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米恩
阿瑟·米恩(Arthur Meighen)(1874年6月16日—1960年8月5日),加拿大保守黨領袖,首位在加拿大聯邦成立後出生的總理。他曾於1913至1917年擔任加拿大法律政策專員(Solicitor General of Canada)。
阿瑟·米恩 Arthur Meighe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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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總理 | |
任期 1920年7月10日—1921年12月29日 | |
前任 | 羅伯特·萊爾德·博登 |
繼任 | 威廉·萊昂·麥肯齊·金 |
任期 1926年6月29日—1926年9月25日 | |
前任 | 威廉·萊昂·麥肯齊·金 |
繼任 | 威廉·萊昂·麥肯齊·金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加拿大安大略省安德森 | 1874年6月16日
逝世 | 1960年8月5日 加拿大多倫多 | (86歲)
墓地 | 加拿大安大略省聖瑪麗聖瑪麗公墓 |
政黨 | 加拿大保守黨、聯合黨 |
配偶 | 伊莎貝爾·J·考克斯 |
母校 | |
專業 | 律師 |
宗教信仰 | 長老教會 |
生平
1874年6月16日生於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安德遜附近一農民家庭。1896年畢業於多倫多大學,後移居馬尼托巴省並在那裡學習法律,1903年成為律師。次年與伊莎貝爾·考克斯結婚,育有子女3人。1908年當選為馬尼托巴省波爾塔格-尼帕瓦的保守派議員。
1908年,米恩在議會第一次發表演講時,就以他那雄辯的口才給自由黨的威爾弗里德·勞雷爾總理留下深刻的印象,並預言他將有非凡的政治前景。此外,他還給1911年成為總理的羅伯特·萊爾德·博登留下了深刻印象,他對博登激烈的辯護使他深受保守黨的歡迎,但同時也使他永遠疏遠加拿大的大部分選民。1913年任法律政策專員。
1917年,米恩出任博登政府的內政部長。其間,他努力使議會通過戰時選舉法,剝奪1902年成為加拿大公民的德裔和奧地利裔加拿大人的權利。1917年《軍役法》實施以前,他把反對徵兵的魁北克人稱為「落後民族」。法裔加拿大人和加拿大的少數民族,永遠也不能原諒他懷疑他們的智慧和愛國心的行為。
1919年,勞雷爾去世,自由黨人選舉威廉·萊昂·麥肯齊·金為黨的領導人,米恩雖與這位黨魁在大學期間就認識,但並不喜歡他,兩人之間的不和一直持續著。
1920年7月,博登因健康原因辭職,他被指定為總理繼任人,並於7月10日就任總理。任期內,他大力反對《英日同盟條約》。在1921年召開的倫敦帝國會議上,他展示了非凡的外交才能,使英國首相勞合·喬治相信續訂英日同盟會激怒美國人。然而他卻沒有引起加拿大選民的注意。他認為美國的經濟勢力是加拿大人的致命威脅,因此主張實行保護關稅制度。
上任後,米恩即宣布於1921年12月舉行大選。當時加拿大正經歷一場經濟衰退,自由黨領袖金把這一切問題都歸咎於他。故在1925年的大選中,他的保守黨雖贏得了眾議院中的多數票但未超過半數。於是金在進步黨的支持下組成臨時政府,不久進步黨便放棄了對金的支持,1926年,加拿大總督朱利安·赫德沃思·賓元帥任命他組織新政府,並要求按法律規定辭去在議會中的職務,結果被仍在議會中工作的金指控他篡權,儘管他曾要求解散議會但未獲得總督批准。在同年的大選中,他失去了占優勢的選票,敗給了金。
辭職後,他成為多倫多的一位出名的投資銀行家。1960年8月5日在多倫多去世,享年8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