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妃 (康熙帝)

榮妃(17世紀—1727年),馬佳氏包衣正黃旗人。員外郎蓋山之女,康熙帝

生平

馬佳氏進宮時間不詳,很有可能在康熙帝與仁孝皇后大婚前便已入宮。

馬佳氏是最早為康熙帝生育子女的妃嬪,也是生育最多兒女的妃嬪。馬佳氏共育有五子一女,分別為:皇子承瑞(康熙6年),皇子賽音察渾(康熙10年),皇三女固倫榮憲公主(康熙12年),皇子長華(康熙13年),皇子長生(康熙14年),皇三子誠隱郡王胤祉(康熙16年)。

康熙六年(1667年)九月二十日,馬佳氏生康熙帝的第一個兒子承瑞,當時康熙帝僅十三歲。康熙九年五月二十四日,承瑞夭折。康熙十年(1671年)十二月廿五日,馬佳氏生下康熙帝的第四子賽音察渾康熙十二年(1673年)五月初六日,馬佳氏生下康熙帝第三女,即固倫榮憲公主

康熙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年僅四歲的賽音察渾夭折;同年四月初六日,馬佳氏生下康熙帝第六子長華,長華當天夭折。康熙十四年(1675年)六月二十一日,馬佳氏生康熙帝第八子長生

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二十日,馬佳氏生康熙帝第三子胤祉;同年三月二十六日,長生夭折。此時,馬佳氏雖生育六次,但四子均早夭。八月,冊立妃鈕祜祿氏為繼皇后,而馬佳氏與李氏王佳氏等六人一同冊封為嬪[1],稱為榮嬪

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二月,佟貴妃晉封為皇貴妃,榮嬪則與惠嬪宜嬪德嬪三人晉封為妃[2],稱為榮妃。康熙朝晚期,因來不及制擺馬貴人的喪儀,故康熙帝命令取用榮妃之儀仗[3]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康熙五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大臣陳邦彥在日記中均稱為榮妃七十生日[4],以上記載中榮妃的生日日期及年歲存有差異的原因暫不詳。

康熙帝生前有諭旨,在他駕崩後,皇子們可將年長的母妃迎回家中居住,惟她們每月仍要進宮親自向雍正帝問安和面見皇后。雍正元年六月,榮妃馬佳氏搬到兒子誠親王允祉府中[5]。怎料,出宮的五位太妃出宮三年以來,未曾向雍正帝請安過,引起了他的不滿,責怪允禩阻撓母妃們向他請安。雍正五年閏三月初六日,榮妃馬佳氏在宮外逝世;十二月初四日與允祕之母奉安於景陵妃園寢。

家族

榮妃家族世居綏分地方,國初來歸[6]。榮妃是原任內務府總管席巴理之侄孫女,原任二等侍衛拜色之侄女,原任頭等侍衛、內務府總管兼佐領鼐格之族姐妹,而中和殿大學士、吏部尚書加太子太傅圖海與榮妃之父同為瑚石之曾孫,圖海之孫武英殿大學士、撫遠大將軍馬爾賽曾被雍正帝稱為「允祉母黨之親[7]」。

榮妃家族譜系如下:

  • 始祖:馬穆敦。
  • 八世祖:黑德莫爾根。
  • 七世祖:光文,亦稱光棍、烏瓜。
  • 六世祖:武德衣。
  • 五世祖:章堆。
  • 高祖父:瑚石,亦稱瑚喜。
  • 曾祖父:𡩋古德,亦稱農吉圖、能文得,防禦。
  • 祖父:甯格,亦稱甯額。
  • 父:該色,亦稱色奇山、該三。
  • 兄弟:蓋克、七閣、瓦立哈,俱原任員外郎[6]
瑚石𡩋谷德甯格蓋山榮妃
噶哈那穆哈達圖海諾敏馬爾賽

影視作品

  • 電視劇
年份 劇名 演員 備註
2018 花落宮廷錯流年 趙昕彤 飾演「榮妃」

注釋

  1. ^ 清實錄·清聖祖實錄·卷之六十八》:康熙十六年......八月......○丙寅。上御太和殿。遣大學士索額圖、為正使。大學士李霨、為副使。持節授妃鈕祜盧氏冊寶。立為皇后......遣大學士覺羅勒德洪、持節授佟氏冊寶。封為貴妃。遣尚書吳正治、侍郎額星格、楊正中、馬喇、富鴻基、學士項景襄、李天馥等、持節授冊封李氏為安嬪,王佳氏為敬嬪,董氏為端嬪,馬佳氏為榮嬪,納喇氏為惠嬪,郭羅洛氏為宜嬪,何舍里氏為僖嬪......
  2. ^ 清實錄·清聖祖實錄·卷之九十九》:康熙二十年。辛酉。十二月......○命大學士勒德洪、持節進封貴妃佟氏、為皇貴妃......○命侍郎額星格、持節進封德嬪吳雅氏、為德妃。冊文曰、朕惟治本齊家、茂衍六宮之慶。職宜佐內、備資四德之賢。恪恭久效於閨闈。升序用光以綸綍。咨爾德嬪吳雅氏。柔嘉成性。淑慎持躬。動諧珩佩之和、克嫻於禮。敬凜夙宵之節、靡懈於勤。茲仰承太皇太后慈諭、以冊印、進封爾為德妃。爾其祗膺晉秩、副象服之有加。懋贊坤儀、迓鴻庥之方至。欽哉。侍郎楊正中、持節進封榮嬪馬佳氏、為榮妃。冊文同......
  3. ^ 《奏請制備已逝貴人喪儀折》:查前薨逝之馬貴人因不遑制擺喪儀,故上命取用榮妃之儀仗,其後補造之。至該貴人用何妃之儀仗,照皇上指示取而用之,事手補造可也。為此謹奏。請旨。硃批:著用惠妃儀仗。
  4. ^ 陳邦彥撰《匏廬公日記》,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條、康熙五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條,收入周德明、黃顯功主編:《上海圖書館藏稿鈔本日記叢刊》第二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7年。
  5. ^ 《雍正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藏《雍正元年七月初三日內務府奏請恆親王妃母等皇妃離宮歸王府居住折》:雍正元年四月十四日,恆親王、廉親王、淳親王、履親王面奉諭旨:爾等之母年事已高,先前皇考已於兩處硃批。今將爾等妃母各迎回家中,爾等亦可問安盡意。爾等修繕房屋後,於五月底六月初諏吉後,具奏迎回可也。欽此。欽遵。
  6. ^ 6.0 6.1 欽定四庫全書《八旗滿洲氏族通譜》卷七
  7. ^ 《雍正朝起居注》,雍正八年五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