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李彥宏被潑水事件
由Jimmy-bot在話題"李彥宏被潑水事件"這個條目何以能夠被創建?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自動評為重定向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
---|---|---|---|---|---|---|---|---|---|---|---|---|---|---|---|---|---|
|
李彥宏被潑水事件曾於2019年7月8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百度創始人、執行長李彥宏因為什麼事件被網友稱為「宏顏獲水」?
- 鼓勵性(+)支持。自媒體來源不建議使用,不過既然沒造成內容問題就還好。另:不是「宏顏獲水」嗎?問題里打錯字了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4日 (四) 07:30 (UTC)
- (+)支持--Sunyiming steven(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07:34 (UTC)
- (=)中立:我看到的版本的確是表示「宏顏禍水」[1]。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4日 (四) 08:33 (UTC)
- (+)支持--第2,767,762位維基人 2019年7月4日 (四) 09:21 (UTC)
- 修正成「宏顏獲水」。--Techyan(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09:32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感謝主編的貢獻以及小海豚的提名。--風雲北洋※Talk 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2019年7月4日 (四) 10:45 (UTC)
- (+)支持:符合標準。--No1lovesu(留言) 2019年7月4日 (四) 11:03 (UTC)
- (+)支持--苞米(☎)💴 2019年7月4日 (四) 11:22 (UTC)
- {{問題不當}} "宏顏獲水" 不一定是嘲諷,更多是戲謔。~ viztor ✪ 2019年7月4日 (四) 12:03 (UTC)
- 산모사 2019年7月5日 (五) 00:32 (UTC) 已改為「稱為」。
- (+)支持合格--Shwangtianyuan 呼籲孟晚舟早日釋放 2019年7月4日 (四) 16:58 (UTC)
- (!)意見問題太秀了,可惜條目中並未提到「宏顏禍水」這個說法。--140.180.246.250(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01:02 (UTC)
- 您好,各方反應-輿論一段第一段最後有提到。--Rowingbohe♬歡迎參加第十七次動員令台州專題 2019年7月5日 (五) 02:18 (UTC)
- (+)支持。另外有幾個我修了的毛病說一下:首先時間我覺得用冒號隔開有點不符MOS,我改成了諸如「10時30分」這種比較規範的記敘。另外「What's your problem」翻譯成「你有什麼毛病嗎?」我覺得不好,因為我們不知道李彥宏是想問他對AI有什麼問題,還是罵人,所以改成了「你有什麼問題嗎?」。感謝主編貢獻,感謝海豚提名。--Rowingbohe♬歡迎參加第十七次動員令台州專題 2019年7月5日 (五) 02:18 (UTC)
- (!)意見:有未被使用的參考來源,導致報錯,建議修復。--Super Wang歡迎您助力✈2012年空難系列條目 2019年7月5日 (五) 09:02 (UTC)
- (+)支持--Techqin(留言) 2019年7月5日 (五) 09:55 (UTC)
"李彥宏被潑水事件"這個條目何以能夠被創建?
看不下去了。真是人只要出名,什麼破事都能上百科,還被推上首頁丟人現眼,維基百科越來越娛樂化了。這件事明顯真是一個無聊的人為了出風頭,對一個名人做了一件無聊的事,目前看不出會有任何後續影響。千百年以後,你們就把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傳承給後代,告訴他們這也是在這個時代值得記錄下來的歷史大事之一?不說別的,網際網路技術日新月異,這件事在這個小圈子裡都不值一提,別說放到百科裡了。看別人笑話真是沒有下限了。王寶強案炒作那麼久、那麼多人長期議論,到現在都沒有弄一個獨立條目出來,李彥宏這個關注時間不超過一周的小新聞憑什麼有這種特殊待遇?
是不是以後哪天哪國的領導人開會摔了一跤也都要建立一個獨立條目? -- 149.28.187.37(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01:33 (UTC)
- 條目的來源應該足夠佐證關注度,所以能夠保留,至於這個先存在,我相信是因為大多數維基人更關注IT領域話題,所以寫的動力比較大。你願意的話你也可以寫的,畢竟這是比較冷門的話題。--チルノ質詢處/Talk Page 2019年7月14日 (日) 03:54 (UTC)
- 自己不想寫、不會寫、懶得寫,沒有找人幫忙就說大家越來越娛樂化,且丟人現眼,反正你也只是講廢話也不會做事,你的意見我就當作耳邊風聽聽就好。真的是校門關了,甚麼東西都跑出來鬧了 = =。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7月14日 (日) 04:16 (UTC)
- 看得我都想 deltalk 了,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都有。建議立方針禁止伸手黨。--Rowingbohe♬歡迎參加第十七次動員令台州專題 2019年7月14日 (日) 04:21 (UTC)
- 討論一個條目值不值得寫的時候,跟批評者是否「不會做事」沒有關係吧。建議將"李彥宏被潑水事件"這個條目合併至李彥宏就好。--英秀一心(留言) 2019年7月14日 (日) 05:54 (UTC)
- 同意User:チルノ。理由只有三個字:關注度。可以說這就是針對該提問的唯一的,但也是決定性的答案。當然,如果以後大家認為這個條目不滿足關注度要求了,到那時合併進李彥宏即可。但單純地批評維基百科娛樂化,實在沒有甚麼建設性。不如自己寫(或翻譯)幾篇乾貨充實一下維基百科?--H2NCH2COOH(談笑風生・微小貢獻) 2019年7月14日 (日) 15:13 (UTC)
- 人只要出名,甚麼破事都能上百科,不見得有甚麼問題。把破事張揚畢竟是人的惡慣性。你可以嘗試寫一些你認為正常的條目,如果條目質量足夠好的話,應該能上首頁,那你認為屬於破事的條目上首頁的次數就會減少。산모사 DC17FLC GAC 2019年7月19日 (五) 09:35 (UTC)
- 其實我挺同意這個題主的觀點。這確實是個不值一提的破事。但是寫了其實也沒關係,又沒有害處。Bluedeck 祝福香港 2019年7月19日 (五) 22:2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