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是一種合約條款,是顧客在產品在保修期內將產品退還給商家並獲得退款。退貨是對產品質量的信心保證,是供應商顧客商業承諾。接受次品退貨是體現合約精神商業信用。為保證少退貨或者零退貨,生產商必須在物料採購、生產加工、包裝、倉儲、物流等各個大小環節把關和全面品質管理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

2017年3月15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該國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必須履行7日無理由退貨義務[1]。2022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起施行,規定電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2]

可能不接受退貨

不過,鮮花雪糕內衣消費品,有稱為「恕不退換」的商品

另外還有以下事項導致不得退貨:

相關

參考文獻

  1.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21-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06). 
  2. ^ 最高法: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2022-03-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