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射火力
直射火力(direct fire)是指任何拋射物飛行軌跡平直(曲率較低)並處於射擊者對目標的視線以內的射擊火力[1]。主要用於投送直射火力的遠射武器必須使用瞄具對目標進行直接觀測,並且保證目標在視野中沒有受到遮掩干擾。直射武器在使用時,也會同樣暴露在對方的直射反擊範圍之內[2]。
彈道與地面近乎平行的直射火力也稱為平射火力(grazing fire),通常被自動武器用來進行針對步兵的火力壓制和區域拒止。
與直射火力相對的是曲射火力——即將彈藥用一個高於直接視野的仰角射出使其在重力作用下做高曲率拋物線軌跡的射擊方式,用來打擊不在直接觀瞄範圍內的目標。直射火力不像曲射火力那樣需要計算仰角和方位角並進行試錯校正,但仍可能利用彈著點或曳光彈進行即時的彈道校正。
歷史
直射武器自古就有,包括各類弓弩、飛鏢、槍械(手槍、步槍、機槍等)和單兵火箭筒/無坐力炮等等。早期的火炮也主要是用來對野戰目標、海戰目標和各類城防設施(城牆)進行轟擊的直射炮(比如加農炮)[3]。在工業革命之後因為軍事技術的進步,火炮在19世紀晚期開始逐漸向曲射炮偏重,但是直射的野戰炮和早期榴彈炮仍然是軍隊的主要重火力,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曲射炮才取代直射跑成為火力支援的主力[2]。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直射火力已經是次要的重火力,但坦克炮、戰防炮和高射炮等新型直射武器仍然被廣泛使用[4]。
二戰結束後,新武器技術(比如飛彈)的出現使得直射火力的使用占比進一步降低,但是在現代戰場上仍然有很高的重要性。比如,在城市戰和其它地形較為複雜利於敵方隱蔽的環境下,曲射火力很難在避免大量附帶損害的同時保證有效的命中率[5],甚至可能因為彈著點偏差造成友軍誤傷;而直射火力則可以更有針對性的應付複雜情況。此外,直射火力通常具有更高的射速、精準度和停止力,可以更好的應付諸如敵軍特種滲透、兩棲或空降突襲等突發情況。可以在目標區域領空內長期續航進行密接空中支援的現代攻擊機(特別是炮艇機和攻擊直升機)的出現,也使得直射火力的打擊範圍和有效性都得到了加強。
參見
參考
- Bailey, J B A. Field Artillery and Firepower. Annapolis, MD: Naval Institute Press. 2004. ISBN 978-1-59114-029-0. OCLC 5193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