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自植
顧自植(?—?),字公立,號含素,直隸吳江人,明朝政治人物。
顧自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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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吳江縣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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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試第三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五名進士,仕至江西副使[1][2]。初授封丘縣知縣,調任鄱陽縣,擢刑部提牢主事,復除禮部主事,三十七年十一月升江西湖西道副使[3]。
家族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吳江縣誌》:顧自植字含素,同里人。萬曆二十年進士,授封邱知縣,歷鄱陽。時奄人榷稅湖口,侵漁暴掠,重臣莫制,自植正色與爭,收其權歸台臬,璫不敢肆。縣多山,虎患尤劇,自植命眾用膠黏柹,得數屋,散虎穴及出入處,虎被柹黏,皆跳踴咆哮,毸趮而死,境乃安。官至江西兵備道,卒。子家爌,字仲明,崇禎末膺薦,鼎革自經家廟,救免,為頭陀以終。《本許虬撰行狀》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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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光宗 |
江西鄱陽縣知縣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上任 |
繼任: 潘禹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