禇國賢(1556年—?),字徵羨,號慎菴,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禇國賢
大明
籍貫直隸常州府武進縣
字號字徵羨
出生丙辰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白氏
親屬(子)辰生、亥生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生平

癸酉鄉試二十七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七十七名,登三甲第三十七名。兵部觀政,歷任浙江江山縣知縣[1][2]、福建侯官縣知縣[3]。歷官南京戶部福建司主事,二十四年七月以竊盜庫銀,下南京法司訊問[4]

家族

曾祖禇思智;祖父禇景;父禇滔,恩例儒官鄉飲大賓。母湯氏;生母龐氏。具慶下。兄褚棟(甲戌會中式、庚辰廷試,見任臨安知縣)、褚國祥(庚辰進士、見任浦城知縣)、國瑞、國榮(廩生)。弟國正、國補[5]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乾隆《福建通志》
  4.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九》:萬曆二十四年七月,南刑科給事中鄭明選劾論南福建司主事褚國賢竊盜庫銀,副書役□文舉、皂眾劉淮等奪之而散,於國賢為莫夜之金,於劉淮為白晝之掠,偷奪之風上行而下甚,事下法司問。……下南京工部主事趙學仕、戶部主事褚國賢法司問。學仕自起家縣令,累以墨敗,及為南戶,以抽扣□銀耗支木價,於二十一年為工部侍郎周思敬所糾,初擬謫戍,而後乃蔽罪家童,量為外調,抑遷就之處分也。至是為御史朱吾弼申劾,而因及尚書趙參魯之失,出閣臣趙志皋之庇覆,故學仕禠職,與褚國賢並發南京法司訊。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