群起激憤,聲討特權的鄉民們可是不計其數,何獨區區一人?不知道「牆內」的大陸同胞能不能看見PTT?建議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朋友我可以大力推薦你可以看看楚門的世界這部電影,就可以明白我在說什麼。—夏季旅行中的嗨 !風箏 -墾丁南灣的海好藍,有空還要再來南台灣看海!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7:32 (UTC)

牆可以翻,但是神馬PTT的實在是懶的看,尤其是你推薦完了以後。說實在話,PTT我早就認識了,可我還是想看看巴哈神馬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7:43 (UTC)
(:)回應kite:其一,從你的發言看得出你大半就沒注意過Luke所作的編輯以及他後來的破壞行為.其二,我完全沒看出這裡的人誰不覺得蕭某的行為可恥,不要轉移話題,不過看你無視122.121.206.44對你的回應,...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其三,我不想管你是阿凡達還是史瑞克,那沒什麼,我只想說政治廚自重.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22日 (一) 08:24 (UTC)
(:)回應Dr. Cravix:就是有人在條目編輯歷史摘要上留言說,條目只寫蕭明禮「壞」的一面,沒寫「好」的一面,我實在看不出來蕭明禮對救護車比中指如何看出何處有「好」的一面,朋友你有看見「好」的一面在哪嗎?擺明就是有人替他們一家護航,連電視名嘴都有辦法關說到護航胡言亂語了,在中文維基護航又算什麼?夏季旅行中的嗨 !風箏 -墾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熱鬧!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3:44 (UTC)
(×)抗議kite,你真能,你太能了,如果我沒有查證的習慣還真被你騙了.原話[24]
道歉公開信的相關評論: 無關條目的部分拿掉。道歉公開信的相關評論只寫壞的評論不寫好的,這部分有失中立,而且這無關條目內容,要寫除非把公開信變成條目。
明明說的是公開信的相關評論,你能扯成說蕭明禮,你真是太令人折服了,真是聰明絕頂,神經超常.
BTW,要說揭底的話,你在Mmm333k(他在用戶頁上已說明是綠派)用戶討論頁的騷擾[25]Mmm333k的回覆[26],還有在Zhxy對話頁的騷擾[27][28].諷刺的是,當初luke也到Mmm333k的用戶討論頁上騷擾過,說到底,你自己也是和Luke一樣的廚罷了.哪來的高下之分?不過五十步笑百步罷了.果然在廚的領域裡阿凡達和史瑞克打到最後都會發現原來都是一家人,真搞笑.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4:15 (UTC)
大陸同胞惹不起,User:Alltonight把道歉公開信的相關評論中部分的批評刪除與我說的一致,公開信號稱是蕭明禮寫的,我不認為我有扭曲原意,公開信的相關評論確實在講蕭明禮這件事,對特權的聲討與政治信仰無關,雖然我尊重你的政治傾像,我也無語,我建議朋友你去看看楚門的世界這部電影,或許心中的烏托邦就此破滅。-夏季旅行中的嗨 !風箏 -墾丁大街人好多,越晚越熱鬧!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4:39 (UTC)

提醒:主頁發現有植字錯誤

剛上主頁,忽然看到「新聞動態」那欄首項:「8月22日,加拿大新民主黨黨魁傑克·林頓(圖)因癌症在多倫多的家中出世,享年61歲。」當中的「去世」誤植作「出世」,請有關人士盡速修正之,以免引起誤會。特此提醒,謝謝!Will629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4:20 (UTC)

done by sysop kegns.--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4:47 (UTC)
sorry,這是我犯的錯誤,謝謝提醒。--長夜無風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5:34 (UTC)

Wikipedia:維權聯盟/管理員爭議行為記錄 中對管理員封禁過程的描述

該頁面雖旨揭「除已有結論者之外,本頁面不涉及判定。」,但內文卻以「以其個人主觀看法」;個人認為「已做判定」的字眼來描述多位管理員的封禁過程。在多次個人添加之平衡編輯遭撤銷後,我在這邊提出另外一種解決方式,以避免編輯戰。為達到平衡,請遭描述的管理員對這幾條爭議紀錄發表看法,我將據此完整地移至該頁面。若這些管理員於一週內沒有其他看法,我將徵求該頁面主要編輯者百樂兔同意後,加入「該管理員對此「個人主觀」造成之爭議封禁無回應」或「管理員默認此爭議為個人主觀造成」等文字來加以平衡。封禁者都可以申訴,如果沒有讓涉及管理員或當事者喊冤或解釋一下,總覺得不甚公平。

遭該頁面點名,且未認錯之管理員有:Shizhao,T.A 白河,Jusjih,長夜無風,PhiLiP,AT及RalfX--Winertai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16:00 (UTC)

如果不是那些管理員的個人主觀看法,那麼就應該是有明確的方針或社群共識支持其決定。若如此,請那些管理員提出證據證明他們做那些決定時不是依據其個人判斷。--百楽兎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8:42 (UTC)
至少應該給出所有問題的原始連結,把4、5年前的東西也搬出來,查找當時的討論恐怕都很費勁。而且當年的規則也與現在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用現在的方針去衡量以前的事情實在令人無語。例如指控我的Google分析問題,當時修改MediaWiki空間沒有說必須要社群同意才可以修改(即使現在修改MediaWiki空間,大部分也是通過translatewiki直接修改,完全沒有經過本地社群)。雖然當時增加Google分析有些魯莽,但是當時的Google分析並未如所說能夠記錄維基百科訪客的IP、上網設備,只能看到各地訪問的總數。現在wikimedia提供的公開統計數據都要比當時Google分析提供的數據詳細的多(當時加上Google分析的目的也是為了統計,因為當時wikimedia還沒有提供現在這樣如此詳盡的數據。當時的爭議也不是能讓一些可以看到Google分析數據的管理員得到用戶的IP等隱私內容,而是用戶的IP等信息可能會被Google這個第三方的商業公司獲取)。而CU的指控也是如此,任何監管員都有臨時使用CU的權力,我只是用完後忘記取消而已。監管員經常會因為各種原因臨時給自己加一些權限[29][30],而且即使使用有問題,也與中文社群無關,與管理員權限無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8月12日 (五) 02:34 (UTC)
Wikipedia:管理員方針一直寫著管理員使用管理權限的行為必須基於社群共識,你無社群共識便使用管理權限編輯該頁面是事實,擅自加入了第三方工具也是事實,這些你都不否認吧?
關於你的那個使用CU的爭議,我的描述何處不實,請明示。--百楽兎 2011年8月16日 (二) 07:56 (UTC)
如此XX的文章你們還看?就當他們是XX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3:41 (UTC)
(!)意見,這頁面是否應該移動或刪除,因這是計劃頁面。計劃頁面不是用來儲存這些有偏頗的資料。--武蔵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3:50 (UTC)
為什麼shizhao說的話里有繁體?Liangent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1:08 (UTC)
查過了,是shizhao說的,沒人篡改。-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11:36 (UTC)
從那個頁面抄的吧……--達師198336 2011年8月12日 (五) 14:36 (UTC)
抄錄一下,封禁User:Talktalk的理由:「理由就是誤導性用戶名。用戶討論頁是User talk,閣下的用戶名卻是User:Talktalk,容易產生誤導,因此依例封禁。原本,我應該在您的用戶討論頁留言,不過在那時候您早已經被其他管理員封禁,希望您能夠看到這段話。謝謝。」—AT 2011年8月12日 (五) 15:02 (UTC)
所以認定該用戶名容易產生誤導是你個人的見解,不是嗎?--百楽兎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8:42 (UTC)
我已經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投訴User:AT和User:人神之間的無理封禁中投訴過了。但是AT並沒有回應。維基百科:用戶名中已經對於管理員處置用戶名作了說明,而AT並沒有依照方針處理。--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3:33 (UTC)
相當遺憾,該頁面主要編輯者百樂兔堅持「以其主觀」是「客觀」的描述,並全部撤銷我的編輯,因此在此宣布,個人放棄對此頁面的編輯改善,並請管理員持續關注百樂兔於此頁面的編輯行為,避免又再發生該用戶導致管理員之間車輪戰的後遺症。--Winertai (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9:35 (UTC)
試問winertai以為直接提刪如何?如果贊同,我願動手。--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10:30 (UTC)
(+)贊成--Winertai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4:26 (UTC)
(:)回應:done--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5:58 (UTC)

個人覺得,如果認真搞"維權"的話,應該把指控的相關證據,相關討論串以及被指控者回應等連結一併帶上,而不是這樣"無可辯駁,無可質疑"的大字報風格,還有簡單把管理員的回應用"認錯"兩個字總結帶過,搞得真的像是自High,如果是個人頁面也就算了,可這是Project頁面吧?挺莫名的.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6日 (二) 04:41 (UTC)

  • (!)意見:如果是事實,就無所謂負面不負面的問題。因此請各位詳列需要我提出事實之處,我最大的優點就是我從不造假,有多少事實說多少話。各位看到每條記錄我都有註明日期,相信我應該都能給你們看到證據。--百楽兎 2011年8月16日 (二) 07:50 (UTC)
    讓我揭破你的常套手段:將別人的意見總是說成主觀的,自己的就是絕對客觀的,你總是雙贏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08:49 (UTC)
主觀不主觀可以是個事實。如果管理員認為那些判決不是他們個人的意見,那麼就應該有什麼客觀依據可以提出才對。--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04 (UTC)
(:)回應抱歉,請好好看別人的發言.其一,沒人提到"負面",不知你說的用意;其二,"相信我應該都能給你們看到證據",請自行列出;"請各位詳列需要我提出事實之處",我回應里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而且指控方具體舉證是慣例吧?請不要選擇性忽視.順便  囧rz...,同舟你說得太直白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6日 (二) 14:06 (UTC)
負面這個字眼是Winertai在我討論頁中用的。證據我隨時可以提出,但為方便作業,所以才希望有意見的各位一次詳列問題處,我好一次處理,這樣應該可以吧?我沒有迴避舉證義務。--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04 (UTC)
  • 同舟已經很對,在維基百科,已經有很多人知道你用的手段是非常髒糟(其他維基人已知道的事),用偷換概念的技巧高於常人10倍,他在條目中擁有絕對的絕編權,我舉一個例子吧。他在自己的條目不容許其他維基人掛上{{unreferenced}}模板,已經有條目的佔有慾。這只是冰山一角,要數百樂兔的黑歷史,我足以出版一本書去寫他在維基的種種衝突。不過很遺憾地,就如某個S字頭的維基人一樣,他是不會認錯的。--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8月16日 (二) 14:15 (UTC)
你這個人身攻擊我不知有沒有人會處理。--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24 (UTC)
(:)回應歡迎你學習日語維基百科用投票把Aphaia封禁的方式封禁我。是了,有很多人知道你在維基的為人怎樣,大概已經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地步了。只是有沒有人跟你說「這是不行」的問題。--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8月17日 (三) 06:54 (UTC)

(!)意見Wikipedia:維權聯盟/管理員爭議行為記錄的存廢,說明了管理員們的肚量有多大?--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6日 (二) 18:56 (UTC)

Luke?--CHEM.is.TRY 2011年8月16日 (二) 19:40 (UTC)
我的英文名字不是Luke。--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1:41 (UTC)
「某個S字頭的維基人一樣,他是不會認錯的。」,是誰?請明言。
7月某討論,為保護當事人,我已打了馬賽克
@Cobra兄,個人覺得Sxxxxxxxxxxx是不會道歉的,因為他從來不認為自己會犯錯。
   @Sxxxxxxxxxxx有空闲时记得照照镜子。祝生活愉快。--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25日

--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8月16日 (二) 23:55 (UTC)

  • (!)意見:其實我很明白,各位只是不滿意我,所以想要刪除、徹底消音。但事件確實存在,歷史記錄也不會消失,所以消音是不可能的^_^ --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4:04 (UTC)
百樂兔,大家是不滿你用偏頗的方式去詮釋那些事件,而不是針對那些事件,也沒有要消音。一開始Winertai也只是要在這個頁面加入有關管理員的回應,並沒有刪掉那些「記錄」,卻被你回退掉了,是誰才在搞消音啊?再說這個頁面已經不是單純的原始記錄,而是經由你編輯整理過的東西,其差異就像是起居錄、奏摺與史書、地方志之間的差別,已經是經過刪減處理過的東西。大家都知道史書不管再怎麼追求公正,都難以避免在敘事上受到編者自身的價值觀影響,而事實上對於管理員是否違規,其違規是否蓄意還是有其他原因等等之判定本身就是件涉及到價值觀與標準認定的事了。
你一再堅持要用你的版本才是最公正,只是顯示你根本容不下他人的意見。在這個事件中我只見到你堅持要奪取對事件的詮釋權,完全不讓當事人的回應得以被看見。現在居然還在這裡說別人要消音,不過這些歷史紀錄也是會保存的。--114.47.163.172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04:29 (UTC)
我並沒有消除Winertai的所有編輯。Winertai所加入的「管理員已否認」敘述若查有實據者,我都保留了,查無實據的才刪除。其他他加入的內容若查有實據的,我亦保留下來。該記錄純粹就只是個記錄,我並沒有添加個人評論。「以其個人主觀看法」的說法乃是事實,但Winertai卻認為該描述是我的個人的負面評論。我已說過,若「以其個人主觀看法」這個說法不是事實,那麼應該有足以證明非其主觀看法的證據,然而查證當時事件過程,並沒有這類證據。如有,請各管理員或反對者提供,有證據者我一定照證據寫。--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6:04 (UTC)

具體個案討論

為了了解各位的想法,我想就具體個案來討論各位認為我對事實的描述何處有問題,這樣有助釐清焦點。請各位針對下句描述具體指出問題所在。

2011年7月22日:以其個人主觀看法,認定Talktalk(對話頁 | 用戶貢獻)是誤導性用戶名並永久封禁。

--百楽兎 2011年8月17日 (三) 09:12 (UTC)

太簡略,僅用主觀看法來一筆帶過具體情況。而依照AT在上方的留言,應補上AT的判斷理由:「用戶討論頁是User talk,閣下的用戶名卻是User:Talktalk,容易產生誤導,因此依例封禁。」
2011年7月22日:因認為用戶名與用戶討論頁「User talk」相近,而認定Talktalk(對話頁 | 用戶貢獻)是誤導性用戶名並永久封禁。
這種描述應該要將事件有個簡略的完整描述,原描述只有結果而沒有明確的動機、理由。即使該動機理由可能有人會覺得牽強或有問題,但既然他本人已經說了那麼就該補上,由之後的讀者自行去判斷這起案例是錯得離譜還是尚可包容。僅用主觀看法一詞帶過就只會讓讀者有一個AT犯了錯的印象,而欠缺對具體情況的認識,更遑論對其犯錯情況的評估。--114.47.163.172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1:32 (UTC)
  • (:)回應:我不反對把原因寫得更清楚。我之所以寫「以其個人主觀看法」的原因是因為依據Wikipedia:管理員方針,管理員行使管理權限必須要基於社群共識,也就是說管理員不該單憑個人判斷而行使管理權。從管理員AT當時的行為及事後的回應皆可看出,當時他的行為完全是基於他一己的判斷。因此,「以其個人主觀看法」的描述是個事實,也是為什麼該行為造成爭議的原因。反過來說,如果當時他的行為有共識基礎,我就不會記錄在該爭議行為頁面裡。--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3:32 (UTC)
就算理論上「管理員行使管理權限必須要基於社群共識」,但是實際上管理員裁判某一案例是否違規時所能依靠的也是他們的主觀判斷,最明顯的情況就是快速刪除。而現實上法官在兩造提交各種證據後還是由法官以現有證據才下達判決,當然某些國家有陪審團機制的話可以較有效避免判決受到法官個人一己之見的影響,但實際上陪審機制相當耗時耗力,因此美國大多用認罪協商來處理多數案件,剩下的才會進入法院審理。而以維基現狀來說,全面推行陪審機制亦不可行,目前比較有類似陪審機制者也僅見於頁面刪除討論。
現行「誤導性用戶名封禁」並沒有像頁面刪除有較為穩定的討論情形,多數情況下只能由管理員自行判斷檢舉是否確實。因此將AT犯錯單純歸咎於他個人因素本身就有欠公允,現行機制並不完善也是一個因素。
欲解決此一問題,不是光靠呼籲「管理員行使管理權限必須要基於社群共識」或蒐集管理員犯錯案例就能解決,前者到最後還是讓管理員動用權限時自己判斷這一動作有沒有問題,後者也只是亡羊補牢,建議應就管理員相關業務建立標準執行程序,如Talktalk建議在進行封禁前應先向用戶名持有人提醒進行討論,而不是就直接封了。--114.47.168.189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27 (UTC)
(+)贊成「在進行封禁前應先向用戶名持有人提醒進行討論,而不是就直接封了」。本來就應該這麼做,這麼做管理員的行為才有共識基礎,才符合方針要求。--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4:54 (UTC)
我在事件之後也在互助客棧方針版提出了類似的改進意見,基本上都是贊同的意見,後經管理員Wong128hk提醒,才知道維基百科:用戶名中已經對於管理員處置用戶名作了說明,而AT並沒有依照方針處理。同樣是管理員,AT的水平和對其他用戶的尊重比起Wong128hk差太多了。--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01 (UTC)

(!)意見:我認為百楽兎的對事實的描述還算是靠譜,如果管理員們對事實的認知不同,也希望管理員們在意見下方也可以有解釋的空間,如果說有人認為百樂兔的觀點過於「主觀」,難道就不會有人認為管理員們的做法過於「主觀」?選擇多溝通與辯論是有助於對真相的澄清,而不是選擇一味的逃避。--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1:52 (UTC)

「主觀看法」是個很模糊的辭彙,而主觀看法也有分合理的與無理取鬧的。因此我對百樂兔的意見是,不要用這樣一個詞來把具體情況輕輕帶過,必須有個交代。該爭議頁面有些人都是用主觀看法一詞來帶過,而沒有交代他們是為什麼做出這些判斷的。只有用主觀看法一詞的話,看到這個頁面當然會覺得這些管理員都是只憑一己之意在做事,但實際上管理員在做事時本來就是以自己的主觀看法去判斷自己的行為、處置有沒有問題而去作的,即管理員在下決定時都是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符合方針與共識的。當然,會有爭議就是有人不那麼認為,因此需要交代好來龍去脈讓大家做判斷,讓大家看看這為管理員的主觀判斷是與社群相差很遠還是尚在可理解範圍。
以AT的例子,只用主觀意見一詞帶過的話讀者看過就是知道AT犯了錯這麼一件事。而將來頭交代清楚的話,才知道他是為什麼才犯錯的,畢竟同樣的結果不見得來自相同的原因。目前誤導性用戶名的封禁缺乏有效討論,但又不能讓申述或不適合用戶名累積下去,結果最後還是由管理員來作判斷該用戶名是否有問題。在他的例子,也許有人會認為這個名字真的有可能會誤導,有人覺得不會,這才是需要討論的,而如果只用主觀看法一詞的話,之後的讀者就不會經歷過這個思考過程而單純接受百樂兔的描述,認為AT濫用其主觀看法隨便封禁一個用戶,而無法去判斷AT下這個判斷的問題究竟是相當離譜還是尚可理解。--114.47.163.172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2:17 (UTC)
(!)意見:基本上同意閣下的看法,我也覺得AT是個稱職且值得信賴的管理員,我相信AT不是個濫權者,但我也覺得百樂兔的其他指控也不是空穴來風,凡事都要就事論事,如果想要評論或指控別人,必須要詳細的解釋清楚,並給對方充分的解釋空間,包括雙方當事者,才不會有冤枉的事實發生,包括管理員和普通用戶都應該被尊重。--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2:40 (UTC)
兔子正正就是利用「不是空穴來風」這個漏洞不停製造事端,將原本很簡單的事無限放大,再煽動其他同道(特別是「管理被害者」)參與對管理員的批判,不停troll各大討論頁。--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8 (UTC)

首先我非常感謝百楽兎及其他維基網友主持公道。關於AT和人神之間封禁我的帳戶的事情,我已經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投訴User:AT和User:人神之間的無理封禁中投訴過了。我覺得AT有以下錯誤:1,錯誤認定Talktalk有問題,2,野蠻封禁,就算是用戶名有問題,也應該首先通知用戶提醒改名,而不是無限期封禁,而且是不允許編輯討論頁去申述的封禁,非常無理。維基百科:用戶名中已經對於管理員處置用戶名作了說明,而AT並沒有依照方針處理。人神之間之後封禁我重新註冊的帳號也是無理和野蠻的。同時感謝管理員Wong128hk,他對維基的方針很熟悉,也積極主持公道。--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3:19 (UTC)

雖然我信任AT君是個好管理員,但我也同情Talktalk的遭遇,關於Talktalk君的事我不太瞭解,呼籲願意負責任的管理員能真的認真傾聽受委屈用戶的心聲,負責任的再次進行瞭解後重新處理,做為管理員應該仔細的明辨事實,才不會辜負當初選擇當管理員的初衷,哪些管理員認真做事與善意推定,哪些管理員只會包庇同黨和打壓異己,相信大家都看在眼裡,無論處理結果如何,我希望Talktalk往後還能和我們一起積極的為中文維基做出貢獻,不要因為一些小挫折而縮手,希望您的事能夠有合理的結果。--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7日 (三) 14:05 (UTC)
我有個感覺,他想利用一句對他有利的說話,去轉移視線以及避開其餘的缺點,現在這個討論已經離題了,大家能否暫停這段討論嗎?--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8月18日 (四) 08:50 (UTC)

管理員AT封禁talktalk的問題

逐點回應:

  1. 「錯誤認定Talktalk有問題」。我不認為這是一個沒有任何問題的用戶名,正如我上述所說的,此用戶名容易與討論頁混淆,如果我們容許利用空間來命名用戶名的話,衍生出user:useruser、user:user talkusertalk等形形式式的具誤導性的用戶名。與其說我是錯誤認定,我更認為這是自己基於事實的考量。
  2. 「野蠻封禁,就算是用戶名有問題,也應該首先通知用戶提醒改名」。如果用戶編輯次數不多的話,我不會建議他們申請更改用戶名。畢竟重新創建帳戶比等候更改用戶名的時間還要快很多。
    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0:28 (UTC)
請問你為什麼不和我進行任何溝通就直接無限期封禁?而且是不允許我編輯討論頁去申述的完全封禁?如果你說要建新帳戶,那麼為什麼人神之間之後要無理封禁我重新註冊的新帳號?--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2:46 (UTC)
當用戶名屬於誤導性用戶名,就可以處以永久封禁,而需要溝通的是一些具有不少編輯次數的用戶,然而您的編輯次數並不多,所以我無必要溝通並且開放討論頁讓您進行封禁申訴,因為重新創建帳號比更改用戶名還要節省時間。人神之間的做法與我無關,要知道封禁您重新創建的帳戶的管理員並不是我,如果您希望得到答案,您應該直接詢問他。—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4:37 (UTC)
為什麼他的編輯次數不多就「無必要溝通並且開放討論頁讓您進行封禁申訴」?而且為什麼你一個人就能認定該用戶名屬於誤導性用戶名呢?Wikipedia:管理員方針不是要求你的行為要有共識基礎嗎?--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4:47 (UTC)
請AT仔細看一下維基百科:用戶名中的方針,裡面對於用戶名的處理有明確的說法,請你看一下你的行為是否符合方針的指引。同樣是管理員,Wong128hk對於方針的掌握和對用戶的尊重,就比你要好很多。--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52 (UTC)
如果您認為我的行為不符合方針的指引,您可以提請罷免我。看畢Wikipedia:用戶名後,至少我不認為自己有違犯方針。—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5:09 (UTC)
請問你的行為符合了哪些方針?哪些方針允許你判定我的用戶名要被封禁?哪些方針允許你不經任何溝通直接無限期封禁?哪些方針允許你全面封禁不給用戶在討論頁申述的機會?--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13 (UTC)
再說一次,封禁是基於誤導性用戶名。不溝通是基於您是編輯次數不多的用戶,重新註冊一個帳號比您申請更改用戶名還要節省時間。禁止編輯用戶討論頁是由於既然您註冊一個全新帳號比更改用戶名還要節省時間,那麼容許您編輯用戶討論頁來申請更改用戶名也就是畫蛇添足的舉動。希望請您能夠明白,我的一切舉動僅僅是基於您的用戶名,僅此而已。—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5:28 (UTC)
Wikipedia:用戶名裡面的方針寫的很清楚,我對你的不敢面對條文的回答感到失望。--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5:46 (UTC)
您倒是舉出我到底違犯用戶名其中的哪一項?—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6:28 (UTC)
哪些方針允許你判定我的用戶名要被封禁?

Wikipedia:用戶名裡面對不妥當的用戶名有如下方針:

維基百科不允許使用帶有誤導性、宣傳性、侮辱性或破壞性的用戶名:

   誤導性用戶名隱含著與貢獻者相關或誤導他人的事情。例如︰不實觀點、予人擁有非實質擁有權限的印象或暗示該帳戶並非由一人擁有而是由一個群組、一個計劃或一個集體運作。
   宣傳性用戶名會於維基百科上起推銷一個群組或一間公司的作用。
   侮辱性用戶名令到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
   破壞性用戶名包括人身攻擊、偽冒他人或其他一切有著清晰可見的破壞維基百科意圖的用戶名。

此外,使用域名及電郵地址的用戶名亦被禁止。

這些準則俱應應用至用戶名及簽名。在其他語言中不當的用戶名或透過錯拼、替代、暗示、拆字或任何間接方法達成的非妥當用戶名會同被視作違規。

請問你依據哪一條方針判定我的用戶名有問題?--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40 (UTC)

哪些方針允許你不經任何溝通直接無限期封禁?哪些方針允許你全面封禁不給用戶在討論頁申述的機會?

Wikipedia:用戶名裡面對對不妥當用戶名的處置方法有如下方針:

請報告明顯不妥當的用戶名至維基百科:需要管理員注意的用戶名並附上相關的解釋,管理員可於審核以後把之封禁。

對非明顯不妥當但可能符合上述準則的用戶名,並不應即時施以封禁,而是應該與帳戶創建者共議此事。這些用戶極有可能是因為他們不熟識用戶名方針纔註冊了這樣的用戶名,故此我們應該建議他們註冊一個更妥當的用戶名。如果仍無法取得成功,就可至互助客棧提出要求以獲取眾人對該貢獻者用戶名的意見。在獲得相關共識以後,貢獻者就應應要求更改他們的用戶名。

在以下的情況中,管理員可施行用戶名封禁:

   明顯於維基百科上不可接受及使用但沒有明顯破壞意圖的用戶名可遭永久封禁,惟封禁只應影響到該帳戶(請勿選取自動封禁及「阻止創建新帳戶」)。如果您的帳戶因此而被封禁,則請見諒。這次封禁僅求廢除您選擇的用戶名,而非阻止您作出貢獻。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用戶名。
   一個僅用於引起爭論麻煩的,而又明顯帶有破壞性的用戶名應該被予以永久封禁。不過除了封禁該帳戶,在這類個案中,創建者同應被予以封禁,從以阻止他們進行編輯以及再創建新帳戶(請啟用自動封禁及選用「阻止創建新帳戶」)。這些用戶名亦可能會包含對他人的騷擾甚或是人身攻擊。或,這些用戶亦會很易被認出是先前被取締過的用戶或是一種破壞。
   任何因為用戶行為而進行的封禁,如果其用戶名亦是問題之一,那麼其用戶名亦應該在考慮範圍之內。而該封禁亦可以延長為永久封禁,以廢除該用戶名。基於用戶行為而施予的封禁普遍是因為用戶作出破壞性編輯、非文明行為或人身攻擊。

如果使用該不妥當用戶名的用戶並沒有進行任何貢獻,請不要對之作出報告或封禁;大部份的帳戶於註冊以後,並無使用。如果無證據表明該帳戶是被惡意創建的,管理員應於封禁日誌及於貢獻者討論頁中留下的訊息中清晰的闡明進行該此封禁的真正原因為何,明確闡明引用了本方針中哪一個準則。

請問你依據哪一條方針不經任何溝通直接無限期封禁?--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43 (UTC)

以下引自維基百科:封禁方針

所有用戶均曾經是一個新用戶,而且每個人都曾犯錯。因此我們均不應傷害新手,我們歡迎他們,耐心教導他們,並假定他們都在嘗試對維基百科作出貢獻。在他們違反我們的方針和指引時,我們應該提示他們,避免他們進一步犯錯。管理員和一般用戶均可以模板或自行編寫的勸告(建議)提示犯錯的用戶,封禁應為最後的手段。

在執行封禁前,管理員必須確認該用戶已明白(或已被告知)相關的方針和指引(警告是其中一個方式),並已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停止不當的行為。但管理員可在未經警告的情況下對一些進行被禁止行為(如操作傀儡、明顯破壞、人身攻擊等)的帳號進行封禁。在執行封禁後也應通知用戶,詳細請參閱知會用戶一段。

自動封禁:在封禁未經許可和運行出現問題的機器人帳號時,不應啟動自動封禁功能,以避免封禁機器人的操作者。但對執行惡意程式的機器人帳號,則應啟動此功能以避免進一步破壞。而對於註冊用戶或不合方針的用戶名的封禁(除非該用戶在使用大量傀儡作業),一般不建議啟動此功能,以避免影響其他使用同一IP位址的用戶進行編輯。

禁止用戶編輯自己的對話頁:除非被封禁用戶持續濫用自己的對話頁(如多次重複(無新理據)的申訴),一般封禁不應啟動此功能。

以上引自維基百科:封禁方針

請看AT對我的封禁記錄:

2011年7月22日 (五) 14:17 AT (討論 | 貢獻) 「Talktalk (討論 | 貢獻)」(禁用自動封禁、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無限期 ‎ (誤導性用戶名︰

 
由於用戶名稱不當,您已被永久封禁用戶名不應帶有侮辱性、攻擊性、破壞性及宣傳成份,與現實世界中各組織或團體相關,或易於令人混淆。另外,除非帳戶是個已准許運作或正等待批准的機器人,否則用戶名亦不應以「bot」結尾。我們建議您註冊一個新而無牴觸用戶名方針的用戶名,我們亦歡迎您使用恰當的用戶對維基百科作出貢獻。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如果您希望更改用戶名,請在封禁申訴里寫明新用戶名。您也可以通過郵件列表進行申訴或者提出改名請求。謝謝。

)

請問AT的行為是否符合方針?是否允許他不經溝通直接永久封禁?是否允許他全面封禁用戶?是否允許他封禁用戶討論頁?--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59 (UTC)

上述封禁信息中,明確說了:「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但正是AT禁止我編輯討論頁去申述。完全是違反方針的自相矛盾的錯誤行為。--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09 (UTC)

AT問了:「您倒是舉出我到底違犯用戶名其中的哪一項?」關於用戶名的方針和封禁的方針我引用了,我認為AT違反了上面這些方針。--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13 (UTC)

很遺憾,AT篡改了我的發言:記錄在這裡: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5%85%B6%E4%BB%96&diff=next&oldid=17439905

--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6:30 (UTC)

請問各位管理員,無故篡改其他用戶的發言的行為該怎麼處理?需不需要道歉?是不是當事人是管理員就可以沒事了啊?--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16 (UTC)

對於誤刪您的部分言論是我的操作失誤,僅此致歉。另外,就是依誤導性用戶名來封禁,這我已經說了很多次,在您列出的例子也有這個理由。 基於「明顯於維基百科上不可接受及使用但沒有明顯破壞意圖的用戶名可遭永久封禁」,所以處以永久封禁。另外,封禁訊息是通過模板自動產生的,只能夠部分表達這次封禁的意義而非全部。再說,我禁止您編輯用戶討論頁就是希望您能夠重新申請帳號,避免繼續使用具誤導性的用戶名。最後,如果您不滿我的處理,認為我違犯方針,請您提請罷免我。但我必須表達的是以上方針的內容均沒有禁止我以誤導性用戶名為由來對持有相關問題的用戶名的用戶作永久封禁,而且亦沒有要求我必須讓您能夠在討論頁申述,而且溝通是基於「給予足夠時間讓他停止不當的行為」,用戶名的問題是不能停止的,只有更改用戶名和重新申請帳號才能解決,由於您的編輯次數不多,因此我選擇永久封禁來「停止不當的行為」,從而讓您能夠重新申請帳號,這相比起您更改用戶名更為節省時間。—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7:39 (UTC)
方針並沒有允許你個人就可以認定User:Talktalk具誤導性,含解封的管理員在內,不少人都不認為該用戶名有誤導性。管理員方針裡還要求你的操作要有共識基礎,為什麼你都沒遵守呢?--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7:52 (UTC)
我接受你對於刪除留言的道歉。但是不接受你對於封禁的辯解,因為你說的不對。Wikipedia:用戶名裡面對不妥當的用戶名的方針我上面明確引用過來了,裡面說不當用戶名有四種,沒有一種符合你說的理由。請問你是根據哪一條方針認定我的用戶名不當的?--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7:49 (UTC)
而且你口口聲聲說你認為我被直接永久封禁並重新申請帳號更節省時間,這完全是你的主觀想像,完全不顧方針的指引和被封用戶的感受。你覺得一個沒有任何惡意的用戶名無故被封,對方就沒有被你傷害了?無故被封是什麼感受你知道嗎?你為什麼那麼吝惜提前溝通用戶?為什麼吝惜提醒用戶改名?就因為你要維護的是維基百科所以就不可以不尊重別人了?為了抽象的維基百科可以不顧人權?可以傷害其他用戶?方針中也說了要溝通用戶提醒改名,你為什麼還要選擇那麼冷血和野蠻的操作方式?就為了你所謂的維基百科?--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06 (UTC)
如果是要顧及被封者的感受的話根本就可以推翻整個封禁機制了,你得接受所有事情一定不能滿足全世界的人,一定會有人不會滿意其中一個結果。不當用戶名不只4種,後面還有「與現實世界中各組織或團體相關,或易於令人混淆」這一條。而且封禁模板已經有提示「我們建議您註冊一個新而無牴觸用戶名方針的用戶名」,對於你選擇性忽略一些重點事實表示遺憾。--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24 (UTC)
如果確有不當該封完全可以封。但是不該封的時候為什麼要封?可以先溝通再處置的,為什麼要違反方針直接封禁?你說的「易於令人混淆」這一條是封禁模版里的話,不是Wikipedia:用戶名里的方針。就算是號稱有混淆,也是很有爭議的,很多人包括其他一些管理員並不認同。說到重新註冊用戶名,我註冊了新用戶名,但是卻很快被人神之間無理封禁了。說到選擇性忽略,請問AT和你有沒有選擇性忽略我引用的大段的方針呢?--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37 (UTC)
「誤導性用戶名隱含著與貢獻者相關或誤導他人的事情。」—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8:35 (UTC)
重新申請帳號隨時都可以,更改用戶名卻需要行政員的審核,那一樣更節省時間,顯而易見。或許您註冊這個用戶名是沒有惡意的,但並不代表您這個用戶名就是恰當的。而且,不是我吝嗇溝通,而是有沒有需要溝通,我本意就是希望您重新註冊一個帳號,那又怎會提醒您改名?我尊重所有人,如果我不尊重您,我可以完全不選擇任何理由,封禁後亦不用通知,正正因為我尊重您,才會在這裡與您討論。要知道方針也說編輯量少的用戶與其選擇申請更改用戶名,倒不如重新申請帳號。封禁既不冷血亦不野蠻,而是有效和必須的措施。如果您認為我在這件事情上傷害了您,我僅此表示遺憾,但如果再重來一次,我也是會照樣封禁,因為不當用戶名就是不當用戶名,不會因為您的抗辯而有所改變,當然您或其他人都未必同意我的想法,只要說出來就好,反正只要有其他管理員反對我的決定,我也不會堅持。就算我認為您的用戶名不當,也不會冒著車輪戰的風險,而為了堅持自己的信念而重新封禁您。畢竟大家來到維基百科都是希望盡一點力,封禁任何人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好處,封禁是冒著被質疑的隱患來表達心中所想的一種體現,我不期望您能夠同意我的觀點,但希望您能夠明白理解,從而有一番新的體會。—AT 2011年8月18日 (四) 08:35 (UTC)
很奇怪你認為直接封禁逼迫用戶改名比所謂的行政員的審核更容易。不過再想想也不奇怪,因為你是站在管理員和你所謂的維基百科的角度去考慮問題的,完全可以不顧其他用戶的感受。你手中有權力,對你來說使用權力封禁用戶比和用戶溝通更節省時間。你所謂的方便和節省時間,說的都是你這個管理員的方便和時間。而你所謂的尊重,也只是在事情被捅出來以後百般辯解,而不是處置事情的當時遵守方針去和用戶溝通。我相信你說的封禁行為對你沒有任何好處,你之所以這樣無理操作,原因就是為了維護你心中的維基百科而可以枉顧其他用戶的感受,枉顧公平和正義,枉顧人性,因為只剩下了維基性。--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47 (UTC)

這是人神之間對我被封后新註冊的帳號user:tarte的封禁記錄,可以看到其無理:

2011年7月22日 (五) 20:12 人神之間 (討論 | 貢獻) 「Tarte (討論 | 貢獻)」(創建帳戶已禁用、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已被查封,終止時間為無限期 ‎ (確認為傀儡: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AT&diff=prev&oldid=17177406)

--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8:51 (UTC)

很遺憾看到管理員AT對Talktalk說:「如果再重來一次,我也是會照樣封禁,因為不當用戶名就是不當用戶名,不會因為您的抗辯而有所改變,當然您或其他人都未必同意我的想法,只要說出來就好,反正只要有其他管理員反對我的決定,我也不會堅持。」
管理員AT認為只要他一個人認為不當,他就要行使封禁權,解不解封交給其他管理員去判斷,完全無視Wikipedia:管理員方針。--百楽兎 2011年8月18日 (四) 09:19 (UTC)
對於Talktalk誤解我的言論,深表遺憾。一次封禁竟然可以妄顧其他用戶的感受、公平和正義?而且,您屢次指責我違犯方針,卻又不提案將我罷免,我回應了那麼多也不能滿足您,因此希望您能夠明言您想這次事件怎樣收場?—AT 2011年8月19日 (五) 00:42 (UTC)
罷免是最後的手段。我再次問你,為什麼你一個人就可以決定該用戶名不當?為什麼你一個人就可以決定封禁?
同時請回顧你參選管理員時是如何回應我的問題。--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3:42 (UTC)
好笑,管理員執行職務時不能憑自己的判斷力動手,什麼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你質疑別人你還有沒有其他招數?我已經看膩了。是不是每次還要詢問你這種維權烈士的意見而才能滿足你的所謂客觀訴求?--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04:03 (UTC)
討論時請保持文明。--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9:09 (UTC)
百樂兔兄可以查看封禁日誌,絕大多數的封禁都是一個人的決定,然而這些都是基於方針所賦予的權力,封禁不是由我來決定,而是方針指出這種情況需要封禁。還是您認為每次封禁都需要討論,然後才能決定?如果是這樣,請您提出修改方針,目前完全沒有這樣要求管理員必須讓社群決定是否應該封禁的限制。如果有,怎麼不見客棧有鋪天蓋地的請求?既然管理員是被社群票選出來的,就意味著獲得普遍信賴,如果他們不能基於方針作出相應的處理,而是凡事都要求全民公決,這樣根本難以維護維基百科,當然牽連甚廣或具爭議的決定可能需要討論,但一次性的決定也要求全體參與就是浪費時間。—AT 2011年8月19日 (五) 05:35 (UTC)
並非每次封禁都需要討論,方針有清楚定義標準的可將直接執行,如3RR,像這次的這個問題就不是有清楚的標準,所以才會發生你的判定不被接受的情況。方針沒有清楚的標準時,你不應該單憑你的個人判斷執行管理權。煩請熟讀Wikipedia:管理員方針。--百楽兎 2011年8月19日 (五) 09:09 (UTC)

兔子你只不過是不能接受別人的標準與自己的標準有差異,封禁Talktalk非常具爭議也不是你自己說了算,但你就將這套觀點強加在別人身上,不停troll客棧,就算在你眼中封禁這個決定是有爭議有錯誤也好,其結果都是可以修補的。本來AT已經對Talktalk好言解釋甚至道歉,就是你在背後不停煽動不滿情緒而讓一件原本很簡單的事情霸占了客棧的一大份。--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9日 (五) 10:07 (UTC)

請勿人身攻擊。我沒有情緒煽動,也沒有強加什麼觀點給別人,我只是照著維基百科的方針說話,你可以看見管理員AT對行使封禁的認知並不符合Wikipedia:管理員方針的要求。封禁的結果當然是可以修補的,但管理員無共識的封禁更是可以避免的。--百楽兎 (留言) 2011年8月21日 (日) 15:04 (UTC)

說說對人性和維基性的看法

這裡我也想說一些感受和想法。我反對的是有些管理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對其他網友的欺壓和對公平正義的破壞。有些管理員為了他們心目中的維基百科,喪失了人性,只剩下了維基性。眾多弱勢的網友被那些維基性的管理員無理欺壓。這樣的情況,傷害了被欺壓的普通網友,破壞了公平正義,也泯滅了那些管理員的人性,對維基百科的長遠發展其實也沒有好處。

舉個例子,Wing在維基百科以外和其他管理員討論的時候,就鼓勵其他管理員封禁一些用戶,理由就是「你是維基百科的管理員,你有責任保護維基」(大意是這樣)。確實有些破壞需要被封禁,但是管理員濫用權力也是存在的。為了所謂的保護維基,為了維基性,有些管理員失去了人性,失去了對其他普通網友的同情心。--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1 (UTC)

請你立即停止霸占客棧過度發表自己的言論。-- 同舟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3 (UTC)
可以。這裡留給你們。--Talktalk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06 (UTC)
笑了."人性與維基性"?這說法真有擅扣帽子的輪子道風範.就你舉的例子來說,你所要求的"同情心"倒不如說是犬儒式的放縱吧.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19日 (五) 03:18 (UTC)
  • (:)回應:我認為AT還算是有溝通誠意的管理員,才會花時間在這裡解釋這麼多,用戶名或許只是件小事情,如果有人認為不妥,換個新的用戶名不就解決了?希望雙方都能善意推定,各退一步,不要再讓爭執擴大了。--Hellokite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9:49 (UTC)

已然離題萬里

話題越扯越遠,扣帽子一類的大戲也上演了,終於成功地忽略了主題了麼?算了吧,別搞了,我還是同前面的意見,雖然某人一直無視.附上

如果認真搞"維權"的話,應該把指控的相關證據,相關討論串以及被指控者回應等連結一併帶上

這樣子不就比較客觀了?這樣做很難嗎?已經過了好幾天了,一看頁面還是一點改進也沒有.兔子說"證據我隨時可以提出,但為方便作業,所以才希望有意見的各位一次詳列問題處,我好一次處理".行,問題永遠處於"沒有列舉完"的狀態,所以這種情況永遠不用改,是吧...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22日 (一) 08:45 (UTC)

那為什麼認為有問題的各位都不願意明白指出哪裡有問題呢?如果各位不願明示,那我以自己的認知去增補,屆時各位是否就能認同呢?還是說各位又不願意明示,待我自行增補後各位又要繼續批評呢?我認有問題就提出來講清楚,這才是積極有效的討論方法。
事實上,每則爭議行為我都已明示了日期,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查詢該管理員於該日期的貢獻歷史即知是否屬實。--百楽兎 2011年8月24日 (三) 06:44 (UTC)

多少個參考資料才能評上特色或優良?

如FA條目en:Crush_(video_game),文章大概16KB,參考資料不足20。我覺得這篇文章即使和其他GA相比也沒什麼特殊的地方,這就是說我是不是隨便寫個參考20+的條目,字數湊夠15KB,沒啥語法問題就至少GA了?反正媒體的話照章引用也沒啥中立性問題,話又不是我說的。--測試新插件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9:27 (UTC)

預計於9月份中期我會重啟特色條目評定方法改進,歡迎到時參與。—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16 (UTC)
又來一次?還要多少次?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5 (UTC)
說真的,去年罷免shizhao之時,我就提出投票資格需要修改,距今有一年時間了吧。此建議在投票後不久就被人遺忘。此外,上兩次提出修改優特標準也是類似結局。我對此認為是條件不足,「存在即合理」,既然不存在,必有其不合理之處。也就是說,針對優特改進的工作時至今日仍未完成,必有其「不合理」也就是時機未到、準備不足、認識不夠等原因。約2個月前AT曾提出投票以催促此進程加快,也因某管理員罷免投票影響無疾而終,但這並不代表各位對優特改制沒有需求或失去信心。相反,通過時間的過去,認識的提高,我們是有可能就新方案再次展開討論的。不過這要等時機成熟。—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3:06 (UTC)
我不贊成以參考資料數量來取決於特色或者優良。因為如果我願意,我可以把一本書上的東西分成很多書列出,因為資料很多都是雷同。這種量化的過程因該體現在是不是條目的每個段落都能給出清晰的來源,或者是否存在無法查證的內容。--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0:35 (UTC)

偉大的牆

我是北京網通用戶。訪問維基百科基本正常,只是每晚8點後打開維基時速度極其緩慢,使用自曲門後速度卻恢復正常。不知是否為所致。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2:24 (UTC)

22:30分後訪問維基百科之網速又恢復正常。不知是我的所在網絡區域的問題,還是干擾大陸用戶在上網高峰期瀏覽維基。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35 (UTC)
我還發現,使用計算機連接中國移動TD-SCDMA網絡時,維基百科全站任何時段任何頁面無法訪問。 AlexHe34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6:02 (UTC)
問了一下各地的同學,北京網通、濟南社區寬帶及青島網通等都存在20:00-22:30間訪問維基百科極其緩慢的現象。看來朝廷仍然視維基為眼中釘肉中刺。以後為保險起見還是要用梯子瀏覽和編輯維基百科。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6:17 (UTC)

請解除對南京大屠殺的全保護

某用戶匿名在南京大屠殺反覆加入如下內容:「在80年代以前,中國官方媒體和教科書對南京大屠殺相當淡漠,有多年不曾登載南京大屠殺,參見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經核查,該用戶聲稱的所謂《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來源於網絡轉載,該篇轉載文章內文出自《人民日報》1965.08.09第4版,原題是《控訴美帝罪行 不許廣島事件重演 廣島舉行「原子彈受害者救濟大會」 阿報指出核訛詐嚇不倒各國人民》,全文無一處出現「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用原子彈殺害亞洲人民」,這一「題目」完全是轉載者自己演繹。更重要的是,該「參考文獻」與南京大屠殺完全無關,此匿名用戶加入的內容完全違背事實(參見User:SyaNHs在編輯摘要中給出的連結),而且這種破壞行為在最近兩個月之內出現了十幾次之多,曾經由管理員User:Mys 721tx認定為破壞並短期半保護一周。因這名匿名用戶反覆使用虛假的標題、虛假的參考文獻,在條目中加入虛假內容,因此我在WP:PT申請了半保護操作,但是管理員User:Bencmq認為這僅僅屬於編輯爭議,草率地長期全保護2個月了事。我認為管理員User:Bencmq的這次處理不符合WP:頁面保護方針的規定,應當撤銷全保護,改為半保護。--Gilgal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8 (UTC)

同時,管理員User:Bencmq也對中國抗日戰爭中的用戶匿名破壞做出了同樣的長期全保護操作,請問該管理員的做法是否有失草率?--Gilgal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2:58 (UTC)

何為WP:破壞,你我理解也許不同。至於你說違背事實,何為「違背事實」,涉及到內容怎麼還不算作是內容爭議?--Ben.MQ 2011年8月22日 (一) 13:58 (UTC)
編輯摘要本就不是討論的地方,一邊在編輯摘要給出自己的理由一邊回退內容,怎麼算得上是「討論」。從一年多之前你便直接回退他的編輯內容,從那之後一概扣以「破壞」,「這段話如果放在合適的地方,我會補充一些材料。但放在導論,見一次刪一次。」又算是討論嗎。關鍵不在於編輯的內容,而是1年來你是否有嘗試和這位用戶交流?若不是User:SyaNHs有給出來源,除了互相指責甚至謾罵之外,又會有多少有用的信息呢。全保護我的理由是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編輯戰,請於相關頁面留言討論,如果沒有異議,事情就簡單很多。--Ben.MQ 2011年8月22日 (一) 14:06 (UTC)
  • 第一,可靠來源是維基百科的基礎方針,匿名用戶反覆加入不可靠的論壇內容,經其他用戶包括管理員在內反覆提醒依然我行我素,這就是破壞。
  • 第二,「若不是User:SyaNHs有給出來源,除了互相指責甚至謾罵之外,又會有多少有用的信息呢。」——呵呵,請看我在一年多以前就在Talk:南京大屠殺#歷史認識里給出的有關文獻,特別是最後一條。在您看來這些文獻列表都不算有用的信息?
  • 第三,如果您認為這是編輯戰,如果要達到您剛才說的「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編輯戰」的目的,那麼應該警告您認為參與編輯戰的一干用戶,而不是草率地封鎖條目了事。全保護除了讓其他有意改進條目的用戶不便,還能起到什麼作用?--Gilgalad 2011年8月22日 (一) 15:23 (UTC)
中國抗日戰爭中的編輯都有來源出處,你刪除未載明理由才是破壞。你的文獻算有用訊息,別人的就不算?Gilgalad雙重標準還振振有詞,你就是希望開半保護,來堵住所有IP用戶的嘴,因此策動編輯戰來配合你刪文破壞,接著再要求開半保護,管理者忙碌無法明查,因此屢試不爽。不過,我看得很煩,每次都是這幾張面孔在請求保護112.104.10.230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2:22 (UTC)
IP用戶還是匿名用戶,這是個問題。而且我不認為你可以代表「所有ip用戶」。請登錄以後到討論頁面說話。--Gilgalad 2011年8月24日 (三) 19:06 (UTC)

無語了。中國抗日戰爭中的破壞原來是這樣被保留下來的,那就繼續吧,恭賀中文維基又多出了一個為台大某學派做宣傳的「精美」條目。—Snorri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3:32 (UTC)

從上文來看,mtbell已經有能力檢證對方使用偽文獻了。使用偽文獻不算破壞麼?--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5:39 (UTC)
  • 又不是經常要更新的條目,全保護兩個月有什麼關係,最初也只是要求半保護,沒有具體期限,管理員判斷沒什麼錯誤,有問題就在請求保護頁面或者管理員討論頁提出就可以了,放到客棧來有點小題大作了。 神的維基娘留言2011年8月24日 (三) 07:10 (UTC)
如果覺得北京的出版品淨是些偽文獻,因此構成破壞而退回,可以直接在討論頁上點出(一部分或全部大陸出版品造假內容);當然,指稱造假結果有人跳出來考證內容屬實,也要擔負破壞的後果,並對大陸出版者名譽受損負責112.104.30.34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09:41 (UTC)

管理員要承擔的日常工作很多,偶爾判斷不夠細緻很正常,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只要能及時修正別人就不會有意見。鑑於管理員User:Bencmq已經將兩個條目改為短期保護,這個話題就到這裡吧。--Gilgalad 2011年8月24日 (三) 19:06 (UTC)

給各位維基人看看我對部分C版權圖像的看法

 
有商標的維基百科截圖

大家可以看看這幅圖的處理,上面是有標明pockeymon是有版權所屬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21 (UTC)

估計圖片擁有者做了改正,已經看不到了。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32 (UTC)
已修正。—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53 (UTC)

請注意,上面的版權描述是分開做的。相比起前段時間一位維基人滿不在乎地發到commons上的圖,這張圖的版權描述要完備的多。—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4:53 (UTC)

這是想要表達什麼,直接留言在用戶頁不行嗎?順便附上一個連結File:2011.7.23_meetup_in_Taichung-2.jpg--Ben.MQ 2011年8月24日 (三) 16:22 (UTC)
還有,pokemon的標示可沒有版權保護,您是在何處看見「上面標明」了?--Ben.MQ 2011年8月24日 (三) 16:40 (UTC)
Any other media in this image may be subject to other terms. Logos (if they appear in this screensho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are copyrighted and not available under a free license. Usage in media and press reports about Wikimedia and its projects is permitted; any other usage needs permission.—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7:13 (UTC)
說的是維基媒體的logo,再讀一遍吧,不要看錯了--Ben.MQ 2011年8月24日 (三) 17:34 (UTC)
「Any other media in this image」是指包括維基標誌的所有非CC版權內容,後面那句才是合理使用的解釋。這是兩句話,沒看錯。--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3:57 (UTC)
真的不可以多花半分鐘時間看清楚嗎--Ben.MQ 2011年8月25日 (四) 06:52 (UTC)
well,我說完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7:08 (UTC)
Ben.MQ是想說File:English_Pokémon_logo.svg沒有版權但是有商標權吧。--114.47.172.22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7:56 (UTC)

事實上我正是想說,百度百科以及一貫的習慣流毒太深,似乎認真一點都會被人非議。我覺得這種態度起碼對我來說是不可取的。你們固然可以繼續我行我素,但做得更好不應該是某些看似嚴謹的所謂組織者的追求嗎?還是說難道你們本身就沒什麼追求?—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7:23 (UTC)

補充一句解釋並不是什麼難事,難就難在有些人覺得這句解釋無所謂,可有可無,那對這些意識淡薄的人我無話可說。-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3:59 (UTC)

事實上,目前2011.7.23 meetup in Taichung-2.jpg的版權標識仍有問題,我稍後將嘗試更正。—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04:01 (UTC)

DYK

DYK是怎麼了,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田徑比賽-男子800米這都能上首頁.....--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0:47 (UTC)

如果你不認同這條目能登上首頁,那應該要多多關注dyk候選,遇到這種類型的條目時投下反對,但最後結果還是看其他人怎麼投了。--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8月26日 (五) 08:43 (UTC)

問:中文維基有這個ubx麼?

en:Template:User humility感覺挺好玩的,中文維基不知道有沒有這個用戶框……--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8月27日 (六) 18:14 (UTC)

沒有就自己移植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43 (UTC)

笑有益身心,令人生更美妙

最近看個雜誌指出:「笑對人的進化很重要,也是人類行為的一大利器。」接觸過笑容的人都知道,開懷大笑可以使緊張關係紓解,並可使人際關係更加投契,還可令腦部分分泌有益的化學物質,使人心情舒暢。因此在此徵求各位在維基上看過的那些有趣的會令人發遽的討論,或者自己在維基上所遇到的覺得會令人感到發笑的事情,也可以提出於在站外所載與維基相關的趣事,或生活中與維基相關的親身經歷(例如課堂上)。請不要與Wikipedia: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重複喔。--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8月24日 (三) 16:04 (UTC)

這邊提出個Edouardlicn在客棧分享的小故事兩則:「義大利麵條和意粉」、「據磚家說」與Winertai的期中考的一件趣事,覺得很有趣有蠻有意思的。--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8月24日 (三) 16:18 (UTC)

如果你覺得以收集笑話來應對上面嚴肅的版權討論是相當恰當的話,那隨你去吧,我不反對、不阻止。—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4日 (三) 17:18 (UTC)
與您的版權討論應對無關,只不過剛好搜尋到然後放上來而已,請不要太敏感唷。--安可與我對話2011年8月28日 (日) 09:09 (UTC)

問:表格合併的問題

各位大大,請教一下,我將燕山君的家庭編成表格,欲將兒子的備註部份,兩兩相同之處合併起來,但我輸入了「rowspan=2|○○○」還是無法合併,可以請這方面的大大幫我解決一下嗎?謝謝。——首醫女張德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8:17 (UTC)

(:)回應:已協助修改,注意2周圍要打引號。--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8月28日 (日) 09:21 (UTC)
(:)回應:謝謝您^^--首醫女張德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9:24 (UTC)

對中文維基很失望

跟數年前比,在各方面都退步了很多,這次真的後會無期--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2:43 (UTC)

拜拜,您請便,去互動百科吧,那裡同樣是維基模式,而且啥規則都沒有~不送!Xiehechaotian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2:57 (UTC)
又在飛機的問題上糾結了嗎?—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5:11 (UTC)
文中瑣碎的資料太多。新加坡有不少中文媒體,但本文卻沒有任何中文的參考資料。翻譯所據英文版只是一個需要清理的條目,難道中文特色的要求就要比英文低那麼多麼?-蒼白的火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02:28 (UTC)--很明顯此人投票前沒有看清潔,條目是譯自一年半前的英文版,將近兩年以來在優良或者是特色條目這種投反對票的橡皮圖章,絕大多數一成不變不用心的投票,是以歪理,無理指責別人,使不少編者失去參與意欲,維基進步變慢。--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5:50 (UTC)
支持票的橡皮圖章更可怕。—AT 2011年8月27日 (六) 15:59 (UTC)
  囧rz...-- John Chen (討論-貢獻) RA 2011年8月27日 (六) 23:56 (UTC)
  • 甚麼樣的人用甚麼樣的歪理。要參與投票的人去找一年前英文版的歷史,卻無法解釋為什麼自己寫出來的文字有欠缺參考的部分,數字有疑問的地方,參考資料隨機抽查當中出現超過一半失效或者是連接到無法提供資訊的網頁。如果沒有能力改善,就請不要提名。從不反省自己,都是指責其他用戶。希望這一次高叫退出之後不會再看到這種事情重複出現。-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6:26 (UTC)
    • Cobrachen,你說Dragoon16c從不反省自己,都是指責其他用戶,那麼請問你Cobrachen,你有過反省的時候嗎?你不也是老是在指責其他用戶?說別人之前要先想想你自己有沒有同樣的行為。至少有一個人已經因為被你指責而退出了維基百科:[31]。--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6:45 (UTC)
Symplectopedia, the Emperor of Chinese Wikipedia。看到這個,再看到你最近的抵銷投票,不覺莞爾。-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21:48 (UTC)
參選和協作之間的差異以及相關規範,該負甚麼責任,以你的經歷,不會分不清楚吧。很好,如果你認為違反方針,共識或者是相關規範也無所謂,也請你對任何違反維基方針,共識,規範而被封禁的所有用戶提出上訴。請你以相同的標準看待你的行為。這方面你前陣子的發言已經有人提出希望你注意。-cobrachen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16:53 (UTC)
還是那句老話,投票為主導的優特評選,結果就是這樣。E君你還是盡快重啟改制吧,雖然社群可能又會愛理不理,靠你了。經過這幾年的編輯經驗,Cobrachen的反對或意見基本都是由條目內容而出。雖然他不一定對(印象中是摩士那一次),但你可以按理反駁,而不是放條目上特色評選時,還留著幾個失效參考連結,然後就說別人針對你,最後還罵別人沒有看一年半前的英文版GA。以事論事,到底是Cobrachen不停針對D君,還是D君每次放到評選的條目都有問題?上年12月我一度以為是前者,但後來與兩位溝通過後,才發現後者是對的。
最後,編寫條目不一定都要放上DYK或優特。比如為每日圖片或翻譯編寫新條目的老維基人,基本上你很少會在DYK找到他們。我近來寫的短條目過3,000位元組,我也不會放上去DYK,原因就是內容未夠充分。編寫維基的動力在於傳承(免費的)知識,而不是出產了多少個優特DYK。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2:28 (UTC)

中文維基百科已經變成了「中共維基百科」,要走就要快了,不送了。如果有人發起集體杯葛及退出中文維基,一定有不少人支持,而留下的多數都會是中共打手及為濫權而上位的管理員。--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12 (UTC)

尊敬的世界上最中立的網絡大典管理員你好,歡迎你作為發起人。話說,您不是也說過很多次要退出嗎,怎麼還賴在這裡不走?--93.174.93.145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32 (UTC)

DYK同類型條目上首頁

城市負載力城鎮體系城鎮體系規劃都是城市規劃範疇的條目,卻在現時首頁「你知道嗎?」欄目中的6個條目佔3席位。希望管理員能做好把關工作,避免一下子推出同一範疇的條目。--Littlepotato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4:48 (UTC)

可在DYK候選時填上分類,機器人會自動避免。-HW - - DC9 2011年8月26日 (五) 00:56 (UTC)
(~)補充:分類最好用英文,以免造成機器人繁簡字的混亂。--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8月26日 (五) 08:21 (UTC)
其實之前我已經幫忙填上分類,可惜我不知道分類不能使用中文,導致機器人不能識別,又沒有其他人發現,最終未能阻止同類型條目登上首頁,對此我感到遺憾,並希望大家引以為鑒。--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0:33 (UTC)
所謂的「機器人繁簡字的混亂」,應是指機器人將同一繁簡字視為不同的字,並非完全不能識別。導致該三個條目連續上首頁的真正原因,不是閣下的問題,也不是機器人的問題,而是被條目作者逕自移除了分類,可能他等得不耐煩,所以忽視了同一類型條目不得連續上首頁的規則。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8月27日 (六) 08:52 (UTC)

算了吧,去年還一堆AV女優上去了,發上去的人現在還當上了管理員。(早就說要抵制AV女優上首頁......)—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4:33 (UTC)

這跟是次討論主題關係不大吧?我記得沒有同時登上首頁的情況出現。—AT 2011年8月26日 (五) 14:40 (UTC)
抵制不是社群共識,只是個人意見,與當選管理員無關吧。--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4:48 (UTC)
同類條目多為一人所作,隨便在「類別」上寫個「12345」機器人就能知道是同類條目。-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5:15 (UTC)
這樣不如加多一條規則:同一主編者最多只能有一個新條目同時登上首頁(提名模板有主編者的參數,機器人有能力判斷),以作為提名人忘記填寫「類別」的第二道防線。--Hargau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5:25 (UTC)
若規則改為只能同時有一條上首頁,那高產作者的條目就只能屯在DYK候選里了。非動員令期間DYK候選頂多20來個條目,實在沒有必要。-治癒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7:23 (UTC)
當時應該是3條DYK都是女優。反對維基百科「教壞細路」。-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6:10 (UTC)
我記得你當初只是反對動員令收錄吧....好像不反對這方面的條目的創建....另外維基百科還是有一些不是以兒童看得圖片和條目的,這個是人類正常的心理和生理需求嘛....AddisWang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6:12 (UTC)
不是,我是反對上首頁。動員令什麼的我不反對。-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6日 (五) 16:35 (UTC)
Wikipedia is not censored in any way.--Ben.MQ 2011年8月27日 (六) 15:56 (UTC)

那個類型,管理員標記通過的時候檢查一下,標記的時候有類型後來被人去掉會讓這個條目上不了首頁。Liangent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2:45 (UTC)

非常討厭的台灣IP用戶!!

像這樣:[32]

還有這個:[33]

58.153.248.105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08:31 (UTC)

說實在的,政治狂熱的破壞者是哪國都有。-TW-mmm333k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0:49 (UTC)
建議上面的朋友把台灣二字去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11:25 (UTC)
說實在的,如果是有人用台灣代理IP,這樣一竿子打翻整船的說法就太不公平了。也不是每個台灣IP都會這樣吧?希望您能避免這樣以偏概全的說法-Jack Tao(留言) 2011年8月22日 (一) 20:14 (UTC)
說實在的,如果是有人用台灣代理IP,幹不是台灣人用的語詞那也是有的--Honmingjun--銘均 2011年8月23日 (二) 03:36 (UTC)
有趣的是,我一直以為是中國大陸的朋友會喜歡強調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這概念,相對的,至少就我自己,以及身邊不少朋友的觀點,我們一直覺得香港跟澳門是迥異於中國大陸的個體。因此,縱使這樣的修改真的來自於某個台灣IP用戶好了,那頂多也只是其個人的想法,回退掉就是了,並不能因此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8月23日 (二) 05:58 (UTC)
說實在的,各國各種族各區域都有形形色色的破壞者,我也是來自台灣的維基用戶,請不要把台灣ip污名化,的確有些破壞者來自台灣ip,但是這不代表台灣ip都是破壞者,切勿以偏蓋全。--Znppo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1:08 (UTC)
說法改為來自台灣的某個IP也好。這樣子說似乎在否定所有台灣IP用戶。

(×)抗議

我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提出了對Wangchuanshe封禁,至今仍未封禁。在我提出後,他又簡繁破壞。管理員怎麼沒一個管封?集體辭職算了!--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7日 (六) 08:23 (UTC)

要先警告,不聽的才提求封禁。--玖巧仔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4:44 (UTC)

有人已經對他進行多次警告了,包括「最後一次警告」。--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8日 (日) 05:25 (UTC)
你要先在他個人用戶討論頁面放置警告模板跟警告年月日標題警告他(記得留下你的簽名而且還要符合警告格式),然後看到之後是否繼續從事破壞,若有則可提報破壞,請前往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 頁面去提報他。--Znppo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1:16 (UTC)

維基文庫少了「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建立後請加到傳銷的「參見」段落
-P1ayer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2:47 (UTC)

已經將該辦法的現行條文加到文庫裡面了。--祥龍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9:43 (UTC)

譴責管理員Mys 721tx (留言)的非法濫權封禁

用戶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留言)近期以加入有可靠來源來為編輯條目內容進行擴寫,熱情積極的投入中文維基編輯進行貢獻,但被管理員Mys 721txLU的魁儡名義永久封禁,經CU查證後證實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並非LU魁儡,證據見[35],濫權管理員Mys 721tx同時禁止用戶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使用維基電子郵件,防止用戶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利用電子郵件向其他管理員投訴,管理員Mys 721tx最詭異的動作是禁止用戶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所以用戶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無法循正常管道進行封禁申述與說明委屈,管理員Mys 721tx 有企圖以永久封禁徹底消音的濫權嫌疑,證據見[36],管理員Mys 721tx以違背事實、不顧CU結論的證據,仍堅持以個人成見強加扣上魁儡的帽子,永久封禁普通用戶,尋求社群共同制裁管理員Mys 721tx違反維基方針、違逆事實的個人濫權,並解禁用戶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198.188.238對話貢獻)於2011年8月29日 (一) 00:00 (UTC)加入。

(:)回應,Mys 721tx經常有缺乏理據的管理操作,希望該用戶能夠給出合理解釋。此外,封禁所謂傀儡應僅限於維基百科:傀儡#被視為濫用多重帳號的行為所述情況。對於進行正常編輯而非破壞的帳號,不應進行任何干涉及關係測定等,也不應以此為由進行封禁。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3:35 (UTC)
誰都知道你是誰啦,LU同學—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3:38 (UTC)
悄悄的告訴你,其實我真的很想調停與你有關的各種廝殺,只是我大概失敗了。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3:47 (UTC)
  • Hellokite哪裡有騷擾用戶的行為?--王小朋友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07:39 (UTC)
  • 抗議:我很少用這個詞,但本次封禁非同小可,Hellokite和114.198.188.238被加上了「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試問,是什麼原因使管理員對用戶施加「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的封禁?—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08:20 (UTC)
    (:)回應,我相信,是因為執行封禁的管理員認為該用戶應該一定是傀儡,故用此功能(濫權?);而,引下文:
  • 禁止電子郵件:此功能避免用戶在封禁期內使用電郵功能。此功能應只用於濫用電郵功能的被封禁用戶——一般封禁不應啟動此功能,但管理員如認為被封禁用戶極可能會濫用電郵功能,可啟動此功能。如啟動此功能,請不要保護該用戶的對話頁(除後述濫用情況),並確保該用戶知道其他申訴的渠道。
  • 禁止用戶編輯自己的對話頁除非被封禁用戶持續濫用自己的對話頁(如多次重複(無新理據)的申訴),一般封禁不應啟動此功能。

WP:BLOCK

第一,hellokite和他的IP在這裡開罵譏諷,你們幾個抗議的都當耳邊風了?他惹事兒的時候你們都上哪兒去了?第二,管理員或許不是法官,但誰告狀還罵法官的?這上面IP的留言唧唧歪歪的,你們都能不見,就等管理員做事才出來,都是什麽心態?你們既然譴責抗議,我就譴責抗議你們。--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0:05 (UTC)
(:)回應

  1. 他們開罵譏諷,可以依WP:CIV警告他們,這與他們是不是傀儡無關。
  2. 如果他們是傀儡,可以依照相關規則封禁,這與「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無關。
  3. 你話說得輕巧——要求管理員,和要求普通用戶,能一樣嗎?普通用戶罵來罵去我不管,因為他們是普通用戶。但作為管理者,就得高標準要求自己,因為你是管理員:
    1. 對那些認為「管理員只是一群維基百科的用戶」的人來說,管理員必須「看起來值得信任」;
    2. 對那些認為認為「管理」或「站長」稱呼合適的人來說,管理員代表著維基百科的形象、相對公平公正合理、能調解矛盾。
一句話,誰讓你是管理員!如果管理員和普通用戶沒有差別,對自己同樣要求,那我們還選管理員做什麼?還在評選過程中給管理員那麼多提問做什麼?誰想當誰當不就行了?

身為管理員,就不能怕譴責。怕譴責,就不要當管理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0:22 (UTC)

當然警告了。更何況傀儡用不著警告。再者,警告都不做的,說什麽普通用戶罵來罵去不管是吧?這就說明心態放的不對了:只挑管理員不挑普通用戶,這就是針對用戶。最後一句,沒道理的譴責還怕被反駁嗎?--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6 (UTC)
這你就錯了,我們的管理員都是自願被針對的。哪個管理員被選上的時候不說一句「願意為大家服務,並接受大家的監督」之類的話?難道閣下還要認為「憑什麼只監督管理員?你這是針對用戶!」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1:00 (UTC)
如此,你這種針對,豈非就是找茬似的針對,不是真的爲了維基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1:05 (UTC)
WP:DUCK--CHEM.is.TRY 2011年8月29日 (一) 10:27 (UTC)
這沒有錯。DUCK的確可以進行懷疑,但當有較為可信的資料證明推斷錯誤,理應即時撤回所作操作。-HW DC9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2 (UTC)
  • (Edit conflict)「這是一篇論述。這不是方針與指引的一部份,僅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們的一些意見。」這可以讓我們看到,管理員對Hellokite的封禁,是情有可原的,但不代表「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這種行為是情有可原的。況且,管理員不應僅代表一部分人的「一些意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4 (UTC)

┌──────┘
況且「鴨子測試不應該被用於不明朗的情況下。若沒有明確而具有說服力的證據,編者們都應該進行善意推定。」這裡「明朗」是指

瞬間之後,某個「User:用戶重返」註冊使用維基百科並立即繼續這個爭論,爭論的事情和說話的語調一模一樣。

這不得不讓我們懷疑對WP:DUCK的解讀能力有問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0:38 (UTC)

我暈了,這只是一個例子而已。你去多點看看英文維基和元維基根據WP:DUCK的相關操作好不好?--CHEM.is.TRY 2011年8月29日 (一) 10:41 (UTC)

┌─────────┘
類似的情況也可以包括啊,比如

瞬間之後,某個「User:用戶重返」註冊使用維基百科並立即繼續這個爭論,爭論的事情和說話的語調一模一樣。

這其中包括了一個自我指明要素(「XX重返」)和三個時間內容要素(註冊時間、討論時間、討論內容)和一個特徵要素(語調)。

  • 例子都有其典型性。它確實是例子,但你要理解文章的作者為什麼要把這句話寫成這個樣子。「瞬間之後,某個「User:用戶重返」註冊使用維基百科並立即繼續這個爭論,爭論的事情和說話的語調一模一樣。」——使用如此之多的修飾詞——你見過誰正常說話會把話說成這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3:28 (UTC)
    況且,這跑題了,我主要說的是「『這是一篇論述。這不是方針與指引的一部份,僅代表這篇文章作者們的一些意見。』」和「不代表『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這種行為是情有可原的」,尤其是後者。不要總是針對我的一個「況且」說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3:28 (UTC)
同樣,jsjsjs1111試圖說明,非這個例子的其他例子也行得通。法律條文力圖嚴謹的多了,重視修辭沒什麼奇怪的。論述是可以參考的。我翻了前文,這次之前你只說過一次況且,更沒有人針對這個況且。按照你的語法理論,既然選擇況且,那麼被人注視是很正常的。何況你的況且佔了不少篇幅。--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53 (UTC)
(!)意見,所謂「鴨子測試」本身是一種相當主觀欠缺依據的方式,在模稜兩可或有爭議時濫用,是極端不負責任的行為。尤以在沒有善意推定的基礎上,極易成為混亂管理的工具。「鴨子測試」本身便是爭議之源,也正因此,此論述無法成為任何正式的方針指引等。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43 (UTC)
這話留著去和國際社群和基金會說去。--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53 (UTC)
同意。User:Mys 721tx辛苦一趟。—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8月29日 (一) 13:28 (UTC)
我已經說過,這種質疑譴責動機缺乏信服力。mys什麽時候出面我不管,如果質疑理由不當,他或她懶得出來,別人代駁也沒什麼不正常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3:53 (UTC)

抓小辮子你們抓得很舒服。不知道傀儡橫行的時候你們做過什麼。坐下來跟傀儡們討論?調解?-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11 (UTC)

個人意見:在明確定義「濫權」之前,所有有關濫權的指控應視作人身攻擊和對用戶的法律威脅。—Snorri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21 (UTC)

(!)意見,我不認為對被指濫權的管理員一味袒護是真正的保護。這樣只會使當事者陷入越來越深的社群矛盾之中,最終受害的是管理員本人和整個維基項目。建議能夠平靜交流,消除誤解,力求解決問題。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26 (UTC)


現在維基百科中濫權的指控就如文革時期「反革命」的指控,當今某地區「賣台」的指控一樣,太容易作為被濫用的大棒。是時候在方針中重新認真檢討「濫權」與「管理員到底應該具有什麼權限」的定義,才能避免這種濫用濫權的指控的情況出現。在過幾天又跳出什麼「XXX的罪證搜集,看看夠不夠罷免」之類的議題之前,我呼籲,既然已經到「罪證」了,就多學學法律程序,少來暴力民主。這裡又不是利比亞,又不是福摩沙,何必呢?—Snorri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27 (UTC)

即使CU結果顯示此人不是LU傀儡,在目前連LU自己都說CU存在缺陷的今天,一個可能有缺陷的結果卻被你們拿著當小辮子不放。自己回到LU某的話好好看看再來討論吧!!!!不管是行為模式還是說話語氣都跟LU一模一樣,甚至是那種先退後進,先在一個討論裝作協助調解再在另一討論中宣揚自己觀點的方式。如果要MYS道歉的話,我覺得你們才需要為了CU這種有缺陷的方法向MYS道歉,作為同等地位的一般用戶去道歉。-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31 (UTC)

前幾天是AT,今天換成MYS,批鬥管理員的成本真的很低,罷免就更不用說了。大家請回到我回復那個人的討論中去看看,先不討論當事管理員是否有罪,在其未定罪之前來個「濫權」吸引一堆眼球,然後開個罷免大會什麼的。所以我才不當什麼鬼管理員,管什麼管,到頭來還要被一些根本不知道事情來龍去脈,跳上台上拳頭一舉就是英雄的維基人亂噴一通。表面上是民主監督,實際上是亂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38 (UTC)
再強調一次,所謂的「經CU查證後證實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並非LU魁儡,證據見」的證據,已被LU某本人自己的傀儡否定,是他自己親口說CU設計有缺陷。請不要再這麼傻拿著破壞者都恥笑的檢查方式當證據。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5:43 (UTC)
對我上面的話有疑問的朋友,如需我再寫一篇小論文說明CU檢查的問題,歡迎回復。我會視回復情況考慮是否要寫上1000字來解釋這個小孩子都懂的道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29日 (一) 16:02 (UTC)
(:)回應:大概只有閉著眼睛的人才看不出Hellokite就是luke先生,連他在我對話頁的騷擾語句都是用同樣的議題和口氣,就更別說是他在客棧留的這些聲稱「討伐小人和奸黨」之類的留言了。-TW-mmm333k (Talk) 2011年8月29日 (一) 19:02 (UTC)
前面有人說我或者某些人為管理員辯護。我在這裡說明一下,我實在是懶得為管理員辯護。但你們將LU某的傀儡當不是傀儡,或者即使此人不是傀儡,卻為他說著與LU某一模一樣的言論,做著與他一樣的事情,你們放著不管,卻來怪封禁他的人。這是對包括我在內的曾受到他的過度自我宣揚言論影響甚至傷害的維基人的不尊重。請你們向我們先道歉。-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02:42 (UTC)

" 夏季旅行中的嗨!風箏! "這個名字已經包含了CU無效的原因.我也懶得做什麼評論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8月30日 (二) 10:21 (UTC)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8月30日 (二) 14:0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