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英語:musicology),是對音樂的學術性研究,一般以葛多·阿德勒英語Guido Adler(1855-1941)在1885年發表的一篇《音樂學的範疇、方法和目標》學術論文作為這門學科的開端。音樂學主要是執行一個系統性的音樂研究,最早是以「歷史學」及「人類學」的系統發展,研究成果豐碩,因而現代多將音樂學分成三大領域:歷史音樂學、民族音樂學及系統音樂學。

歷史音樂學

歷史音樂學英語Historical Musicologymusic history),是按照時間順序,運用各種解釋歷史的方式,研究音樂歷史發展的具體過程及其規律性的一門學科。原本以西方音樂為主要研究主軸,現今已包含世界各地之音樂史研究。

  1. 古文學(古譜學)
  2. 音樂考古學
  3. 音樂圖像學
  4. 音樂史的研究(音樂史學、文獻學)
  5. 音樂家,音樂作品的考察及研究

民族音樂學

民族音樂學,原為比較音樂學comparative musicology),以研究世界各民族中的音樂,及音樂與民族文化脈絡的關係為主要研究內容。此領域與人類學社會學具有相當程度的關聯性,發展於十九世紀末期及二十世紀初期,原本以非歐洲地區音樂及口傳文化民族的音樂為主,現今則涵蓋全世界的所有音樂形式。

系統音樂學

系統音樂學systematic musicology),從各種不同的立論角度和音樂相結合的研究。當今此領域已包含相當多的子領域:

  1. 音樂美學
  2. 音樂生理學
  3. 音樂心理學
  4. 音樂社會學
  5. 社會音樂學
  6. 音樂醫療
  7. 音樂音響學
  8. 電子音響學
  9. 音樂教育學
  10. 音樂圖書館學
  11. 音樂辭典編纂學
  12. 音樂理論
  13. 圖像音樂學
  14. 音樂地理學

參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