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太力甫·吾布力
木太力甫·吾布力(維吾爾語:مۇتەللىپ ئوبۇل,拉丁維文:Mutellip Obul,1958年7月—),男,維吾爾族,新疆喀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二級大法官。
生平
1977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喀什師範學院中文專業畢業。198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10月,任新疆疏勒縣委副書記。1999年6月,任新疆伽師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2000年2月,正式當選縣長)。2006年6月,任新疆克州黨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2011年9月,任新疆克州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副書記。2012年3月,任新疆喀什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新疆地區代表[1]。
2015年4月,接替轉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的乃依木·亞森,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2]。2016年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3]。2018年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副主席。2022年1月,辭去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職務[4]。
參考文獻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木太力甫·吾布力.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6).
- ^ 喀什行署专员木太力甫·吾布力代理新疆高院院长. 人民網. [2016-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2).
- ^ 木太力甫·吾布力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澎湃新聞. [2016-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18).
- ^ 巨艾提·伊明、木太力甫·吾布力、马雄成辞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职务. 中國經濟網. [2022-07-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06).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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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乃依木·亞森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5年4月-2018年1月 |
繼任: 巴哈爾古麗·賽買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艾克拜爾·吾甫爾 |
喀什地區行政公署專員 2012年3月-2015年5月 |
繼任: 帕爾哈提·肉孜 |