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覃 (立法委員)
葛覃(1899年—1958年),原名葛綺春,字錦堂,男,山東萊西人,中國國民黨政治人物,曾任國民黨中央候補委員、國民黨青島市黨部主任、立法委員、制憲國大代表等職,1949年脫黨。
葛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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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錦堂 |
出生 | 葛綺春 1899年 大清山東省登州府萊陽縣西南閣村 |
逝世 | 1958年 日本 |
配偶 | 劉巨全 |
生平
1899年,葛覃生於山東省登州府萊陽縣桃花鄉西南閣村(今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店埠鎮西南閣村)。1913年畢業於縣立廬西兩等小學,考入濟南省立第一中學,在校期間加入中國國民黨。1919年考入北京大學,曾因參與五四運動被逮捕羈押80天。畢業後任國民黨山東省黨部委員兼組織部長。1926年參與組建國民黨萊陽縣臨時縣黨部[1]。1927年四一二事件後任膠東黨務特派員,赴水口村組織「清黨」。[2][3]
1930年赴英國愛丁堡大學攻讀經濟專業。1935年被陳果夫召回,赴南通任江蘇省第七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兼保安司令。1938年3月因南通及天生港被日軍攻占而受到撤職查辦處分,4月末組織反攻南通城失敗,後收復天生港,處分撤銷[4]。1939年赴重慶任淪陷區黨務處處長。1945年5月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任候補中央執行委員。[2][3]
1945年10月4日,葛覃赴青島,任國民黨青島市黨部主任委員、青島市副市長、青島市社會局局長[5]。1946年當選制憲國大代表。1948年1月當選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葛覃在青島任職期間曾與時任青島市市長李先良爭權,最終導致1948年李先良離職、第十一綏靖區司令官兼行政長官劉安祺全面掌控青島地區黨政軍大權。[2][3][6]
1949年6月青島解放前夕,葛覃赴上海。上海解放後,葛覃與留在上海的數十名立法委員發表「原國民黨立法委員脫離國民黨反動派宣言」。1950年赴香港,因其反蔣擁共言論被港英當局逮捕,經交涉以1萬元港幣獲釋。後居於日本,1958年逝世。其靈柩由前妻劉巨全安葬於台北市。[2][3]
相關古蹟
參考資料
- ^ 山東省萊西縣誌編纂委員會 (編). 第十九篇 政党,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莱西县地方组织,第一节 组织机构. 《莱西县志》. 濟南: 山東人民出版社. 1990. ISBN 7-209-00579-X.
- ^ 2.0 2.1 2.2 2.3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第二篇 传略,葛覃. 《青岛市志·人物志》. 北京: 五洲傳播出版社. 2002. ISBN 7-5085-0124-1.
- ^ 3.0 3.1 3.2 3.3 山東省萊西縣誌編纂委員會 (編). 第三十三篇 人物,人物传略(一),葛覃. 《莱西县志》. 濟南: 山東人民出版社. 1990. ISBN 7-209-00579-X.
- ^ 4.0 4.1 宮岩. 青岛副市长葛覃曾住在鸳鸯楼 这发生过轰动全市的“火并”事件. 城市信報. 2016-05-26 [2019-09-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01).
- ^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 (編).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时期(1945.9~1949.6). 《青岛市志·大事记》. 北京: 五洲傳播出版社. 2000. ISBN 7-80113-765-5.
- ^ 盛雷. “二衙门”的最后时光——1945-1949年的青岛市商会研究. 華中師範大學碩士論文. 2009.
- ^ 孫欣. 海滨公寓. 青島日報. 2015-04-16.[失效連結]
- ^ 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政府.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南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青南政发〔2013〕5号). 青島市市南區政務網. 2013-03-01 [2024-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