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靖國(?—?),元忠洪山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貢靖國
大明兩浙鹽運使
籍貫直隸寧國府宣城縣
字號字元忠,號洪山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二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七名舉人,萬曆二年(1574年)聯捷甲戌科進士[1][2][3]。授刑部主事,升郎中。時張居正相,欲周內其所憾者,令其子以通家刺投謁,且以銓地餌之。貢靖國還其刺曰:誤耳!無世誼也。力爭之,事得白。有大猾當坐賄,御史不問,貢靖國復力爭之尚書前,卒抵法[4]。十三年(1585年)任福建泉州府知府[5]。升兩浙鹽運使,會場官作姦,為鹺院所庇,遂投劾歸。囊橐蕭然,嘯詠不輟。貢靖國性孝友,母早卒,父病,侍湯藥,夜見其母曰:無過懼!而父愈矣。厥明果瘳,人謂孝所感云[6]

家族

曾祖貢暟;祖父貢錟;父貢汝贊,壽官。母梅氏[7]

參考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宣城縣志》
  5.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貢靖國,號洪山。豐城進士,由刑部郎萬曆十三年任泉州府知府。清潔自矢,寬厚治民,舉孝察廉,興學造士。馭下甚嚴,門以內,無錙銖擾民,謁其庭如入廣莫之野。禱雨立應。浚治溝渠,水不為災。其時年穀豐登,枹鼓不鳴,民不訴而各得其欲。士爭濯磨,秋闈雋者幾四十人,元魁鱗比,五經得四。接縉紳以禮,間杯酒相酬酢,無敢以私干者。有海濱民鋤牆根得白金數錠,同官知而捶楚之,鉗灼之,欲得其金,堅不承,靖國語同官曰:「天賜饑民,公何必問?」以此被擠,及上計幾不免,賴有周旋得無害。遷轉運同知,泉民為勒石於四達之衢,已復建祠祀之。卒,祀名宦。節《何鏡山集》、參《梅谷集》。
  6. ^ 《寧國府志》
  7.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鄒墀
泉州府知府
萬曆十三年-萬曆十六年
繼任:
朱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