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選舉委員會

聯邦選舉委員會(英語: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FEC)是一個旨在監管美國聯邦選舉時競選資金使用的獨立機構[1]1974年修改聯邦選舉法後該委員會成立。[2]

聯邦選舉委員會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974年10月15日,​50年前​(1974-10-15
機構類型美國政府獨立機構選舉委員會
機構駐地美國華盛頓特區
僱員數目339 (2006)
上級部門美國聯邦政府
網站FEC.gov

與其他國家的類似名稱機構不同,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並不負責舉辦或管理選舉,依美國憲法,選舉由各州負責舉辦。

委員

聯邦選舉委員會由六位成員組成,均由總統提名,並須參議院同意。每位成員任期六年,每兩年改任其中的兩名。但是,成員的任期屆滿後將繼續任職,直到參議院同意繼任者為止﹐但可以隨時辭職。根據法律,委員會裡不能有超過三位成員來自同一個政黨,確保決策是沒有黨派色彩。每個委員會的決議需要至少四名成員同意,其中主席無表決權。主席由六名成員每年輪流擔任,但在每位成員的每個六年任期中只能擔任一次主席。但是,如果成員的任職期超過六年,並且未任命任何繼任者,則可以多次擔任主席。

現任成員

姓名 職務 政黨 提名總統 就職時間 任期[3]
Allen Dickerson 主席 共和黨 唐納·川普 2020年12月17日 2025年4月30日
Dara Lindenbaum 副主席 民主黨 喬·拜登 2022年8月2日 2027年4月30日
Ellen L. Weintraub 委員   民主黨 喬治·沃克·布什 2002年12月9日 2007年4月30日

任期已完結—繼續任職直到任命繼任者為止,繼任者將任職到2025年4月30日

Shana M. Broussard 委員 民主黨 唐納·川普 2020年12月15日 2023年4月30日
James E. Trainor III 委員 共和黨 唐納·川普 2020年5月19日 2023年4月30日
Sean J. Cooksey 委員 共和黨 唐納·川普 2020年12月14日 2021年4月30日

任期已完結—繼續任職直到任命繼任者為止,繼任者將任職到2027年4月30日

參見

參考文獻

  1. ^ About.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3 June 2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8). 
  2. ^ 52 U.S. Code § 30106 -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LII /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2017-06-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4) (英語). 
  3. ^ Commissioners - FEC.gov. FEC.gov. [2020-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3-1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