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奧德維奇站

由Z7504在話題特色條目重審上作出的最新留言:7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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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14年2月13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5年7月27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2017年4月23日典範條目重審維持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14年2月10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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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優良條目候選

    奧德維奇站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交通 - 鐵路橋梁與車站,提名人:Howard61313留言2014年2月6日 (四) 08:42 (UTC)回覆

    投票期:2014年2月6日 (四) 08:42 (UTC) 至 2014年2月13日 (四) 08:42 (UTC)
     入選:7支持,0反對。--劉嘉留言2014年2月14日 (五) 03:38 (UTC)回覆

    特色條目候選

    奧德維奇站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交通運輸,提名人:Howard61313留言2015年7月13日 (一) 08:40 (UTC)回覆

    投票期:2015年7月13日 (一) 08:40 (UTC) 至 2015年7月27日 (一) 08:40 (UTC)
    1. 感謝指正,已修改敘述
    2. 已經改成「製片取景地點」,儘管我認為原本的敘述根本不會是指「受到歡迎的電影」才到這站取景,生硬一說更是匪夷所思。「受到歡迎」的「電影取景地點」才是最合理的斷句,如果是「受到歡迎的電影」再直接接上「取景地點」,那兩者中間都不用再加個「的」連接嗎?這樣斷句才生硬吧?
      如果想要你講的那種語意,更貼切的描述法有「受歡迎的電影將此站作為取景地點」或「該站是賣座電影的取景地點」等。
      我的結論是,「的」這個字在文中的位置,基本上已經可以保證一般的讀者不至於讀錯文意。
    3. 我中午前會將站體構造圖、軌道配置圖漢化完,我想你指的應該不包括這二張以外的其他圖片了吧。雖然我不知道哪條規定指出特色條目的圖片要漢化。

    Howard61313留言2015年7月15日 (三) 01:59 (UTC)回覆

    • 規劃的第二段問題頗多。獲得了北岸線與另一條鐵道....的支配權;1.那是鐵路公司,不是鐵道,2.甚麼叫支配權?後者的路線起...;which planned to build,人家都未興建,我還以為已建好。遭到諾福克公爵的反對;公爵反對又如何?最重要一點是因為他的反對而報銷計劃,中文版明顯沒有提及。請願案送入國會討論;甚麼時候變成請願案?上面不是寫private bills嗎--Dragoon17cc留言2015年7月15日 (三) 12:06 (UTC)回覆
    1. 已加上公司字樣
    2. 支配權請見此
    3. 已加上規劃中字樣
    4. 已提及
    5. 已改用「提案」這種比較寬鬆的用詞。至於原先使用「請願」一詞,是因為看過「...私法案(Private Bill)者,則係有關某一地區、自治團體或法人,或特定個人,或團體事項之請願案」這種說法。

    希望上述回應能解決到閣下所提的問題。—Howard61313留言2015年7月15日 (三) 14:51 (UTC)回覆


    特色條目重審

    奧德維奇站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交通運輸,提名人:-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4月9日 (日) 19:58 (UTC)回覆
    投票期:2017年4月9日 (日) 19:58 (UTC) 至 2017年4月23日 (日) 19:58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一整個「鄰近車站」章節都沒有來源—-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4月9日 (日) 19:58 (UTC)回覆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恕我直言,這是我迄今看過最無法接受的重審理由。維基的特色、優良條目中,許多都有這種「前任繼任模板」(不只是鐵路鄰近車站,還有人物傳記條目底底下常見的職務前、後任者模板),而來源在這裡本來就不是必要的。再舉個例,閣下自己寫的桃園機場系列條目也不用給鄰近車站加來源,但仍然滿足各種標準的要求,亦無不妥之處。總之,本條目在這點之上仍堪足符合特色條目標準,這次重審也毫無提出必要,謝謝。——Howard61313留言2017年4月10日 (一) 04:50 (UTC)回覆

    重審理由消滅,撤銷重審。-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4月15日 (六) 19:2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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