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立法商學院

河北省立法商學院,簡稱天津法政河北法商,初名北洋法政學堂,1906年由直隸總督袁世凱委派黎淵於天津河北新區新開河西岸創辦,是中國近代第一所高等法政類專科學校和天津近代史上唯一的公立政法類普通高校, 也是「各省創立研究社會科學之始」。1937年,因抗日戰爭爆發波及天津而停辦、1947年,在天津原址復校,1949年3月,解放軍接管天津後,學院解散,學生併入南開大學等高校。

河北省立法商學院
校訓作新民止於至善[1]
創辦時間1906年12月30日
停辦時間1949年3月
校慶日12月30日
校址天津新開河

校名

河北省立法商學院曾六易校名。創辦之初定名北洋法政專門學堂,後先後更名北洋法政學堂、北洋法政專門學校、直隸公立法政專門學校、河北省立法政專門學校、河北省立法商學院,但習慣上被稱為「天津法政」。

歷史沿革

1905年3月,軍機大臣孫家鼐呈折,要求在各省課吏館內添設在學速成科講習法律,「新律修定,亟應儲備法律人才,」「近日直隸議設政法學堂,所列科目頗為詳備」。1905年10月,袁世凱參考派赴日本考察的閻鳳閣(後來的直隸省議會議長)、梁志宸(後來的直隸省議會副議長)等人提出的意見,要求留學日本的幕僚黎淵稽鏡歸國籌辦北洋法政學堂。黎淵、稽鏡奉命歸國後,開始負責籌建北洋法政學堂。

1906年7月,清廷學部頒發了《北洋法政學堂章程》,北洋法政學堂的創辦正式獲得清廷的批准。9月,黎淵正式上任學堂監督。1906年12月30日,北洋法政學堂在河北新區新開河西岸(現志成道33號)啟用學堂鈐印,占地4200平方米,校舍為中西合璧的建築,用豆青條石奠基,磚木結構,牆面是伊奧克尼古典式,校門用拱券式,房檐部有欄杆式女兒牆,是當時學校建築的通行形式。1907年8月正式招生,9月2日正式上課。被認為是中國第一所現代意義上的高等法政專科學校。仿效日本明治維新時期的法律學校規制,學制6年(預科3年,本科3年),本科分法律、政治兩系,另設職、紳兩班,職班為司法科,紳班為行政科,學制一年半。以天津為試點,創辦自治局、議事會,設立自治研究所,以吸收閱歷較多、德高望重的士紳入所聽講。被清廷指定為全國各省同類學校的表率和樣板。清政府為了試行創設法政學堂,曾於1906年7月起由學部頒布奏定的《北洋法政學堂章程》,通咨各省照辦。

1911年8月,更名為北洋法政專門學校。1914年,保定法政專門學校、天津高等商業專門學校併入,學校也改稱直隸公立法政專門學校

1923年,李大釗參加直隸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建校18周年校慶紀念會時作報告:「那時中國北部政治運動,首推天津,天津以北洋法政學校為中心,所以我校在政治運動史上很是重要。」

1928年直隸省更名為河北省後,學校也改為河北省立法政專門學校。1929年國民政府試行大學區制,學校改隸北平大學區。1929年3月改為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原有各科改稱學系。1929年8月升格為大學,增設大學部,開始招收女生。中共北方局南漢宸通過北方特科的阮慕韓楊秀峰在該學院任教的機會,把代理院長、院長楊亦周發展為工作關係,陸續派遣一批批中共黨員到該學院教授、講師、秘書、主任等職,包括法學專家張友漁溫健公何松亭(經濟學講師)、黃松齡聞永之陳志梅等。在他們的思想影響下,全校學生思想傾向進步,政治空氣非常濃厚,使該校成為天津學生抗日救亡運動的重要策源地之一。天津的「一二·九」學生運動中,朱紀章莊金林阮慕韓(法學系講師)、楊秀峰(學院秘書、教育學系主任)指導下,率先發起串聯天津12·18學生大遊行、發起成立並領導天津學聯、參加平津學聯、參加全國學聯工作,阮務德王民生王守先等該學院學生在後來的抗日武裝鬥爭中犧牲。1935年,河北省立天津商職學校併入學校商職部。由於在抗日救亡運動中該校總是沖在天津各校的最前面,1937年2月,學校被天津當局強令停辦。[2][3]

抗日戰爭勝利後,因抗日救亡而被強行解散的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復校問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但因種種原因,學校於1947年秋才復校。顧德銘出任院長。

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天津後,學校於3月被撤銷,經濟、商學兩系學生轉入南開大學繼續學習。[2]

歷任監督、校長

校歌

學校校歌歌詞為:[1]

校友

北洋法政學堂的校友有中共主要創始人之一的李大釗等。

參考文獻

  1. ^ 1.0 1.1 馬軍. 《近代中国高校校歌选》. 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6. 
  2. ^ 2.0 2.1 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 (編). 北洋法政学堂及其沿革(齐植璐).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第44辑》. 天津人民出版社. 1988. 
  3. ^ 張士寶 (編). 天津近代法学教育之北洋法政学堂(侯欣一). 《法学家茶座 第25辑》. 山東人民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